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家庭农场发展研究

2016-11-02 00:46曾玉荣许文兴
关键词:农场主福建农场

曾玉荣, 许文兴

(1.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2.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经所,福建 福州 350001)



福建家庭农场发展研究

曾玉荣1,2, 许文兴1*

(1.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2.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经所,福建 福州 350001)

以福建农业部门的家庭农场调查为基础,结合样本调查,对福建家庭农场发展的总体水平、经营规模、经营能力进行分析,得出家庭农场的地域分布、产业特征、经营水平和存在问题等,进而从家庭农场的发展目标、规范引导、制度设计、土地产权、合作化发展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福建;家庭农场;规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技术进步和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和城镇化加速推进,农村社会整体上进入了一种制度化“半工半耕”的小农经济形态[1],构成了农业经营制度变迁的外生性推动力量。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制度需求环境逐步形成,家庭农场成为当前我国农业经营主体发育的重要方向。但从历史进程看,受国家政策影响,福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是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依次展开的,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家庭农场培育严重滞后[2]。因此,本文以福建家庭农场调查为基础,结合理论分析,探讨福建家庭农场的发展程度与对策。

一、家庭农场相关研究概述

(一)家庭农场的概念

2013年,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家庭农场调查工作的通知》指出,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看,福建各县(市)家庭农场的发展恰好是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逐步发展的。

(二)家庭农场发展调查及相关研究

近两年,各地对家庭农场的研究日渐增多,焦点集中在家庭农场的定义、内涵、模式、特征及对策等相关理论研究上,但实证调查和计量分析相对薄弱。史冰清等基于鲁、宁、晋三省(区)的实际调研表明,农户选择不同产销组织的意愿与现实行为存在偏离情况[3]。钱克明等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面临土地稳定流转难、融资贷款难等问题[4]。楼栋等认为,家庭农场的产生有其理论基础,应从组织领导、金融扶持、农技服务、基建配套等方面来大力扶持[5]。孙新华认为,扶持农业经营主体离不开小农和中农[6]。陈永富等基于浙江省136个家庭农场的调查研究表明,家庭农场发展受到土地制度、农民素质、农场雇工、政策制度和生产集群的制约[7]。汤文华等认为,大、中、小农场共同发展是我国农场发展的趋势,但也面临土地流转难、农场主文化素质低、农业科技有效供给不足、融资难等诸多问题[8]。杨成林认为,家庭农场以家庭劳动力为主,适度规模,表现出良好的盈利潜力[9]。梁先明等阐述了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农民分流的必然性,认为中国农业现代化应该选择发展家庭农场[10]。刘召勇等对河南省50户家庭农场的调查分析结果表明,家庭农场规模约为13.3 hm2时效率最优[11]。曹文杰对山东省126个家庭农场进行调研分析,发现仅有14.29%的家庭农场总技术效率是有效的,其余家庭农场都存在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等问题;仅有16.67%的家庭农场是有规模效率的[12]。朱启臻等认为,在众多家庭农场模式中,以多种经营的综合性农场为最佳[13]。王建华等以苏南家庭农场为例,提出家庭农场发展的路径选择[14]。顾春茂等以南通市家庭农场发展为例,认为家庭农场已成为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的重要经济组织形式[15]。相关研究表明,家庭农场具有家庭经营的特殊优势,可有效促进规模经营提高效率,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但也存在诸多问题。

二、福建家庭农场发展的总体现状调查

(一)福建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据福建省农业厅提供的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福建省家庭农场总数达11994家(表1)。2015年,全省家庭农场总数升至17096家,比上年度增长42.54%。

从登记认定情况看,2014年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有5393家,占家庭农场总数的44.96%;经农业部门认定的有1176家,占家庭农场总数的9.80%。2015年,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10812家,占家庭农场总数的63.24%;经农业部门认定的有5064家,占家庭农场总数的29.62%,其中被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认定为示范性家庭农场的由2014年的459家上升到2015年的953家。

从行业分布情况看,2015年基本与2014年保持一致,福建省家庭农场中种植业占68.40%、畜牧业占11.12%、渔业占4.12%、种养结合占10.38%、其他占5.98%。

(二)福建家庭农场经营规模与经营水平

据福建省农业厅“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统计数据,福建家庭农场经营规模与经营水平情况如下:

从生产要素投入看,2015年全省家庭农场经营土地总面积74478.07 hm2,其中耕地47033.27 hm2。在耕地中,家庭承包经营19502.00 hm2(占41.46%),流转经营19237.13 hm2(占40.90%)。家庭农场总劳动力72954个,其中家庭成员劳动力50911个(占69.79%),常年雇工劳动力22043个(占30.21%)。全省家庭农场平均用地规模为4.36 hm2,其中耕地为2.75 hm2;家庭农场场均占有劳动力4.27人,其中家庭成员为2.98人(占69.79%),常年雇用劳动力为1.29人(占30.21%)。

