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两山论”和绿色发展理念谋划“十三五”生态保护工作任务

2016-10-18 03:05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
中国生态文明 2016年4期
关键词:两山论自然保护区文明

□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黄润秋

坚持“两山论”和绿色发展理念谋划“十三五”生态保护工作任务

□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黄润秋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分析当前工作面临的形势,共同谋划“十三五”的工作任务。

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有关讲话、论述、批示达100多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针对青海、新疆、陕西等地的几起生态破坏事件都做出了非常具体的批示指示。为此,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门都在密切追踪这些案例,督促有关地方真正把问题扭过来,真正把整改做实,以实际行动落实总书记的批示指示精神。目前,这几起生态破坏事件都在严肃整改。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真正从思想上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贯彻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的理念,落实生态安全责任。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一方面可以使我们对发展与保护关系的理解提升一个层次,另一方面也为我们加强生态保护工作提供了遵循。

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制定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和规划,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具体部署。李克强总理对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调查与评估结果作出批示,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发展与保护的良性互动。张高丽副总理也多次就加强生态保护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志和决心,为加强我们生态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根本保障。生态保护工作正处于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我们重点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提高认识、推进工作。

一是在思想观念上,要树立保护也是发展的理念,抓生态也是抓发展的理念。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两山论”和绿色发展理念,打破了简单把发展与保护对立起来的思维束缚,明确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树立保护也是发展理念,首先要坚持保护优先。生态环境一旦受到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和后劲也将越来越小。坚持保护优先,就是要把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制定的重要考虑因素和前提,从大局、长远、整体的角度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其次,要坚持绿色发展。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就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就是要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推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树立保护也是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目标定位。我们必须认识到,生态环境状况是生产力状况的反映,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必须把自然生态保护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生态文明创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不断落到实处。

二是在方式方法上,要采用系统综合保护的手段。不同区域的生态环境紧密联系、彼此依存并相互影响,组成生态环境的各要素之间也是如此。系统保护生态环境,就是要尊重生态环境的自然客观规律,运用综合手段,注重空间协同保护,坚持常抓不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也就是说,保护生态环境,不管是在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必须要按照系统工程思路来抓,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从长远来看,系统思路提供了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模式,也对生态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方面是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方式要更加科学合理,要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理顺工作机制;另一方面是加强业务工作之间、国家和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协调联动,集中力量解决矛盾的主要方面和关键问题。从当前工作来看,尤其是要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之间的协调联动,抓好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之间的协调联动,抓好跨行政区域生态系统的协调联动。

三是在组织保障上,要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是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凡是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工作都抓得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已经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地方党委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首先是要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红线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为可持续发展留足空间,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家园。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认识到生态保护红线就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一经划定,就不能逾越;一旦逾越,其他生态环境发展目标将难以实现。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要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实现空间用途管制,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力之内,形成科学布局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还要通过制度建设为地方决策套上“紧箍咒”。要严格执行《党政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各地还要注重公众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将党委政府的责任转化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将群众的积极性转化为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提升和行动自觉,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四是在工作方法上,要明确严格监管的要求。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民族的长远发展,而严格监管是实现良好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秦岭、新疆卡拉麦里等生态破坏事件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落实总书记要求,严格监管生态环境,是今后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重点。严格监管生态环境,重点要在“严”、“实”、“新”上下功夫。严,就是要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法治建设,实行最严格的制度,并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纵容。实,就是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监管取得实效,当前要用好中央环保督察这个重要手段,瞄准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等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新,就是要创新监管方式,通过建立和完善天地一体化监测监控体系,满足自然生态监测覆盖面广、监测量大的需求,有助于发现常规监测难以发现的问题。

五是在保护成效上,要注重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目的就是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生态产品,包括清新的空气、洁净的水、优美的自然景观和休闲空间,这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方面,是衡量我们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我们重点要看,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是否取得实际效果、是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是否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的质量效益是否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尤其是物种数量和种类是否得到恢复。

