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视阈下的中国自贸区建设研究

2016-11-12 13:50张国军
中国经贸导刊 2016年29期

摘要:“入世”至今的十多年间,中国自由贸易区从无到有,由远及近,初步构建起东西呼应,遍布全球的格局,成为我国开展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形式。“一带一路”的提出顺应了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潮流,有利于构建中国与沿线经济体商建自贸区的良好环境,有利于化解中国当前所面临的区域经济合作压力。

关键词:“一带一路” 中国自贸区 TPP TTIP

2015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指出,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建自由贸易区,形成“一带一路”大市场。不难看出,“一带一路”是中国推进自贸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

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背景及内涵

(一)“一带一路”的提出背景

“一带一路”是中国根据国内外形势发展,审时度势,提出的一项重大倡议。首先,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蔓延全球,世界经济遭受重创,出现衰退,至今缓慢复苏中。2009年世界经济呈现零增长,之后呈现缓慢复苏,近几年均保持在3.3%左右的增长速度。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中国需要寻找新的途径带动本国经济发展。

其次,全球贸易与投资规则处于深刻调整过程中。美国相继推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服务贸易协定(TISA)、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TTIP)谈判,力图掌控全球贸易与投资新规则的制定权,巩固美国在国际贸易领域的竞争力,维持世界霸权。对此,中国需要调整战略,进行平衡,“一带一路”应运而生。

再次,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呈现以下特征:经济速度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经济发展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在此背景下,“一带一路”是中国应对经济“新常态”下面临的风险和挑战而提出应对策略之一。

(二)“一带一路”的内涵

“一带一路”内涵由“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路精神构成,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经济体实现经济政策协调,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一带一路”覆盖亚欧非三大洲,途径东亚经济圈和欧洲经济圈。“丝绸之路经济带”着力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包含三条线路:中国—中亚—俄罗斯—欧洲(波罗的海);中国—中亚—西亚(波斯湾)—地中海;中国—东南亚—南亚—印度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以重点港口为节点,共同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包含两条线路:中国沿海港口—南海—印度洋—欧洲;中国沿海港口—南海—南太平洋。

“一带一路”倡议蕴含着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和平合作就是“一带一路”经济体在合作共处五项基本原则基础上平等进行合作;开放包容就是各经济体和各国际、地区组织均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共享建设成果。各经济体尊重其他经济体对发展道路和模式的选择,求同存异、兼容并蓄、共生共荣;互学互鉴就是各经济体在交流合作中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促进繁荣;互利共赢就是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寻求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

二、中国自贸区发展现状

自21世纪以来,在全球多边贸易谈判步履维艰以及大国自贸区战略的助推下,中国在积极参与和维护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同时,也加快了步伐。“入世”至今的十多年间,中国自贸区从无到有,由远及近,初步构建起东西呼应,遍布全球的格局,成为我国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形式。

根据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相关信息,截至2016年9月,中国已经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共有14个,包括:中国—东盟、中国—东盟(“10+1”)升级、中国—新加坡、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新西兰、中国—智利、中国—秘鲁、中国—哥斯达黎加、中国—冰岛、中国—瑞士、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签署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正在谈判的自贸协定有8个,包括中国与海湾合作委员会、中国—挪威、中国—斯里兰卡、中国—马尔代夫、中国—格鲁吉亚、中日韩自贸协定、《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此外,中国已经完成了与印度的FTA联合可行性研究,正在与哥伦比亚、摩尔瓦多、斐济、尼泊尔开展FTA联合可行性研究。中国还加入了亚太贸易协定。《亚太贸易协定》前身为《曼谷协定》。《曼谷协定》签订于1975年,是在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简称亚太经社会)主持下,在发展中国家之间达成的一项优惠贸易安排,现成员包括中国、孟加拉、印度、老挝、韩国和斯里兰卡。2005年11月2日,《曼谷协定》第一届部长级理事会决定将《曼谷协定》更名为《亚太贸易协定》。

三、“一带一路”助力推进中国自贸区建设

(一)“一带一路”有利于构建中国与沿线经济体商建自贸区的良好环境

“一带一路”是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共赢之路,是增进理解信任、加强全方位交流的和平友谊之路。“一带一路”秉承开放合作,合作对象不只局限于沿线经济体,而是面向所有具有合作意向的经济体。“一带一路”坚持互利共赢,努力打造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一带一路”所传递的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等外交理念,有利于中国构建推进与“一带一路”经济体自贸区建设的有利环境。

“一带一路”致力于亚欧非大陆及附近海洋的互联互通,铺设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这势必会推动沿线各经济体的交流,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它所倡导的“五通”建设将为中国开展或深入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的区域经济合作提供政策支持、基础设施保障、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资金支撑、民意基础。

(二)中国与沿线经济体推进经济发展的共同诉求助力双边自贸区建设

2014年,中国与“一带一路”经济体进出口双边贸易值接近 7万亿元人民币,增长7% 左右,占同期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四分之一。其中,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的出口增长超过了10%,进口增长约为 1.5% 左右[1]。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推进,这一数字将不断刷新。中国“一带一路”战略与沿线经济体经济发展战略相契合。就中国中西部和中亚国家而言,双方优势产业集中在重工业和加工工业(石油天然气、采矿、资源开发、机械加工制造等),未来产业发展战略相似,具有共同的经济发展侧重点和诉求,有助于加强经济联系,推动区域经济合作[2]。就中国东部沿海地区与东盟国家而言,双方未来经济发展意愿相一致,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作为未来发展重点[3]。就中国与西亚而言,韩永辉等(2015)通过指数分析得出,中国和西亚表现较强的贸易互补性,呈现产业间贸易特征。中国可以充分利用双方的贸易的互补性和“一带一路”战略下的机遇加强双边经贸往来[4]。中国与沿线经济体经济发展的共同诉求无疑会推动双边自贸区建设。

(三)“一带一路”有利于化解中国当前所面临的区域经济合作压力

TPP和TTIP美国获取全球区域经济合作主导权,掌控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权的利器。TPP和TTIP谈判参与国都是中国的重要出口市场和外资来源地,这两个协定所倡导的高标准是中国在短时间内所望尘莫及的,对中国形成了包围之势,为中国深入开展国际区域经济合作设置了障碍,甚至被边缘化。在此背景下,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可谓是对美国TPP、TTIP的有力回应。“一带一路”横跨亚非欧三大陆,覆盖西欧的发达国家,东欧、东南亚、中亚、西亚、南亚、非洲的广大发展中国家。这将有利于中国推进与相关国家商建自贸区,提升影响力,稀释TPP和TTIP的不良影响。

参考文献:

[1] 高峰. 从古丝绸之路到“一带一路”建设[J]. 北方经济,2015(4):33

[2] 郭爱君、毛锦凰. 丝绸之路经济带:优势产业空间差异与产业空间布局战略研究[J].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44,48

[3] 赵江林.“一带一路”如何落地——在重点国家、重点领域和重点合作机制安排上应大力体现“早期收获”的安排[J].中国经济报告,2015(4):97

[4] 韩永辉、罗晓斐、邹建华. 中国与西亚地区贸易合作的竞争性和互补性研究——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北京[J]. 世界经济研究,2015(3):39

〔本文系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项目“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贸区建设推进策略研究”(项目编号:MY201609)阶段性成果〕

(张国军,1978年生,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