从产品销售水平看,全省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年销售农产品总值31.08万元,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9.55万元;家庭农场年销售农产品总值10万元以下者4762家(占家庭农场总数的27.85%),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者8993家(占52.60%),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者2644家(占15.47%),100万元及以上者697家(占4.08%)。

从经营品牌质量看,全省拥有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384个,仅占家庭农场总数的2.25%。全省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家庭农场为103个,仅占总数的0.60%。

表1 福建省家庭农场基本情况

三、福建家庭农场样本调查分析

为进一步把握福建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本研究于2015年开展了福建家庭农场的样本调查。鉴于家庭农场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本文所涉及的调查对象均为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以随机抽选方式,开展问卷调查,累计回收有效问卷187份,回收有效率为93.50%。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经营项目与产业类型;家庭农场的技术应用水平;家庭农场外部环境。

(一)区域分布

从样本农场的区域分布看,以漳州63家、龙岩47家、三明25家为主要调查样本来源,占总样本数的72%;其他样本为福州13家、宁德13家、南平12家、泉州10家、莆田4家;厦门市因不在福建统计范围内,未列入本次调查。样本农场的区域分布结构基本上体现了福建省现有家庭农场的区域性分布现状,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

(二)样本家庭农场投入产出分析

从表2中的样本调查数据可见,样本家庭农场年产值最高达1320万元、农业纯收入最高达300万元,最低分别为11.96万元和3.72万元;从产出效率看,土地产出率最高为每公顷297.45万元、最低仅为每公顷0.75万元,劳动力产出率最高为每人53.33万元、最低为每人0.61万元;农场总劳动力最高为90.10人、最低仅为3人。显然,样本家庭农场的投入产出差异极大,这既有农业经营产业的差异、经营规模的差异,也有家庭农场主经营能力的差异。

表2 样本家庭农场投入产出统计性描述

(三)家庭农场主及其经营特征分析

在本次调研中,样本家庭农场主共187人,其中4人为文盲、1人研究生毕业、3人本科毕业、23人大专毕业、14人中专毕业、40人高中毕业、76人初中毕业、30人小学毕业,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0.68年。显然,样本家庭农场主的文化素质总体上比较高。从年龄看,最大的农场主已68岁,大多数农场主的年龄在40岁左右,平均年龄为42.29岁。在家庭农场主中,妇女40人,占农场主总数的21.39%;接受过农业科技培训的农场主有80人,约占农场主总量的42.78%。有创立或使用品牌的家庭农场共44家,占农场总量的23.53%;有采用五新技术的农场为105家,占56.15%;有拓展农业生产到加工、休闲、营销、服务的农场共74家,占总量的39.57%。约占总量77%的家庭农场经营的主导产品在2种以上,约占总量60%的家庭农场经营产品为2~6类。

(四)样本家庭农场的产业类型

从样本家庭农场的产业类型看,种植业共125家,占66.84%;养殖业25家,占13.37%;综合经营类37家,占19.79%。在种植业中,又可以依其经营项目的不同属性,再细分以下类型:以粮食和蔬菜轮作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大田粮经产业,约占样本总数的16.04%;以水果、茶叶、经济林等多年生经营方式为主的山地(旱地)作物,约占样本总数的28.88%;以花卉、园林苗木、食用菌等现代农业方式为主的园林设施类,约占样本总数的21.92%。样本中,从事畜牧、水产、蜜蜂等养殖的养殖业家庭农场占样本总数的13.37%,其共同特征是使用土地规模不大,但资金、劳动力均有较大的投入需求。此外,以种植、养殖、休闲、营销等混合经营、多种经营为特征的综合型家庭农场数量达到37个,占样本总数的19.79%。种植业家庭农场在家庭农场发展中仍有重要地位。

四、福建家庭农场调查分析的基本结论

(一)家庭农场具有明显的地域资源禀赋特征

从福建省现有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看,无论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或县以上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还是自发的家庭农场,主要都集中在漳州、龙岩、三明等3个行政市,约占家庭农场总数的85%。福建素称“八山一水一分田”,宜耕地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1%,但全省山地丘陵约占土地总面积的90%,且沿海港湾众多、滩涂广阔、开发利用潜力大。从样本农场的具体分布可见,样本的区域结构与全省家庭农场的区域分布结构有一致的趋势。2015年,向工商部门登记和申报各级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快速增长,表明农业政策对家庭农场有明显的吸引、催化作用。

