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服务供需失衡问题分析与政策改进*

2016-09-29 07:47黎蔺娴孙雅娜
社会保障研究 2016年3期
关键词:养老老年人社区

边 恕  黎蔺娴  孙雅娜

(1 辽宁大学人口研究所,辽宁沈阳,110036;2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2;3 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辽宁沈阳,110136)



社会养老服务供需失衡问题分析与政策改进*

边恕1、2黎蔺娴1孙雅娜3

(1 辽宁大学人口研究所,辽宁沈阳,110036;2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2;3 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辽宁沈阳,110136)

我国正进入加速人口老龄化阶段,对社会化养老服务项目的需求与日俱增。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出台了大量养老服务文件并加强了养老供给,但由于养老需求随现实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导致养老服务领域产生了供需不对称的问题,使我国养老服务效果不佳。本文对当前养老服务供需领域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用Logistic模型对影响养老需求的因素进行了定量研究,提出了以社区养老为主体、以服务链理论为指导、明确政府定位等解决对策,以期进一步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进而有效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社会养老服务;供需失衡;有效供给

一、引言

我国正在进入人口加速老龄化时期,目前老年人口总数已达2.1亿人,占人口比例为15.3%,据联合国相关机构预测,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32.8%。[1]老年人口基数大、比重高、老龄化速度快的现实情况,推动着我国老龄事业的建设步伐。社会化养老服务发达的地区提出了9073(老年人90%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或者9064(老年人90%居家养老、6%社区养老、4%机构养老)模式,是与现阶段我国老年人的生活习惯、文化背景、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服务业发展程度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现实性。但是这种以居家养老作为主要模式的养老服务结构,也存在着环境单一、专业性差、难以满足老年人精神慰藉需要等一系列缺陷。国际机构基于对老龄化社会的认识,提出了若干具有积极意义的观点,这其中就包括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健康老龄化”概念和2002年联合国提出的“积极老龄化”概念。[2]其目标是发挥出老年期最大效益,进而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身心健康和有效参与社会,这与我国政府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提到的老年保障体系目标是相同的。从现实看,尽管政府在养老服务制度供给方面下了大工夫,养老供给项目逐年增加,但在供需满意度上并没有达到有效养老的预期目的。因此,摸清老年需求类型及其影响因素,有的放矢地提供相应品质与数量的产品和服务,将有效解决供需失衡问题,真正提高老年人的养老水平。

二、文献综述

鉴于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对缓解人口老龄化危机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许多学者都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进行过研究:陈英姿、满海霞(2013)从物质保障和非物资保障两个系统角度,对当前我国公共养老服务供给现状进行了探讨。[3]徐恬恬(2013)认为家庭、社区、机构三者必须形成相互辅助的合作模式。[4]王莉莉(2013)从养老服务是以人为核心的系统工程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居家养老服务链的设想。[5]田北海、王彩云(2014)用实证方法,得出了当身体机能下降且家庭资源不足时,会导致老年人对社会养老服务刚性需求的结论。[6]王延中(2014)设计了经济保障、服务保障和精神保障三位一体的老年保障体系。[7]桂雄(2015)认为对养老需求缺乏科学评判、对服务对象缺乏严谨评估、对社会资本缺乏有效引导、对服务人才缺乏系统培训等是养老服务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8]辜胜阻等(2015)从供需两个视角分析了当前我国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9]李兵、张航空等(2015)探讨了养老服务供给项目与方式。[10]胡宏伟等(2015)对嵌入式养老模式进行了考察与分析,认为嵌入式模式有利于为老年人提供便利、个性和专业的服务。[11]姚俊(2015)借用世界银行的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模式,提出了构建具有需求差异性的多支柱养老服务体系的观点。[12]景天魁(2015)在构建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体系的设想基础上,提出了“服务综合、系统整合、资源下沉”三个方面的解决对策。[13]童星(2015)认为应将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落脚点设置在社区,以“社区居家养老”的形式来实现家庭与机构的有机衔接。[14]倪东生、张艳芳(2015)提出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进而起到引领作用的建议。[15]李晓琳、吴健(2015)针对老年养老需求,认为应打造多元供给格局、高度重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强化需求管理。[16]

综上所述,国内学者从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体系运行情况、供需方面的主要问题以及未来改革趋向等方面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但对养老服务供需量化、供需失衡的原因、更为合理的体系发展方向等方面尚缺少系统性研究,影响了对制度完善的认识以及养老服务体系的应用性。本文以此为分析的重点,对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供需失衡问题进行进一步阐释,并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调整思路。

