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良,郭玉飞
(浙江工商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新生代农民工“可行能力”与城市融入——基于杭州市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实证调研
马良,郭玉飞
(浙江工商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农民工城市融入是其社会发展权的重要内容。文章以阿马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为探讨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的新视角,基于杭州市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实证调研,对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可行能力”,从个人期望、健康能力、经济机会、参与能力、社会权利五个维度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个体融入期望高但相对剥夺感较强,健康能力因长期高强度劳动而弱化,经济收入尚可但就业机会不平等,主动性社会参与机会少且组织生活边缘化,社会权益保障因城身份边缘化而无法实现。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如何破局,必须从政府层面、社会层面、个人层面形成整体性“合力”,培养新生代农民工的“可行能力”。
新生代农民工;可行能力;城市融入;杭州下沙经济开发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农业转置人口市民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转移为城镇居民,确保落户农民的住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权益纳入到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显然,这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城市化提出了明确方向和要求。真正的城市化是“人的城市化”,而非空间扩张的城市化,农民工城市融入是其社会发展权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人的城市化”的必由之路。新生代农民工,是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且16周岁以上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年龄在17~37岁的农民工群体。依据《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我国当前新生代农民工约1.25亿人,占农民工总量的46.6%”[1]。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新一代产业工人的主体,如何实现其城市融入也已成为亟须解决的社会问题。
(一)研究综述
“社会融入是指为了提升全体社会成员的福祉,确保人人平等、全面、有效地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最终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团结的过程”[2]。国外学者多以“移民融入”为研究视角,如戈登的结构性和文化性说[3];恩泽格尔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主体接纳说[4]。国内学术界主要以农民工在城市的社会融入为研究对象,杨菊华提出经济、社会、文化、身份“融入互动”理论[5];王佃利提出经济、社会、制度、心理四维度理论[6]。在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影响因素方面,多数学者认同包括个体特征(性别、年龄、教育水平、外出时间和职业层次)、社会关系(社会资本、社会支持和社会排斥)、经济因素(个体收入、流入地生活成本、流出地经济发展程度)和制度因素(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对农民工社会融入的影响。
现有的研究比较多关注经济、制度及政策等方面,而对新生代农民工自身“可行能力”建设关注不足。实际上,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是一个互动的系统,不仅要注重环境的滋养性要素的培育,更要注重融入城市生活方式的能力建设。 阿马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以个体的能动性发挥为基础,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变量因素融为一体,这为分析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提供了新视角。
(二)“可行能力”理论与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
在《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中,阿马蒂亚·森把“可行能力”作为核心理论进行阐述,并将其应用于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不平等”问题。所谓的可行能力(Capability),是指“个体有可能实现的、各种可能性活动的组合”[7]63,这一组合是由“衣、食、学习、休息、社会参与、权利等因素构成”[7]292,这种可能性活动涉及个体生活各个层面与领域,其实质是一种“自由”。更进一步,森将“自由”分为实质性自由和工具性自由:所谓“实质自由”是指“免受困苦(比如饥饿、营养不良、可避免的疾病、过早死亡之类),能够识字算数,享受政治参与等的自由”[7]292-294。而“工具性自由”是指政治自由、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透明性保障和防护性保障等,它为个体可行能力的转换创造了条件,能有效提升个体的可行能力。
“可行能力”理论能够更加充分的评估农民工群体的城市处境,具体而言,新生代农民工的可行能力是其城市化过程中获取社会身份认同的工具,又是他们主动融入城市的有效途径。虽然,森尚未对“可行能力”给出一个清晰的清单,但是,以实质性自由与工具性自由为分析基点,从个人期望、健康能力、经济机会、参与能力、社会权利五个方面探讨新生代农民工可行能力现状和困境,能够更好明确他们城市融入的方向和新的路径选择。
(一)调研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面向杭州市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所有外来务工人员,运用非概率抽样选取调查样本的方法,共发放问卷2000份,回收问卷1978份,回收率98.9%,有效问卷为1335份,有效率66.75%。区域内人口类型多样,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和撤村建居的农民聚居,因此,作为样本具有典型性和可信度。
