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东
(内蒙古财经大学 商务学院,呼和浩特 010050)
蒙医药产业发展的壁垒因素及对策研究
李景东
(内蒙古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呼和浩特 010050)
随着人们对健康水平与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天然药物已成为当前医药市场消费的一大热点。蒙医药作为蒙古族优秀的文化遗产和特色产业,也越来越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重视。然而,在蒙医药产业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如政策法规、技术专利、资金、市场等因素的制约,针对这些壁垒因素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对促进区域经济和民族医药产业发展,有效解决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蒙医药;产业趋势;市场壁垒;对策
蒙医药有近千年的历史,在长期的实践中,蒙医药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积攒了丰富的临床经验,成为世界传统医药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蒙医药具有疗效确切、药食同源、副作用低等特点,越来越受到人们广泛的关注。天然药物消费市场的快速增长,为蒙医药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也为弘扬蒙古文化,实现蒙医药的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1蒙医药产业发展现状
我国内蒙古自治区以及青海省、吉林省、辽宁省部分地区是蒙古族人民的主要聚集地。这些地区水草肥美、资源丰富,蒙古族人民在长期的放牧、狩猎生活中,孕育出了特色鲜明的蒙医药学,创造出了脏腑理论、七素学说、三根学说、滋补理论等蒙医药理论体系,形成了治疗妇科病、风湿病、心脑血管疾病、肾病等疾病的特效方法,并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累计挖掘出了2200余种蒙药,积累了近万种蒙药方剂,对治疗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杂症方面具有独特的经验与疗效,成为中医药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十几年以来,蒙医药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截止到2013年,全国共拥有大型蒙药生产企业6家以上,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和东北地区,各蒙药企业发展迅速,年销售收入增幅均在20%以上。其中乌兰浩特中蒙制药研发的“冠心七味片”在全国中药OTC市场销售中占有重要份额,证明了蒙药产品确切的疗效和市场对蒙药的认可。同时,内蒙古各盟市及东北、青海等地区纷纷设立了蒙医药研究所,专门进行蒙医药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与理论研究,为蒙医药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在蒙医药传承方面,内蒙古民族大学等高等院校陆续开设了蒙医药学课程,建立了蒙医药综合实验室,为产品研发、人才培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此外,各级政府支持蒙医药产业的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早在“十五”期间,蒙医药产业就被内蒙古自治区列为发展地方经济的六大支柱产业之一;之后,自治区政府先后研究制定了 《中蒙药发展战略与创新规划》(2006)、《关于扶持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2013),重点对振兴蒙医药产业提出了若干措施。蒙医药在全国各地的发展也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为蒙医药产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2蒙医药产业发展趋势
进入21世纪后,人们的健康理念明显增强,蒙医药受到国内外医疗患者的广泛关注,为蒙医药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机遇。随着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蒙医药理论研究不断深入,制药设备现代化程度逐步提高,蒙医药产业的发展已经开始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并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产业化趋势。蒙医药的产业化,即是立足蒙药特色资源,依据新型工业化的要求,运用先进技术加快实现蒙医药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的过程,通过建立蒙药科研机构、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形成蒙医药产业群,把蒙药从种植到销售的诸多环节联系到一起,形成完整的产业链过程。目前,内蒙古已经拥有内蒙古蒙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乌兰浩特市中蒙药厂、通辽蒙药厂等十余家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的蒙药研究所与生产企业,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科研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是现代化趋势。在蒙医药产业的发展过程中,通过建立蒙药质量标准规范,实现蒙医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成为实现蒙药现代化的主要任务。目前,大部分地区的蒙药规范化建设开始起步,《蒙医病症诊断疗效标准》等已经被列入国家标准;同时,地方政府也在蒙医药的发展中做了大量工作,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曾于2010年颁布了 《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主要从蒙中医的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蒙中药与制剂、教育科研与交流合作、监督管理等的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
