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法”的评价新视角

2016-11-04 22:06朱桂玲
江西教育B 2016年8期
关键词:助学动态生命

朱桂玲

“助学法”倡导多维的评价视角。在评价理念上,“助学法”主张不把教学看做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而是强调师生的生命发展,看教师和学生的生命质量是否得到提高,生命的创造力是否得到发展;在评价的主体上,“助学法”强调多元主体的参与,既包括课堂系统内部主体,也包括多方面的社会主体;在评价内容上,强调对课堂进行全程评价,既有设计评价,也有实施评价,还有效果评价;在评价对象上,既包括对学生的发展评价,也包括对教师发展的评价,是教师和学生的知、情、意统一的评价。

一、尊重多样的视角

孩子是多样的,孩子是有差异的。一方面由于每个学生自身的知识、能力、性格、爱好、特长和自我效能感不同,另一方面由于家庭和社区环境、他人的引导和评价不同,致使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这是一种客观存在,教育的目的不是为了消除这种差异,相反应该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培养和完善学生的良好个性。所以,课堂必须营造民主、和谐、自由、安全的教学氛围,让学生尽其能、尽其言;积极引入探究性学习,使每个学生都能积极探求,去获得求知的乐趣;实现教学评价的多元化,注重评价的激励性,让每个学生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和前进的方向。

我国台湾一学校校训的第一条是“每个孩子被允许长得和别人不一样”,说得很精彩,快乐的人生就是“做我自己”,那我们有什么理由要用同一把尺子去衡量每一个不同的学生呢? “助学法”尊重学生的个性感悟,允许学生有自己独立存在的信念和意识,在学习中选择自己喜欢的内容和学习的方式,按照自己的认知自觉主动地学习,以培养起既有灵性又有个性的学生。

二、和谐共生的视角

在“助学法”课堂中,教师和学生是合作的关系、共生的关系。所以,教师要善于在课堂中构筑自由对话的平台,这一方面使学生处于积极、活跃、自由的状态之中,在与教师对话中学习、领悟和生发出前所未有的知识、经验和情感体验,更重要的是在对话中让学生拥有和体验着做人的全部尊严,享受着被人尊重的快乐,建立其自信和进一步对话的愿望,教师也可体验到一种心灵的自由和丰富。

“助学法”从注重教师的“教”转向注重学生的“学”,课堂活动重心的转变,必然带来课堂交往模式的变化,而新的课堂交往模式和学习活动,又必然打破原有的对课堂秩序的认识,课堂秩序便有了新的内涵和形态——学生是否快乐自主参与教学过程,是“助学法”衡量教师教学成败的一个重要标准。

三、动态发展的视角

生命是动态的,发展是动态的,教学没有理由不是动态的。课堂中教师、学生和交往都是在时间的流变中,一切人的目的性活动都需要在流变中矫正、聚焦然后达成。动态生成性是对机械线形教学过程的超越,是对生命学习规律的重新认识,是对课堂计划和变化、预设和生成的辩证理解。

平等的师生观、建构的知识观、发展的评价观,整体的生态观,都是实现“助学法”价值的必要前提。“助学法”秉持理解、交往,动态生成的课堂过程观。理解、交往是建立在对生命的认识和对发展的合理性判断的基础之上的。发展作为一种开放的生长性的动态过程,不是外铄的,也不是内发的。主客体互动反映在课堂上就是学与教、思维与刺激、内因与外因、过去与现在的交互。这种交互生发在特定的环境中,需要环境的有利支持和支撑,而“助学法”为此提供了有利的环境支持。

四、整体开放的视角

“助学法”提倡教学的开放性,要求教师从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师生关系上开放,同时要解放学生的身心,给学生创造一个宽松、和谐、民主的心理氛围,让学生带着知识走出课堂,用科学思维方式来观察社会。

教师应始终把学生视为“发展中的不完善的人”,以平常、宽容和爱心去关怀学生的成长;相信学生的自律能力,承认并尊重学生自我管理中与教师意愿背离的现象,平等对话,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一个能够让学生自由、自主成长的课堂,用美国著名教育学家梅里尔·哈明博的话说,应该是“鼓舞人心”的。

“助学法”评价的多重视角,其实都指向于人的发展。在课堂教学中,蕴藏着巨大的生命活力,只有师生的生命活力在课堂教学中得到有效发挥,才能真正有助于学生的培养和教师的成长,课堂上才有真正的生活。

(作者单位: 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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