调查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女性占51.1%,男性占48.9%,女性略高于男性;未婚者占59.8%,已婚者占40.2%;受教育程度集中于高中/中专和初中,分别达到47.5%和28.9,两者合计达到76.4%;在户籍类型上,本地农村户籍占17.1%,外地农村户籍占82.9%,外省户籍占到绝对优势。最后在职业分布方面,65.2%从事以低技术、高体力的机械制造业和服装加工业,职业层次较低(详见表1)。
表1 调查样本描述性统计
(二)“可行能力”的五维度分析
1.个人期望:新生代农民工个体融入期望高但相对剥夺感较强
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关键是行为个体社会性角色的自我“获得感”。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城市就开始了新的社会化过程,但在现实社会“劳动力—城市人”转化过程中,付出成本高于个人期望,而收益却低于个人期望,社会角色的落差很容易产生相对剥夺感和心理上的不公平感。在“推出农民工‘积分’落户政策”的调查中,53.2%的新生代农民工愿意留在杭州,28.2%不愿意留在杭州,在现实城市融入环境还需不断提升的条件下,想留在杭州的人数占到一半以上,主观融入期望高。但是,在“是否感觉自己是一个杭州人”的调查中,58.6%的样本显示“完全不是,‘漂’的感觉很严重”,同样超过一半的人深深感受到融入难度大。更进一步,在“落户杭州”与“是否是杭州人”的交叉比较发现:即愿意落户又能融入的新生代农民工有73人,约占样本的5.7%;虽然愿意落户但很难融入的新生代农民工有363人,约占29.7%。新生代农民工融入意愿与城市身份认同间存在一定差距,相对剥夺感较强,个体心理上“被排斥感”和“不公平感”增加,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融入意愿的提升与融入能力的形成。
2.健康能力:劳动时间长,个体健康能力状况堪忧
世界卫生组织把人的健康分为生理性健康、心理性健康和社会适应等方面。交往是社会人内在本质的要求,更是个体适应社会的标志。在“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与“平均每月的休息时间”的交叉发现:“每周休息两天”的新生代农民工有282人,约占21.5%;“每天工作8小时及以下”的有221人,约占16.9%;能够确保“每周休息两天”与“每天工作8小时及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仅有84人,约占样本的6.4%。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的意愿强,并尝试进入城市居民的社会关系网,但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从事低技术、高强度的工作,超负荷且忙碌的工作使新生代农民工难以进一步提升社会交往能力。在“单位和工作之余您的朋友圈”的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的朋友圈中,“老乡、亲戚”占35.2%,“单位中的农民工”占25.6%,“志同道合的朋友”占29.5%,“单位中的本地居民”占6.6%,血缘、地缘和业缘构成的初级关系仍然是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交往的主要内容。生理性健康是个体存在的根本,更是个体实现社会角色与社会认同的先决条件。在“您生病时,采取的主要方式”调研时,选择“自己买点药,吃了就行”和“熬几天,自然会好”的新生代农民工分别为 47.3%和24.2%,新生代农民工健康状况和保健意识均亟须提升。高强度的劳动、有限的社会交往、加之较落后的保健意识,导致新生代农民工健康状况堪忧,最终会弱化“可行能力”的获得。
3.经济机会:相对的经济收入尚可但就业机会不平等
新生代农民工的经济收入和可行能力是一种互动的关系,而不是单向的,能力提升是经济收入的主要手段。根据浙江省2013年月最低工资标准,我们将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月均收入划分为:低收入(1 470及以下)、中等收入(2 507~3 541元)、高收入(7 085元及以上)三个等级(2013年杭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 470元)。研究发现,低收入的新生代农民工有1.9%,高收入的有0.9%,大部分调查对象分布于中等收入附近,说明这一群体已经具有相对良好的经济条件。然而,经济条件的提升并没有与“可行能力”形成良好性的互动机制。在就业机会方面:新生代农民工“依靠老乡、亲戚或熟人介绍”占45.0%,“公办的劳动力或人才市场”占19.9%,“中介”的有16.0%。同时,“最近两年参加过自费/政府/企业组织的就业指导或培训”的新生代农民工只有27.9%。新生代农民工的底层地位使其难以获得个体发展的话语权,同时,社会支持的严重缺失,这些共同导致了新生代农民工经济层面“可行能力”的建设。
4.参与能力:主动性社会参与机会少且组织生活边缘化
参与能力是个体作为社会成员充分获得机会对社会生活进行介入、并取得相应影响力的能力。具体到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方面,主要包括随迁子女的教育参与能力和社会组织参与能力。新生代农民工的子女大多数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延续与成才是我国家庭文化中最重要的期许,只有安排好其子女的教育问题,新生代农民工才能在城市有归属感。在“农民工子女在杭读书主要困难”的调查中,60.6%的农民工认为“因户籍在入学机会上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这也直接导致了“杭州市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在新生代农民工中满意度只有33.3%,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城市教育较低的参与率是限制其获取教育参与能力最关键的因素。在“您是否参加了工会”的调查中,只有30.9%的农民工参加了工会。而参与工会的新生代农民工中也仅有29.8%是为了“维护自己权益,提升主体地位”,他们面临着组织缺位或无组织的窘态。参与是利益表达和诉求的方式,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更是一种能力的体现,工会作为新生代农民工维权和参与最主要的组织,组织生活的边缘化,突出了农民工参与能力不足的问题。
5.社会权利:社会权益因身份边缘化而缺乏保障
