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支付能力、生育行为与人口年龄结构

2016-11-12 06:36:50陈淑云彭银
西北人口 2016年1期
关键词:出生率生育率房价

陈淑云,彭银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武汉 430079)

住房支付能力、生育行为与人口年龄结构

陈淑云,彭银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武汉 430079)

本文通过构建房价收入比、人口出生率和少儿抚养比的VAR模型,进行脉冲响应函数及方差分解分析,发现自我国实施货币化分房政策以来,高房价对我国人口出生率和人口年龄结构有重要影响。主要结论:(1)房价持续上涨,导致住房支付能力减弱,迫使人们做出推迟婚育的抉择;(2)住房支付能力减弱,直接使人口出生率下降,但经过4到5年的调整,人口出生率又逐渐恢复;(3)住房支付能力降低,间接拉低少儿抚养比,导致人口结构的老化;(4)人口出生率和少儿抚养比的变动也会引起房价的变化,特别是人口出生率和少儿抚养比的降低会影响到预期房价。基于国内房地产市场的特征和人口发展的现状,本文认为在将房价控制在合理区间的同时,有必要积极调整生育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得人口政策、教育措施、养老方式及住房保障政策相匹配,才能释放家庭活力,优化代际关系,最终实现人口、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房价;住房支付能力;生育行为;人口结构

一、引言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这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利好政策,然而住房、教育及养老等成本高企深深影响着家庭的生育抉择,甚至降低了生育意愿。近年来,我国“人口红利”渐失,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能否使我国逃离“低生育陷阱”②《经济蓝皮书:2015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绕开“刘易斯拐点”?本文认为,在我国经济新常态、人口新常态及房地产市场分化调整的大背景下,有必要理清我国房价与人口出生率、少儿抚养比间的关系,揭示高房价下人们生育行为的选择逻辑,并探讨我国房价与人口年龄结构的关系,这为我国人口政策、教育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及产业政策的匹配提供了参考视角。

国内外相关文献多是从政策、社会、经济和文化等视角对生育行为展开研究的。主流研究多从政策和经济因素出发,例如,胡美娟(2015)认为已婚人口的意愿生育率和实际生育率都在下降,多年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育龄妇女逐步建立起科学、文明、进步和少生、优生、优育的婚育观念[1];陈卫(2005)利用中国省级数据,考察“发展—计划生育—生育率”关系,结果也表明在过去30年里,计划生育对生育率的作用在下降,而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在增强[2];董辉(1991)基于父母收入水平与生育率之间相背离的现象,提出孩子的“数量与质量相互影响”的理论;而在家庭人均收入达到某一高水平后,收入进一步提高会促使人们的生活方式由生存性逐步转为享受型和发展型,进而人们对生育孩子的质量需求替代对其数量的需求,人们会自觉调整生育行为,降低生育率[3];任强、傅强(2007)利用2001—2004年湖南省县级水平的面板数据,通过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影响当地人口边际生育行为的因素,得出各县经济发展水平对当地多孩率有非常显著的影响[4];郑真真、李玉柱等还基于江苏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调查结果,采用多元统计分析方法重点分析生育成本对妇女生育计划的影响,认为生育的经济成本和心理成本对妇女生育二孩的计划有显著影响,特别是在妇女普遍就业和正规就业机会较多的地区,青年夫妇普遍生二孩的可能性将会很小[5]。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基于政策、社会、经济及文化等视角对生育行为的研究相当成熟,理论体系较为完备,然而基于房价对生育行为的研究却相对较少。正如加里·S·贝克尔(Becker)所说,家庭行为是宏观经济运行中的内生变量,而非外生变量;家庭行为对经济发展起着很大的作用,同时经济演进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家庭的结构与决策[6]。因此,结合国内外实践经验,有必要基于家庭经济学的理论,将房价变化或住房支付能力纳入到社会经济的视角,从家庭抉择的角度进一步研究住房支付能力与生育行为之间的关系。

早在1989年,穆德(Mulder)和瓦格纳(Wagner)的研究就表明了西德和荷兰拥有住房的夫妇比租房夫妇能更快生育第一胎[7];我国学者李勇刚、李祥、高波(2012)等利用大陆31个省区市1999—2010年的面板数据,运用动态面板GMM估计方法进行实证检验,认为房价对出生率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房价的过快上涨对居民生育行为有明显的抑制作用[8];易君健和易行健(2008)将房价纳入新家庭经济学模型,分析房价上涨对家庭生育行为的作用机制,并以香港为例,运用Johansen检验与ECM模型,从房价上涨对家庭资源配置、家庭经济行为的影响等角度展开实证研究,探讨房价上涨对生育率的长期影响[9]。在新家庭经济学模型中,作者采用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等经济学分析范式,推导出房价对生育的作用机制,并计量检验得出:房价指数平均上涨1%,总和生育率将显著下降0.145%的结论。

