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的“教育伙伴”建设

2016-10-13 06:21谌寄常
湖南教育 2016年25期
关键词:伙伴关系民办学校伙伴

谌寄常

民办学校的“教育伙伴”建设

谌寄常

我国民办学校源于特殊群体的教育需求,从早期的“补充性”定位,服务于农民工子弟、流动经商家庭子弟,到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需求的“选择性”定位,民办学校始终呈现出服务于特定阶层群体的特点。研究学校、教师、家长之间的关系特点,探究这些关系的心理与文化属性对民办学校品牌认同、情感追随、价值共鸣融合的影响,对民办学校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民办学校的教师聘用、家长择校、学生招录都是市场发挥支配作用,具有充分的自主选择特性。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基于共鸣融合的价值取向,自由选择,聚集为一个共同体,合作实现共同的目标,称为“聚合”。这只无形的手,就是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相互之间的心理关系与文化关系。本文把这些关系统称为“教育伙伴关系”。

一、教育伙伴——以儿童教育为中心的聚合

“伙伴”源于元魏时期军队中以十人为伙,共灶炊食,故称伙伴,引申为共同参加某种组织或从事某种活动的人。伙伴关系具有共同的利益和目标,相互平等、信任、尊重,共同决策,拥有长期的责任、动态的性质和信息共享等特征。

民办学校作为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校内外人际关系明显区别于公办学校。学校与家长之间的双向选择,是基于双方心理与文化上的认同追随,而区别于公办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行政安排与法律政策约束。学校与教师之间,是基于双向的自由选择,区别于公办学校的行政调派。群体组成基础的差异,决定了民办学校人际关系的心理与文化关系属性的差异。

从身份角色上分析,家长与学校之间是“购买者与服务者的关系”,学校与教师之间是“雇用者与被雇佣者关系”,教师与教师之间是“同事关系”。厘清身份角色背后的共同利益和目标,明晰各角色之间的心理与文化关系属性,是民办学校建立品牌认同的基础。

教育伙伴关系是以儿童教育过程为纽带,以儿童利益为中心,在学校各身份之间建立一种相互支持,共享儿童教育知识和经验,但各方又具有自由行动和决策权力的动态同盟关系。

教育伙伴关系示意图

以儿童教育为中心,学校各成员间有着共同的利益和目标,即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教育服务。学校与教师为教育事业而聚合为“事业伙伴”;教师与教师为学生提供专业课程而聚合为“专业伙伴”;教师与家长为关怀学生成长而聚合为“关怀伙伴”。

二、事业伙伴——学校与教师的聚合

以儿童教育为中心,学校为满足社会教育需求而建立,教师为实现职业价值而服务于学校。学校与教师之间具有共同的事业目标,遵循法律之规定,平等自由聚合为“事业伙伴”,发展出相互平等、信任、尊重、共同决策、长期责任、信息共享等伙伴心理关系和文化关系属性。

民办学校创办动机各有不同,但必然都有培养人才、提供更优质(至少是更适合)的教育的共同目标。而选择到民办学校当老师(或校长)的人,内心深处都有践行教育理想的情怀,两者事业目标的一致,为事业伙伴关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事业伙伴关系是平等的,尊重法律,维护学校与教师双方的权益,履行双方法定义务和责任,是建立平等事业伙伴关系的前提。

事业伙伴关系是彼此信任的,信任源于参与,吸纳教师代表参与学校决策和管理,建立完善学校教工代表会议制度,校务公开制度。信息共享有利于教师与学校之间形成相互信任的心理关系。校董会作为民办学校的决策机构,采用“三三制”原则,即举办者(投资人)、教工代表、家长代表各占三分之一,是最有利于学校各方达成共同利益目标的组织方式。

事业伙伴关系是共赢的,学校发展与教师发展呈现高度一致。学校高度尊重教师,不断提升教师待遇与保障,建立和完善教师专业发展制度,是促进学校发展的必然途径,而学校发展又为教师发展提供可能。

三、关怀伙伴——教师与家长的聚合

我们再次回到民办学校“选择性”的属性上来分析:一是社会阶层选择,在公办教育已基本满足学位需求的今天,择校已不再是为了满足基本的教育需求,而更多是为了更优质的教育需要。二是教育价值选择,民办教育的“选择性”是双向的,学校基于社会教育诉求和教育规律,明晰学校教育价值取向,选择与学校教育价值取向一致的家长群体,形成家庭与学校的教育合力。双向选择,决定了民办学校教师与家长之间以儿童教育为中心的“关怀伙伴”关系特征。

家长与学生之间侧重于亲情关怀,以获得家庭归属感为衡量;教师与学生之间侧重于身心智成长关怀,以身心智健康成长为衡量。教师与家长关怀侧重点不同,目标相同,两者共享成长经验。

平等的“关怀伙伴”关系需要以家庭民主与师生民主为基础。“关怀伙伴”关系是交互的,以儿童为中心而非父母、教师的“单向关怀”,尊重与倾听儿童的感受,儿童能感受到并愿意接受来自父母、老师们的关怀,从而建立起交互的“关怀关系”。《论语·述而篇》中“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就是一种交互关怀的表述。

“关怀伙伴”关系应该是基于长期责任的终身关怀。父母选择学校,根本目的是为孩子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教师应着眼于学生终身发展,去除短期功利动机。

四、专业伙伴——教师与教师的聚合

民办学校教师首先要有契合民办学校属性的专业心态。“所谓专业心态,是教师进行理性分析,做出价值判断,明确人生定位之后,逐渐形成的对于自身从事教育职业的相对稳定的心理态度。”

民办学校教师面向教育市场,良好的市场心态是专业发展的基础。因此,我们要认可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其价值在于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受到学生欢迎、家长追随、同行信服,从而实现职业价值。同时,教师要有积极乐观的心境,饱含激情、善于宽容、富于责任、乐于创新、敢于接受各种困难和问题的挑战。

民办学校要建立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使之成为民办学校的品牌核心。一是要确立民办学校尊重专业的价值导向。建立“学术委员会”机构,在学校人员聘用、工作考核、职称晋升、教师培训等方面减少行政干预,树立“学术委员会”的学术权威。民办学校尊重专业的价值导向,有利于防止科层制与裙带关系带来的弊端。

二是要建立教师专业可持续发展平台,读书班、俱乐部、基本功比武、教学比赛等都是教师专业平台的组成部分、可持续专业发展平台,具有行政支持、保障经费和时间、民间组织、榜样示范等特点。专业发展平台有利于跨学科专业伙伴的聚合,有利于全科型教师成长。

三是要鼓励教师向外彰显专业水准。被社会广泛认可的专家型教师具有很强的伙伴吸引力,同时也具有很强的学校品牌张力。自私而封闭的教师管理思想既不利于教师,也不利于学校。

把学校建设成由“公共性”“民主主义”“卓越性”所支撑的“教育共同体”,是现代教育的发展必然。

【本文为省十二五规划课题《民办学校人际伙伴关系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批准号:XJK015C8XX073】

(作者单位:株洲市外国语石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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