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展2016年质量标杆活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6〕230号)和《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技术〔2016〕98号)精神,日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全省经信系统开展2016年质量标杆活动。
根据计划,福建省经信委将在质量管理(技术)方法、“互联网+”应用、品牌培育等3个方向遴选5个左右具有适用性、有效性、先进性的省级质量标杆,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标杆企业的典型经验,形成示范效应,持续提升企业质量品牌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质量标杆的推荐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企业自行申请或组织单位定向邀请的方式进行。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可择优推荐不超过3个典型经验,省控股(集团)公司、相关行业协会可择优推荐1个典型经验。(吴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