现有的文献多从宏观层面揭示了房价与生育率的数量关系,本文认为影响家庭生育行为选择的因素众多,单独考察房价与生育率的关系并不能完全反映房价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因为收入的变化更为直接地影响着人们购房或生育的抉择,所以本文认为有必要将收入纳入住房支付能力评价体系,再展开住房支付能力和生育行为的研究。另外,人口出生率是少儿抚养比的直接影响因素,所以在当前人口结构老化的背景下,有必要考量住房支付能力与人口年龄结构的关系。

二、我国经验数据

(一)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旨在探讨住房支付能力对我国生育状况和人口年龄结构影响的普遍规律。首先,需要选定合适的指标并对其量化分析。由于我国住房和婚育状况呈城乡二元结构,本文仅选择城镇居民为研究对象。住房支付能力度量方法有比率法和剩余收入法,本文选用国际上较为常用的比率法(房价收入比)来衡量住房支付能力,为方便统计和分析,本文选用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衡量房价变化,以90m2的套型计量一对年轻夫妇的住房需求面积,并以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来衡量家庭收入水平。依据公式:房价收入比=每户住房总价÷每户家庭年总收入,计算我国的房价收入比。此外,选择25-35岁育龄妇女的生育率和人口出生率来观测我国城镇妇女的生育总体状况,以少儿抚养比和老年抚养比等指标研究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规律。本文的原始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官网。

(二)初始数据描述与分析

自1998年实施货币化分房政策以来,我国住宅商品房价格一路上涨,2000—2013年,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从1948元/m2上涨达5850元/m2。同期比较,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从6280元增加到26955元,剔除价格影响等因素,要低于房价的增速。由于房价收入比计算方法的差异,难以用于横向比较,但纵向来看我国城镇居民房价收入比逐年攀高,说明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在不断下降,并且其绝对值要远高于合理区间。

图1 我国妇女生育年龄与生育率的关系图

图2 2003—2013年我国不同育龄妇女的生育率

通过对我国妇女生育年龄和生育率变化的观察,如图1所示,发现从2003—2013年,我国20-27岁育龄妇女的生育率呈下降趋势,28-35岁间的生育率呈上升趋势;此外,2003年我国妇女生育高峰集中在22-25岁,然而到2013年高峰明显后移至24-29岁,由此可知我国妇女生育年龄在推后,晚育现象明显。

如图2所示,从2003年以来,我国20-24岁育龄妇女的生育率大幅下降,25-29岁育龄妇女的生育率相对稳定,从2006年开始超过20-24岁育龄妇女的生育率,并且长期保持在高位运行,30-34岁育龄妇女生育率略有趋高,并在2011年逐渐趋近20-24岁育龄妇女的生育率,这再次印证了我国晚育现象常态化。

近年来,我国人口出生率快速下降,从1995年的17.12‰下降到2013年的12.08‰,这导致少儿抚养比持续走低,使我国少儿抚养比从1995年的39.6%下降到2013年的22.2%。而同期老年抚养比呈逐年上升的稳态,1995年我国老年抚养比为9.2%,1999年达10.2%,首次超过10%,到2013年已高达13.1%。按照国际惯例,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这说明我国人口结构已快速进入老化阶段。

(三)经济学理论解释

基于新家庭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依据加里·S·贝克尔分析家庭生育行为的假定:决定人口增长的因素不仅仅是收入水平,还取决于孩子的相对“价格”。假设家庭是一个生产生命的单位,为了生育孩子,妇女必须放弃工作,为了抚育孩子家庭需投入更多资源,因此家庭的生育行为不得不权衡抚育孩子的直接投入和机会成本,这些机会成本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而增加,特别是随着母亲收入的增加而增加[10],可见,生育孩子会降低家庭对住房和其他商品的消费能力。基于此理论,首先,假定房价增速高于收入增速,那么高房价会降低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对于已按揭购房的夫妇,会选择推迟生育,以降低家庭还贷负担;对于预期购房的夫妇,会比较房子和孩子之间的收益或效用:若是选择先置业后育孩,无疑会推迟生育,而选择先育孩后购房的家庭,为增强家庭支付能力,女性可能会选择先工作、再育孩,也会推迟生育;其次,假定收入增速略快于房价增长速度,同样要权衡房子和孩子之间收益与效用,比如高昂的机会成本可能会让较高收入家庭选择推迟生育。

