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委统筹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6-10-29 09:43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党组织党员社区

【摘 要】推进实现社区治理现代化,关键在加强党的领导。当前,地方党委在统筹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思想认识不到位,党组织活力不足,党员先锋意识淡化,组织体系不顺,制度机制缺位,工作负担过重,工资待遇偏低,人员素质不高,经费保障不足,场所建设滞后等。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组织体系、队伍建设、宣传引导、投入保障等方面的统筹。

【关键词】地方党委;社区治理;党的领导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码号】1674—0351(2016)04—0107—04

加强地方党委统筹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对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山西省党建研究会与太原市党建研究会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到太原市六城区和古交市,就加强地方党委统筹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开展了专题调研。先后多次召开社区党员代表座谈会、社区党组织书记座谈会和街道党工委书记、分管副书记、组织委员座谈会。参会人员中社区党员代表304人、社区党组织书记81人和街道党工委书记32人、分管副书记39人、组织委员26人。同时,还深入到28个社区实地查访,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00余条。通过面对面座谈交流和实地查访,研究分析当前社区治理现代化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加强地方党委统筹的角度提出了对策建议,形成以下课题报告。

一、社区治理现代化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对新时期社区工作的变化和社区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认识不足,对社区工作了解不多、研究不够,片面地认为社区建设不如其他工作重要,仅仅是个别部门的事。一些社区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和应付思想,认为现在社区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经费缺,缺乏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的意识,主要任务和职责不够明确,开展工作存在盲目性,系统性、规范性不够。调研发现,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驻地单位普遍习惯于过去那种单纯的垂直管理,特别是一些比较大的驻地单位的领导,对社区的地位和作用认识模糊,对社区工作往往不能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同时,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普遍不强,参与社区事务的广度与深度不够。

(二)党组织活力不足。一是党建意识薄弱。有的同志对党的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还较为严重。尤其是主任和书记“一肩挑”的社区,社区书记往往只强调主任的“角色”,淡化了书记的“角色”,抓党建的时间和精力不足,党建工作常常限于维持日常的党员组织生活和完成上级党工委分配的工作,满足于应付,流于形式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政治功能弱化。个别社区党组织党内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党员教育、开展学习就是学文件、念报纸、播远程教育课件、通报近期工作等,形式单一,内容枯燥,很少考虑党员的年龄、文化和所处的地域环境等不同特点和要求。有的党组织开展工作思路不清,党组织活动和中心任务与群众的关心关切结合不紧,造成了党建工作和日常工作的分离脱节。甚至极个别干部在社区党建工作中存在功利思想,只在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上下功夫,不能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中去,在群众中造成了负面影响。三是服务功能不优。个别社区存在党员服务活动形式一成不变的现象,活动方式单一,与新形势下社区工作和群众需求有较大差距。

(三)党员先锋意识淡化。一是“淡”在组织观念上。目前,社区管理的党员主要为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及学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由于人员流动的不断加快,出现了人户分离现象,产生了党员组织关系在居民区而找不到人的情况。有些人户一致的党员,很少主动与社区党组织联系,交纳党费靠要、思想汇报靠问、过组织生活靠催。二是“淡”在党性修养上。有的党员党性观念淡漠,错误的不敢反对,正确的不敢坚持。有的党性观念浮在面上,有人监督时,装一装;没人监督时,放任自流。三是“淡”在率先垂范上。有的党员奉献意识不强,日常工作中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只顾局部利益,缺乏全局观念。有的党员工作缺乏热情和积极性,碰见好处往前钻,遇到困难向后缩。有的模范作用弱化,先进性意识不强,平时看不出来,关键时刻站不出来,危难时豁不出来。

(四)组织体系不顺。一是“小马”拉“大车”。社区范围内往往有一些高规格的驻地单位,由于缺乏共建共驻的有效机制,社区开展工作基本上处于被动状态。比如,某辖区驻地某单位以保密为由,拒绝社区工作人员进入其住宅小区开展工作。二是“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一方面,社区在开展“地区性、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工作的过程中,涉及到公安、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的职能,往往是工作职责下放给了社区,但权力并没有下放到社区,导致有些工作很难落实。另一方面,社区内除两委干部和社工外,还有省市区各部门招聘的各类工作人员。这些人员的招聘、管理、考核分属不同部门,社区管理难度较大。三是“九龙治水”。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后,隶属关系全市不统一,有的依托社区进行管理,有的依托工商等部门进行管理,难以统一管理。

