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夫祭有尸,自虞、夏、商、周不变。”而“尸”乃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夏“立尸”,商、周“坐尸”。“尸”当时之坐姿非今之垂足坐,而是跪式坐,即“屈着两膝,膝盖着地,而足跟承着臀部,首俯而背曲”。因而《论语》中的“寝不尸”意谓睡觉的时候不要采取“坐尸”之姿,而不是杨伯峻译注之“孔子睡觉不像死尸一样[直躺着]”。
关键词:《论语》;寝;尸;坐
中图分类号:H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论语·乡党篇》中的“寝不尸”,杨伯峻《论语译注》将其翻译为“孔子睡觉不像死屍一样[直躺着]”。[1]107徐志刚《论语通译》译作“[孔子]睡觉时不是像死尸那样直挺的躺着”,并将“尸”注为“死尸”。[2]如此等等的译注,是对《论语》原文的误解,问题出在以“尸”字后出的引申义来解释春秋时期“尸”字的含义。杨伯峻为名家,其《论语译注》又被高校作为教材,而将“寝不尸”作如是解谬种流传以误人子弟:从而表明有进一步进行释解的必要性。
今人将“寝不尸”中的“尸”误读作“屍体”,来自于战国之后古人的解读。如三国时之魏国何晏《集解》引包咸注“尸”为“偃卧四体,布展手足,似死人”;而《四库》本“义疏”却作“苞氏曰:不偃卧四体,布展手足,似死人也”;“注疏”作“包曰:偃卧四体,布展手足,似死人”。[3]196宋代朱熹《论语集注》曰:“尸,谓偃卧似死人也”,并引范氏曰:“寝不尸,非恶其类于死也。惰慢之气不设于身体,虽舒布其四体,而亦未尝肆耳。”[4]103清代阮元《论语注疏校勘记》引段玉裁注“寝不尸,恶其生之同于死也”。[5]这些注释皆似是而非,强作解语。问题在于误将“尸”字为“屍”字,且以“尸”的引申义释解“寝不尸”。
对“寝不尸”的正确理解,关键在于一个“尸”字。即“寝不尸”之“尸”,究竟是屍体之屍,还是祭祀之尸?而古人中固然有将“尸”正解为“坐尸”者,又因为古今之坐姿不同而生误解。
一、“尸”字概念史略
任何一个字的意义,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在具体的语境(context)中其内涵与外延甚至褒贬色彩等方面都有所变化。这个字的具体意义决定于其被使用的具体语境,即维特根斯坦所说的语词的“意义即被使用”。[6]“尸”这个字也是如此。
高亨《文字形义学概论》认为“尸”字字形“从人而曲其胫”。[7]康殷《文字源流浅说》称“尸”字“像弯腿的人形”。[8]周克庸《〈论语·乡党〉“寝不尸”训解》认为,“寝不尸”的“尸”字,“应训为‘曲胫”。[9]从金文、小篆等字体来看,显然“尸”字乃曲胫而“坐”(春秋时期的坐姿,是“屈着两膝,膝盖着地,而足跟承着臀部”[1]107)的象形,即“尸”的姿态乃是(代表死者)受祭者的坐姿。
“尸”字本义是指“古代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10]438在孔子所生活的春秋时期,“尸”作“受祭者”解,且采用春秋时期的“坐姿”。孔子的弟子自然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记述孔子所谓“寝不尸,居不客(一说为容)”(《论语·乡党篇》)的。
“尸”字作屍体、死屍之意讲是战国时期人们由“如祭祀之尸,不言不为”(严粲语)引伸出来的,其意义是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发展而成的。战国之后的文献资料中,“尸”字往往作“屍体”解,如司马迁《史记·周公世家》云:“以其屍与之”。
《说文解字》云:“尸,陈也,像卧之形。”[11]东汉班固《白虎通义·崩薨》曰:“尸之为言陈也,失气亡神,形体独陈。”这里对“尸”的理解,其实都是从祭祀之“尸”的引申义。《说文解字》成书于东汉汉和帝永元十二年(公元100年)到安帝建光元年(公元121年)之间,作者许慎对之前文字的含义未必尽皆通解,而主要依据当时文字通行的意义(也参考以前的文献)进行编纂而成的。因而《说文解字》对“尸”字的解释乃其后来义,即“尸,象形。小篆字形,像卧着的人形。”这是东汉时期人们对“尸”字的理解。