三、社会养老服务供给现状及问题分析

当前我国主要从政策和项目两个角度对社会养老服务进行供给。在政策供给方面,首先是1994年由国家教委、民政部、财政部等八部委联合出台的《中国老龄工作七年发展纲要(1994-2000年)》,这是我国老龄事业建设中的第一个全面规划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标志着我国老龄工作事业走上了有计划的发展轨道。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法律角度切实地保障和解决了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权益和面临的问题。2000年2月民政部等十一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提出了构建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的建议。同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指出应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老龄事业发展机制。2006年2月由全国老龄委、发改委等十部委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文件提出了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的建议。针对老年人口增长速度明显加快、高龄化显著的趋势,2006年8月全国老龄委发表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是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并积极引导民营资本和国外资金投入老龄事业,逐步形成多元化的老龄事业投入机制。2008年1月,全国老龄委办公室汇同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认为应建立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组织管理体制和监督评估机制。2011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各个方面提出了指导建议。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订,新法从原来的6章50条扩展到9章85条,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新法不仅规定了老年人享有的基本权利,而且还明确了赡养人对患病和失能老年人给予医疗和照料的义务;充实了精神慰藉的规定,确认将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并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2013年7月,民政部出台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建立评估组织模式、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评估流程、探索评估结果的综合利用机制和建立养老评估监督机制等五个方面的主要任务。2013年12月,民政部和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促进建成一批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经验方法先进、富有竞争力和经济社会效益的服务机构和产业集群,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示范经验的建议。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提出到2015年要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在养老服务项目供给方面,我国养老服务供给水平表现出不断波动的特点,如表1所示。

表1 我国公共养老服务供给项目及水平

资料来源:根据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2011、2012、2013、2014年)相关数据整理得出。

在表1所统计的12项指标中,有6项指标在2011-2014年的4年来处于增长态势,其中增长最为明显的社区服务站,增长了114.0%。此外,养老床位增长了63.6%,社区服务中心增长了60.4%,收留扶养老年人数增长了22.3%,老年学校在校人数增长了21.5%,老年学校增长了12.5%。另有6项在某些年份出现了程度不同的上下波动,其中数据下降比较明显的是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及老年活动室,分别下降了49.2%和15.5%。从整体情况看,养老服务规模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但增加较缓慢,一半指标的反复波动或下降表明,当前公共养老服务的水平尚不高,还难以有效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养老需求。

从供给角度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养老服务的投入不足。目前有限的财政资金多用于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很难再有大额资金投入到养老服务领域,因此在相继出台的各种规划或意见当中,只是原则性地提出需要政府财政加大投入力度,但是并没有约束性的财政支出项目;第二,养老服务缺乏有效的引导机制,全社会参与率低。政府尽管出台了促进社会资本投入的优惠政策,但是充其量只是降低了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门槛,没有出现有利于养老服务机构长期运行的、行之有效的机制;第三,缺乏专业性的养老服务人员。据王延中测算目前全国仅是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护理人员缺口就达到180万;[17]第四是对养老服务质量没有建立量化考核监管体系。我国政府目前仅对养老服务的场地、资金、床位等硬件条件进行监管,但对护理专业性、护理人员比例、康复状况等有关养老服务水平的指标没有硬性规定,也没有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难以对养老服务的提供者施加强有力的约束和监督。

四、对老年养老需求类型及影响因素的分析

老年养老需求是指在经济供养、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以及社会参与权利保障等在内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养老生存型需求,主要是满足老年人生理及安全领域的需求,这可以在家庭内部基本得到实现。随着生存水平的提升,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在满足了生存与安全需求的基础上,着重出现了对卫生保健、服务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健身等领域的需求。在当前家庭规模核心化和小型化及老年空巢家庭不断增多的现实情况下,有限的家庭资源难以满足老年人更高层次的心理和精神需求,因此必然使养老服务由家庭内部功能转变为更广范围的社会化行为。

以下对我国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情况进行实证研究,进而分析各因素对当前养老需求的影响程度。所使用的数据来自北京大学的“全国老年人口健康状况调查数据库”中2011年的截面数据,调查对象是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22个省份或城市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本文将老年人社会人口特征、生存需求、医疗护理、生活照料和精神需求作为自变量,考察各类因素对老年养老需求的影响大小和显著性程度。

(一)因变量

本研究将问卷中“老年自评生活状况”进行数据整理,化作“老年需求情况”作为研究的因变量。将老年人养老需求划分为“有需求”和“无需求”两类,分别赋值“1”和“2”。根据研究需要,对样本数据进行筛选,剔除缺失值后,研究样本总数为4383。