综合主要指标的特征,通过对原始数据的描述分析,并基于经济学理论的机理,可推导房价与生育成本、人口出生率及少儿抚养比的关系:若其他条件不变,房价上涨可能导致住房支付能力下降,进而抬高婚育门槛,增加生育成本,导致人口出生率下降,最终使少儿抚养比长期在低位运行,即加速了人口结构的老化。由此可假定:①高房价是我国晚育的重要原因;②高房价导致我国人口出生率的降低;③高房价影响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

三、计量检验

(一)模型的构建

为了验证上述假设,即检测我国房价、人口出生率和老龄抚养比之间的关系,本文选择向量自回归模型(VAR)进行计量检验。VAR模型对于相互联系的时间序列变量系统是有效的预测模型,基于数据的统计性质,把系统中每一个内生变量作为系统中所有内生变量的滞后值的函数来构造模型,将单变量自回归模型推广到由多元时间序列变量组成的“向量”自回归模型。其表达式如下:

其中,yt是内生变量列向量,Xt是外生变量向量,A1,…,An和B是待估的系数矩阵,εt是误差向量。

依据前文的模型假定和指标选取,为便于描述,本文将房价收入比命名为FSB,人口出生率命名为CSL,少儿抚养比命名为SFB,对其时间序列数据进行VAR计量检验。由于我国货币化分房政策始于1998年,实施较晚,缺乏相应的数据,为了扩大样本容量,本文采用1990—2013年的相关时间序列数据进行计量检验。

(二)平稳性检验

VAR模型是针对平稳数据建立的,为避免时间序列数据在VAR模型中出现“伪回归”现象,有必要对样本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本文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法对样本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发现在1%的置信水平下,各序列一阶差分后均是平稳的,即各序列均为一阶单整序列,进而建立VAR模型,限于篇幅,检验结果略。

(三)VAR模型的估计

为检验住房支付能力与人口出生率以及少儿抚养比的关系,建立FSB、CSL和SFB的向量自回归模型(VAR)。首先应先确定VAR模型的最优滞后期,若滞后期K值过大,则自由度减少,直接影响VAR模型参数估计的有效性,而K值太小,误差项的自相关又会很严重。因此,本文通过比较不同滞后阶数的赤池值和施瓦茨值,确定最优滞后期,通过VAR模型最优滞后期的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可知此VAR模型的最优滞后期为2,因此建立VAR(2)模型,利用软件EViews8.0求得该VAR(2)结果,如下式所示:

其中,FSB、CSL和SFB的各项统计值均符合检验要求,其R2值都接近于1,说明模型拟合效果较为理想。

表1 VAR模型最优滞后阶数的检验结果

从上式可知,首先,房价收入比的滞后1期对自身的正影响由其系数的估计值0.74所表示,且显著性水平较高,滞后2期对自身的影响为-0.11,说明第一年房价收入比上升1个百分点的冲击,会在下一年过度释放,而在第三年又开始纠正和回归;其次,人口出生率对房价收入比的滞后负影响较强烈,说明人口出生率增长一个百分点,大约会使房价收入比降低0.99个半分比,滞后2期的影响系数为1.64,说明人口出生率的增加,会降低房价,而在后期又会拉动房价的上涨。

由于此VAR模型的样本量偏少,其系数的估计对样本值的变化较为敏感,难免出现系数高估的误差,因此上述解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另外,此VAR模型没有建立在经济理论的基础之上,属乏理论模型,无需对变量作任何先验性的约束,所以在分析VAR模型时,往往不分析一个变量的变化对另一个变量的影响。建立VAR模型主要是为了说明一个随机新量的冲击对各个内生变量的影响和其重要性,所以,为了更好地检验房价收入比与人口出生率和少儿抚养比的关系,需要进行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的分析。

(四)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由于很难对VAR模型单个参数估计值给出很好的说明,但可通过系数的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对VAR模型做更好的解释,所以在进行脉冲响应函数分析之前,必须确保VAR模型的稳定性,即非稳定的VAR模型不能做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如图3所示,全部根的倒数值均落在单位圆内,说明此VAR模型是稳定的。

