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德全
贵州坚持把安全作为党政工作的重要底线,把平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省社会大局稳定、治安良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8年稳步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明确并严格落实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
今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综治领导责任制作出明确的、可操作的具体规定,对责任督导和追究划出了硬杠杠、设定了硬程序。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出台了《贵州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和网络,确保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地生根、落地见效,努力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人民群众更满意的平安贵州。
突出思想引领
真正使铁规内化于心
贵州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坚持把安全作为党政工作的重要底线,把平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督查到位、落实到位,着力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制约平安建设深入开展的突出问题,平安贵州建设成效显著,全省社会大局稳定、治安良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8年稳步提升。
实践证明,凡是平安建设搞得好的地方,一定是各级领导干部重视到位、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到位的地方。为此,我们及时组织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通过多种形式传达学习贯彻中央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将其印制成小手册发放到各级干部手中;在媒体全文刊发我省实施办法,省综治办负责人答记者问并进行相关解读;各级综治组织和成员单位还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作广泛宣传,形成了社会治安人人有责、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强大正能量。
突出知责明责
真正使铁规外践于行
贵州省在总结全省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等经验做法基础上,对怎么担责、怎么问责等作出了更加细化、硬性、明确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综治领导责任制,努力形成职责明确、奖惩分明、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的责任体系。
精准落实综治领导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党委政府、各单位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的综治领导主体责任加以区分,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地区综治工作负“块”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综治工作负“条”责任,形成条块结合、主体明确的责任体系。
分层界定具体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在综治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分级分层抓好工作落实和精准实施责任查究。同时对各级综治组织的具体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重点发挥好统筹、协调、指导三项职能作用,确保工作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明确综治实绩与晋职晋级、评先受奖直接挂钩。明确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察领导干部实绩、进行提拔使用和晋职晋级,或者在组织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评先受奖时,应当了解和掌握相关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并书面征求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意见。
明确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严肃问责。为解决一些地方、部门对工作有部署没真正落实的问题,增加“对有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工作重视不够,保障不力,工作明显滞后”的综治责任查究。
健全纵向到底的分级挂牌督办体系。为切实提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整治和挂牌督办的权威性,防止出现“护短”现象,采取“下抓一级”的方式,建立完善“省挂县、市挂乡、县挂村”的挂牌督办体系。
细化完善责任查究程序。明确规定对领导干部需要问责的,各级综治办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认真调查、分清责任,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对党政干部实行问责和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建议。这一规定充分发挥综治组织在问责实施中的作用,进一步强化了问责实施的专业性、严谨性和权威性。
突出守责尽责
真正使铁规落地生根
贵州省始终坚持把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作为深化平安贵州建设的主要抓手,充分发挥其指挥棒作用,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推进,出实招、硬招、新招,平安贵州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依法严打犯罪成效明显。把严控突出刑事犯罪作为全面深化平安贵州建设的突破口,整合力量,精准发力,努力提高打击犯罪的专业化水平,有效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刑事犯罪高发势头。着力加强命案防控工作,2015年全省命案同比下降30.12%,降幅排名全国第一,2016年上半年命案同比再度下降30.77%。
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成效明显。充分运用综治责任查究手段,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补强平安贵州建设短板、消除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治安顽疾,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成效明显。按照网络化、信息化、社会化的要求,完善以“六张网”为骨架、以信息化为支撑,防打管控一体化运作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真正形成了“天罗地网”,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2015年全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1.4%,其中八类刑事案件下降28.6%、“两抢一盗”下降12%;2016年上半年全省八类刑事案件下降17.6%。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成效明显。坚持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完善政策制度有机结合,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防止各类矛盾碰头叠加、交叉感染、蔓延升级。2015年全省群体性事件发生起数、参与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8.3%和87.2%,发生起数首次降至个位数,2016年以来全省群体性事件零发生。
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成效明显。不断创新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重点人群关怀帮扶体系,加快推进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专门教育“育新工程”、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救助保护“雨露工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刑释解戒人员安置帮教“回归工程”,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安宁工程”、艾滋病人违法犯罪防治“红丝带工程”等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六项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突出问责必严
真正使铁规长牙生威
贵州省始终坚持把综治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起钩来,用真通报、真约谈、真督办、真问责解决整改落实难的问题,真正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岗到人、落到实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综治工作抓在手上、把综治责任扛在肩上成为新常态。
通报约谈为社会治安纠偏。加强分析研判,对各类案件事故多发或综治重点工作推进明显滞后的地区,果断采取综治通报、约谈等责任督导和查究手段。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综治部门共实施综治通报责任督导209次;开展综治约谈21次,约谈党政领导干部99人。一些地方采取刑事发案“红、黄、绿”三色预警随时监测调度社会治安工作,及时约谈“一把手”,督促其加强社会治安整治。
严肃挂牌督办推动“一把手”责任落实。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对213个地区或单位分级实施挂牌整治,其中省综治办对治安问题相对突出的11个县区实行挂牌整治,明确半年内取消该地区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资格和有关领导干部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毕节市综治委在问责上不手软、动真格,整改成效明显,命案发案同比下降32.69%。
强化明察暗访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定期、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特别注重暗访作用的发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防止弄虚作假,形成了全覆盖、常态化的工作倒逼机制。(作者系贵州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省综治办主任 责任编辑/郎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