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开启
日前,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2016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16〕3号),开启2016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
据悉,本年度省科技奖包括省科技重大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技进步奖四个方向。其中,省科技进步奖要求推荐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成果,必须应用或实施2年以上(2014年6月30日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且目前仍在使用或生产。省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必须是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或福建省创新型企业。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只能被授奖一次。(吴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