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模式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10-14 09:42刘晓雯冀益萍
职业技术教育 2016年20期
关键词:法制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课程设置

刘晓雯?冀益萍

摘 要 由于管理层对法制教育重要性认识不够、社会阴暗面产生的消极影响、家庭法制教育氛围的缺失等原因,导致当前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模式存在定位模糊、重知识轻信仰培养、法制教育课程设置不完善等问题。据此,可从增强对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有效实施显性教学和隐性教育、构建开放型教育模式、坚持法制教育方式的现代化、培养中职生健康的心理素质、构建校园内外相融合的法制教育网络等方面探寻突破困境的路径。

关键词 中等职业学校;法制教育;课程设置;定位;信仰

中图分类号 G71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6)20-0017-04

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1]近几年,我国在校中职生违法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显示出中职学校法制教育的薄弱。因此,认真审视我国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模式,发现其存在的不足,寻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路径,培养中职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中职生的法制观念,是中等职业教育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使命。

一、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模式存在的问题

“所谓法制教育,是一定国家、一定阶级为使人们遵循其法律制度和法律条文,按法律行事和生活,并使法律转化为人们的内心信念而进行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系统的法律教育活动”[2]。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旨在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护法敬法的法律信仰,但不能把法律知识的掌握等同于法律信仰、法律情感、法律行为和全部的法制教育[3]。目前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模式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法制教育定位模糊

教育部在1995年颁布的文件中指出:“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4]2014年,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也把“加强学生法治知识教育”作为中职学校德育总目标之一。一般而言,把法制教育归属于德育是我国教育部门的传统惯例。虽然法制教育有思想教育的成分,但二者各有侧重,德育重净化心灵,法制教育重规范行为。由于定位的模糊,加之中职校对于专业知识、技能教育的重视程度远高于其他,势必弱化中职校法制教育的实际价值和功能:在法制教育的目标上,只要学生在校期间不出现违法乱纪之事,学校的法制教育就算成功;在法制教育途径上,组织一场法制讲座、开设一门法律课程、参加一次校外法制教育活动就等于完成了对中职生的所有法制教育;在机构设置上,中职校法制教育的研究一般归属于德育教研室;在师资配备上,大多数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都由德育课教师担任或由从未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辅导员、中层干部担任。这些都直接影响法制教育的成效。

(二)法律教育重知识灌输,轻法律意识和信仰培养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5]“法律信仰是基于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6]人们若没有法律意识和信仰,就不会有良好的守法习惯,就容易知行不一,法治氛围就不会形成,依法治国就只会变成一句口号。法律意识和信仰培养是通过后天的社会、学校、家庭的影响和教育形成和发展的。目前,很多中职学校仍旧较重视学生法律知识的灌输,忽视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的培养,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重知识轻能力。中职学校法制教育课教材以介绍各法律部门的基本规定为主,涉及很多部门法,教师要在规定十几个课时内讲完,用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模式灌输法条规范。对学生热衷的案例很少花时间讨论,法制教育仅停留在知识层面。大部分学生的法律学习仅限于背书本条目,在日常生活中不能准确区分各种行为的法律性质,被侵权却不知如何维权,自我保护能力较差。二是忽略法律信仰和情感培养。与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校园、宿舍、班级管理制度中存在些许不合乎法律规范的条目,教师在处理学生问题中也会不同程度地存在违规行为,导致学生法律信仰迷茫,法律意识淡薄,容易为一时之利心存侥幸作出违法行为。

(三)法制教育课程设置不完善

法制教育课程设置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中职校法制教育课程设置单一。中职唯一能体现法制教育的教材是《职业道德与法律》,其中道德与法律比例为5∶7,由于课程课时设置的约束,在实际教学中没有足够时间讲到、讲透许多法律问题,而且这门课只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开设,在以后在校期间,学生再无法律课程。二是中职校法制教育内容和方法与学生的生活实际需要结合得不够紧密。中职校法制教育方面的内容不系统、无规律、缺乏连续性,不能满足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法律法规的需要,在遭到侵权时不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教育模式上,颇受道德教育方式的影响,更多的是从感化、教育层面宣传法制,缺失严谨、缜密的法制思维培养,使得学生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冷静、客观地分析与解决问题。

