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峰
摘要:分析了超载的深层原因和表层原因。基于超载的原因,考虑经济、体制、管理等影响因素,提出新的优化策略。该策略包括提振经济,优化体制,规范行业,合理计费。为执法部门治理超载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
关键词:货车超载;原因;优化策略。
1 前言
高速公路是衡量一个国家交通行业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在交通运输形式之中,运用得最广泛,最经济,最便捷。据官方数据显示,至2015年,我国高速公路总通车里程已经超过11万公里,居世界首位。同时,我国交通运输行业也迅猛发展。但是,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由于大货车超载而引起的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以青海省为例,据青海省交通厅统计,2011年-2013年三年时间内,超载致使该省发生各类交通事故212起。而且事故的严重性也逐步提高。例如,2014年7月19日沪昆高速由于货车超载发生致58死特大交通事故。大货车已然变成了“大祸车”。此类事件怎会发生得如此频繁,这不由得令我们深思和反省。
2 原因分析
任何一个事件的发生都有深层原因和表层原因。但是,我们往往只能看见表层原因。治理超载,就像医生治病一样,需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
2.1. 深层原因--通货膨胀,物价上涨
今年,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我国货币通货膨胀逐步得以控制,但是其膨胀率依然很高。另外,GDP增速放缓,物价上涨,而工资增速不及物价。运输成本的增加根本促进了超载行为的发生。据调查,从宁波拉一车货到绍兴,来回过路费500元左右;现在油价上涨,来回的油费要花800元左右,是以前的两倍左右;两个驾驶员工资100元,还要加50元的饭钱,一共花去300元。这样,每趟必要的花费就将近1600元左右。而由于货车泛滥,竞争激烈,每吨货物的价格只有40元到50元。如果算50元,那么一辆车核定载重量是32吨,装32吨可以得到1600元,差不多正好保本。如果只能达到保本的效果,又有多少司机能继续工作呢?所以,如果超载是必然的,只有超载才能挣到钱。
2.2.深层原因--体制陈旧,管理缺位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规定,高速公路由交通部门和交警部门共管,交通部门对超载没有实际的执法权,只有交警部门对超载行为有鉴定和查处的权力。但是,由于我国高速公路里程很长,高速交警配备不均匀甚至有些区段就没有相应的警力。并且,高速交警对货车超载的查处具有一定的难度,因为二者均处于移动状态,调查取证难。最重要的是,一个项目由多个部门共管,会导致政出多门,协调交流出现瓶颈。这些具体表现在,在面对利益的时候,蜂拥而至;面对责任的时候,相互推诿。这些在基层执法部门表现尤为严重,就是典型的不作为,甚至贪污腐败。这样的管理制度无疑对高速超载开了“绿灯”。
2.3 表层原因--利益驱使,心存侥幸
在利益的诱惑面前,很多货车司机屈服了。相信所有的货车司机都知道超载引起的巨大安全隐患。但是仍然很多司机为了金钱铤而走险,肆意超载。其实,他们敢超载还得益于汽车厂商。众所周知,中国产的货车的质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其承载能力相较于其他国家的同水平的车辆要高许多。同时,现在货车私自改装之风盛行,如加厚钢板,加粗大梁,加强轮胎等。更关键的是,在现在按车型计重收费的模式下,很多汽车厂商在汽车出厂时采用较小的容许承载质量标识,使得车主过收费站时能“少缴费,多拉货”。加上执法漏洞,客观进一步加强了货车司机的侥幸心理。
2.4 表层原因--计费落后,标准不一
自2004年以來,我国大部分高速公路采用计重收费,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超载行为的发生。但是各地收费标准不一样,甚至相去甚远。有些地方收费高得离谱,有些地方又非常低廉。比如,广东自去年6月26日零时起实行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完全计重收费后,一辆核定载重20吨的货车装载18吨货物从湛江到深圳,全程高速,计重收费前,高速路费为517元,计重收费后,高速路费为947元,增加83%。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超载盈利”思想在司机心里蔓延。另外,相对收费较低的高速公路,更为超载提供了发展的天堂。
3 相应优化策略
3.1 提振经济,稳定物价
国民经济是一个国家的动脉,为国家发展提供着强劲的动力。只有经济蓬勃发展,才能增加国民收入。但是当前物价高企,运输成本激增,是超载行为的根本原因。那么,需要国家宏观调控经济,保证经济稳定增长。经济发展好了才能稳定物价,解决通货膨胀,降低运输成本,增加司机收入,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打消了超载念头。在满足一定可观收入的情况下,相信大多数司机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3.2 优化体制,强化管理
交通部门和交警部门应当创建一种长期协作机制,互相协调,互相监督。国家还应赋予交通部门适当的执法权,增加高速交警警力,联合执法,但各有侧重点。将以往的突击执法、集中执法优化为长效不定时执法。同时,在高速路入口方面,加强监管,严打腐败,在源头上禁止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3.3 规范行业,理性竞争
有关国家部门应当出台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运输行业秩序,严厉打击运输行业的恶性竞争。使执法部门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毕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恶性竞争只会加剧行业发展的退步,并且还会使运输业就业前景进一步恶化。最终,大企业肆意打击小企业,形成一头独大的垄断局面。这样是不利于整个行业未来的发展。
3.4 合理计费,从重罚超
合理计重收费指的是在不同地区,根据当地车流密度,经济发展状况应当制定适当的收费标准。同时,该计费标准不得与其他大部分地区相差太大。当然,这是在货车不超载的情况下。对于超载部分,实行多倍处罚,从经济上遏制“超载盈利”的可能性。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还应出台法律,禁止超载货车进入高速公路,否则严惩不贷。这样就可以避免由超载引起的重大交通事故。
4 结语
高速公路的安全关系到每一个驾驶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避免大货车变成“大祸车”的悲剧重演,治理超载已经迫在眉睫。但是,治理超载一个任重而道远的任务,不是一个部门就能完成的,需要多部门协同努力,积极配合才可能成功。同时,治超需标本同治,内外皆管,才能从本质上到达治超效果。
参考文献:
[1]岳修庆 高速公路超载问题的分析治理.山东交通科技[J],2003 (04):91-92.
[2]白占辉 高速公路超载运输治理问题探究.现代商业[J],2011(20):171.
[3]卢玫 谷银亮 高速公路超载治理.交通世界[J],2008(18):81-83.
[4]张婕 荆民 论高速公路超载超限运输的治理.科技风[J],2012(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