《说文解字》注解说:“尸,神像也。像卧之形。”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对“尸”之“像卧之形”的注是:“卧下曰伏也。此字象首俯而背曲之形。”《礼记·曲礼》中的“坐毋箕,寝毋伏”,[12]56《礼记正义》云:“‘寝毋伏者:寝,卧也;伏,覆也。卧当或侧或仰而不覆也。”[12]57以《礼记》所云“寝毋伏”来理解“寝不尸”也不确切,因为伏或覆之姿势与祭尸之坐姿还不完全一样。
二、“祭尸”及其姿势
在夏、商、周三代,人们祭祀先人,总是有代死者受祭之“尸”,虽然尸或立或坐姿势不一。具体来说,夏是“立尸”,商、周是“坐尸”。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祭祀也是周礼的重要组成部分,祭祀之礼繁杂且分等级。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因而祭祀时出现了不恪守成礼的现象。春秋时期,正因为祭祀先祖时出现了没有“尸”的社会现象,所以曾子产生了疑惑。曾子问曰:“祭必有尸乎?若厌祭亦可乎?”孔子曰:“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于同姓可也。祭殇必厌,盖弗成也。祭成丧而无尸,是殇之也。”[12]1399从曾子与乃师孔子的问答可知:在春秋时期,人们祭祀先祖的时候,有的人遵循传统,仍然用“活人”代表死者受祭;有的似乎已经不用“尸”了,即已经出现了不再按传统礼法“祭必有尸”的情况。而孔子“吾从周”和“克己复礼”,教导学生学礼、习礼时按照周礼的规定要求“祭必有尸”,从而导致了曾子的疑问,孔子也将它作为知识进行传授。否则,如果大家都是“祭必有尸”而习以为常,怎么会出现曾子这样的疑问呢?再如《论语·八佾篇》中子贡欲去告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从中可以推知,春秋时期,周礼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很多礼仪已经从简、被改变甚至不再遵守了。
《礼记·曲礼》记载:“礼曰:‘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12]86《仪礼·特牲礼》注:“尸,所祭者之孙也。祖之尸则主人乃宗子。祢之尸则主人乃父道。”除了孙可作尸,弟似乎亦可以为尸。如《孟子·告子上》云:“孟子曰:‘敬叔父乎?敬弟乎?彼将曰:‘敬叔父。曰:‘弟为尸,则谁敬?彼将曰:‘敬弟。子曰:‘恶在其敬叔父也?彼将曰:‘在位故也。”[13]746《仪礼·士虞礼》:“祝延尸。”郑玄注:“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又,男,男尸;女,女尸,必使异姓,不使贱者。”[12]87
其实,孔子告诉曾子“祭必有尸”说的仅仅是一种情况,即“卿大夫以下”阶层的情况。而汉代何休在《春秋公羊传·宣公八年》的注释中则说得更为全面:“祭必有尸者,节神也。礼,天子以卿为尸,诸侯以大夫为尸,卿大夫以下以孙为尸。夏立尸,商坐尸,周旅酬六尸。”[14]2280“夫祭之道,孙为王父尸。所使为尸者,于祭者子行也。父北面而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此父子之伦也。”[12]87
从何休的注中还可知道,夏代的“尸”是站立的姿态;商代的“尸”则是坐着的姿势;而周代“旅酬六尸”没有表明“尸”是站着的还是坐着的姿势,但《礼记·礼器》有明确的记载:“周坐尸,诏侑武方,其礼亦然,其道一也。夏立尸而卒祭;殷坐尸。”[12]868唐代杜佑《通典》亦曰:“自周以前,天地、宗庙、社稷,一切祭享,凡皆立尸。秦汉以降,中华则无矣。”[15]1354杜佑又云:“周代大小神祀,皆有尸也。”[15]1354周礼“因殷也”,也是“坐尸”。由此可知,商、周祭祀时的“尸”皆为坐姿。而当时的坐姿不是今日之“垂足坐”(现今“垂足坐”之坐姿源于古代埃及、印度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丝绸之路传入中土,宋代才开始成为人们标准的坐姿),而是跪式坐。