社会权利的保障是农民工城市融入的核心。调研发现,在获取社会保障方面,杭州下沙经济开发区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比例依次为24.1%、23.2%、16.0%。在劳动合同签订方面,虽然80.2%的新生代农民工签订了正式的书面合同,但只有44.6%的新生代农民工“工资确定方式”是根据“企业内成熟的薪酬制度”确定的,其余的则是由“老板确定”、“讨价还价”、“与招聘人协商”等方式确定,新生代农民工权利与义务关系依然不对等。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过程中社会权利虽然有所提升,但从整体层面来看远不足以支持其融入城市社会,他们仍然生活在“进不来—回不去”尴尬的社会夹层之中。新生代农民工身份的边缘化,加之,他们从事的工作缺乏稳定和持续性,失业后得不到城市保障制度有效的支持,只能无奈的返乡,这种形式的回流又加剧了其城市融入的难度,形成恶性循环。
“可行能力”是一种实现各种功能性活动组合的实质自由,具有较为突出的工具性意义,同时,各种工具性自由的发展也更加促进“可行能力”的提升。因此,在新生代农民工“可行能力”培养时,一方面要正视制度性难题,逐步完善工具性自由;另一方面,合理评估新生代农民工社会性需求,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自身素质,推动个体条件提升。从政府、社会、个体三个层面积极实施相关有利因素,推动不利因素的变迁,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可行能力”的建设。
(一)坚持政府主导,为“可行能力”建设创造制度环境
政府层面的整体性推进是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社会融入的奠基石,也是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问题的权威。首先,公共服务与保障均等化。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的均等化是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社会融入关注的主要内容,从杭州市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调研情况来看,长期战略方面,应优先推进新生代农民工的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均等化;短期目标方面,亟须在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与子女教育方面提供制度支持。其次,完善户籍制度改革。当前我国公共服务与保障具有明显的户籍分割痕迹,户籍制度已经成为“区隔”新生代农民工身份的关键因素。因此,中央政府应加快全面推进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改革,重点推动户籍制度在社会福利和权利、发展机会等方面的改革。同时,因地制宜,适当降低新生代农民工落户条件,传递积极的政策信号,引导和要求新生代农民工通过努力,提升个体可行能力,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创造的平等机会可以为新生代农民工共享城市发展成果和“可行能力”建设提供制度性保障。最后,打破狭隘的地域利益桎梏。限制新生代农民工个体社会性认同最核心的因素是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因此,地方政府应积极实施相关有力措施,降低新生代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异地入学的门槛并发展针对随迁子女的社会办学力量,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基本的教育参与能力,也为新生代农民工及其家庭整体自由迁徙和融入城市创造了条件。
(二)完善社会支持,为“可行能力”建设提供社会基础
作为一种支持性作用,社会在保障和加强人们可行能力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合理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把社会资源转化到可行能力建设与提升方面。具体来说,个体的“可行能力”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社会支持与帮助。首先,形成全纳的社会文化。文化的接纳与社会的认同是衡量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与否的标准,因此要在社会氛围上营造对其“全纳”的社会文化,提倡多元文化融合,反对文化地域排斥,注重整体协作,满足差异需求。其次,正式社会支持方面,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可以在政策法规范围内对新生代农民工提供维权帮助、技能培训、交往平台、社会帮扶。同时,“在社会组织未来发展与服务的过程中,既要促进社会组织力量进入农民工群体服务,也要推动社会组织内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在新生代农民工“可行能力”培养体系上形成“三社联动”和“两工(社会工作者和义工)互动”的社会支持新局面”[8]。最后,在非正式社会支持方面,重视家庭作用。家庭教育与环境是个人社会化的起点,强大的家庭支持功能可以有效地阻止青年人过早的离开学校踏入社会,正式的学校教育可以大大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本价值与“可行能力”。
(三)提升个人能力,缔造“可行能力”转化的个体条件
森十分重视个体的力量,认为“个体可以是发展过程带来利益的接受者,也应该成为发展的主动创造者”[7]276。当制度与社会环境更加合理、公平时,新生代农民工个人能力建设方面应做到:第一,提升城市文化的认同。新生代农民工要打破进城务工只是为了挣钱、学技术、见世面的心理价值误区,勇于面对现实,树立参与意识和主动竞争精神,把城市融入当作个体发展权的确认与实质自由的追逐。第二,提升个体在职业竞争中的主动性。①技能培养。良好的知识储备和夯实的工作技巧与能力,是新生代农民工获取就业机会与提升职业层次的主要途径。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个体能力贫困的问题也只有在具体的工作中才能得到解决。②有效的教育。教育可以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适应能力,加快他们城市社会融入的速度。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学历偏低,教育获取能力较弱,有效的成人教育,能促使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的主动性提升,这也恰恰是“可行能力”的理念。
“可行能力”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过程中权利实现的基础。当前,中国新生代农民工的可行能力相对较弱,这直接导致了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困境。可行能力培育是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社会融入的重要途径,所以,应着眼于从培育可行能力出发,有效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的程度。