二、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模式问题成因分析

(一)中职教育管理层对法制教育重要性认识不够

一是中职法制教育缺乏政策法规的明确支持。国家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指令性政策与文件是基层学校制定治校治学标准的重要依据。中小学与高校的法制教育均是在相关主管部门的政策引导下发展起来的,相对规范。而中职校只能期待德育课程改革来保障法制教育。二是教育主管部门法制教育理念淡薄。其一,受传统课程设置理念影响,把法制教育归于德育课程范畴。德育课在中职校教学所占课时本来就不多,把法制教育纳入其中,所用课时更极其有限。其二,教育主管部门以中职生技能考核过关率作为考核中职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中职学校对中职生专业技能的训练紧抓不懈,法制教育往往被边缘化。三是中职校园管理缺乏民主、平等的和谐环境。一方面,由于没有充分认识到法律素质是中职生未来立足社会的软实力,因此在法制教育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途径上缺少积极的研究和探索;另一方面,校园各项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缺乏透明,师生之间关系只是管理与被管理等诸多现象影响了中职生法律意识与法律信仰的养成。

(二)社会阴暗面产生的消极影响

首先,“人治”观念根深蒂固。传统的“官本位”思想依然存在,在立法、执法、司法具体环节还存在不细致、不科学、不合法等现象。目前我国正处在深刻的社会变革期,社会制度的不健全成为别有用心之人越权和潜规则的安全通道。其次,网络不良信息的负面影响。网络以其便捷、开放等优势迅速为大众所接纳,但我国尚未形成健康的网络环境,大众对于网络虚假信息的辨别力不强,网络不良信息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另一个诱因和途径,这些现象都削弱了法律的权威和民众的信心。

(三)家庭法制教育氛围的缺失

家庭教育是中职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因素,父母的一言一行潜移默化影响着孩子。如果父母不具备较好的法律素质,不能常以身教代替言教,就会错失最天然、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制教育契机。家庭法制教育氛围的缺失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父母没有以身作则。许多中职生的父母法律观念欠缺,甚至会做出不法行为,为孩子提供反面榜样。二是父母处理问题的方式缺乏理性。有的父母对子女出现的不良行为或拳脚相加,或放任自流。三是家庭矛盾致使子女心理不健康。单亲和离异家庭是中职生逆反、自卑等不健康心理和不良行为产生的重要根源之一。

三、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模式的改进措施

(一)明确法制教育的定位,重新认识中职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认识到法制教育是一个独立的体系,需要独立的教育方法和模式,不能把法制教育归为道德教育的一部分。法制教育要贯穿中等职业教育的全程,要扬弃传统法制教育理念,突破法制教育定位禁锢,借鉴国外先进法制教育体系,结合自身实际特点,贴近中职生专业、学习、生活实际,制订每一学年的法制教育计划,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的中职生法制教育机制。新生入学教育中要邀请公检法工作人员协助开展校规校纪、安全稳定教育;一年级侧重法律基础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二年级可侧重宪法和行政法教育,可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开设与专业相关的法律选修课;三年级可侧重进行民法、刑法、劳动合同法教育等。

(二)在显性的课堂教学中,从以传授知识为主转变为以培养法律意识与增强法律信仰为主

增强课堂教学主渠道、主阵地的有效性。首先,根据不同年级和专业的中职生客观基础与主观要求,实施有差异的教学。“人的需要在人的心理—行为过程中处于起点位置。尤其是在人们接受外部信息时,需要决定着‘灌输是否有效。”[7]法律学科的特性在于“实践”,要选择对学生实用、有效的法律知识和课程。比如,讲解《劳动合同法》时,对学生就业时应享有的权利、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可能遇到的陷阱必须重点举例分析。其次,教学方式方法要契合当代中职生特点,运用丰富的案例、民主的讨论、带有强烈视觉冲击力的视频等中职生喜闻乐见教学手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法律思维,培养学生的法律案例分析能力。最后,在师资上,中职校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多方纳贤,配备一支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讲课风格有特色的法律专兼职教师队伍。要在日常课堂教学中有目的地加强学生法制意识,让学生及时了解与掌握新刑法、民法中新增与中职生生活息息相关内容的法律知识,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隐性构建法制教育校园文化环境,为学生营造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8]中职校要重视打造校园文化交流空间,让学生在不特定时空中受到法制熏陶。具体做法:教育主体要完善各项日常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办事程序和奖惩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尽可能地杜绝出现无法可依或与法相悖的现象;健全教师法制教育机制,强化师德培养,处理学生问题做到公开、公正、不偏不倚;建构为学生提供的申诉、复议以及投诉等救济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净化校内外周边环境,坚决取缔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非法场所;开展多元化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使学生在参与法制文化活动中养成法律意识和信仰;在校园环境布置中体现法制教育理念。同时,学校利用校园媒体、网络、板报等载体及时报道遵纪守法的先进事迹。