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各地还要落实好与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联系紧密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相关任务,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任务。只有不断深化改革,着力解决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等制度性问题,自然生态保护才能进一步拓展工作空间、丰富工作内容、夯实工作基础,才能进一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

二、“十二五”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十二五”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把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始终以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提升为工作目标,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改革创新,注重综合协调,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显现

一是各地把生态示范创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不断发挥创建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目前,福建、浙江、辽宁、天津、海南、吉林、黑龙江、山东、安徽、江苏、河北、广西、四川、山西、河南、湖北等16个省(区、市)正在开展生态省建设,超过1000多个市、县、区大力开展生态市县建设,133个地区获得生态市、县命名,涌现了一批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先进典型。浙江省开展“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和“四边三化”建设行动,安吉县开展“两山”理论实践示范县建设。江苏省围绕“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通过创建进一步深化了“环境美”内涵。为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环境保护部相继召开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座谈会,推动各地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是着力强化顶层设计,不断推进典型示范提档升级。按照中央要求,环境保护部制定《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组织开展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的评选,表彰33名优秀个人和19个先进集体,推进各地生态示范创建不断提档升级。开展生态文明理论研究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研究,为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提供技术支持。

浙江省仙居国家公园

三是大力开展试点引领,不断推进典型示范改革创新。结合地方实际,环境保护部在太湖流域等126个地区开展试点,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模式路径。广东、贵州等省市积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并开展相关试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自然生态的责任不断强化明确。同时,我们还利用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年会等活动搭建生态文明建设共建共享的平台,加强各区域、各行业之间的广泛交流。

(二)生态功能保护体系初步形成

一是逐步建立生态功能评价体系,不断夯实基础工作。环境保护部联合中科院开展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调查与评估,历时3年,动员139个单位、3000多科研和管理人员,分析汇总了大量数据,工作成果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充分肯定。同时,环境保护部联合中科院根据评估成果,对2008年印发的《全国生态功能区划》进行了修编。我们还开展了长江流域等45个试点流域的生态健康评估,初步构建流域生态健康评估基本框架和指标体系。

二是探索运用系统手段,加强生态功能保护。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意见》,并在宁夏、陕西、海南、重庆开展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试点工作;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生态补偿,配合财政部逐年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其中2015年全国获得资金支持的县域个数已达556个,支持资金总额达509亿。

三是落实重点改革任务。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江苏、湖北、海南、重庆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试点。推动国家公园体制研究,在浙江仙居、开化等地开展国家公园试点,配合发改委指导北京、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湖北、湖南、云南和青海省9个试点省份开展国家公园试点。同时,我们还联合国家旅游局开展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制定《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推动天津、河北等地建立72个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一是加强机制建设。国务院成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先后担任主席,分别于2012年和2014年召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发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开展了“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系列活动。

海南省三亚市凤凰岭公园

二是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边界核定,发布了优先区域范围,优先区域得到真正落地。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联合中国科学院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高等植物卷、脊椎动物卷)。联合中国科学院开展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经济学(TEEB)研究工作,列入了李克强总理和默克尔总理共同发布的《中德合作行动纲要:共塑创新》。推进生物遗传资源立法工作,制定发布《加强生物遗传资源管理国家工作方案(2014-2020年)》。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监管,印发《关于做好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是积极履行国际公约,推动以外促内。积极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名古屋议定书》,向公约秘书处递交了第4次和第5次《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国家报告》和第3次《中国履行〈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国家报告》。推动履约工作落地,上海、四川、重庆、西藏等17个省(区、市)已发布实施地方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安徽、贵州等省建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省级协调机制,吉林、陕西等省开展了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工作。

(四)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能力不断强化

一是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十二五”期间新建10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截至目前,全国共建成2740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47万平方公里,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4.8%,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46处,总面积97万平方公里。

二是严格自然保护区日常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针对严重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事件的批示精神,严肃查处典型违法违规活动;环境保护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建立了自然保护区“天地一体化”人类活动遥感监控和核查体系。