(二)自变量

本文使用老年人社会人口因素作为基本变量,将 “生存需求”“医疗护理需求”“生活照料需求”和“精神慰藉需求”四个自变量作为养老需求分析的四个维度。变量解释及赋值情况见表2:

表2 变量的解释及赋值表

资料来源:根据北京大学“全国老年人口健康状况调查数据”(2011)整理得出。

(三)研究假设

1.老年人不同的社会人口特征对其养老需求选择产生影响。年龄越高的老年人其养老需求程度越高,城镇老年人比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程度越高,男性老年人比女性老年人养老需求更高。

2.生存需求是老年养老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生存需求包括维持老年人基本生活的需求因素,包括住房需求、经济需求,养老保险等基本因素。生存需求的缺失将导致老年人晚年生活水平偏低,因此,生存需求是养老需求中的基本需求。

3.医疗护理需求是老年养老需求中的关键需求。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多患有慢性疾病,突发性的疾病更有可能随时危害老年人的生命。越到生命最后阶段,老年人对医疗护理需求便越迫切。

4.生活照料需求是老年人需求的核心。照料需求分为多个方面,其中包括自我照料和他人照料。随着年龄增加,老年人自我照料能力下降,对他人照料的需求逐步增加,这种照料包括衣食住行各个方面,成为老年人最常见的需求。

5.精神慰藉需求是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的主要因素。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社区环境,能够有效地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子女的探望、群体的互动、自我的再发展可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参与程度,提高晚年生存质量。

(四)Logistic模型分析结果

在运用Logistic回归进行分析时,本文将社会人口因素、生存需求、医疗护理需求、生活照料需求和精神慰藉需求等变量,分步纳入自变量组。通过这种方法,不仅可以了解单个自变量的作用是否显著,还可以了解自变量组整体的作用是否显著。表3是Logistic回归分析的结果,给出的是不同模型下自变量的相对风险比,反映了老年人具有养老需求的可能性。

表3 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续表3

变 量是否具有老年养老需求模型一模型二模型三模型四3=身体虚弱0.9850.970.9264=体弱多病1.0671.0961.095是否定期体检1=是(参照组)2=否0.710.7040.693去年医疗费用花销0=没有花销(参照组)1=1000元以下0.5910.8870.5172=1000至1万元0.6270.970.5683=一万元以上0.374*1.0960.387生活照料需求居住情况1=与家人同住(参照组)2=独居1.3121.3313=养老院0.0000.000近期活动是否由于健康1=很大程度受限(参照组) 因素而受限制2=一定程度受限0.931.0143=无限制0.7710.777精神慰藉需求社会活动参与程度1=几乎每天(参照组)2=每周一次1.492*3=至少每月一次0.8394有时候0.5425=从不0.721代际支持程度0=没有支持(参照组)1=1000元以下1.1572=1000至1万元1.1623=一万元以上0.823模型总卡方517.106***658.039***666.195***677.23***自由度21323643最大似然对数值1456.056a1315.123a1306.967a1295.932a模型伪R20.3070.3850.3890.395

注:N=4383;*P<0.05,**P<0.01,***P<0.001。

模型一考察了老年人社会人口因素和生存需求(包括性别、年龄、户籍、教育程度、主要经济来源,生活资金是否够用、家庭经济水平和拥有社会保险情况等8个变量)对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影响。模型卡方检验表明影响是显著的。其中,年龄、生活资金是否够用和家庭经济水平三个变量的单独作用影响明显。具体而言,男性的养老需求高于女性,年龄越高的老年人养老需求越高,受教育水平越高的老年人养老需求越高;在生存需求中,经济水平越高者和拥有社会保险者对养老需求越大。

模型二中加入了医疗护理需求(包括自评健康水平、他评健康水平,是否定期体检和去年医疗费用花销四个变量)。模型卡方检验显示,模型的整体检验是显著的,表明新加入的医疗护理需求因素显著地影响了老年人养老需求。其中,自评健康水平的影响最为显著。具体而言,健康水平差的老年人、医疗意识水平高及开销大的老年人养老需求更为明显。

模型三中增加了生活照料需求(包括居住情况和活动受限情况两个变量)。模型的整体检验显著,表明新加入的生活照料需求因素对老年人养老需求产生了显著影响。其中,独居老人和居住在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对于养老的需求程度明显高于与家人一同居住的老年人,说明亲属的照料能够一定程度上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模型四中增加了精神慰藉需求(包括社会活动参与度和代际支持程度两个变量)。模型的整体检验显著,表明新加入的精神慰藉需求变量组对老年人养老需求有明显影响。老年人社会活动参与度越高,代际支持水平越高,老年养老需求越大。可见提高老年的社会活动参与水平,增强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能够有效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水平。

