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乐锋
稳定社工队伍 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于乐锋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不仅要在经济上谋发展,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也要在社会上求创新,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级、加强社会治理水平。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服务的专业力量,社会工作已在上海发展了20年。然而,本市社会组织中专业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的薪酬待遇低,队伍流失率高,成为制约上海社会服务发展的重要因素。尤其随着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的建立,社会组织中社工的“薪酬洼地”现象愈加明显。
根据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状况,可将社会组织简单分为官办社会组织与民办社会组织。官办社会组织是政府主动寻求新的社会管理和服务方式下推动组建的社会组织,它不隶属于政府,但资金由政府按照岗位数量给予保障。民办社会组织是由民间发起组建的,主要通过项目服务的方式来获取发展资源。
1.官办社会组织中的社工薪酬
2003年12月,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自强社会服务总社”“新航社区服务总站”“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三家社工机构相继成立,分别聘用专业社工开展禁毒、社区矫正和青少年工作。因种种原因,浦东新区、松江区、奉贤区单独组建了自己的社工队伍,即浦东中致社区服务社和浦东中和社区矫正事务所、松江茸城社区平安服务社、奉贤思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7家机构共配置社工2249人。2014年市综治委、市人保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制定本市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建设政府购买服务标准的通知》,将政府购买服务人均总费用确定为每年不低于8万元(包括3000元活动经费及社保费用)。
为加强薪酬管理,市综治办发布了《关于印发禁毒、社区矫正、青少年事务社会社工职业晋阶制度和薪酬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建立了统一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薪酬制度,社工的职务分为五段26级,由低至高依次是:社会工作师助理、初级社会工作师10到1级、中级社会工作师5到1级、副高级社会工作师5到1级、高级社会工作师5到1级。
由于高级职务尚未认定,目前社工最高职级为中级社会工作师(比例确定为总人数的35%)。新晋中级社会工作师,享受中级社会工作师5级待遇,基础工资为每月3920元。中级社会工作师在某一级别连续工作满2年,且每年绩效考核合格者,可以申请晋级。最高可享受中级社会工作师1级待遇,每月为4960元。最低职级为社会工作师助理,非社会工作专业或非相关专业的大专学历的新进社工享受社会工作师助理待遇,基本工资为每月1840元(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时,按照最低工资支付,2015年为2020元)。大多数社工职级为初级社工师,薪酬待遇从每月2140元-3830元不等。即使加上绩效奖(以考核为基础,每月奖励500,600,800元不等,平均为650元)、补贴(视各区县情况而定,主要有交通补贴、饭贴,基本人均每月150元)等其他收入,薪酬待遇最高的中级社会工作师1级为5760元,最低的社会工作师助理为2820元。大部分社工实际平均薪酬在3800元左右。
由于社工薪酬待遇不高,在社区工作者待遇提升的背景下,2016年以来社工流失率有增高趋势,今年1-3月仅自强社会服务总社就流失13名社工(约占总人数的2%)。
2.民办社会组织中的社工薪酬
面对日益多元的社会需求,由社区居民自发组织成立的民办社会组织越来越多,服务涵盖养老、助残、家庭、社区发展等多个方面。这些社会组织主要以项目形式募集资金,社工的薪酬待遇更多取决于机构筹集资金的能力。
(1)浦东新区
浦东是大陆社会工作的发源地,1996年就开始引入社工从事社会服务。2013年,浦东新区社工协会出台了《浦东新区社会服务机构专业人才职位设置及薪酬体系指导方案》,将社工岗位分为一线社工(职位分为4级7档,从高到低分别为高级社工师;中级社工师一级、二级、三级;助理社工师一级、二级;社工员)、督导(分为3级,即高级督导、督导、助理督导),并颁布了薪酬指导价。目前,这一薪酬指导价基本获得浦东新区有关政府部门的认可,成为购买服务进行人力成本核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薪酬指导价,薪酬最低为社工员。相关专业本科或专科工作一年成绩考核优秀的,可享受社工员待遇,每月3500元。薪酬最高为中级社工师一级(一般要求相关专业本科,专业工作满7年)或督导,待遇为每月6500元。40%的左右的社工为助理社工师,工资在4000-4500元区间。
(2)其他区
其他区并未出台薪酬指导标准,社工工资水平由机构根据项目情况自定。据调查,除机构的个别中高级社工(具有社工本科学历及中级资质,且连续从事社会工作7年以上)每月工资可达5500元左右,一般社工工资在每月3000-4000元之间。
为稳定社工队伍,有些区探索对社会组织内的社工进行薪酬补贴。比如徐汇区对社会组织的社工进行薪酬补贴,助理社会工作师每人每月补贴300元;社会工作师每人每月补贴500元。杨浦区对本区从事公益项目的社工根据从事的项目、工作年限、资质给予每月400-800元的薪酬补贴。但这些补贴并未改变社工薪酬待遇低的现状。