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进一步严格保护区调整管理,不断完善评审机制,联合多部门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甘肃、浙江、吉林和内蒙古积极推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区一法”工作,黑龙江、宁夏等11省份制定出台了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制度和规定。

(五)农村和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十二五”期间,农村和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75亿元,在23个省(区、市)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支持7万个村庄实施环境综合整治,1亿多农村人口直接受益,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治理。发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推进国家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加强农业环境监管。在土壤环境保护方面,完成首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组织起草《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大力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工作。目前,《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已经出台。

此外,我们注重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自然生态保护的社会影响不断延伸。我们每年组织实施“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和“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系列宣传活动,举办了200多场大型宣传活动,有200多家国内外组织机构参与,影响受众近10亿人次。我们积极推动生物多样性知识进课堂、进社区、进企业,普及相关知识,报道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提升公众保护生物多样性意识,营造政府引导、企业履责、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十二五”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积极进展,离不开全国环保系统的上下联动,尤其是基层一线同志的默默奉献。一大批基层干部以过人的精神毅力和无畏的责任担当,谱写了自然生态保护的时代之歌。通过总结回顾这五年来的工作,我也真切的感受到,这些成绩的取得,关键在于四个方面。

第一,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是我们工作不断推进的根本前提。这五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保护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形成了全党上下空前重视生态保护的政治氛围,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也将生态保护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我部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极大推动了生态保护工作开展。在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支持下,国务院成立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启动了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设,我部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第二,基层环保部门积极作为,是我们工作不断推进的重要支撑。工作要想取得实效,关键还在落实,重点还在基层。不少地区切实抓住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这个重要载体,将其作为推动工作开展的着力点,在改善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同时,环保部门的人员编制、设施配备等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工作地位和重要性也得到提升。正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积极作为,顺利推进了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有关政策要求不断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并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理解与支持。

第三,始终注重求实创新,是我们工作不断推进的动力源泉。长期以来,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调控手段较为单一。随着一些热点、难点问题逐渐显现,过去一些常规工作手段针对性较弱,方式方法一成不变,难以适应形势需求。这些年来,不少地区结合地方实际,注重把握其中的客观规律,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完善体制机制,形成了颇具地方特色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同时,不少地区注重上下联动,注重部门协调,形成自然生态保护的强大合力。

第四,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是我们工作不断推进的坚实基础。业务能力是工作之本。自然生态保护量大面广,仅靠传统监管方式难以满足需求,必须注重高新技术手段的应用。随着时代进步,技术手段越来越丰富,对业务能力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我部应用环境卫星遥感技术,开展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十年评估,初步解决生态环境监管量大面广等问题,为“十三五”构建“天地一体化”监管体系打下基础。一些地区针对当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应用先进技术手段加以解决,通过提升业务能力推进了重点工作开展。比如,把生态红线、电子地图和手机定位相结合,监管人员随时都能知道所在地是否在红线范围内,大大便利了生态红线监管。

“十二五”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生态保护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突出表现在生态环境质量问题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部分地区生态系统退化严重,生物多样性下降的速度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十三五”加以解决。同时,生态保护工作自身也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

第一,对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理解不深入。一些地区不合理的城镇化、工业化过度占用生态空间,生态空间破碎化加剧。“十二五”期间全国自然保护区数量虽然在增加,但是总体面积在减少,大概减少了0.3个百分点。自然保护区不仅存在面积减少问题,有些保护区功能管理弱化,随意调整范围、功能,内部不同功能区空间管控不严格,这些情况对我们生态空间都是较大的威胁。需要尽快确定生态空间的边界,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落实。