图3 VAR模型稳定性检验

脉冲响应函数刻画了内生变量对误差变化大小的反应,即描述一个标准差大小的冲击对VAR模型中内生变量当期值和未来值的影响,为了分别观测房价收入比、人口出生率和少儿抚养比一个标准差大小的随机新量对VAR模型中内生变量的当期值和未来值的影响,本文利用软件EViews8.0得到脉冲响应函数,其结果如图4所示。

从“对FSB的反应”的图表中可知,各内生变量对房价收入比的一个标准差大小的随机新量的反应不一,首先,人口出生率在初期没有响应,但在第二期会有明显的降低,从第三期又开始增加,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影响越来越小,逐渐收敛,延续到第18期才衰减到0;其次,少儿抚养比在初期也没有响应,第二期出现较小的增长,从第三期开始出现负响应,并呈连续下降的趋势,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收敛,说明房价的连续上涨,住房支付能力降低,对少儿抚养比有明显的影响,高房价是少儿抚养比持续下降的一大因素;最后,房价收入比自身的反应却甚为强烈,初期就开始出现剧烈的正响应,并且长期维持较为强烈的正响应,这说明房价的波动会影响人们的预期,导致房价长期呈正相关的变化。

从“对CSL的反应”的图表中可知,各内生变量对人口出生率的一个标准差大小的随机扰动的反应差异也很大,房价收入比的响应较强烈,初期出现微弱的负响应,但从第二期开始出现强烈持续的正响应,说明人口出生率的增加在近期会降低对房产的需求,但是长远来看却构成对房产的刚需,并且这一影响会延续到第20年才逐渐消失,这印证了我国计划生育实施前出现的人口出生率高峰值与近些年的高房价的关系;而少儿抚养比的反应却相对温和,呈现先增加后减少的状态,说明我国人口出生率的增加会在短期内增加少儿抚养比,但是长期来看由于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少儿抚养比依然呈下降趋势。

图4 脉冲响应函数图

观察“对SFB的反应”,可知各内生变量对少儿抚养比的一个标准差大小的随机新量的反应。首先,房价收入比的响应较为强烈,总体呈现先减后增的状况,即在初期,随着少儿抚养比的增加,房价收入比会减少,说明少儿抚养负担的增加会抑制对房产的需求,但长远来看,会形成对房产的刚性需求;其次,人口出生率会保持持续的正响应,尽管在初期是减少的,然后开始平稳的增长,说明随着少儿抚养的负担增加,人们开始会减少生育,但是在长期发展中,人们会维持一定量的生育率,以符合人口的可持续发展。

(五)方差分解分析

VAR的方差分解可以得出随机信息的相对重要性信息,其核心思想是把模型中的全部内生变量的波动,按其成因分解为与各个方程新息相关联的组成部分,从而得到新息对模型内生变量的相对重要程度。本文采用软件EViews8.0得出3个变量的VAR跨时为5的方差分解,如表2所示。其中,S.E所对应的列是相对于不同预测期的变量的预测误差,这种误差来源于新息的当期值和未来值,其他几列是关于源于某个特定的新息所引起的方差占总体方差的百分比,在第一期,一个变量的所有的变动均来自其本身的新息,因此值为100%。通过方差分解可知:

第一,对房价收入比的一个标准差大小的随机新量,其标准差从第二年开始主要由其本身所感应,所占比例均在85%以上,其次是人口出生率和少儿抚养比;第二,对人口出生率的一个标准差大小的随机新量,其标准差也主要由其本身所感应,比例在50%到98%不等,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房价收入比对人口出生率的感应愈发敏感,第五期的占比就接近45%,而少儿抚养比的占比一直较小,相对稳定;第三,对少儿抚养比的一个标准差大小的随机新量,其标准差同样由其本身所感应,所占比例均在85%以上,其次是人口出生率,房价收入比的占比最低,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出生率和房价收入比的比重在不断增加。

表2 FSB、CSL、SFB方差分解表

四、结论与启示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重要结论:

第一,房价收入比对自身的冲击是极为敏感的,其波动方向与冲击方向一致。说明房价的剧烈波动会引起房价持续性的变动,特别是房价上涨可能会导致房价的持续性上扬,这印证了我国近年来房价持续高涨的现象,高房价影响到需求者的预期,激发了购房的自住性和投机性需求,因而助涨了房价,特别是依靠抵押贷款购房的居民,背负着高额的房贷利息,就此沦为“房奴”。

