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中国公共领域的可能性探究

2016-10-21 15:10彭琳
现代交际 2016年16期
关键词:公共领域哈贝马斯大众传媒

彭琳

[摘要]“公共领域”最先概念化,是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提出的。但哈氏认为,大众传媒公共性的消解使得公共领域走向了衰落。而学界对于公共领域在中国是否存在的讨论,一直争论不休。本文以民国时期《大公报》为例,结合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探究大众传媒构建公共领域的可能性。

[关键词]公共领域 《大公报》 哈贝马斯 大众传媒

[中图分类号]C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6-0031-02

一、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

哈贝马斯是第一个将“公共领域”概念化的人,并将其广泛传播。哈氏在1964年比较规范地给出了定义:“所谓公共领域,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东西能够在其中形成。”[1]哈氏所提出的公共领域,是指介于国家政治权利与和私人领域之间的中间地带。在这个领域里,公众对于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的相关问题可以自由表达与沟通意见形成舆论共识,以此对国家和社会进行调节。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都是其传播媒介。

哈贝马斯所提出的公共领域理论是以18、19世纪初英国、法国、德国三国为历史背景,而这也是基于资产阶级的一种理想化模式。哈氏的公共领域包括以下三个因素:其一,参与主体。具有独立的人格的私人组成的公众,能够就普遍利益问题进行公开自由的辩论交流。其二,拥有充分沟通、自由交流的媒介和场所。其三,公众能够通过批判性的辩论交流,形成共识。而其中,哈氏尤其强调其开放性和批判性。

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文中,哈贝马斯着重谈到了大众传播媒介的作用。在他看来,大众传媒在影响公共领域的结构的同时,又统领了公共领域。19世纪以来,以大众传媒为主要运行机制的公共领域大体丧失了近代早期英国和法国所具有的公共性。国家和利益集团的操控,已经使具有批判意义上的公共领域消失了。在大众传媒时代,随着权力和金钱侵入,原来作为公共领域机制的公共传媒消解了自身的公共性:国家政治权利对大众传媒的挤压,使得其由公共利益代言人变成政治舆论工具,受政府制约;商业化对公共领域的侵蚀,使得大众传媒由文化批判变成文化消费,受市场牵制。哈氏认为,公共领域开始走向衰落。

二、《大公报》与公共领域

(一)关于中国公共领域的学术讨论

由于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的界定是一种抽象的类型,它针对的是资产阶级的公共领域。所以,学界一直存在着争论:中国是否存在公共领域?第一种是否定的观点,以孔斐力、黄宗智、夏维中为代表的中外学者认为,在中国根本不可能构建公共领域。上述代表人物指出,用滥觞于西方的公共领域来解决近代以来的中国问题是不稳妥的。原因有三:一是中国“强国家弱社会”的格局已经形成,受到传统社会终于集权政治体制影响。二是中国不仅缺乏公共领域的历史传统,而且也缺乏一个公共领域的支撑体系,比如完善的市场经济传统、自由的公共舆论环境。[2]三是公共领域这个概念无论其内涵还是外延,都太负责,难以定论。第二种是肯定的观点,肖邦齐、罗威廉、许纪霖等代表的学者认为,近现代中国社会存在公共领域。他们认为封建社会的书院、商会、抗议游行等公共空间,都表明中国已经存在或者说曾经出现过公共领域的现实形态。对于这个学术争论,有学者认为应该持一种本土化的态度,回到自己的语境辩证地分析。“康有为、梁启超维新变法时期创办报刊,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大批报刊,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鲁迅的杂文,上世纪40年代储安平创办《观察》杂志,你能说不是在建构某种公共领域吗?”[3]此外,1926年至1949年,处于鼎盛时期的大公报,同样被很多学者视为构建中国领域的成功典范。

(二)《大公报》构建公共领域

《大公报》于1902年由英敛之在天津创办,清末﹑民国时期著名日报之一,也是中国迄今发行时间最长的中文报纸。1926年至1949年,是《大公报》最为辉煌的时期。在《大公报》1921年9月1日的续刊号上,总编辑张季鸾以“记者”名义首次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不党、不卖、不私、不盲”的办报理念,而这也标志着中国民营新闻事业经营理念迈向成熟。

此后,《大公报》始终坚持“四不方针”,提倡“文人论证”。在张季鸾等一代又一代报人的不断努力下,《大公报》成为一个不从隶属于任何党派、不求一己私利、不做言论交易的独立报纸,迅速成长为一份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综合性大报。[2]

关于民国时期《大公报》对公共领域的建构,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维度来加以分析。第一,以《大公报》所处的时代背景来分析公共领域构建所需要的社会条件。第二,以《大公报》的办报理念来分析公共领域构建的传播媒介及参与主体。

首先,从时代背景出发。回看中国近代史,俨然一部救亡图存的历史。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传统中国以自然经济为主的现状被瓦解。与此同时,中国的政治当权者也被俘虏。在这种特殊的历史时代背景下,《大公报》应运而生,带着与生俱来的民族反抗与复兴共识,担负着每个中国知识分子探索国家未来发展道路的理想和责任。

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出现了一个独立的中介机构,对公共事务进行批评与监督,从而形成公众舆论,以影响国家权力机构的决策。[3]

在分析清末民初的社会实情时, 我们不难发现,经历过戊戌变法、五四运动等历史动荡变革的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弱国家强社会”的状态。那个历史时期正是“市民社会”的崛起,中国的人文思想空前活跃,市场经济也开始初步发展。正是当时“中国市民社会”兴起,给了中国领域得以生存的最初基础。而更重要的是,内忧外患的政治时局,也促成了中国传媒公共领域的形成。

