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拓
近读一篇题为《“功德无量”抑或“遗患无穷”?》的文章(《杂文月刊》2016年第6期原创版),方知毛志成先生曾极力倡导编写一部“《权力美学》读本”,“使权力显示出应有的美感,并为此而构建一个专门性的‘权力美学”。毛先生的高论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不过,倡导编写“《权力美学》读本”是一回事,谈论“权力美学”则是另一回事。尽管将权力与美学联姻,不啻是在“拉郎配”,可“权力美学”这一概念毕竟使用并热议了若干年,具有特定的所指,即指称一种崇拜权力的审美观念。记得笔者初识“权力美学”这一概念时,首先联想到的就是德国女导演、对希特勒一往情深的莱妮·瑞芬斯塔尔,她无疑是实践“权力美学”最杰出的艺术家。她制作的两部纪录片《意志的胜利》(1934)和《奥林匹亚》(1938),堪称体现“权力美学”的典范。前者宣扬的是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即“纳粹主义”),将对希特勒的个人崇拜推向了极致。后者记录的是1936年柏林奥运会——将纳粹德国从一战废墟上重新崛起和其称霸世界的野心表现得淋漓尽致。瑞芬斯塔尔自称不关心政治,不是为了宣传;可她的每一个镜头几乎都凸现出强权的威力,表现了她对极权的极度痴迷与无限崇拜。“权力”一词的拉丁文词源为“fascer”,音译即“法西斯”,说“权力美学”就是“法西斯美学”,应算是恰如其分吧。苏珊·桑塔格在评论瑞芬斯塔尔时,就深刻阐述了这种美学观念的来龙去脉:“法西斯主义美学产生于对控制、屈服的行为、非凡努力以及忍受痛苦的着迷(并为之辩护);它们赞同两种看似相反的状态,即自大狂和屈服”。在苏珊看来,“法西斯主义的戏剧表演集中在强权与其傀儡之间的狂欢交易,它们身穿统一制服,人数呈现出不断膨胀的势头”,将“人群/物群集中在一个具有至高无上权力的、具有无限个人魅力的领袖人物或力量周围”,“歌颂服从,赞扬盲目,美化死亡”。
“权力美学”进入中国学界的话语系统也有些年头了,但多是作为批判对象论及的,像毛先生这样公然推崇、极力提倡编写“《权力美学》读本”的实为鲜见。与其相反的是朱大可先生,始终对权力美学保持着足够的警惕和清醒的认知。他曾追溯“中山装”的渊源,指出当年孙中山拿来做样品的乃是日本的士官服,而日本士官服参照的又是德国士官服。因此,“中山装的姓氏,本该名叫德意志”。而之后曾有那么几十年,中山装竟“成为全国民众的单一服装”,这还不足以显示出权力美学的强大征服力?希特勒上台之后的德国青年,为能穿上威严的纳粹军服而纷纷参加党卫军;“文革”时期的中国青年,不分男女,无不以戴上一顶准军帽为荣;直到去年年末上映的影片《老炮儿》,主人公还把一件“将校呢”大衣当作圣物珍藏——这莫非就是毛先生所称赞的权力的“美感”和“魅力”?近年来,朱先生更多的是批评一些象征权力的建筑,并将这种权力美学一直追溯到秦始皇嬴政。对此,我们读一下杜牧的《阿房宫赋》即可明了:“覆盖三百余里,隔离天日”,“不知其几千万落”。如此皇家威仪能不令芸芸众生臣服么?这恐怕也是今人大肆鼓吹并发扬光大的原因吧?我们不妨看看全国各地的政府大楼,哪一座不是盖得富丽堂皇,高大、豪华而又气派十足?恰如两千年前萧何对刘邦所言,“非壮丽无以重威,且令后世有以加也”。可见,府衙之高大府院之开阔,无非是想显示权力的威风与威严,让平民百姓望而生畏。动辄“以大为美”,大手笔、大场面、大制作,可这种整齐划一、思想趋同的大一统观念,势必会泯灭人的个性与自由,无情地扼杀人的自主性和创造力。权力美学的肆虐,恐怕也正是国民奴性延续两千多年的原因所在。将权力“魅力化”,编写什么“《权力美学》读本”,难道还想继续普及奴化教育,让广大民众永远心诚悦服地当一个好奴隶、好奴才?
毛先生还煞有介事地质问,“真正的罪恶是权力本身造成的么?”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和监督,它随时都会作恶。正因为如此,美国宪法才在修正案的前十条郑重地提出“权利法案”,其目的就是为了“限制联邦政府权力的无限扩张,防止联邦政府干涉和剥夺美国人民的自由”。不知瑞芬斯塔尔生前是否想过,倘若美、英、法三国也像她所心仪的国家权力至上而个人权利阙如的话,她会被“无罪释放”,并安然活到101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