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当前我们正处于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呈现出不同于过去的新常态,在这种形势下,女性维权愈发重要。以法治中国的视野对妇女维权意识的培育进行进行剖析,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倡导男女平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法治中国;妇女维权;意识培育;维度
回顾往昔,流传千年的“男尊女卑”似乎已经成为不移至理,压制了生生世世的女性不得翻身。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提倡尊重妇女,主张男女平等。1995年我们党把男女平等确立为我国的基本国策,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明确指出“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这项基本国策的确立,为实现我国男女平等提供了科学的指导思想、指明了前进的道路。可以说我国妇女的权益不仅有了制度上的支撑,更是有了法律上的保障。但是女性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仍然会受到歧视与偏见,在法治中国下,深入探讨女性维权意识培育的的四个维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女性维权意识培育的经济维度
男女平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内在必须。当今社会中,我们对经济发展有了新的认识和新的要求,更加重视健康性与稳定性、科学性与创新性的相结合,妇女的平等参与则更是重中之重、必不可少。我们党和政府明确指出:“妇女不仅是我国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力量,而且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1],因此必须要“十分重视发动妇女参加社会主义建设”[2],“只有把妇女真正发动起来了,才谈得上建设社会主义”[3]。由此可见,妇女推动经济发展的力量是巨大的,只有对女性维权意识进行经济维度的培育,才能发挥女性的巨大力量,不断解决新常态下的男女两性之间出现的新问题。
1.摒弃了妇女“他者”地位。法治中国下的男女平等是给予妇女同男性一样参加社会劳动、获得经济独立机会的平等,是改變妇女“他者”地位的平等。“女人并不是生就的,而宁可说是逐渐形成的”[4],事实上男女两性的社会差异并不是天生的,是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慢慢形成的,是历史演变的结果。在遥远的原始社会,妇女甚至由于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而处于高于男性的地位,“在一切蒙昧人中,在一切处于野蛮时代低级阶段、中级阶段、部分地还有处于高级阶段的野蛮人中,妇女不仅居于自由的地位,而且还居于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5]。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社会分工的出现,妇女的地位开始真正沦落,尤其是“家务的料理失去了自己的公共的性质,它不再涉及社会了,变成了一种私人事务:妻子成为主要家庭女仆,被排斥在社会生产之外。……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6],两性关系发生了异化,变成了从属与被从属的关系,女性也成为依附于男性的“物”,同自己的类本质发生了异化,成为“第二性”的“他者”。马克思主义认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业中去”[7]。妇女只有获得经济独立才能实现人身自由,才能消灭加注在妇女身上的“物化”条件。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时期,在注重经济发展的科学性与稳定性的同时,更加重视妇女的社会参与,妇女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逐渐提高,自己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不再是男性的附属品,完全改变了“他者”地位。
2.重视妇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健康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我国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方式有了新的变化,但是新的矛盾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让女性同男性平等的参与到经济建设中去,无疑是平衡两性关系、推动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助力。有社会的地方,就会有人,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两性问题,只有男女两性和谐共处,才会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冲突,社会发展才能各尽其能,经济才会稳定繁荣。《太平经》中也讲到:“和合夫妇之道,阴阳俱得其所,天地为安”,不可否认,“妇女的力量是伟大的”[8],“世界上什么事情,没有妇女参加就不会成功”[9]。当今科学技术日益重要,生理上的差别不再成为阻碍女性进入公共生活的借口。尤其在新常态下,妇女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机会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作用越来越大,我们只有让妇女回到社会中去,才能解放妇女;只有男女平等,才会成为经济发展的稳定因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高度重视妇女在物质生产和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提倡男女同工同酬。因此,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正确认识新常态下做好妇女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广大妇女的聪明才智参与社会经济的各项活动,深入贯彻执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积极创建成就妇女事业的各种机会和平台,使社会主义建设得以“阴阳并重”,让妇女成为新常态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健康发展的和谐力量。
二、女性维权意识培育的政治维度
事物总是处于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男女平等作为一个社会范畴,它的实现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文明每前进一步,不平等也同时前进一步”[10]。男女平等一种不破不立的进步,是对之前政治上性别歧视的破除,是对当今女性政治参与的肯定。党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指导下,积极推动妇女事业的发展,妇女的政治参与日渐提高,成绩斐然。这不仅仅是我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正确性的有力证明,更是凸显我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越性的凿凿显证。