第二,有法不依现象仍较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屡禁不止,不仅有企业层面的违法违规,也有政府部门层面的违法违规。主要原因是保护自然的意识尚未全面树立,部分领导干部生态意识较为薄弱,企业生态保护和监管责任尚未履行到位,《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第三,生态服务功能质量有所降低。我国生态环境本底脆弱,高寒高原、草原和湿地等环境敏感区、脆弱区较多,真正茂密的、一望无垠的原始森林在国土面积上占比并不大。部分地区生态退化严重,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不足。生物多样性加速下降的总体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资源过度利用、工程建设以及气候变化影响物种生存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尽管有些物种如大熊猫、朱鹮等的保护已取得成效,但是也有很多物种资源保护不力,如长江江豚和长江鱼类资源。此外,外来物种入侵也非常严重。

第四,技术手段落后,监管能力薄弱。统一的生态监测网络尚未建立,难以及时准确监测我国重要生态区域生态状况。生态保护科技支撑不够,生态大数据集成应用尚未发挥作用。我们需要在这些监管技术手段方面继续加强提高,逐步完善。

第五,政策法规体系还不够配套,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尚需完善。在体制机制方面,权责一致的统一管理体制和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建立,未能实现所有者和监管者分离、建设者与保护者区分。

针对上述问题,“十三五”时期,我们要按照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的要求做好自然生态保护体制机制的宏观设计,瞄准突出问题拿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管理效能,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三、扎实推进“十三五”工作开展

“十三五”生态保护的总体思路是:以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为总目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建立严格管控制度,进一步优化自然保护区布局,维护和保障国家生态空间安全;以生物多样性提升为抓手,以生态保护和建设重大工程为依托,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修复;以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监测管控体系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为手段,持续提高生态环境的监管和执法能力,为国土空间生态安全和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提供坚实保障,不断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的生态产品。

第一,要以系统保护为根本,着力构建和完善生态空间安全的保障体系。我们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护生态系统,支撑国家生存发展需求,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目前,生态安全已成为国家总体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对此,大家一定要提高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形成生态安全观,从政治高度认识新时期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我们当前的业务工作,加强系统保护,主要做好以下方面:

长江江豚

在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方面。这是《环境保护法》赋予我们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我们履行生态保护“指导、协调、监督”职能的重要抓手,也是生态保护监管落地的重要手段。生态保护红线不但要划在图上、落在地上,更要体现在地方干事情、做决策时,有“规矩”和“边界”,也就是要有生态红线意识。落实好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今后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空间。首先,各地要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提上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生态保护的重要工作大力推进,加强能力建设、经费保障和舆论宣传引导。其次,生态保护红线要划得实、能落地。各地要依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在国家技术支持下,结合当地实际,开展科学评估,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经我部技术审核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实施。最后,生态保护红线还要守得住,可持续。我们要建立生态保护红线配套管理制度,严格准入管理,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考核。

在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方面。多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方式,今后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机制,让保护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更大的作用。一是要优化自然保护区布局。我们将推动各地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尤其是在自然保护区面积占比较少的省区,并重点加强水生生物和湿地类、草原生态系统类、海洋生态系统类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同时,我们将通过加强生态廊道、保护小区和保护区群建设,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弥补保护空缺。二是健全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制度。“十三五”期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每年遥感监测2次,省级自然保护区每年遥感监测1次,重点区域还要加大监测频次。各省区也要加快建设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中心,加强对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监控。三是加强监督执法,各级环保部门都要定期组织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活动,加强问责监督。四是夯实工作基础,各地要重点解决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机构建设、编制配备、经费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不足的问题,加强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推动地方各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科学考察、范围界限核准和勘界立标工作。五是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和保护成效评价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加以整改,促进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规范化。六是积极参与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工作,各地要做好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与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的衔接,在改革工作中不断加强和完善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线,着力强化生态质量的提升,着力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质量提升体系。如何定义生态质量好坏,第一个指标是覆盖率(包括植被覆盖率、林地覆盖率、湿地覆盖率等),第二个指标就是多样性(包括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物种的多样性、基因的多样性)。多样性和覆盖率两者加在一起才是衡量我们生态质量的标准。提升生物多样性是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要实施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把它作为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牛鼻子,抓好抓实。各地要充分发挥环保部门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牵头职责和综合协调作用,尽快建立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争取资金支持,共办一桌席,各炒一盘菜,共同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将重点开展以下六项工作,各地也要落实好相关任务,共同推进并作好协调配合。一是开展以县域为单元的全国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摸清家底,建立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信息平台。二是建立生物多样性观测体系,建设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点,掌握生物多样性动态变化趋势。三是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就地和迁地保护,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监管与保护,编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规划,推进“一区一策”。四是加强生物遗传资源管理。推动出台《生物遗传资源获取管理条例》,建立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规范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利用活动。加强出境监管,制定生物遗传资源出境管理名录,防止生物遗传资源流失。五是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开展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风险评价和跟踪监测,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和生态影响评价,加强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监管。六是积极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国际公约,继续开展《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研究工作,着力推动履约工作落地,帮助地方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组织实施“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加大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力度,提升公众保护生物多样性意识。

