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培养现状的研究

2016-11-01 21:52林受霞
运动精品 2016年11期
关键词:柔道教练员广西

林受霞

(北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广西 北海 536000)

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培养现状的研究

林受霞

(北海市体育运动学校,广西 北海 536000)

运用文献资料法、走访调查法、综合分析法对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的培养现状,包括训练、比赛、管理及运动员的文化学习等方面展开调查,从中找出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培养现状中存在的不利因素,并提出改进青少年女子运动员培养的相应对策,从而为广西培养出更多优秀的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提供借鉴、参考。

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培养;对策

自柔道入选为奥运会正式运动项目以来,我国柔道在世界上就表现出很强的实力。2016年中国柔道运动项目代表团在参加里约奥运会柔道比赛中,男子和女子各获得7枚金牌。“14枚金牌的荣誉”不仅证实了柔道是我国奥运争光的优势项目之一,也反映出男女柔道运动项目的均衡发展对提高我国竞技体育水平的作用是很大的。从1992年女子柔道被列入奥运会正式项目起,我国女子柔道运动员在历届奥运会中为中国争夺的奖牌引起国内人士的高度关注。近年来,广西女子柔道运动员在全国各类比赛中拿到的奖牌的事实说明它在竞技体育项目的地位是不可被忽略的。随着奥运会对女子柔道运动发展的推动,广西女子柔道运动水平想在国内竞技项目中获得更长远的发展就必须要重视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的培养问题。本文通过对广西柔道青少年女子运动员队伍的发展现状,如训练、人数、文化学习、比赛等方面情况进行调查,从中找出不利于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培养的问题,同时针对问题拟出相应解决问题的对策或方案,以推进广西省女子柔道运动的发展。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培养现状为研究对象,抽取广西北海市体校、南宁市体校、桂林市体校、柳州市体校、玉林市体校的8名柔道教练员和32名12-18岁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为本次的调查对象。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通过中国知网搜索与女子柔道运动相关的文献,并对文献进行筛选,下载与本文题目密切相关的文献进行阅读、分析,为研究铺垫好理论基础。

1.2.2 走访调查法

通过对五所市体校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期间对18名柔道教练员和32名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进行了访谈,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并作好记录。

1.2.3 综合分析法

将查阅的理论与走访获取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对比,得知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培养存在的实际情况,从而展开分析和讨论。

2 结果与分析

2.1 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比赛的情况

比赛是刺激与促进竞技体育运动项目发展的重要因素。市体校与柔道比赛之间属于“供—需”的关系,市体校负责培养柔道运动员,属于“供”方,柔道比赛举办下负责提供场地与裁判进行组织开展比赛,属于“需”方;广西柔道运动与国家柔道队之间也存在着“供—需”的关系,广西各市体校培养柔道运动员的基地属于“供”方,国家柔道运动队属于“需”方。通过对2014年—2016年广西省青少年女子柔道比赛的大赛中参赛人数及比赛情况进行调查,从中了解广西女子柔道运动的发展情况。

2014年的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锦标赛有来自广西各地市的13个代表队共125名队员参赛;比赛最后是北海市代表队荣获总分第一名,南宁市代表队和桂林市代表队分获二、三名。2015年在第十三届区运会柔道青少年组比赛中有来自北海市、桂林市、玉林市、防城港市等多个城市的代表队参加,项目级别分别为44kg、53、56kg和60kg;仅是参与金牌角逐的仍有40名运动员。南宁队夺得三金,北海队和贺州队各收获两枚金牌,河池队、百色队、玉林队、防城港队、桂林队各夺得一枚金牌,梧州获得一枚60kg级的银牌。2016年8月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锦标赛在北海市体育运动学校进行,共有来自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百色、河池、来宾、防城港、贺州市,贺州市八步区、北海联队等包括领队、教练员、运动员150多人参加比赛;最终北海以团体总分最高获得第一。

综合分析上述所调查的情况可知,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每年平均都有一场大赛,2014至2016年期间,参与比赛的人数呈逐年增加的现象,但广西每年举行的青少年女子柔道比赛次数却基本无变化,可见,广西青少年女子每年参与实践比赛的机会太少,这对提高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水平形成了一定的限制。

2.2 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的基本情况

主要围绕青少年女子的年龄、参与训练的时间与运动等级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和数据整理为下表1:

表1 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的基本情况(N=32)

从上表1的数据我们可以知道,在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队伍中处于13-15岁的人数是最多的,其次为16-18岁的,可见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年龄比较密集分布在13岁到18岁之间。而她们参与柔道训练的时间分布在“1-2年”、“3年”、“4年”这三个时间段的人数都比较多,而培养青少年柔道运动员最佳的年龄阶段在12-16岁之间,即这一年龄阶段也是青少年学习柔道的最好时期。但据上表的调查情况显示,广西在培养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中对运动员的年龄和参与训练的时间都是很难调控的,这对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的培养会造成不良的效果。此外,在访谈中调查到这32名柔道运动员的等级基本都是2级和2级以下,仅有几人达到了1级的水平,在总体上反映了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的水平有待突破。

2.3 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的训练与文化学习情况

培养青少年运动员最重要的是把握好运动员的训练与文化学习,使他们能够“双赢”地发展,成为国家需求,能为国家奉献、奉献社会、适应社会的全面发展优秀运动人才。

2.3.1 训练情况

训练时间和训练次数是衡量运动量的重要指标,要不断地提高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的成绩需要持续不断进行有效、科学、合理的训练,掌握对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训练的规律。在训练过程中通过调整训练时间和训练次数来提高训练成效,从而提高运动水平。

表2 每周安排的训练时间和训练次数情况(N=32)

