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知·新政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立完善企业自主决策、融资渠道畅通,职能转变到位、政府行为规范,宏观调控有效、法治保障健全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科学界定并严格控制政府投资范围,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放活社会投资,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将投资管理工作的立足点放到为企业投资活动做好服务上,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更加注重事前政策引导、事中事后监管约束和过程服务,创新服务方式,简化服务流程,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创新机制,畅通渠道。打通投融资渠道,拓宽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充分挖掘社会资金潜力,让更多储蓄转化为有效投资,有效缓解投资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统筹兼顾,协同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要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财税、金融、国有企业等领域改革有机衔接、整体推进,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工作机制,形成改革合力。
二、改善企业投资管理,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
(一)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二)建立投资项目“三个清单”管理制度。
(三)优化管理流程。
(四)规范企业投资行为。
三、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五)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范围。
(六)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
(七)规范政府投资管理。
(八)加强政府投资事中事后监管。
(九)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四、创新融资机制,畅通投资项目融资渠道
(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十一)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积极作用。
(十二)完善保险资金等机构资金对项目建设的投资机制。
(十三)加快构建更加开放的投融资体制。
五、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综合服务管理水平
(十四)创新服务管理方式。
(十五)加强规划政策引导。
(十六)健全监管约束机制。
六、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十七)加强分工协作。
(十八)加快立法工作。
(十九)推进配套改革。
一、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一)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限。
(二)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
(三)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
(四)改进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
(五)自主规范管理横向经费。
二、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差旅会议管理
(一)改进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差旅费管理。
(二)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会议管理。
三、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
(一)改进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采购管理。
(二)优化进口仪器设备采购服务。
四、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一)扩大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权限。
(二)简化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五、规范管理,改进服务
(一)强化法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
(二)加强统筹协调,精简检查评审。
(三)创新服务方式,让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学研究。
六、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督查,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一)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
(二)加强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