从模型一到模型四,随着变量的增加,模型的决定系数(R2)由0.307增至0.395,说明模型的解释能力在不断增强。表明生存需求、医疗护理需求、照料需求和精神慰藉需求是老年养老需求的重要组成。

导致当前养老服务需求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第一,我国缺乏对养老服务需求的科学界定,基本没有考虑到老年群体差异性所带来的需求多样性。因此在养老服务系统设计时,没有找到有效的突破点,在实际操作上片面强调机构养老的地位,但不具有服务多样性特点的机构养老业并不能有效解决养老需求;第二,我国对养老服务对象缺乏严谨的评估机制。没有建立起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库,对老年人的健康、收入等基本情况缺乏了解。公办养老机构由于收费低、基础设施较好、人员配置也相对充足等优势,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使许多可以居家和社区养老的老年人,纷纷进入条件较好的公办养老机构,而本应得到公共养老服务的弱势老年群体反而被排挤在外;第三,对老年人养老需求中的精神保障缺乏认识。普遍认为老年保障的重心是物质和经济方面的,认为包括精神慰藉在内的精神生活在物质水平不高的情况下是可以忽略的,政府也缺乏对老年人精神支持方面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尽管在法律法规上强调了对老年人的精神保障,但缺乏社会氛围的营造和对年轻一代的“孝道”教育。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改进思路

(一)研究结论

我国长期以来主要依靠家庭来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国家则主要对三无、五保以及困难老年群体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政府提供的养老服务具有计划导向性,受到政府所能动用资源多少的约束,并非从老年人具体需求来制定供给计划,表现在服务模式、服务内容方面还带有明显的政府计划性质。当政府的服务对象为一小部分老年人时,计划性的问题并不明显,但是在养老服务逐渐扩展到全体老年人群时,就很容易出现服务内容与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需求不相符合的问题,既导致养老服务资源的浪费,又不能有效满足老年人的实际养老需求。因此必须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来提供相应服务,或者采取个案管理的办法,来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动态地调整服务计划。能够实现以上目标的方法包括,以社区为服务平台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以服务链理论为基础打造养老服务的整体供应流程;从合理规范行政界限出发来明确政府责任。

图1 社区养老为主体的“一体两翼”养老服务模式

(二)政策改进思路

1.以社区养老为主体,构建“一体两翼”养老服务模式

所谓一体是指,以社区养老为主体;所谓两翼是指,以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为辅助。社区是联结家庭和养老机构的纽带,可以将家庭养老需求和机构照料服务转化为社会性的养老服务。在社区养老的整体带动下,老年人在家庭中所获得的也不再是传统的家庭老年赡养,而是被纳入到社区平台的社会化养老。养老机构在发挥正常的服务作用的同时,也可以通过社区,将自身拥有的专业化服务功能,投射到居家老人身上。所以,社区养老将是养老服务模式的核心。

应从养老服务管理、人员素质、设施建设、效果评估等环节,形成比较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系统。丰富社区的各项养老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无须离开家庭就能获得的生活照料服务。此外,还要总结和推广社区内部互助养老的经验,将社区内身体健康的老年人组织起来,使其成为社区养老服务的参与者与提供者;通过对他们开展养老服务培训,既能提高他们自身的防病护理水平,又能获得相应的服务工作岗位和收入,同时也为自己未来得到养老服务创造条件。针对我国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口世界最多的现状,还要优先发展社区老年护理服务业:可由社区卫生服务部门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上门诊视、体检、保健咨询等活动,目的是避免或推迟老年人失能情况的出现,并就此形成集老年病预防、治疗康复功能于一体的新型社区老年服务项目。

2.以服务链理论为基础,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的整体契合

养老服务链是以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为目的,将相关企业、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及社会力量集中起来,全部加以覆盖的老年服务网络。服务链的对象是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服务目标是提供与老年人养老需求相适应的养老项目,服务主体是所有与养老服务相关的供给主体。在实现养老需求与供给的相互契合方面,一定要认识到老年养老需求的多层次和多元性,要在供给侧提供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护理等在内的多方面服务。

