近期抽检中发现,话梅、脆梅等部分凉果类产品中含有安赛蜜,吉林某工厂生产的米饼中也发现了安赛蜜的踪影,细心的人会发现许多食品的配料表中有安赛蜜。安赛蜜究竟是什么?在食品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对人体会造成危害吗?
安赛蜜是一种极稳定的甜味剂
安赛蜜的化学名为“乙酰磺胺酸钾”,又称“AK糖”,是一种白色结晶性粉末,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对光、热稳定,主要赋予食品甜味,甜度为蔗糖的200~250倍,但是不会引起剧烈血糖反应,广泛应用于各种食品中,是目前世界上稳定性最好的甜味剂之一。安赛蜜于1967年由德国赫斯特公司首先发现,1983年首次在英国得到批准使用。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末就对其制定了产品的行业标准。
安赛蜜在食品工业中应用广泛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标准中均允许将安赛蜜作为甜味剂用于食品中。在欧美一些国家中,安赛蜜可用于饮料、糖果、糕点、冰淇淋、果酱、布丁、烘烤食品和餐桌甜包、奶制品等甜味食品中。
我国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安赛蜜可用于以乳为主要配料的即食风味食品或其预制产品(不包括冰淇淋和风味发酵乳,仅限乳基甜品罐头)、冷冻饮品(食用冰除外)、水果罐头、果酱、蜜饯类、腌渍的蔬菜、加工食用菌和藻类、杂粮罐头、黑芝麻糊、焙烤食品、饮料类(包装饮用水除外)、果冻、熟制坚果和籽类、餐桌甜味料、调味品、酱油、糖果等,但不允许在凉果类产品和米饼中使用。我国针对安赛蜜还制定了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GB 25540-2010)。
此外,按照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识通则》规定,只要在食品中使用了安赛蜜(包括使用了含安赛蜜的复配甜味剂)就必须在食品标签上进行标识。
按照规定使用安赛蜜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了安赛蜜作为甜味剂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及最大使用量,这是在经过了严格风险评估、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确定的,而且与其他允许使用的国家基本相同。
安赛蜜在1983年被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FAO/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列为A级食品添加剂,并推荐日均摄入量(ADI)为0~15 毫克/千克。它在人体内不代谢、不积蓄,100%以原形物质从尿中排出体外。因此,严格遵守标准规定使用安赛蜜,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专家建议
购买食品前可以通过研读食品标签确认该食品中是否添加了安赛蜜。对于嗜好甜食的消费者,尤其是糖尿病患者,建议在合理膳食、均衡营养、控制总能量摄入的基础上,考虑使用安赛蜜替代部分糖或全部添加糖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