1.加强妇女参政意识的培育。男性与女性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力量,没有女性参与到的政治是不完整的,也不可能规划出较为科学完善的国家治理的全新布局。然而,在传统的政治生活中,人们普遍的忽视女性的作用,把她们排斥在政治之外。新中国成立后,这种情况明显好转,但是妇女的政治参与水平依然较低,不仅在政治职务中所占比例远远低于男性,更是在政治高层中几乎没有女性的立足之地。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进行全新布局,就必须改变传统性别观念,坚持男女平等思想,吸收有能力的女性进入到国家政治生活中来,“当我们取得政权时,一定要使妇女不仅参加选举,而且被选为代表,发表演说”[11]。这就要求“党必须用很大的决心培养和提拔妇女干部,帮助和鼓励她们不断前进,因为她们是党的干部的最大来源之一”[12]。与此同时,党和各级政府“还应特别加强妇女群众的工作,注意吸收妇女群众中的先进分子入党”[13],一改之前妇女当摆设、装门面的政治情况,发挥妇女在政治领域中的聪明才智,同男性一起共建新常态下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新布局。
2.提高妇女政治生活的参与。如何让妇女参与到政治生活中去,这不仅仅是实现男女平等的重要条件,还是完善我国民主政治的关键环节,只有政治日益民主化,给广大妇女提供公平合理的参与平台,让妇女从家庭领域获得解放,“公共食堂、托儿所和幼儿园就是这些幼芽的标本,正是这些平凡的、普通的、既不华丽、也不夸张、更不显眼的设施,,在实际上能够解放妇女,减少和消除她们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巾的作用方面同男子的不平等”[14],这样“女工不但在法律上而且在实际生活中都能同男工平等。要做到这一点,就要使女工愈来愈多地参加公有企业的管理和国家的管理”[15]。如此,妇女减少了私人领域的时间消耗,积极参与到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中来,政治职务的设定也会更加合理、更加科学,更能够使女性用不同与男性的视角看待新常态下民主政治的变化与特点,用与男性互补的思维方式思索当今政治新常态的发展走向,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更加完善。
三、女性维权意识培育的文化维度
“妇女受压迫并非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16],必须破除性别歧视文化,消除这种落后思想对人的错误影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现实男女平等。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就是革故鼎新的有力武器,它不仅帮助我们在社会上形成普遍的男女平等思想文化,更是为我国的性别文化新常态提供了科学的价值导向。
1.普及男女平等的先进性别观念。男女平等是文明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它是一种正确的文化观,能够弱化落后的性别文化。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这种反作用可能会具有两种取向:一种是起促进作用,即先进的社会意识由于正确地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因而对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另一种是起阻碍作用的反作用,即落后的社会意识由于违反了社会发展规律,对社会发展起阻碍作用”[17]。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国传统的“男尊女卑”文化观念是一种错误的意识导向,它对社会发展的阻力不可谓不大。要想推动社会的进步,我们必须逐渐消除这种落后的社会文化影响,树立先进的符合社会规律的男女平等思想意识。因此,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引导社会舆论,大力宣传性别平等思想,能够优化社会性别文化,普及先进性别观念,使男女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改变社会上男性唯我独尊、女性自我奴役的思想意识,营造出男女两性和谐共处、自由发展的良好环境。随着先进性格文化观的逐渐普及,势必会对人们造成一种文化冲击,促进人们思想觉悟的提高,从而弱化传统的性别歧视观念,推动先进性别文化的形成。
2.建构男女平的性别文化。男女平等是构建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的题中之义,是改善妇女发展、实现两性和谐的必要条件。“建设先进的性别文化,是发展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必不可少的内容,是思想领域一场除旧布新的斗争,关系到每一个男性和女性”[18]。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在构建以男女平等为价值追求的性别文化时,决不能行差踏错。这就要求党和国家在建构先进性别文化时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科学指导,以实现男女平等为最终的目标与追求,这种平等旨在实现两性的共同发展,不是男性压制女性,也不是女性超越男性,不是形式上的平等,而是真正的平等。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在全社会大力宣传马克思主妇女观,提倡男女两性相互尊重、和谐共处,改变妇女在社会上遭遇到的歧视或者偏见,抵制西方资本主义蛊惑人心的平等说辞,坚定地以实现男女平等为最终目标,不走偏、不跑题,构建出适合中国文化新常态的社会主义先进性别观。
四、女性维权意识培育的社会维度
男女平等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天然尺度。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需要广大妇女建设社会主义的力量支持。妇女解放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条件,只有把妇女的自由同社会的进步紧密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实现两性平等和谐的目标,才能推动社会的不断进步。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妇女走向自由的程度决定特定历史时期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高低。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