(五)制度机制缺位。一是制度不健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住宅小区越来越多,一些新建小区不能及时就近划入社区或审批成立新社区,各类组织的服务覆盖不能及时跟进,特别是一些无物业小区,上户、入托等问题无法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此外,调研发现,由于缺乏不合格党员处置、流动党员管理、社区建设投入保障等制度机制,社区党组织各项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二是制度配套差。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区委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对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驻地单位没有出台与之衔接配套的制度措施,参与社区共建没有真正纳入其自身考核,开展共驻共建往往是“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比如,某辖区街道中的社区多次与驻地省属院校提议推行“大党委、大支部”制度,但是对方多次以保密或无意义为由予以拒绝。三是制度不落实。比较突出的是,在保障社区办公服务公益用房方面,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 27号)中,要求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并对建设资金来源、产权归属和使用管理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省市也都配套制定了相关落实政策。但在具体执行中,各职能部门互不沟通,互不把关,致使社区办公和公益服务用房建设解决不力,没有落到实处。

(六)工作负担过重。一是各种“协助”工作难以推辞。一些延伸到社区的部门以“重心下移、工作进社区”为名,直接把部门工作摊派给社区,要求社区建台帐、报进度、搞总结。据统计,社区承担着28个机构的198项工作,政府职能部门各条线上的工作,社区几乎都要涉及参与,其中除民政、劳动、计生、残联部门为社区提供公益性岗位人员外,其余如信访、统计、综治、交安委、市容环卫等工作都由社区直接承担,占用了社区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二是各类会议、表格、台账、检查评比等名目繁多。社区通常被视为政府部门的行政末端,街办以上的任何一个职能部门都能给社区布置任务,要求社区参加各类会议,报送各种表格,设立各种台帐,对社区工作组织繁琐的检查评比。某社区反映,为达到考核要求,一年要做25类133册台帐,经常接待调研检查和学习考察。三是临时性工作较多。遇各级重大活动,社区干部要对重点信访户进行信访联管,要组织志愿者到包干路段整治环境、连续几十天值勤维护。另外,还要经常性为办理审批事项的居民出具名目繁多的证明,有些事项是社区权限范围内无法掌控、无权管理的,也要社区盖章负责。这些来自各方面的工作任务,占据了社区干部大量精力,导致社区干部忙于应付较多、服务居民不够,影响和制约了社区服务功能的有效发挥。

(七)工资待遇偏低。调研中,社区工作人员反映最强烈的是工资福利待遇低的问题。以某区为例,社区干部收入主要由四部分组成:一是生活补贴,书记(主任)1440元/月,副书记(副主任)1410元/月,委员1380元/月。实发月生活补贴分两种情况,一部分社区干部属于纯居民,根据个人意愿参加保险,其中财政缴纳710.22元/月,个人负担255.2元/月,实发生活补贴为:书记(主任)1184元/月,副书记(副主任)1154元/月,委员1124元/月;另一部分干部原来有保险,实发补贴与应发相同。二是星级报酬,每年评定一次,五星社区由市委组织部评定,四星级以下由区委组织部评定,根据具体评定结果,发放激励报酬。具体为五星300元/月,四星200元/月,三星100元/月。三是网格化报酬,根据每年具体评定情况而定,五星网格100元/月,四星网格80元/月,三星网格60元/月,大部分网格长由社区干部担任。四是烤火费,每人每年2400元。按最高收入标准,五星级社区书记(主任)年收入为24480元,按最低收入标准,三星级社区委员年收入为17817.6元,仅达到2015年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

(八)人员素质不高。社区干部普遍存在“年龄偏大、女性偏多、学历偏低、素质偏差”的现象。以调研中的某区为例,全区共有社区“两委”干部531人,其中:女性480人,占90.4%;大学以上154人,占29%;35岁以上365人,占58.6%。同时,在学习培训方面,“领头雁”培训年年搞,但只覆盖社区“两委”主干,社区一般干部很少有正规的学习培训机会,导致社区“两委”主干素质相对较高,而其他人员素质相对较差。

