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榆珍
210031 江苏省 南京市浦口区浦厂医院
吸入多黏菌素治疗稳定期支气管扩张症的临床体会
黄榆珍
210031江苏省 南京市浦口区浦厂医院
目的观察长期吸入多黏菌素对支气管扩张症的临床疗效。方法90例确诊为支气管扩张症稳定期的患者随机分为2组并进行6个月的雾化治疗。参照组吸入沐舒坦,试验组予多黏菌素联合沐舒坦吸入。观察患者的临床症状、急性发作次数的变化。结果吸入多黏菌素能有效改善支气管扩张症患者的临床症状、急性发作次数。结论稳定期支气管扩张症能从吸入多黏菌素治疗中获益。
多黏菌素;沐舒坦;支气管扩张症
支气管扩张症( 简称支扩) 是一种常见的慢性气道疾病。表现为反复发作的慢性咳嗽、咳脓性痰。支扩患者呼吸道定植菌难于清除,感染反复发生,导致肺功能损害。最常见定植细菌为铜绿假单胞菌。因此减少支气管扩张症的急性及反复发作尤为重要[1]。
1.1 一般资料 病例均来自 2014年10 月至2015年8月我院门诊经胸部 HRCT证实支气管扩张、现处于稳定期的患者。共入选 90 例,男48例,女42 例; 随机分为参照组与试验组,每组各45例。年龄 32 ~ 69岁,平均年龄( 49. 6 ± 12. 5) 岁。支气管扩张症病程为 1. 5 ~ 41.0 年。近 4个月未使用过支气管扩张剂、糖皮质激素以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排除合并其他慢性呼吸道疾病、急性感染、严重全身性疾病及精神疾病,依从性好,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病程、吸烟史等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 >0.05)。
1.2 方法 两组根据病情酌情予吸氧、祛痰、抗炎、扩张气道等治疗。
两组均使用超声雾化器雾化吸入。参照组:用20ml生理盐水混合15毫克沐舒坦,每日三次雾化吸入,每次20分钟;试验组:用20ml生理盐水混合15毫克沐舒坦和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50mg,每日三次雾化吸入,每次20分钟;两组均于治疗1月后对疗效进行判定。同时评估患者6 个月内急性加重次数及急性再次发作的间隔时间。
1.3 疗效判定标准 显效:咳嗽、呼吸困难显著好转,痰液由粘稠变得稀薄,痰量显著减少,肺部固定湿啰音显著减少;有效:咳嗽、呼吸困难显著好转,痰液质地略稀薄,痰量减少但量仍然较多,肺部固定湿啰音减少;无效:上述症状、体征未改善,恶化:症状、体征反而加重。
2.1 各组治疗前后临床疗效比较 试验组有效率97.9%,高于参照组( P <0.05)。见表1
表1 各组疗效比较
2.2 各组治疗半年后急性发作次数比较 治疗后6个月内参照组平均急性发作次数为 (4.1+0.6 )次;试验组平均(2.1±0.3 )次;试验组患者的急性发作次数明显少于参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 <0.05)。见表2
2.3 各组治疗前后急性再次发作的间隔时间(从半年后开始显著延长)见表2
表2 各组治疗后半年急性加重次数(次)及
支气管扩张症是常见的呼吸系统疾病,主要发病因素为支气管反复感染、阻塞。感染引起支气管壁充血、水肿、瘢痕形成,管腔狭窄,分泌物堵塞管腔; 而支气管阻塞、引流不畅则会诱发感染。因此,控制感染在支气管扩张的治疗中尤为重要。[2]多黏菌素是一种多肽类抗生素,对常见支扩定植菌,如绿脓杆菌、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卡他莫拉菌等均能起到杀灭作用。本研究结果证实了吸入多黏菌素可改善稳定期支扩的症状,降低支扩急性加重的次数,明显延长急性再次发作的间隔时间[3]。
[1]Steinfort DP.Steinfort C.Effect of long—term nebulized colistin on.lung function and quality of life in patients with chronic bronchial sepsis[J].Intern Med J,2007,37(7):495-498.
[2]Wilson R,Wehe T,Polverino E,et a1.Ciprofloxacin dry powder for inhalation in non.cystic fibrosis bronehieetasis:a phase II randomised study[J].Eur Respir J,2013,41(5):1107—1115.
[3]Serisier DJ,Bihon D,De Soyza A,et a1.Inhaled,dual release liposomal ciprofloxacin in non·cystic fibrosis brnnchiectasis (ORBlT-2):a randomised,double-blind,placebo·controlled trial[J].Thorax,2013,68(9):812417.
10.3969/j.issn.2095-9559.2016.05.070
2095—9559(2016)05—2545—01
2015-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