宋代苏轼曰:“祭必有尸,无尸曰奠。”[16]祭必有尸,由上引可知实乃战国之前的事。唐代李华《卜论》云:“夫祭有尸,自虞、夏、商、周不变,战国荡古法,祭无尸。”明末清初顾炎武云:“古之……于祭也,有尸以象神,而无所谓像也。《左传》言‘尝于大公之庙,麻婴为尸;《孟子》亦曰‘弟为尸;而春秋以往不闻有尸之事。宋玉《招魂》始有‘像设君室之文。尸礼废而像事兴,盖在战国之时矣。”[17]战国之后,“祭无尸”;人们主要向木主或神像祭奠。从此之后,正如清代秦蕙田《五礼通考》所考证的,“祭不立尸,强名曰祭,实为荐、为厌、为奠而已。”
曾永胜《“寝不尸”注辨》认为《论语》“寝不尸”用的是“引申义,即‘尸,陈也”,从而将“寝不尸”翻译为“人寝时不可展布四肢”。[18]显然,这一理解是不正确的。以常识而论,哪一个人睡觉的时候“不可展布四肢”?
以字的“今义”解释、论证“古义”,这一做法很容易出现错误。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这个字所在的语境中即具体的时空和上下文中理解和解释它的含义。用它之前或之后的已经演变或变迁的词义来注解,只能导致误读或错解。
《礼记·曲礼》云:“坐如尸,寝不尸。”程树德《论语集释》认为《论语》中“寝不尸”中的“尸,当如‘坐如尸之尸,非死屍也……‘寝不尸言寝则向晦入息之时,屈伸辗转尽可自如,不如此也。”[19]724程树德将“寝不尸”理解为“‘坐如尸之尸”是正确的,但由于古今坐姿之差异却把“寝不尸”解释得不清晰、说得不明白,因而读者也往往不得其要领。
《论语训》云:“尸,祭尸也。尸必宿斋居内寝,故在寝不为斋敬容。”[19]724而“祭必有尸”中的“尸”在代死者受祭祀的时候,面容神色须矜持端庄。《礼记》郑玄注:“尸居神位,坐必矜庄。”[12]但“尸”并不是一直严肃的,从《小雅· 楚茨》“神具醉止,皇尸载起”看这里的“尸”显然是活人替身之尸,且是一幅酒醉饭饱的神态。而到了“尸位素餐”时,“尸”则成为了被嘲讽的对象。
结语
春秋时期,即孔子所生活的年代,“祭尸”是坐着的,当时人们的坐姿(跪式坐)与今人垂足坐不同,近乎今天的跪姿,即“两膝着地,首俯而背曲”。孔子所谓的“寝不尸”,指的是睡觉的时候,不要以“祭尸”之坐姿睡,也没有必要保持“矜庄”的姿容。
凭常识论,侧睡、仰睡或俯睡等睡姿因人因时而异,只要舒服即可;且一个人睡觉从未有一个姿势睡到天亮的。仰卧是最常见的睡卧姿势,中医学称这种睡眠姿势为尸卧。据调查,大约60%的人选择仰卧睡姿,这也是医生推荐的最佳睡姿。
由此看来,《论语》中孔子所主张的“寝不尸”是有其科学道理的。而杨伯峻等人将“寝不尸”解释为“孔子睡觉不像死尸一样[直躺着]”和把其中的“尸”字作“死屍、屍体”来理解显然是错误的,这是由于对“尸”字的误解所导致的:它无视了“尸”这个字在春秋以及之前的具体含义,无视了“尸”字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姿势以及坐姿的发展演变,从而以其“引申义”解释“古义”,结果造成了误读误解。《论语》中的“寝不尸”应该以春秋时期“尸”字的具体所指来理解,而不应该用战国之后“尸”字的引申义来解释。它给我们的启示就是无论考证还是阐释,应该要有时空考证的意识,反思前理解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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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同胜(1973-),男,山东昌乐人,文学博士,兰州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学与比较文学。
(责任编辑:李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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