(二)家庭农场产业覆盖面广,混合经营较为普遍

精耕细作和多种经营在福建家庭经营中具有传统历史。从调查看,绝大多数的家庭农场均从事一定程度的种养殖混合经营或多元化轮作、间作经营,家庭农场的经营产品种类、经营方式,基本上都是涉及轮作、间作、套种、种养结合、生态休闲等农林牧渔多种经营,以利于发挥山海地理优势和气候资源优势,提高农场的收入水平。此外,从事设施农业的家庭农场占比达到3.88%,因其经营特征而并入园林设施类家庭农场,不作独立统计分析。

(三)家庭农场经营水平差异极大,具备较好的规模化能力

从调查情况看,绝大多数的家庭农场均有比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各样本家庭农场的经营水平差异极大。样本家庭农场年产值最高为1320万元、最低仅为11.96万元、平均为161.92万元,资金成本投入平均为91.49万元,每个农场投入的劳动力平均为13.66人,土地面积平均为16.39 hm2,农业纯收入平均为41.26万元。与全省家庭农场的投入产出水平比较而言,样本农场的投入产出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家庭农场。一方面与现有家庭农场盲目发展、良莠不齐有关;另一方面,也表明经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相对较为规范,具备了一定的规范化、规模化的发展能力。

(四)家庭农场主的素质总体较高,优势比较明显

样本家庭农场主以男性为主,占农场主总量的78.61%。受中专以上教育的农场主占21.92%,受初、高中教育的农场主占62.03%,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0.42年。显然,样本家庭农场主的文化素质总体上比较高。从年龄看,大多数农场主的年龄在40岁左右,平均年龄为42.29岁。42.78%的农场主接受过农业科技培训,23.53%的家庭农场有创立或使用品牌,56.15%的农场采用五新技术,39.57%的家庭农场实现产业延伸拓展。这表明调查样本中的农场具有较高的技术应用能力和经济效率。

(五)福建家庭农场快速发展,但仍存在诸多问题

1.从总体上看,福建家庭农场尚处于实践探索阶段。尽管63.24%以上的家庭农场已经办理工商登记,法人地位相对明确,法人意识有所提升,但从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认定为示范性家庭农场的比例看,至2015年底,仍仅占全省家庭农场总数的5.57%,表明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还有待规范。2014年,全省拥有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仅占家庭农场总数的1.83%;2015年,拥有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有所上升,但也仅占总数的2.25%。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家庭农场有103家,仅占总数的0.60%,表明家庭农场的商品意思、品牌意识、营销意识仍然十分薄弱。

2.从政策扶持情况看,部分区域重视不足,并受到土地流转制约。对家庭农场发展方向、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引导相对滞后,尚未出台家庭农场专项扶持政策。从区域分布看,2014年,漳州市家庭农场达5982家,占全省总数的49.87%,而以农业为主的南平、三明、龙岩的家庭农场数分别仅占全省的5.64%、18.02%和19.20%;从土地流转情况看,截至2015年底家庭农场共流转耕地19237.13 hm2,仅占全省当年耕地总流转面积的6.42%,约占家庭农场经营总耕地面积的40.90%。土地流转难问题严重影响家庭农场的规模化经营,主要体现在土地稀缺性不断显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频发、土地分散细碎化、农地流转预期价格快速上涨等。

3.从经营能力看,生产要素制约最为明显。如农业生产资金短缺,管理用地落实难,劳动力成本压力大,许多经营者文化素质低、先天条件差,农场管理合作化、组织化程度低,农场主素质不高等[5]。从对福建家庭农场187个样本的实证分析看,福建现有家庭农场的综合效率、规模效率还比较低,区域之间存在发展不平衡问题。从理论上讲,可以通过减少相应要素投入,达到DEA有效产出;或者通过改善产出,提高家庭农场的纯收入12%左右[16]。

五、促进福建家庭农场规范发展的对策建议

家庭农场作为农业的微观组织形式,在发达国家已有几百年的发展历史。福建家庭农场的经营特点和发展情况调查分析也表明,家庭经营模式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泛的适应性。家庭农场因其独特的家庭经营经济性、社会性,以及农业的空间分散性、季节性、生命性等特点,而具备独特的发展优势。从发展情况看,促进福建家庭农场的发展还需要加大政策引导和规范力度,以促进家庭农场更好地适应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需要。

(一)确立家庭农场的发展目标

把家庭农场作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点。家庭农场不同于传统的小农经营。家庭农场的类型可以是专业农场,也可以是综合农场。促进家庭农场多样化经营,既可以解决农业劳动季节性时间分配不均问题,也有助于通过产品多元化避免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把家庭农场定位于专业大户、合作社的升级版,要坚持顶层制度设计,区分家庭农场与其他经营主体的本质差异,促进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

(二)引导发展规范化家庭农场

鼓励引导有较强经营能力、有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转变发展方式,加强科技和生产手段的应用推广,增加生产要素的合理投入,逐渐向法人化的家庭农场转变,使之成为有规模、有技术、有市场意识的规范化家庭农场。