第三,以天地一体化为依托,构建生态安全监测预警及评估体系。多年以来,我们在工作中一直面临着生态状况底数不清等现实困境,生态破坏问题难发现、难查处等突出问题一直存在。这就需要我们摸清家底,建立保护自然生态的“千里眼”、“顺风耳”,使生态破坏事件无处遁形,生态破坏责任人受到严惩。一方面,我们要完善生态监测体系。我部将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观测体系,及时掌握全国生态状况变化情况。主要包括:一是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和无人机观测等手段,建设生态遥感观测体系,并同步建立地面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二是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集成生态观测数据库,并纳入生态环境大数据系统,为决策提供支撑。三是推动建立统一的观测信息发布机制,发布生态系统和功能变化情况信息。另一方面,我们要建立生态监管体系。我部将建立生态保护综合监管平台,对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实施监控。到2020年,形成天地一体化观测体系与大数据、互联网集成的综合生态安全监管体系。今年,我们还要启动2011-2015年的全国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今后这种评估将按照5年一个周期定期开展下去。

第四,以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为载体,着力构建和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是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是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激励措施。我们一定要用好用足。一是理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与生态市县建设的关系。大家要认识到,两者内涵一致,只是阶段不同。生态市县是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初期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生态市县的提档升级。二是按照《关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2014〕110号)和《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环发〔2013〕121号)有关要求,做好生态建设示范区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过渡,做好两者之间的衔接。三是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与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统筹协调。两者是有益的补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不同的地域特点合理引导地方的创建积极性。四是注重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平衡性,加强分类指导,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区树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中西部地区尤其要加大力度。五是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申报核查方式。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统筹兼顾环保重点业务工作,明确环境保护部与省级环保部门的各自职责,简化考核流程,重在日常监督,建立配套的奖惩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规范这项工作。六是在成功举办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的基础上,我们要把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办得更有声势、更有影响。

另外,要着力构建和完善三大保障,即法律法规保障、体制机制保障和科技保障。

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规保障。加快推动出台《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条例》,开展《自然保护区条例》后评估,推动制定《自然保护区法》,研究推动生态保护红线立法。加强相关立法协调,在自然资源类法律法规修订时,推动有关规定生态化。抓紧出台实施《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核查规定》,加快完善生态保护相关的评估、监管、执法的标准规范体系。

其次,要健全体制机制保障。要充分发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等已有机制平台的协调作用,推动制定和实施跨部门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加快建立上下联动、沟通顺畅的各级环保部门联系机制。开展国家公园体制研究及试点示范,探索建立国家公园行政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

第三,完善科技保障。目前生态保护的科技支撑总体来说还比较薄弱,要重视科技支撑的作用,加强生态保护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与生物安全支撑技术、生态修复技术、生态系统监测评价等关键技术的研究,推动设立生态保护科技重大专项。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生态保护理念、管理经验及技术手段。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为“十三五”生态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弘扬绿色发展理念、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做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本文为黄润秋副部长在2016年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本刊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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