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严格执法撬动企业自我约束

2016-10-14 07:37钟金花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6年3期
关键词:严格执法安监排查

以严格执法撬动企业自我约束

随着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正式启动,标志着我省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依法治理新时期,也意味着安监部门的“角色”定位更加精准。

这些年,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引向深入,政府职能发生深刻变化,政府及其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由传统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转变为依法监管。然而长期以来,安全监管仍然存在“错位”的地方,哪些是安监部门应该做的,哪些是企业应该做的,没有理得很清。安监部门常常充当了企业的安全员,代替企业排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责任和压力没有真正有效地传递到安全生产最关键的主体——企业和员工中去,安全生产工作呈现“政府热、企业冷”的现状。

我们知道,安全监管的一种理想状态是,企业能够自觉服从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在企业内部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运行机制,使安全与生产处于和谐统一的整体之中。这就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不过,目前大多数企业的安全管理仍然处于“自由发展”和“政府监管”的阶段,因此,完全依靠企业自发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不太现实的,必须通过外部环境对其加以约束,使企业从被动地适应外部约束逐渐转化为主动地自我约束。

这种外部约束的形成主要是依靠强大的法制力量——通过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加强安全监管的执法力度,使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并自觉用安全法规约束自己的行为。要使企业管理者充分认识到,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善,造成事故,使职工生命遭受重大损失,是犯罪行为,不但要受到行政和经济处罚,还要受到法律制裁。只有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这一点,企业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才有可能实现。

而安监部门作为执法部门,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是必须履行好的第一职责,是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过去,由于长期采用行政手段对企业进行管理,部分执法人员不能够积极转变观念,将执法与管理混淆,不能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治理,导致监管效力低下,监管水平不高。现在就必须扭转这种管理方式,重新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治理隐患转变,充分调动与发挥企业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强化执法监督不能凭口头说说,关键还在于狠抓办案。“说一千,道一万,不如办一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就是要查处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杀一儆百,增强震慑效应,达到惩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当然,强调严格执法并不是要强化严厉“执罚”。所有的执罚都是手段,确保企业和员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生产安全才是目的。违法行为自然该罚,但要责罚相一致,责罚相适应。严格执法不是为了处罚,不是为了把企业“打昏”、“打死”,而是要促进企业安全发展、理性发展、长效发展。

总而言之,我们要通过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安全生产守法者、严惩安全生产违法者”的浓厚氛围,撬动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形成,促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猜你喜欢
严格执法安监排查
通过兖州区应急局看地方安监部门存在的问题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情况及处理对策
配网二次回路故障的排查分析
给家中来个危险排查吧
安全必须要入心——记北京“最美安监巾帼”袁秋红
基层安监人员是“背锅侠”
如何排查并改错
彭卫民:严格执法,守护滨城碧海蓝天
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作用
山东淄博:向环境管理要效益,以严格执法求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