(四)践履法制教育体系,构建开放型教育模式

激励中职生在校内参与法律实践。一是鼓励学生参加校内、系部、班级的选举,参加法律辩论赛,聆听法制讲座,参与模拟法庭,排练法律相声、小品、话剧等各种文艺活动。二是组建法制社团,建立校内法制法律援助、咨询、普法中心,通过丰富的社团活动,促进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

鼓励学生走进社会。与社区警务室、派出所等司法机构共建校外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社区警务室服务;定期组织学生到社区开展法制教育文艺表演;组织学生做义工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等。通过不断延展法制教育方式方法,让中职生认同法律是利益与安全的守护者,从而培养法律意识与信仰。

(五)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坚持法制教育方式的现代化

“网络”触角已伸进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要运用博客、微博、网络等科学技术吸引学生,启发学生思考。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微博客、法制短信平台、QQ群、BBS、微信等媒体的基础上增设法制摄影、法制动漫、电视纪录片、法律咨询、电话热线等普法教育新形式。利用真实视频与电脑影像相融合形成新图像的技术,为学生提供虚拟教育场景,帮助学生在特定的场景中获得体验。具体措施:加强网络硬件建设,做到校园网络全覆盖;加强软件建设,大力开发有利于网络法制文化健康发展的软件;建立相应网络舆情预警应急机制,依法、科学管理网站;努力提高法制教育工作者的网络素质,把握网络法制文化的主动权。

(六)培养中职生健康的心理素质

中职生由于受到社会大环境的濡染,又处在心理叛逆期,加之中考的失意以及部分家庭不和谐等因素影响,中职生普遍存在心理问题,这是中职生违法犯罪的主要根源之一。学校应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掌握心理调节的基本方法,及时排查并矫正心理有问题的学生。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自己所面临的问题,培养学生自觉克服心理障碍,提高受挫的能力。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基地,及时为学生提供心理援助。

(七)优化社会资源支持系统,构筑课堂内外、校园内外相融合的法制教育网络

社会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努力改善社会法律环境,发挥社会正确的导向作用。首先,健全法律,使全体公民对法律产生信仰感和依赖感。其次,改革法制教育效果的评价方式,变终结性评价为形成性评价。最后,优化社会舆论环境,媒体报道要客观、公正、及时准确。

强化家庭法律意识。社区、学校要与家庭紧密结合,依托家长学校、社区学校的普惠教育措施提高家长的文化底蕴和法律素质。社区与学校要健全与家庭的联络机制,对个别特殊家庭定期探访,规范与纠正特殊家长的不良言谈举止,为养成孩子健全的性格和心态,共同创造对法律遵守和维护的家庭氛围。

参 考 文 献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P].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8.

[2]欧阳庆芳,赵伟忠.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教育的基本经验[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2(5):23-24 .

[3]欧阳庆芳.党的十八大对法制教育目标要求的新发展[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7):34-35.

[4]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Z].教政[l995]12号.1995.

[5] 李永新.法律基础知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2.

[6]李振玉.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培养[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09:6-34.

[7]朱仁宝.德育心理学[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45.

[8]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EB/OL].[2012-12-04].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2-12\04\c_113907206.htm.

On Existing Problems & Improvement Approaches in Law Educational Model of 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s

Liu Xiaowen, Ji Yiping

Abstract Neglecting the importance of law education by the administrators department, the negative influence of social gloomy side and the law awareness lack of common families are the main reasons, which cause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law education of 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s, such as vague orientation, neglecting faith cultivating and imperfect law educational curriculum settings. Therefore, it is suggested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by strengthening law education awareness of administrators orientation, effectively implementing dominant instruction and implicit education, constructing open-education model, insisting on modernization of law education mode, cultivating students healthy psychological quality, and establishing law educational network inside and outside school.

Key words 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s; law education; curriculum setting; orientation; belief

Author Liu Xiaowen, senior lecturer and director of Moral Educational Department of Huaian City Senior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School(Huaian 223000); Ji Yiping, senior lecturer and the deputy president of Huaian City Senior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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