(三)强化家庭农场制度设计

建立健全家庭农场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保障金制度,逐步建立家庭农场准入、退出机制等,确立准入门槛,加强生产经营指导,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制度设计,引导家庭农场综合提升农业生产技术应用水平、农场主经营管理素质、生产要素融合水平、产业综合协调发展能力。

(四)改善家庭农场土地制度安排

土地制度是农业制度安排的基础和核心。据2013年福建省农业厅调查发现,福建省抛荒面积约为9.33万hm2,占耕地总面积的7%左右,季节性抛荒面积达26.67万hm2,占总耕地面积的20%左右,部分山区县的山垅田抛荒更达到50%以上 。一方面,土地抛荒成为农村土地利用的常态问题;另一方面,尽管全省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但截至2015年全省土地流转率仍只达到30% ,土地流转限制依然制约着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发展家庭农场迫切需要加快土地流转制度建设。建议给土地流转期限较长或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农户以政策性奖励和流转租金补贴[17],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流转,促进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土地信托等多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五)创新家庭农场合作化发展制度

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家庭农场在生产环节具有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会化服务环节具备优势。从实践看,福建国土面积中山地丘陵面积占80%以上,家庭承包农户户均耕地面积小于0.5 hm2,规模先天不足,家庭农场具有小规模经营特性。样本家庭农场大多数对开展合作具有旺盛的需求,家庭农场经营者往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办者或核心成员。要通过政策引导、扶持,鼓励、引导合作化家庭农场全面发展,并逐渐走向标准化、专业化生产。

[1]黄宗智,彭玉生.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与中国小规模农业的前景[J].中国社会科学,2007(4):74-88.

[2]曾玉荣,许文兴.家庭农场发展的内生需求与制度供给——以福建为例[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10):182-187.

[3]史冰清,钟真.农户参与不同产销组织的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基于鲁、宁、晋三省(区)调研数据的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2(9):13-25.

[4]钱克明,彭廷军.关于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调研报告[J]. 农业经济问题,2013(6):4-7.

[5]楼栋,孔祥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维发展形式和现实观照[J].改革,2013(2):65-77.

[6]孙新华.农业经营主体:类型比较与路径选择——以全员生产效率为中心[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3(12):59-66.

[7]陈永富,曾铮,王玲娜.家庭农场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浙江省13个县、区家庭农场发展现状的调查[J].农业经济,2014(1):3-6.

[8]汤文华,段艳丰,梁志民.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视角[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186-190.

[10]梁先明,高志强.家庭农场制度: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J].作物研究,2015(1):59-63.

[11]刘召勇,王亚钶.家庭农场成长条件与政策支持调查分析——基于河南的典型调查[J].调研世界,2015(1):27-31.

[12]曹文杰.基于DEA-Tobit模型的山东省家庭农场经营效率及影响因素分析[J].山东农业科学,2014(12):133-137.

[13]朱启臻,胡鹏辉,许汉泽.论家庭农场:优势、条件与规模[J].农业经济问题,2014(7):11-17.

[14]王建华,杨晨晨,徐玲玲.家庭农场发展的外部驱动、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基于苏南363个家庭农场的现实考察[J].农村经济,2016(3):21-26.

[15]顾春茂,陆兵,刘建琴.长三角家庭农场发展的动力机制研究——以南通市家庭农场发展为例[J].广东农业科学,2015(22):181-186.

[16]曾玉荣,许文兴.基于SFA的福建家庭农场经营效率实证分析[J].福建农业学报,2015(11):1106-1112.

[17]刘德娟,周琼,曾玉荣.我国种植业家庭农场发展案例研究[J].经济纵横,2016(2):78-83.

(责任编辑: 庄艺真)

Investigation on the development of family farm in Fujian

ZENG Yu-rong1,2, XU Wen-xing1*

(1.CollegeofManagement,FujianAgricultureandForestryUniversity,Fuzhou,Fujian350002,China;2.ResearchInstituteofAgriculturalEconomics,FujianAcademyofAgriculturalSciences,Fuzhou,Fujian350001,China)

Based on the survey of Fujian agriculture department, combined with the sample investigation,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overall level of development, operation scale, management ability of family farm in Fujian Province, and drew the regional distribution of family farm, industry characteristics, management level, the problems, etc. Then it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development goals of family farm, normative guide, system design, land property rights, cooperative development, etc.

Fujian; family farm; normative development

2016-08-05

曾玉荣(1964-),男,研究员。研究方向:农业经济、台湾农业及两岸农业。

*为

F324.1

A

1671-6922(2016)05-0020-05

10.13322/j.cnki.fjsk.2016.0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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