[1]国家统计局: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EB/OL].(2014-05-12)[2016-05-20].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405/t20140512_551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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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ordon Milton Myron.Assimilation in American life[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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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杨菊华.从隔离、选择融入到融合:流动人口社会融入问题的理论思考[J].人口研究,2009(1):18-28.
[6]王佃利,刘保军,楼苏萍.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框架建构与调研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11(2):1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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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马良,郭玉飞.儿童保护政策与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系统[J].青少年研究与实践,2015(4):7-11.
The Capacity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and Their Urban Inclusion—Based on an Investigation in Xiasha Economic Development Zone in Hangzhou
MA Liang,GUO Yu-fei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Hangzhou 310018,China)
The urban inclusion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s the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right of social development.Amartya Sen’s Capacity Theory provides a new perspective for the study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And forefront level of the country integ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n Hangzhou provides a good grass-roots experience.Based on the empirical research,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apacity from five dimensions:personal will,health ability,economic opportunity,participation ability and social rights.It can be found that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have strong will to integrate but objectively difficult to blend in;the result of long-term fatigue of migrant workers causes worrying of state of health;the overall income is fair but inequality in employment opportunity is still serious;proactive social engagement opportunity is less and the ability to participate in social organization and get education is lower.At the same time,because of lacking of social identity of the flow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their basic social right and interest cannot be effectively guaranteed.How to crack under the New Normal,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should be put forward from the government level,social level and individual level to enhance the cultivation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capacity.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capacity;urban inclusion;Xiasha economic development zone in Hangzhou
D422.7
A
1674-8638(2016)05-0108-05
2016-06-04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发展型社会政策视角下农民工及子女的城市融入研究”(12BSH010);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县域财政预算增长框架下农民工户籍转移的社会成本测算研究”(2015R408052)
马良(1964-),男,浙江海盐人。教授,博士,系主任,研究方向:社会工作教育和弱势群体社会政策研究;郭玉飞(1989-),男,安徽蒙城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弱势群体社会政策研究。
10.13454/j.issn.1674-8638.2016.05.017
[责任编辑:胡亭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