1.重视妇女“半边天”的作用。男女平等才能促进两性之间的和谐发展,撑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整片天空。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就明确指出:“妇女能顶半边天”,“时代不同了,男子能做到的事情,女同志也能做”。占人类半数的妇女参与到社会建设中来,其力量之大是无法想象的,“中国妇女是一支伟大的人力资源。必须发掘这种资源,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19]。新常态下的中国,社会的发展需要更加谨慎的规划,妇女的力量更没有人让人忽视的理由,一些“妇女回家论”的妄断根本就是荒诞无稽,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说:“社会主义建设中,要充分发动妇女,好比一个人有两只手,缺少一支都不行,缺少了妇女的力量不行的,两只手都要运用起来”[20]。只有让广发妇女积极的参与到社会建设中来,才能充分发挥她们“半边天”的伟大作用,否则缺少社会岗位的妇女再次回归家庭,那么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也必将一蹶不振。我们必须一如既往的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努力为妇女的社会参与造桥铺路,让她们参与国家政治,积极置身于社会管理之中,不断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方方面面中发挥聪明才智。男性与女性是相辅相成的,同为社会中的人,其身份地位本就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智力与能力更不可能分出个孰优孰劣,仅有男性参与的社会建设是不可能成功的,必须还要调动女性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两性携手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达到的不仅仅是0.5+0.5=1的简单相加,它所能产生的能量是远远大于1的,是能够撑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整片天空的。
2.重视妇女的社会参与。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男女两性缺一不可。在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我们的先哲们早就指出:“天下凡事,皆一阴一阳,乃能相生,乃能相养”[21],故“阴阳相合乃能生”,凡天下事,须“阴阳调和”,方能“万物生长”。人类发展与社会进步更是如此,不论是缺少男性还是女性,人类自身将无法繁衍生息,社会历史将停滞不前。重视男女平等、追求两性和谐,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优良之策和关键因素。然而,当今社会,性别歧视还频频出现,甚至仍有一部分人认为妇女的人生价值在家庭而不在社会,女性的社会参会依旧举步维艰。因此,党和政府需不遗余力为妇女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重視妇女的生活状况和社会参与条件。这不仅因为妇女的生存状态影响着我国社会诸多方面的协调运行,她们的发展水平也影响着我国社会和谐化进程的速度,更关系到我们的后人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当然,这并不是说要求女性的社会参与或者社会地位超过男性,而是两性平等发展,一起构成推进社会和谐的自然酵素。
千百年来,男女平等一直都是被压迫妇女所追求的梦,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制定不仅给这个梦带来希望,更推动了这个梦实现的进程。法治中国视域,对妇女维权意识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个维度的培育有着不可代替的意义。只有这样,我国的男女平等事业才能抵制西方资本主义的利益腐蚀,才能消除传统性别歧视的恶劣影响,才能实现妇女地位的真正提高,才能实现两性的和谐共处。
项目来源:2015年度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法治中国视域下女性维权意识的培育研究”成果,项目编号:CX2015B140。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5页.
[2]顾龙生.毛泽东经济思想大辞典[M],辽宁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33页.
[3]顾龙生.毛泽东经济思想大辞典[M],辽宁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33页.
[4](法)波伏娃著,陶铁柱译.第二性[M],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309页.
[5]中华妇女联合会编.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妇女[M],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02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页.
[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M],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88页.
[8]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编.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论妇女解放[M],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5页.
[9]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编.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论妇女解放[M],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64页.
[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九卷)[M],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47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四卷)[M],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34頁.
[12]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28页.
[13]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55页.
[14]列宁选集(第四卷)[M],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页.
[15列宁全集(第三十八卷)[M],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70页.
[16]陈晓华.女性解放概说[M],四川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76页.
[17]郝立新.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通俗读物:大众哲学对话录[M],贵州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31页.
[18]顾秀莲.中国特色妇女发展之路[M],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80页.
[19]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编.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论妇女解放[M],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64页.
[20]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60页.
[21]孙以楷等.道家与中国哲学(汉代卷)[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第336页.
作者简介:李雪(1990-),女,河南省禹州市人,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