图2 服务链理论下的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

对应于老年人养老需求,在服务链理论下就要将养老服务产品按生产、流通、消费的顺序加以整合。可将服务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服务供给、输送、利用阶段。在供给阶段,提供养老服务或产品的企业、机构要在摸清老年人需求的基础上制定供应计划,推出符合要求的项目,并发布产品、服务信息。在供给阶段,政府也要参与进来,与企业和机构共同构成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在输送阶段,将符合老年需求的产品和服务输送给老年人,其输送主体是企业及社会组织;在最终的利用阶段,老年人将获得满足需求的产品或服务,这个过程中老年人及其照料者可将服务的使用心得反馈给服务提供者,以促进老年产品及服务项目更能贴近老年人的具体需求。

3.充分认清政府的管辖界限,完善社会养老服务环境

政府要减少对于社会养老服务的行政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力量,培育新的养老服务供给主体。政府要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供给能力的提高,并由养老服务的投资主体转变为分配主体,将主要力量放在提高保障水平和公平性上。要设计和颁布养老服务项目的采购目录,明确养老服务的种类、内容并使其具有调整性。政府的购买流程要透明,要保证养老服务供给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同时引进独立监督机构对政府购买的各项环节开展监督。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由政府、公众和第三方机构形成的评估机制,以衡量和判断养老服务的实施效果及公众满意度。根据客观评判结果,建立服务供给主体的动态退出机制。要在城镇发展规划中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也可以利用市区内闲置的土地或通过改扩建闲置房屋,来缓解土地供应不足的问题。政府还需要加大对养老服务培训的资金投入力度,一方面增加硬件供应,即建设养老服务的专业培训学校及直接投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另一方面改善软件条件,即广泛宣传养老服务业,增加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薪酬,转变社会对从业人员的歧视心理;设置养老护理员的考试认证和持证上岗体系,将资格认证与工资、职称、晋升等评定相挂钩,构建完整的职业培训、资格认证、职务晋升的运转激励机制。

[1]辜胜阻、方浪、曹冬梅:《发展养老服务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思考》,载《经济纵横》,2015(9)。

[2] [7][17]王延中:《构建三位一体中国老年保障体系的基本构想》,载《社会保障研究》,2014(3)。

[3]陈英姿、满海霞:《中国养老公共服务供给研究》,载《人口学刊》,2013(1)。

[4]徐恬恬:《从“两腿蹒跚前行”到“一体两翼腾飞”——我国养老服务供给方式研究》,载《社会保障研究》,2013(4)。

[5]王莉莉:《基于“服务链”理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供给与利用研究》,载《人口学刊》,2013(2)。

[6]田北海、王彩云:《城乡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基于对家庭养老替代机制的分析》,载《中国农村观察》,2014(4)。

[8]桂雄:《当前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载《经济纵横》,2015(6)。

[9]辜胜阻:《“未富先老”与“未富先骄”——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战略思考》,载《人民论坛》,2014(12)。

[10]李兵、张航空、陈谊:《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设的理论阐释和政策框架》,载《人口研究》,2015(2)。

[11]胡宏伟、汪钰:《“嵌入式”养老模式现状、评估与改进路径》,载《社会保障研究》,2015(2)。

[12]姚俊:《“多支柱”社会养老服务政策的理念与设计研究——基于服务递送的视角》,载《现代经济探讨》,2015(7)。

[13]景天魁:《创建和发展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体系》,载《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

[14]童星:《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应对老龄化》,载《探索与争鸣》,2015(8)。

[15]倪东生、张艳芳:《养老服务供求失衡背景下中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研究》,载《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5(11)。

[16]李晓琳、吴健:《加快完善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载《宏观经济管理》,2015(8)。

(责任编辑:H)

An Analysis of the Problem of Social Aged Service Supplyand Demand Imbalances and Countermeasures

BIAN ShuLI LinxianSUN Yana

There is an increasing demand for social aging service project triggered by China’s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aging population.Government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aging case,introduced a large number of pension services file and strengthened the pension supply,but the real pension demand constantly enriches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society,this caused the pension services supply and demand asymmetry,led to the poor effect of China’s aged service.The paper analyzes the cause of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field of supply and demand in aged service industry,and discusses the factors that affect the needs of the elderly by Logistic model.Meanwhile,the paper puts forward the idea of taking the community endowment as the main body,using the Service Chain Theory as the guide,clearing government position and so on,in order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ization aging-related work and meet the demands of elderly effectively.

social aged service,imbalance between supply and demand,effective supply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养老保险城乡统筹政策优化研究——基于养老金与财政动态契合的视角”(14JJD63001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优化:基于养老金给付与财政补贴的动态契合视角”(71303101)、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优化下的财政适度负担水平研究”(13YJCZH003)、辽宁省社科基金“基于适度给付与财政补贴动态契合的辽宁‘城乡保’制度优化研究”(L14BSH007)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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