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旭
有位同行,写作极努力,产量和质量都高,坊间声望很不错,只是一直没能得到全国性的大奖,每次评奖都因为终评时一二票之差而功亏一篑,很是遗憾。有次酒喝高了,忍不住当众大发牢骚,以评委中私下和公开为他打抱不平者的言论作为根据,振振有词。作为朋友,一边的我觉得这样的行为有失风度,厉声打断。说了些什么现在已记不清,只记得当时那些话并没有认真斟酌,冲口而出,让当场所有人一震,顿时静默。那位同行自然难堪至极,一时语塞。事过之后,我懊悔不已。深恨自己为什么老是管不住这张死嘴,说话为什么老是让别人不痛快。
这方面的道理我其实是明白的。
以我们的传统,凡事求的是圆满,并不是对错。对错只能在圆满当中去分别,分对错分到不圆满,就失去了分对错的意义。一个人不能顾及人家的感受,没有容忍之心,不善于变通,那么就有可能对错是分清了,感情却没有了,两个一直以同道而甚为欣慰的人,就有可能形同陌路。这样的分对错岂不是得不偿失?
有些是非永远是讲不清的。生活中人们似乎觉得没是没非的人挺讨厌,但其实人们最不喜欢是非分明的人。常常是这样:凡是是非分明的人,人缘都不会太好。有时候,一个人越对,得罪的人可能就越多。
某种程度上,分清是非是一件高难度的事情,许多时候往往是中有非,非中有是,一个人这一部分错了,一定有一部分是对了。以前面说的那位同行为例,他当众发牢骚固然不得体,这是小是非。但他所举的事实,却揭示了评奖在制度设计上的某种不合理,以及在操作过程中的某种不尽公正,这是大是非。路见不平,大家都噤若寒蝉,那不平会自然变平吗?这样看来,我注意的是小是非,同行抨击的是大是非,在我和他之间,谁对谁错、谁是谁非,还真难说呢。
苏东坡在谪居惠州时写的一文中谈到北宋著名诗僧参寥子喜欢当面指责他人的过失,好在别人“知其无心”,所以“未尝有怒者”。苏东坡很是赞赏他的心直口快,说这超过了他的诗文。我自己也写过一篇短文,主张“率直最好”,但却忽视了一点,就是要分清对象,分清大是非与小是非,许多时候,要尽可能做到:得理要饶人,理直气要和。这才能求得好的效果,求得事情的圆满,而不是纵容自己的性情,让事情的结果适得其反。
(柴清民摘自《中国老年》2016年5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