一方面来说,公共领域存在的基础,就是伴随市民社会发展起来的。民国初期,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渐孕育出市民社会的雏形,也就是胡绳晚年所提到的“中间势力”。什么是“中间势力”?按照胡绳的定义,就是既有私人空间又裹挟着私人利益的社会阶层。另一方面来说,《大公报》的“公共领域”得以存在的现实条件,正是动荡不安的时局,这是历史机遇也是历史巧合。正如程沧波在《我所认识的张季鸾先生》一文中曾说:“《大公报》交的是国难运! ”[5]

这种说法虽然有些偏激,但是也指出了一些真相。民众在动荡的内外政局中很容易丧失安全感,公共利益就由此凸显。从历史的角度来说,这也为公共领域的出现提供了某种契机。而在政治派别特别对立的复杂历史社会环境下, 如果一家报纸亲近某个党派就意味着它疏远了其他的党派。简单来说,“不党”则是“全失”。但也因为如此,这家报纸反而获得了“独立的言论机关”的社会认可, 成为了各方政治势力都想要倚重的一股力量。

其次,从传播媒体及参与主体出发,《大公报》与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构建的三个要素吻合度非常高。

第一要素,具有独立人格的参与主体能够公开、平等、自由地就普遍利益问题展开辩论交流。民国时期《大公报》的名记者,在张季鸾、胡政之以下,还有曹谷冰、王芸生等,这些名记者绝大多数有良好的教育背景,也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作为支撑,上述两种条件使得他们有能力自由地不受约束地参与到国家和民众相关利益的讨论中。[6]尽管民国时期的公共领域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开放性,只存在于知识分子当中。其实细究,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建立在资产阶级基础上,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阶级性。当然哈氏的这个理论,也引起学术界诸多讨论。公众的普遍介入与独立理性之间的矛盾,我们暂且不讨论。但是《大公报》通过公共知识分子利用报刊这一公器批判社会,推进社会的发展,这点毋庸置疑。

第二要素,具有能够充分沟通、理性交流的媒介,独立于政府和利益集团。《大公报》“四不方针”的前“三不”——“不党”“不卖”“不私”恰好与之符合,不从属于任何党派、不以言论做交易、不求一己私利。独立于党派政府,不受经济约束的办报理念使得《大公报》成为理想的构建公共领域的运行机制。尽管在具体操作层面存在诸多不足,被后人诟病是对国民党“小骂大帮忙”,也是因为《大公报》的公共领域的构建是在一个基本底线的基础之上——即必须学会在夹缝中生存。对比之下,哈贝马斯提出的在公共领域交往的经济依赖、市场规律以及国家法律应该被悬置。而这种悬置在公共领域的实践活动中,显得过于理想化了,尤其是对大众传媒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而言。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之下,追逐经济利润是市场化媒体的自然属性。作为有着市场效益任务的大众传媒,首先是作为商品属性让人消费,必然会受到相关利益的驱使,这是无可厚非的。尽管《大公报》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政治和经济,可以说部分地构建了公共领域。

第三要素,公众批判性地辩论交流,从而形成舆论。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精髓在于批判性。《大公报》批判性有两个特点。其一,不仅仅只是批判,也有肯定成分。《大公报》对于政府的一贯做法是“肯定对的,批判错的”。张季鸾本人在谈到言论自由时,就曾经对“政府是不肯说其是,盖欲免反政府者之相仇”和“政府非自亦不敢鸣其非,而徒诿责于干涉”这两种报界的做法甚为不齿。其二,批判的目的是为了“爱国”,《大公报》体现出来更多的是“爱之深责之切”的戚戚之情。在《大公报》刊登的社评,或表现出婉言劝导,或由直言讽谏,更有无情的责骂,这都与其“国家中心论”是分不开的。《大公报》最具批判性的社论,是张季鸾对蒋介石的痛批。1926年12月2日,他发表传诵一时的社评《论蒋介石之人生观》,其中说:“然蒋犹不谨,前日特发表一文,一则谓深信人生若无美满姻缘,一切皆无意味,再则谓确信自今日结婚后,革命工作必有进步,反翘其浅陋无识之言以眩社会。”张季鸾在社论中痛骂蒋介石身为总司令,在前方将领展示浴血战场时,竟在后方发布“没有美满婚姻就不能使革命进步”的怪论。尽管很多学者认为,《大公报》的批判有一定的局限性,是限定在某一特定立场和范围内,但《大公报》所体现出来的批判性以及达成高度统一的爱国共识,是历史上所少有的。

三、结语

《大公报》因其处于特殊的历史年代,在构建公共领域的社会条件上,具有先天的独特优越性。而从构建公共领域的三大要素来分析,尽管在公众参与缺乏一定的开放性,在媒介运营上缺乏一定独立性,在交流批判上缺乏一定的广泛性。但正如上文所述,《大公报》使得理性的公共知识分子能够自由地进入,媒介能够相对独立自主地管理运营,参与主体能够针对公共利益进行批判性的交流进而达成共识,这些都是构建公共领域最好的证明。故此,以《大公报》为代表的大众传媒尽管在构建过程与理想模式有差距,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完成了建构,关于中国近现代史上公共领域的可能性应该给予肯定。

【参考文献】

[1]哈贝马斯著、曹卫东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2]杨仁忠.公共领域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石义彬.单向度超真实内———批判视野中的当代西方传播思想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4][6]赵传芳.从大公报看民国传媒公共领域的构建[J].新闻世界,2011(06).

[5]杜波.大众传媒与公共领域之间的悖论[J].新闻战线,2010(06).

责任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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