综上,目前本市社会组织内社工的实际平均工资整体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2014年本地职工平均工资为每月5451元);具有社会工作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资质、连续从事社会服务工作满7年以上的社工工资可接近或略高于本地职工平均工资,但人数较少。根据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资料,虽然社会工作是强调爱心和奉献的职业,但社工作为专业人士,不仅有着较好的社会声誉,其薪酬平均数或中位数也一般高于当地水平,处于中间略偏上的位置(但与医师、律师等有较大差距,一般也低于教师和政府公务员),这也成为这些国家和地区可以留住优秀社工人才,确保社会服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而目前上海社会组织中社工的实际平均工资整体低于本地平均水平,是阻碍社会服务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之一。
社会组织中社工薪酬待遇低,原因涉及社会服务发展阶段、社会组织筹资渠道、社会工作社会认同等多方面。
1.发展阶段问题。目前,上海的社会服务仍处于较低层次,系统化、多层次的社会服务生态链尚未形成,精细化、专业化的社会服务需求尚不突出,基层社区的社会服务呈现出低端化、碎片化、重复化的特点,社会服务的供给主体缺少分工机制和整合效应。在此背景下,社会组织从事的大多是一些一般性的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多数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初、中级社工为主,拉低了实际平均工资水平。另一方面,由于实际工资水平不高,也较难留住大量的优秀人才,造成机构专业能力不足,进而导致获取服务购买的机会和议价能力下降,出现低水平循环的苗头。
2.筹资渠道问题。多数机构业务规模不大、多元筹资能力有限,加上收费服务“市场”尚未形成以及慈善捐助体系不成熟等原因,筹资渠道单一,主要来自政府购买服务。不少机构感到,由于认识不到位、财力支持有限等原因,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定价(“人头费”)较低,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门槛较高,而且多采取购买一次性项目的形式,在项目持续、工资核算等方面有一定限制,不得不采取“看菜吃饭”的策略,不敢多“养”成本高的中、高级社工,较难做大做强。
3.社会认识问题。由于社会工作专业在我国发展的时间不长,社会工作入职门槛不高,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尚未得到社会和市场的认同,捐赠资助社工发展、购买使用社工服务的社会氛围还没形成。“源头”活力不足,可用于社工薪酬的“活水”自然不多。
1.注重“供给侧”改革,构建多层次社会服务生态链。社会服务需求主要集中在社区,因此,社会服务供给也应立足社区。在中国特色的背景下,应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建设以社区居委会为转介渠道,政府、居委会、社会组织分类实施、协作供给的社会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居委会专业化水平,建立“全科医生”似的社会需求诊断模式和转介机制。对涉及社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范畴的,可依托社区资源通过社区协商、社区参与的形式予以解决。对于涉及政府公共服务的,可协助争取行政资源或者引导居民到相关政府部门合理表达诉求。对于多元化的需要专业化、精准化解决的需求或问题,可转介到相应社会组织。二是政府要转变职能,支持并发挥好社会组织作用,为社会组织开展服务提供便利。三是社会组织应立足专业化优势,提供精细化服务,建立类似“专科医院”模式,注重解决疑难杂症。社会组织内部也应有细分,并形成合作机制。
2.培育服务“市场”,拓宽社会组织资金来源渠道。社工薪酬以及社工服务定价,最终在很大程度上还是要靠“市场”(或“准市场”)调节。首先,要加大政府投入。根据国外经验,政府是社会组织资金来源的主渠道。伴随着政府职能转移,应加大社会服务民生类支出在政府支出中的比重。在购买服务中,要充分考虑服务的人力资源成本,在坚持资金节约高效使用原则的同时,兼顾专业人才的生存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和优化政府购买服务价格,保障社工薪酬不低于社会平均工资。二是引导社会资源投入。通过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和推动财税部门优惠等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源投入、支持社会组织发展。三是探索发展社会企业,引入商业模式支持公益事业发展。
3.加强社会宣传,优化社会工作发展环境。研究社工执业注册制度,推进行业立法,树立社会工作专业地位。加强对社会服务人才的表彰激励,探索将社工表彰纳入政府表彰范围。利用各类载体,广泛开展宣传,进一步加大对优秀社工以及优秀社会工作案例和项目的宣传,提升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社会认可度。
4.立足专业优势,打造社会服务品牌产品。有作为,才有地位。必须坚持回应需求、贴近实务、专业引领的发展思路,不断提升社工解决社会问题的实务能力。一是注重回应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在回应需求中寻找定位。二是注重项目研发,坚持创新发展,以专业促进公益创新。三是注重品牌建设,坚持市场标准,打造社会服务“品牌产品”。
目前,上海通过“1+6”文件,建设了一支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了薪酬待遇,畅通了职业渠道,稳定了职业预期。然而,社区工作者工作模式仍大多停留在传统的行政化层面,对居民日益多元的需求和日渐增长的参与视而不见,不会或不愿发动、整合、引导运用社区资源提供社区服务。面对社区服务的新要求和社区治理的新形式,提升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减少其行政化色彩,建构与社会组织合作机制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议题。
(本文是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一分校2016年理事单位第2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第二组开展的学员调研成果之一。组员徐启叶、陆蓓凤、杨阳、李军、翁益萍、孙德荣、倪军波等均参与了调研。党校李宁、胡文晶、刘珍英、杜杨沁、王良伟等老师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指导。)
(作者单位:上海市民政局职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