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行内蒙古分行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坚持内夯基础,规范发展,外树形象,践行责任,不断加快业务经营转型步伐,持续提升服务自治区实体经济和“三农三牧”能力,有力支持了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先后被授予“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实绩突出金融单位”“‘十二五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全区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2016年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先进集体。
2015年末,全行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978.56亿元,较年初增加86.6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410.22亿元,较年初增加81.75亿元,其中,个人贷款余额264亿元,较年初净增25.67亿元,增量居四行首位;实现中间业务收入11.8亿元,市场份额23.07%,较年初提升2.7个百分点;实现拨备前利润39.64亿元,居全国农行系统第22位,同比提升1个位次;缴纳税金15.1亿元。累计投放“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92亿元,比2014年多投放30亿元。其中,累放“金穗富农贷”134.29亿元,覆盖415个乡镇,4385个行政村,支持29万户农牧民;累放“金穗强农贷”20.35亿元,支持了118户扶贫龙头企业。全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41.46亿元,较年初增加9.14亿元,贷款增幅6.91%,高于全行贷款平均增幅1.03个百分点。小微贷款客户数5769户,较上年同期增加352户。小微企业贷款获得率90.95%,较上年同期高2.64个百分点,全面完成了“三个不低于”任务目标。
农行内蒙古分行积极开展“三农三牧”金融服务工作,将其作为改革发展的首要任务,结合自治区“三农三牧”产业优势和县域资源特色,以惠农卡为载体,以农户小额贷款为核心,以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创新特色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县域金融主力军作用,不断提升服务“三农三牧”和县域经济工作的水平。2015年末,全行县域各项贷款余额达920.42亿元,占全行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的46.80%,较年初增加44.59亿元;本外币涉农涉牧贷款余额640.42亿元,较年初增加37.24亿元,增速6.17%,较全行各项贷款(不含贴现)增速(4.98%)高1.19%。
一是全力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加强与地方扶贫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了分层对接汇报机制。前瞻性组织做好“工程”规划,出台精准扶贫意见,加大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农牧户、“十个全覆盖”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支持。创新研发了“金穗强农贷”和“金穗富农贷”两项对公对私专属产品,在总结推广富农贷六种模式的基础上,在全国农行系统率先推出了银保合作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产品,与蒙牛合作,大力推进“数据网贷”业务,试点开办土地(草场)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率先在全国农行系统及同业开办了以牛、羊为主的动物资产抵押担保贷款业务,有效拓宽了贷款担保渠道,进一步加快了自治区贫困地区农牧民脱贫致富的进程。“工程”的实施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在《工作情况交流》(第8期)中专门提到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核心媒体进行了连续、集中报道,农行企业形象明显提升。
二是“农牧林水”重点业务领域实现新突破。结合国家“天然森林资源保护工程”,与内蒙古森工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其授信20亿元,用于林区、林下经济的发展和民生建设。与自治区水利厅签署了深化战略合作协议,对辖内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授信88.14亿元,其中,12个“172”国家级重大水利工程实现全部对接,授信83.94亿元。与全区397家自治区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授信达180.62亿元,综合服务覆盖面80%,连续三年荣获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实绩突出金融单位”荣誉称号。
三是以“强县强行”和“强县弱行”战略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县域支行加快发展。实施“一行一策”发展思路,制定了《加快重点县域支行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全区21家重点县域支行,通过穿透式管理加大了政策支持和推进力度。出台行领导干部挂点指导服务“三农”工作实施方案,对全辖12家二级分行、87家县域支行的“帮扶”实现全覆盖。
四是深入开展普惠金融。在县域及以下地区布放各类电子机具14571台,设立“金穗惠农通”工程服务点14525个,其中助农取款服务点8930个,有效服务点占比94%。累计发行惠农卡126万张,其中有效发卡107.83万张,新增有效发卡7.23万张。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