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做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2016-10-11 09:10李正良
经营者 2016年11期
关键词:四种形态党纪党规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严肃党的纪律、保护企业党员干部健康成长及严肃处理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少数。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进一步发展,是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进一步认识,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进一步深化。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身处一线,直接面对企业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如何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既是当前工作的重要课题,又直接关系到党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具体贯彻落实。以下就个人的理解谈谈看法。

一、时常提醒,敢于批评

过去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往往注重于发生违纪违规甚至违法事件后的案件查处,眼睁睁看着党员干部一步一步滑入泥潭,而忽视了前期的教育、监督和提醒等多方面的工作。中纪委“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就是改变以前纪检监察的工作方法,在“惩防并举”的情况下,更加重视防范。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要认真领会这一精神,要加强对企业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把党纪党规教育作为常态,作为最普遍最重要的纪检监察工作方法。这也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重要体现。对出现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的,要及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由党组织出面咬咬耳朵、扯扯袖子,让本人红红脸、出出汗,而不是放任自流,更不能放水养鱼。这项工作一旦成为“常态”,使党内生活正常化,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就会远离纪律底线,不至于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通过制定和完善符合企业实际的纪检监察工作细则,完善企业经营管理的各种管理制度,并监督相关办法和制度的贯彻执行,随时提醒党员干部按程序、按规章和党纪办事。

二是以会议、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党纪党规教育,让党员干部对党纪党规产生敬畏。

三是时常个别提醒企业党员干部在生活、工作和经营管理中,要守住党纪党规这根底线,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决不能放松党纪党规这根弦。从个人生活、家庭成员管理、交朋会友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一旦发现企业领导干部将触碰党纪党规这一底线,要“咬耳朵、扯袖子”及时提醒、制止。

四是对“咬耳朵、扯袖子”后仍不收敛的,要及时给予严肃批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原则,要“放得下脸子”,要从党和人民的大局利益出发,批评不能轻描淡写、隔靴挠痒,要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这样做,虽然会令企业党员干部一时觉得“没面子”,但从长远来看,保住了“里子”,起到了防患于未然之效,避免触碰党纪党规的底线,有效保护了企业党员干部。

二、强化监督,有错必究

在时常提醒,敢于批评,“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前提条件下,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更要强化监督。

一是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党纪党规为准绳,对党员干部要实行全方位监督,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国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监督。

二是切实贯彻落实“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的精神,执纪必须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这样才能防微杜渐,避免党员干部越陷越深、越滑越远,防止小错变成大错。

三是对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不要怕打击面,无论是任何人,只要触碰党纪党规这一底线,就要立即进行处理,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用起来,要让党员干部对党钢铁般的纪律有刻骨铭心的认识,不要让群众觉得党的纪律形同虚设。

三、严重错误,严肃处理

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在前两种工作状态的情况下,要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错误的查处力度。对犯了严重错误的党员干部,构成严重违纪的,必须及时给予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

一是对照党章党纪党规,深挖细查,在查办过程中,要讲究政策性和纪律性,既要实事求是,又要符合相关程序。

二是对一意孤行,阳奉阴违,犯下严重错误的党员干部,既要进行严肃的纪律处分,又要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要让犯下严重错误的党员干部付出必须的代价,既对他本人是一种挽救,又对其他党员干部是一种警示。以“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警示大多数。

四、以身试法,严惩不贷

在党和国家反腐处于高压态势、常抓不懈和纪检监察工作处于常态化的情况下,如还有极极少数党员干部贪赃枉法、铤而走险,要坚决惩治“极极少数”。对这些党员干部,构成严重违纪且涉嫌违法的,必须果断进行立案审查。在惩治腐败问题上,党中央的态度十分坚决,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强调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始终要求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始终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

一是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通过日常监督和各种举报的蛛丝马迹,做认真细致的工作,及时发现、调查各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线索。

二是在调查中要慎之又慎,一旦掌握确凿证据,立即向上级党委汇报。

三是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一旦查实,不仅要及时作出党纪和组织处理,涉嫌违法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惩不贷。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从党的历史和从严治党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是严格依据党的纪律尺子进行划分的,覆盖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纪情形或苗头。各个形态之间,呈现明显的违纪轻重和处置层次之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高的要求,必须深刻领会,牢牢把握,真正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大大减少严重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要为企业党员干部的健康成长和企业的长远发展服务,纪检监察干部要成为企业的卫士,既尽最大可能保护企业的党员干部,又要尽最大可能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为企业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为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作者简介:李正良(1963—),男,重庆人,本科,企业纪检监察专员,工会主席,1984年

~2003年从事财务工作,2003年至今从事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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