三是市场化趋势。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从天然药物中提取有效成分实施新药研究成为现代医药学发展的新方向。蒙医药多为天然药物,毒副作用少,疗效显著,非常符合未来药物的发展方向与市场需求。近年来,蒙药产品的市场销量不断扩大,现已经遍布全国各个省市,并且在俄罗斯、日本、东欧等地也有很大的需求。目前在蒙古族聚居省区以外的北京、天津、武汉等省市也陆续开设了蒙医医院,就诊患者非常之多,蒙医药的消费已得到全国各地市场的广泛认可,并培育出了 “红城”、“丹神”等诸多蒙药知名品牌。
2.1政策法规壁垒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加强对医药市场的监管,国家在医药行业的准入与经营方面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如医药企业除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之外,生产车间还应必须获得GMP认证,药品具备注册批件方可进入市场。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及相关政策,一类新药的研制必须包括“实验室基础研究阶段”、“临床前研究阶段”、“临床试验阶段”及“申请新药生产阶段”,时间周期通常需要3到5年,有的甚至更长。因此,医药市场的准入要求高,新药审批风险大、时间长,有着很高的政策壁垒。蒙医药历史虽然悠久,也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当前对蒙医药理论体系的现代化挖掘与整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药品的研制与生产也还处于发展阶段,这显然不能较快地满足蒙医药市场的需求。近年来,内蒙古、吉林等地方政府对蒙医药产业给予了大力的政策扶持,但因受行业发展机制和政策壁垒的影响,蒙医药产业化发展仍步履缓慢。
2.2技术和知识产权壁垒
医药行业对企业经验积累、技术储备、研发人员素质等有很高的要求,且药品研发周期相对较长,技术壁垒高。药品一旦研发成功,便可以形成一定的技术保护优势,对后进入医药市场的企业造成知识产权壁垒。国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获批的企业将获得最长5年的监测期,而监测期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会批准其他企业生产、进口同品种药物注册,这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先入企业的知识产权,但也使得后入企业进入市场的难度加大。虽然蒙医药在指导理论、制备工艺、用药机理等方面均有着很明显的特色,但由于理论整理薄弱,理论创新不够等因素的影响,蒙医药在理论基础研究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技术空白和学术争论,造成了蒙医药在关键技术上创新少,高新技术应用不足,存在重复开发等问题。我国的蒙医药企业至今仍没有一家跻身于国内500强的大型企业,大部分蒙药企业都没有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没有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结合体,研发能力不足,从而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
2.3资金壁垒
医药行业属于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的行业,从新药研发到产品注册,产业化生产周期长,资金压力大。无论是药品的生产还是销售,也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新药能否取得成功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对新进入企业形成资金壁垒。蒙医药产业面临的资金问题,主要表现为企业投资有限和政府扶持力度不够。虽然蒙医药在近十几年有了长足的发展,涌现出了一批新兴制药企业,但这些企业的生产方式仍比较落后,难以保证产品的质量、疗效及稳定性;特别是有相当数量的蒙医药企业规模小,融资能力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差。从内蒙古来看,由于各方面原因的影响,用于蒙医药研发、生产的资金远远不能满足蒙医药产业发展的需求。如近几年自治区政府在蒙医药发展上每年仅投入600多万元,主要用于建设GLP实验室、制定蒙医药标准、规范蒙医药诊疗活动和药物研究等,至于直接支持蒙药生产流通的资金更是严重不足,从而使得蒙医药产业难以从整体上快速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2.4市场壁垒
我国医药企业数量众多,很多产品差异化程度不高,市场竞争激烈,使得独具特色的民族医药成为近些年炙手可热的行业之一。但蒙医药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同样也面临着藏医药、苗医药等的竞争。近年来,蒙医药产业凭借后发优势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一批蒙药品牌开始在全国中药OTC市场销售中形成一定影响。但由于蒙医药产业总体起步较晚,所占的市场份额仍十分有限,仍不能体现出蒙医药在民族医药中的重要地位。其主要原因在于蒙医药产业尚未打造出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以及缺少具有市场影响力的知名品牌。由于传播力度不够,目前蒙医药仍然没有被医疗消费者广泛接受,消费者对蒙药的了解也并不深入。根据孙畅(2010)等对呼和浩特市医务人员和患者使用蒙药情况的调查显示,高达72%的汉族人民并不经常接触蒙药,基本没有接触或听说的人员占 24.2%,使用蒙药的人员仍然是蒙古族消费者居多。可见,消费者对蒙药的疗效机理缺乏普遍认识,也制约着蒙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
3.1改善政策环境,强化组织领导