青少年阶段是青少年们成长最迅速和学习文化知识的最佳阶段,安排合理的训练时间和训练次数对她们的健康成才、顺利成才都是很重要的。通过调查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每周训练时间和训练次数的情况汇成上表,从中可知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们每周的训练时间基本维持在3个小时左右;每周需要参与的训练次数在4次—5次之间。可见,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的训练是按照一般特长运动员的训练标准与运动量进行训练的。这样的训练时间和训练次数对于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是比较合理的,却对她们突破运动技能的帮助不大。处于青少年时期的运动员若期望能够持续地提高运动水平,首先要保证充足的训练时间和训练次数以提高运动训练水平,在避免尽可能减少损伤的前提下提高运动水平。

2.3.2 文化学习情况

体育运动的竞赛实际上就是智力与技能的比拼,说明运动员文化水平的高低对提高运动成绩是正相关的关系。文化知识能够帮助运动员准确掌握技战术的重难点,并自如地应用技战术。所以,学习文化知识是青少年运动员得到提高,获得发展的一个理所当然的学习过程。可以说,青少年运动员以较好的文化知识作为学习运动技能的基础。

表3 运动员每天的学习时间调查情况(N=32)

从上表调查显示,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每天基本能维持3至5个小时的学习时间极少数运动员每天能花费5个小时以上的时间来学习。这样的学习情况对于专业运动队来说是比较可观的,但对专业运动队的长久发展却是不足够的。因此,各市体校为让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获得长远的发展,在管理运动员的训练与学习时,应区别对待她们的训练和学习。训练以专业运动员的要求去抓,文化学习则尽可能地将她们作为一般学生来要求;教育她们不能以专业运动员的身份去拒绝学习或不服从教学管理的安排。

2.4 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教练员的基本情况

青少年女子运动员的依赖性要比男子运动员更强,而教练员在青少年女子柔道队伍中担的责任更重。教练员的学历水平、年龄、职称在一定程度上衡量着教练员们所持有的教学经验的量的多少,反应着他们训练水平的高低。可见,教练员的学历、年龄、职称三项指标与运动员的训练成效有着较大的关系,对运动员今后的体育生涯影响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从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教练员的学历、年龄、职称的情况调查,以从中了解教练员的现状情况。

表4 教练员队伍的结构情况(N=8)

在与柔道教练员的访谈中了解到他们的学历、年龄、职称等情况,如上表4所示。从表的数据可知,柔道教练员的学历基本在大专以上,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很少,可见,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教练员整体的学历水平不高,以大专学历水平为主。在年龄方面,主要以中年以上的教练员为主,处于这个年龄阶段的教练员精力旺盛,敢于创新,敢于挑战,能够接受新的训练思想和训练方法;但由于他们的年龄限制,所具备的训练经验比较欠缺,所以对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的训练师有利也有弊的。

2.5 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培养经费情况

表5 训练经费情况(8名教练员+32名运动员=40)

由上表对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的培养经费调查中,在8名教练员和32名运动员中,认为训练经费充足的仅有3人,有8人认为不足,其余的29人认为勉强能维持训练的正常进行。在训练经费来源的调查中发现,所有的训练经费来源都集中于上级的拨款和对学生的收费,可见,当前并没有将女子柔道运动项目重视起来。导致在没有足够的训练经费下进行训练,运动员得不到物质基础的支持;教练员得不到物质的补贴,使运动员和教练员的训练积极性受到影响,不利于柔道运动项目训练工作的开展。因此,对于柔道运动项目的发展和培养青少年优秀运动员,经费的补给是必不可少的,政府部门的支持也是很重要的。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3.1.1 要培养出一批优秀的青少年运动员是一项复杂而艰难的工程。调查发现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的训练与文化学习的时间分配有失平衡;一方面说明青少年运动员对自身的需求不明确;另一方面也说明学校只注重青少年运动员体育竞技单方面的培养而忽略她们的文化知识的教育。

3.1.2 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教练员的学历、年龄与职称等情况总体反映当前对于培养青少年女子运动员与教练员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是:教练员们整体的训练水平不高;教学经验比较欠缺;对青少年训练的合理需求不能准确把握。以上问题都对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的培养造成不良影响。

3.1.3 根据广西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及教练员的访谈信息反馈可知,在目前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的培养经费是不够充足的;由于经费不充足所引起的教练员训练和柔道运动员训练两方面的不良反应也会随之出现,从而影响青少年柔道运动员的培养。

3.2 建议

3.2.1 学校培养优秀运动员的首要条件应以青少年运动员的成长和教育为重。将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的训练与文化学习作为培养的重点工作。对于青少年运动员的培养,教练员承担主导作用,应与学校、老师及其运动员家长联合起来,分工负责,共同培养出优秀的青少年运动员。

3.2.2 学校在开展培养青少年运动员的相关工作时应将培养教练员的培养列入相应的工作范畴。将教练员队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解,针对教练员队伍存在的经验不足等问题设立教练员培训班,让教练员能够在训练任务之余参与继续学习,从而提高教练员训练水平与教学能力。

3.2.3 对于广西青少年女子青少年柔道运动员培养经费的解决途径,可以采取先保证青少年运动队训练原有的培养经费,再增加培养经费来源的途径。增加对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获取荣誉的宣传,提高柔道运动的社会影响力,如借里约奥运会女子柔道运动项目夺得金牌的事迹进行宣传,吸引社会及各界人士对女子柔道运动的关注和投资,从而增加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的培养经费。

[1] 张宏伟.论青少年柔道运动员的培养[J].当代体育科技,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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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Status Quo of the Cultivation of Adolescent Female Judo Athletes in Guangxi

LIN Shouxia
(Beihai sports school,Beihai 536000,Guangxi,China)

林受霞(1982-),广西贺州人,讲师,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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