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中美后现代发展研究院 张修玉
生态文明创建要因地制宜
□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中美后现代发展研究院 张修玉
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就是要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我们不妨梳理一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历程,创建生态文明的几种模式,以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参考。
西藏拉萨布达拉宫
生态环境的好与坏,不仅是历史的一种真实而又客观的记载,同时也会影响到国家和民族的兴与衰。在我国,由于历史上毁林垦荒和屯兵征战,对自然植被的破坏十分严重。到解放时,全国很多地方生态环境已经非常恶劣,黄沙漫漫、荒山秃岭、沟壑纵横。新中国建国以后,国家十分重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可以说,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本上是与共和国一起成长起来的。
从新中国建国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我们采取的是赶超型战略,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萌芽时期。
国家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文件。1956年国务院发布了《矿产资源保护试行条例》,1957年发布了《水土保持暂行纲要》,1963年发布了《森林保护条例》,1962年发出了《关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1973年又发出了《关于停止珍贵野生动物收购和出口的通知》。与此同时,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在水土保持、农业资源保护、森林和野生生物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在这一时期,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建设也相应地处于创建阶段。1956-1965年,以中科院建立鼎湖山自然保护区为起点,各有关部门相继建立了一批以保护典型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陆生哺乳动物生境为主的综合性自然保护区。1972年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的召开,随后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创立,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特别是进入上世纪80年代以后,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也随之进入了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自然保护区数量迅速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在经历了1966-1972年自然保护区零建设的年份之后,从1973年开始,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又缓慢地进入发展建设阶段。特别是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以后,极大地促进了自然保护区的建设。
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到90年代初期,采取的是分步走战略,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孕育阶段。
1980年3月,中国与世界上30多个国家一道,发表了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和国家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同盟共同制定的《世界自然保护大纲》。《大纲》提出了自然保护的三大目标:保护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支持系统;保证生物资源的永续利用;保存物种的遗传多样性。1983年我国决定结合具体国情,编制中国的自然保护纲要。1987年国务院批准并发布了《中国自然保护纲要》。《纲要》的制定,对于明确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统一大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某种程度上这还只是对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的一种概念性介绍,带有科学普及的意义。
上世纪90年代初期到本世纪初,采取的是可持续发展战略,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化蛹阶段,也是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史上发生重大转折的时期。
1996年7月,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大会提出的“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彻底改变了长期以来重污染防治轻生态保护的局面,把生态保护推向了环境保护的前台。1997年国家对水土保持与生态农业建设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政府的高度历史责任感,把中国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带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时期,国家环保局组织了以实现区域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以开展生态经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示范区的建设,得到了各地的积极响应。截至1999年5月,全国已建立了县以上区域为单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112个。其中,第112个批准的是海南省,也是全国第一个生态省建设试点。生态示范区的建设,推动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并产生了一批生态致富、生态脱贫的典型。同时,生态示范区的建设,也给环境保护本身带来了新的发展和变化。
我国已经参与并认真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防治荒漠化国际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湿地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等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公约。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制定了《中国自然保护纲要》、《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编制了《中国生物多样性国别研究报告》,确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方针、战略以及重点领域和优先项目。
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内容,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出台了一些法规,国家在生态建设和保护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实施了规模空前的生态保护工程。在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2000年国务院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标志着我国生态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各级环保部门围绕贯彻落实《纲要》,积极参与综合决策,强化生态保护职能,完成了一批具有开创性和重要影响的重点工作,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生态保护意识明显提高,生态保护在指导思想和工作上都有了新的跨跃。
2002-2012年,采取的是科学发展战略,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破茧阶段。
生态文明,高于环保。2003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了《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的通知 ,进一步深化了生态示范区建设。2007年,中共十七大第一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2012年,“美丽中国”第一次被写进中共十八大报告: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相同的高度,列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写入党章。
2012年至今,采取的是生态文明发展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成蝶阶段。
2013年5月14日,《2012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发表,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人权保障,提出将坚持树立尊重、顺应和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2013年,环保部发布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试行)》,随后,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确提出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代表性的100个地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14年4月25日新环保法全文内容公布,涉及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等内容,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