第二,人口出生率对房价收入比滞后两期的反应是显著的,少儿抚养比对人口出生率滞后两期的反应也是显著的,由此可以形成房价收入比与少儿抚养比之间的传导机制,即房价上涨,住房支付能力降低,导致人们做出推迟婚育的抉择,然而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又拉低了少儿抚养比。所以高房价降低了住房支付能力,在一定时期内影响到我国人口的出生率,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人口结构的老龄化。

第三,房价收入比对人口出生率和少儿抚养比的响应均较强烈,并且均呈现出从负响应到正响应的变化规律。说明人口出生率和少儿抚养比的增加,在短期内无力构成对房产的需求,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直接对房产形成需求,进而间接影响房价,助推房价上涨。另外,从长期来看,房价收入比强烈的正响应延续的时间很长,近乎长达20年才收敛于0,说明人口出生率下降会同方向的影响到房价的下跌,由此可模糊预测,由于我国长期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出生率和少儿抚养比持续下降会降低未来对房产的需求,进而影响到未来的房价,或者说基于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我国房价缺乏长期上涨的可能。

基于对房价和婚育以及人口结构关系的分析,初步理顺了住房支付能力与人口生育率及少儿抚养比的关系,进而得出以下几点启示:首先,减少对房地产市场的行政干预,特别是当前房市分化调整期,应避免房价出现大的波动,以稳定消费者的预期,进而稳定房地产市场;其次,要规范房地产市场,构建多层次住房供给市场体系,以满足不同人群对住房的需求,同时应细化住房保障政策,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可适当加大对中低收入青年夫妇的保障力度或采用住房补贴等科学方式适当鼓励生育;再次,根据人口结构老龄化的特征,适时调整产业政策,才能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提高居民收入,增强居民住房消费能力,使生育行为从计划到自觉,生育选择从被动到自主的转变;此外,长期低出生率必将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随着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落地,要适当鼓励生育,提高生育意愿,以稳定正常的生育水平,避免出现“人口赤字”;最后,应加大社会养老、医疗和教育投资力度,完善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才能减轻青年夫妇赡养老人、抚育子女的负担,释放家庭活力,优化代际关系。

人口发展是经济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俄罗斯等人口负增长的国家为鉴,人口出生率关乎民族兴衰存亡。因此,我国必须将房价稳定在合理的区间,提高居民支付能力才会减轻高房价对人口出生率和人口年龄结构的不利影响,同时加强对教育政策、产业政策、养老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等政策的调整,实现各类匹配政策与人口政策相适应,才能发挥政策的协同效应。

[1]胡美娟.中国生育政策调整与人口发展分析[J].西北人口,2015(3):28-31+36.

[2]陈卫.“发展—计划生育—生育率”的动态关系:中国省级数据再考察[J].人口研究,2005(1):2-10.

[3]董辉.中国农民家庭收支变动与生育行为分析[J].人口学刊,1991(2):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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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高巧.解读新家庭经济学[J].商业时代,2004(11):6-7.

Housing Affordability,Reproductive Behavior and Population Age Structure:Based on Empirical VAR Model

CHEN Shu-yun,PENG Yi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Administration,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Wuhan,Hubei,430079)

By constructing the VAR model of price earnings ratio,the birth rate and child dependency ratio and analyzing the impulse response function and variance decomposition,we found that the high prices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birth rate and population structure sinc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monetization of housing distribution policy.The main conclusions are as follows:(1)Housing prices continued to rise,which leads to reduced housing affordability and forces people to postpone marriage and childbearing;(2)Weakened housing affordability directly results in the falling birth rate.But the birth rate began to recover after 4-5 years of adjustment;(3)Reduced housing affordability indirectly reduces child dependency ratio,which gives rise to an aging population structure;(4)The variation of birth rate and child dependency ratio will bring about changes in prices,especially the decreased population birth rate and the child dependency ratio will affect the expected prices.Finally,based on the features of domestic real estate market and the current population development,this paper argues that it is necessary to actively adjust birth policy and improve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while keeping the price in a reasonable range to release the family dynamic and optimize intergenerational relations,which will ultimately achieve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population,society and economy.

Housing prices;Housing affordability;Reproductive behavior;Population structure

C92-05

A

1007-0672(2016)01-0001-06

2015-08-0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研究”(12BGL10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优化与运行机制创新研究”(NCET-13-0814)。

陈淑云,女,山西襄汾人,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住房保障、房地产经济和城市经济学;彭银,男(土家族),湖北恩施人,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房地产经济、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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