蒙医药产业化离不开科学合理的、积极的政策推进,这是蒙医药发展的基本保障。改革开放后,国内民族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无疑受到了党和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支持。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医药法(草案)》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即可配制,不需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这将对促进完善蒙医药产业的相关政策法规,推动蒙医药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同时,蒙医药产业化发展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分工协作。首先,管理部门应牵头组织逐步建立由生产和流通企业、蒙医药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组成的产业体系,明确蒙医药开发研究的目标,充分发挥蒙医药的资源优势,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将蒙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努力形成蒙医药产业化、现代化、规模化发展的新局面。其次,要加强协作攻关,由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地区间蒙医药医疗、科研与教学的联合,积极引进新思维、新技术,提高研究水平。目前,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极大地阻碍了政策的良性引导作用,因此,非常有必要设立一个专门的蒙医药产业领导、协调、咨询和服务机构,提出一些跨产业部门、综合性的蒙医药产业政策建议,以保障蒙医药产业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系统性。
3.2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彰显民族医药特色
蒙医药理论是蒙古族人民在长期的生存、生活实践中与疾病抗争而形成的智慧结晶,蕴含着丰富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经验,故加强蒙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势在必行。为此,要大力普及蒙医药知识产权知识,强化知识产权意识,从科技发明、经营策略,乃至产业发展战略高度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有关部门首先应该积极收集、整理蒙医药经典著作、民间验方、原著、手法等,并将其编辑出版,利用专利权、著作权对其进行保护;对很多靠世代口头相传而没有形成文字记载的蒙医药治疗理论,属于未公开的专业技术,可利用商业秘密来对这些知识进行保护;此外,蒙药材质量的可靠性与其原产地是分不开的,也可以通过增加原产地标识来保护这些特色药材。知名商标通常蕴涵着企业形象、商品质量,以及顾客对药品的信赖,提高蒙医药企业的商标意识,对于法制建设薄弱的民族地区尤显重要。
3.3加大资金投入,推进蒙医药产业整合发展
我国内蒙古、青海及东北地区蒙药资源丰富,在蒙药开发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蒙医药的开发与生产一旦形成产业化、规模化,对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举足轻重。因此,各级地方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树立蒙医药产业化意识,充分认识到蒙医药研究与开发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首先,应从资金上对蒙药材种植、养殖基地给予支持。内蒙古地区地大物博,但基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仍有必要积极培植绿色药材,人工建设无污染的药材基地,科学种植和养殖各类植物、动物药材,不断培育优良药材品种并加以推广。这不但是蒙医药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带动当地农牧民发展致富的重要途径。其次,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开发蒙医药产品。由蒙医药科研院所、医科类高等院校积极与制药企业、医疗单位合作,结合多发病、常见病、疑难杂症的临床诊治,从疗效确切的单味药材及复方制剂中开发新药并投放市场,使之产生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蒙医药研究所、教学单位的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而企业通常又拥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二者的结合必将能促进各自优势的发挥,有助于推动蒙药产业的整合发展。
3.4注重宣传推广,打造蒙医药知名品牌
丰富的资源优势,悠久的药学理论,以及初具规模的研发和生产系统是蒙医药产业发展的资本,也为培育优良的蒙医药无形资产奠定了基础。发展蒙医药产业应具有长远眼光,放眼全球,从而扩大蒙医药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影响力。具体可分为三步走:一是品牌建设阶段,蒙医药企业和研发机构要继承蒙医药的传统文化和蒙药药方,根据市场需求研发药效高、副作用少的蒙药产品,设计特色鲜明的品牌标识并赋予蒙医药的文化内涵,以打造良好的品牌形象;二是品牌发展阶段,蒙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建立优秀的营销队伍和医疗服务队伍,通过满足顾客和患者的心理需求,不断提高和完善医疗服务质量,为其提供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蒙医药产品,同时运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推广,逐步在广大消费者中树立良好的口碑;三是品牌管理阶段,依靠法律手段对成熟的蒙医药品牌及时申请商标注册保护,同时加强品牌的日常管理,规范营销手段,以维护蒙医药的市场秩序和品牌形象。
综上所述,蒙医药的产业化、品牌化和国际化,是发展蒙医药的必由之路。在这一进程中,不仅要面对蒙医药产业发展所面临的诸多困难,更要看清其发展机遇。在构建“草原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政策背景下,通过加强中蒙俄经济文化的合作与交流,给予蒙医药在政策、资金、人才上更多的支持,蒙医药产业必将具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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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0194.2016.19.081
F424
A
1673-0194(2016)19-0145-03
2016-07-21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4B036)。
李景东(1963-),男(蒙古族),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内蒙古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蒙医药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