现在,“生态治国,文明理政”已上升为国家施政战略。党的十八大与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与《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对生态文明作出顶层设计与科学布局,明确提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并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西藏纳木错湖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湖泊,有高原圣湖之称
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布局,是认识上的重大飞跃、理论上的重大创新、实践上的重大举措,树立了人类建设生态文明的里程碑,开启了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新征程,对于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与生态环境状况,因地制宜分区管理。基于区域差异性原则,生态文明推进模式可分为生态优势型,经济优势型与均衡发展型。
“生态优势区”生态环境良好,往往是重要的生态屏障,如西藏、云南等地,是我国大江大河的源头,其环境优劣直接决定了全国总体生态环境状况,因此,这类地区开发的重中之重是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
“经济优势区”主要指近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增长迅速的地区,如长三角与珠三角地区。对这些地区来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是推进产业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逐步提高服务业在三产中的比重,为产业发展增添活力和创新能力。同时,要强化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均衡发展区”则要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优化经济环境,完善服务体系,并做好生态化转型,走又好又快的发展道路。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 要注重完善区域“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的生态系统;建设绿色城镇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西藏是世界上冰川发育最丰富、湖泊面积最大、河流发育最多的地区,境内生态系统类型多样,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是全球山地生物物种最主要的分化和形成中心。独特的地理位置、多样的生态系统和丰富的生物资源,使西藏成为亚洲乃至北半球气候变化的调节器和维系高原生态系统及周边地区生态平衡的重要屏障。近年来,通过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防沙治沙、重点流域生态公益林建设、拉萨市及周边地区造林绿化、退耕还林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区域内沙化土地面积总体上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但是,由于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和特殊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依然很脆弱,土地沙化、草原退化、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减少等仍是这一区域不可忽视的生态问题。因此,西藏必须在落实主体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构建生态空间科学优化合理的生态屏障区。
在西藏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强民族团结 建设美丽西藏”的号召,实现西藏经济社会繁荣、生态环境保护与民族团结稳定的实际行动。关于西藏的生态文明建设,笔者通过调研,提出以下几个建议:
构建生态经济绿色低碳循环的边疆开放区。建议西藏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工农业向绿色化、低碳化与循环化方向发展。要通过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增强产业发展活力。优化产业布局,打破行政区划、所有制和行业束缚,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建设一批特色化、产业化、区域化的基地和产业带。加快推进旅游文化产业集聚区、旅游文化走廊和国际国内旅游圈建设和发展,努力形成“特色化、产业化、差异化和生态化”的旅游发展理念,使得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相得益彰,通过创建生态产业园与生态景区,不断推进和完善西藏文化旅游产业的生态化创建进程。同时,进一步提升西藏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水平,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合作,推进与周边国家的国际运输通道建设,打造高原经济合作新模式,构建生态经济绿色低碳循环的边疆开放区。
构建生态环境清洁优美安全的舒适宜居区。强化污染防治,西藏要按照国家“气十条”、“水十条”与“土十条”的最新部署,推进气、水、土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包括保障饮用水安全,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应急预警制度;强化城市机动车尾气治理,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排放控制;加强噪声源头控制;加强工业固废处理与土壤重金属管控,开展污染土壤修复试点示范等方面提出对策措施。以点带面,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重点片区集中连片整治和试点示范工程。构建城市绿色空间,打造优美生态景观,完善区域“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建设绿色城镇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统筹城镇市政设施的分布,提高市政设施质量,满足广大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推进绿色住区建设,营造健康宜居家园,逐步普及生态住宅,构建清洁优美安全的舒适宜居区。
构建生态文化人文多样繁荣的幸福和谐区。充分挖掘、保护和弘扬藏族等少数民族与佛教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化创新,促进生态文化传播。西藏各少数民族在长期与自然相依相存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善待自然、和谐共生”为基本理念的朴素生态观,在民族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无论是苯教还是藏传佛教,都教导人们敬畏和爱护大自然,不能破坏自然界的一草一木,因为万物皆有灵。几千年来,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一直是美好的,没有受到人为的破坏,雪域高原在世人心中是一片净土,湛蓝的天空、圣洁的雪山、清澈的湖泊、宽广碧绿的草原、成群的野生动物和家养的牛羊。这些文化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的伦理观、价值观与发展观的朴素思想,要加强对民族生态伦理道德观的搜集、整理与研究,并与现代生态意识相结合,进行提炼和提升。同时,要发掘特色生态文化名片,发展民族生态文化产业,深入挖掘西藏少数民族文化、森林文化、野生动物文化等文化品牌。依托西藏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举办各种类型的民族文化艺术节,以节扬文,以文促旅,以旅活市,并以生态文化为载体,促进对外合作与交流,构建生态文化人文多样繁荣的幸福和谐区。
构建生态制度高效民主进步的团结稳定区。健全绿色高效决策制度,全面构建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筹负责、多部门协调分工”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组建“专家咨询顾问委员会”,开展生态文明重大决策与改革方案的咨询与评估。严格落实绿色采购制度,积极推动实施“绿色信贷”、“绿色贸易”和“绿色保险”等绿色经济政策。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包括推进不动产管理,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健全自然资源产权交易平台,健全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包括生态补偿性转移支付、生态保护性转移支付、区域引导性转移支付、政策性补助等具有西藏特色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包括改革地方环境保护性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探索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完善污染排放监督体制,健全环境预警联动机制,强化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建立生态发展激励机制。推行生态优先考核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追究制度,构建生态制度高效民主进步的团结稳定区。
生态文明,重在践行。我国“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形势日加严峻,要突破环境资源制约的瓶颈,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必须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加强制度建设,强调机制创新,使建设生态文明真正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落脚点。大力推进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才能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从而促进民族团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