(九)经费保障不足。近几年,在社区经费保障上,全市各县区都作出了一些探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实效,但总体来看,经费投入仍然不足。目前,全市社区工作经费基本上按照社区户数确定,迎泽区和尖草坪区2000户以下的社区每年5万元,2000-3000户的社区每年6万元,3000户以上的社区每年7万元,万柏林区2000户以下的社区每年7.6万元,2000-3000户的社区每年8.7万元,3000户以上的社区每年9.8万元。这些经费已不能满足形势要求,需要加大投入力度。

(十)场所建设滞后。大部分社区办公场所比较简陋。还有一些租借场地办公的社区不稳定,在场所建设和活动设施添置上有很多顾虑,比如调研中某社区2009年,驻地单位提供的社区办公用房被拆迁,办公场所搬到社区主任家中,直到2013年6月才在回迁小区租了一套居民房。还有的社区因为地缘因素,为解决社区活动场所问题,把办公场所租在了写字楼里,办公和群众办事都不方便。

二、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的统筹。办好社区事务,加快实现社区治理现代化,关键在加强领导。要逐级健全落实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县区、街道两级党委在社区党建中的主体地位,明确县区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街道党工委书记是具体责任人,把社区党建工作建成“一把手”工程。要成立社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定期研究部署社区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的社区工作格局。没有条件成立领导机构的地方,也要确定牵头部门和参与配合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推动落实。要建立领导联系社区制度,定期深入联系点调研,帮助社区找准问题差距,理清发展思路。要深入开展“联述联评联考”,把社区党建作为主要内容,每年开展专项述职和评议考核,促使党委书记把社区党建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二)强化工作机制的统筹。建立科学完善、合理有序的工作机制,是实现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手段。要着眼解决社区职能错位、负担过重的问题,加快建立社区事务准入制度。重点把握三点:一要严把准入原则,从社区性质职能出发,清理社区内设机构,合理划分和确定街道社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服务事项和应该协助的公共管理、公益事务,明确公布不应由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二要严格准入审批,按照“全面准入、依法进入”,“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准入与退出相结合”等原则,明确凡需延伸到社区的工作或检查评比活动必须经社区建设领导机构或牵头部门批准,并向社区转入必要的人员及经费。三要强化保障措施,定期对准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通报整改,引导各部门、各街道主动承担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切实为社区减轻负担。

(三)强化组织体系的统筹。社区辖区范围内居民人数多、机关单位多、各类组织多,协调和工作难度比较大。要根据实际科学设置社区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小组、网格党组织、各类协会组织等作用,积极参与社区党建工作。要逐步实行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纳入街道社区党组织“归口”管理或“双重”管理。推动社区党建工作向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流动党员集中地等延伸,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有形有效”覆盖。要全面推行街道大工委制和社区大党委制,吸收大型驻地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兼任街道工委委员或社区党组织委员,提升区域党建统筹建设功能。要明确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驻地社区党建工作和服务工作的职责,将单位支持、参与社区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将党员干部在社区建设中的表现情况作为评议党员、评比先进、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形成制度依据和刚性约束。

(四)强化队伍建设的统筹。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加大队伍建设方面的统筹至关重要。要按照专业化、职业化要求,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大学生党员中择优选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选优配强社区“两委”干部,特别是选好社区党组织书记,不断改善干部结构,增强社区“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要保证街道社区党务工作力量,确保街道有一名专职副书记或专职组织委员,社区有两名以上专职党务干部。同时,要加大从优秀社区干部中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力度。要采取举办培训班、开设专题讲座、组织党课、实地考察学习等形式,加大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力度,逐步提升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要理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机制,将来源于不同部门人员的招聘、管理、考核权限统一归口交由社区建设管理部门,整合工作力量、提升服务效能。要创新党员管理模式和活动方式,鼓励基层结合实际,采取务实、具体、恰当、鲜活的活动形式教育党员、引导群众,不断强化社区党组织政治和服务功能。

(五)强化投入保障的统筹。要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做到“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使社区党组织真正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要认真落实“三有一化”要求,建立社区工作经费逐年增长机制,保证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同时继续落实社区惠民项目资金,加大资金监管力度。要深入实施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达标升级计划,推进城中村村改居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按相关配套建设标准落实。进一步明确发改、规划、国土、住建、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在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建设中的责权清单,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执纪问责。根据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建立社区工作人员报酬正常增长机制,保持社区工作者队伍稳定。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挂钩,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 曹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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