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件与事件的诗学
——当代诗歌的一种面相与属性

2016-09-28 23:05孙基林
文艺评论 2016年6期
关键词:诗学诗歌

○孙基林

有关事件与事件的诗学
——当代诗歌的一种面相与属性

○孙基林

自从有人类产生,便有了社会、历史、文化诸形态,同时也便有了关于自然、社会、历史、文化诸形态故事的叙述。叙述或叙事无处不在,就如罗兰·巴特在《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中所说:“对人类来说,似乎任何材料都适宜于叙事:叙事承载物可以是口头或书面的有音节语言,是固定的或活动的画面、是手势,以及所有这些材料的有机混合;叙事遍布于神话、传说、寓言、民间故事、小说、史诗、历史、悲剧、正剧、喜剧、哑剧、绘画……彩色玻璃窗、电影、连环画、社会杂闻、会话。而且,以这些几乎无限的形式出现的叙事遍存于一切时代、一切地方、一切社会。叙事是与人类历史本身共同产生的。”它“超越国度、超越历史、超越文化,犹如生命那样存在着。”①这里,不仅揭橥叙事与人类存在诸形态之关联,也衍生出个体生命、存在与叙事之勾连关系。既然叙事无处不在,巴特没有明说的、传统上被视为抒情类体式的诗歌包括音乐在内自然也不应例外。只是“叙事”之于诗歌,它不像小说那样追求叙述的故事性、情节完整性和逻辑性,甚至有意打破故事情节之间的所谓自律或者组织模式,而呈现零散化、间离性或多向可能性;也即诗歌叙事并不指向更好的故事,而在意于张力、空间和叙述意味。所以,诗歌叙事中所谓“事”,与其说是“故事”,不如说“事件”更为符契;而对整个诗歌书写而言,与其说是“叙事”,不如说“叙述”更具适切性与合理性。热拉尔·热奈特(gerard genette)对此叙述理论曾从三个含义或层面分别给予过辨析,这里也可拿来作进一步引申、阐释的佐证。在他看来,传统上被称作“叙事”的第一层含义是“叙述陈述”,“即负责讲述一个或一系列事件的口语或书写论述”;第二层含义“指的是构成论述主题的真实或虚构之连续事件”,“以及它们的连接、对立、反复等多样关系”;第三层含义“指涉的仍是一个事件”,只不过“不是被讲述的事件,而是包含某人讲述某事的事件:即叙述行为(acte)本身”②。显然,这三层含义均涉及“事件”这一语词,第一层含义可认为是相关于“事件”的“话语”,第二层是“事件”本身,而第三层则是相关于“事件”“话语”的“叙述”层面,也即“话语”、“事件”与“叙述”。从这一结构组织要件可以说没有“叙述”行为,便不可能发生文本中的“话语”和“事件”,然而如果没有“事件”作为凭藉质料、对象,叙述、话语也便成了无本之木,“叙述”“事件”的“话语”又能在哪里?因而“事件”在叙述过程中的核心地位和价值,由此也可看出。所以对于当代诗歌书写而言,有关于“事件与事件的诗学”,最终也便成为了一个有关“事件”的“诗歌叙述学”问题。

作为一种维度和面相,由此观照新时期的诗歌书写,可以显见的是,当代诗歌“叙述的转向”不仅仅是具有革命性意义的“文学事件”,而且更具标志性和文本价值的是,“事件”已然越过“意象”的樊篱成为诗歌书写的基本要素或单元。正如上个世纪90年代本人曾写过一篇小文《作为“事件”的“他们”——读〈他们〉十年诗选》③中所谈论的那样,“他们”的出现与书写不仅是一桩影响深远的“诗歌事件”,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还提供了一种基于“事件”书写的“叙事性诗学”。从这种意义上说,“事件”也已不仅仅只是一个单纯的“事件”问题,或者说它已不仅仅只是写作素材、观念或内容的负载之物,同时它也是一种艺术思维方式,美学或修辞的基点、出发地,以之承载着一个时代的现实、历史、文化以及自然的踪迹、动姿和信息,包括审美上的观念或意识形态取向。

关于“事件”与“事件的诗学”,中国古代并不乏托事言志或以事为本的诗歌书写以及诗论言说,比如上古时代像“断竹,续竹,飞土,逐肉”(《弹歌》)等叙述类诗歌,叙事色彩鲜明、浓厚,甚至可以想象,在“志”“事”混然不明的那个时期,实际上无异于一个叙述的年代,包括歌谣、神话、语言文字,多与指事、叙事、绘事有关。后来所谓赋、比、兴,理、事、情,缘事而发等等有关“事件”的诗话言说,均可以拿来作为举证和论述的材料、证据。然不可否认,也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中国总体上有一个遮蔽和轻忽叙述维度的诗学传统,自古以来便以抒情诗作为文学的正宗相标榜,构成了一部正典的文学史书写范型。虽然史传传统相对古老、发达,但虚构叙事作品与理论建构却并没有达到可能的范式高度和系统性。这与西方显然有着异趣,因为西方一直广延和承续着以虚构叙事作品作为文学主流的价值范式,从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到当下具有范式效应的叙述学,均对其核心要素——“事件”与其理论言说作过一系列思考和论述。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将史诗、悲剧、喜剧等均看作是诗的不同体式和类别,其共同之处“实际上是摹仿”,只是摹仿“所用的媒介”“所取的对象”“所采的方式”不同而已。④他认为悲剧与其情节是对“行动的摹仿”,而所谓“情节”,则是指“对事件的安排”⑤,这是最重要的。“诗人在安排情节,用言词把它写出来的时候应竭力把剧中情景摆在眼前,唯有这样,看得清清楚楚——仿佛置身于发生事件的现场中——才能作出适当的处置”⑥。他在讨论“用叙述体和‘韵文’来摹仿”的史诗时说:“史诗的情节也应像悲剧的情节那样,按照戏剧的原则安排,环绕一个整一的行动,有头,有身,有尾,这样它才能像一个完整的活东西……”⑦显然,史诗不应像历史那样结构和叙述,由此便引出了诗人与历史学家有何不同的讨论:“显而易见,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⑧而历史恰恰属于前者,即描述已发生的事。由此他认为:写诗这种活动比写历史更富于哲学意味。因为诗所描述的事带有普遍性,而历史则叙述个别的事。这事实上已揭示了西方一直在探讨和争辩的一个源头:即历史叙述与文学叙述的差别与关系问题。对此,黑格尔在追溯了“历史”与“故事”在西语中的同一来源后认为:“历史在我们的语言中结合了客观和主观的部分。它既指事件,又指事件的叙述……”为此,美国史学家海顿·怀特在《元历史》一书中对此进行了考辩,发现无论像黑格尔、尼采、马克思这样的历史哲学家,还是像兰克、米歇莱、伯克哈特这样的历史写作家,他们都在使用文学性叙述技巧书写历史。所以他的结论是:“想象为历史叙述所必须。更重要的是,历史叙述中总是有情节,也就是说,历史叙述和艺术性叙述一样,对底本——‘真实’的历史——进行加工、调节、选择、删略,最后形成的是符合作者的道德价值与文化意识形态的一个述本。”由此,有不少历史学家这样认为:“历史叙述与其说是科学的,不如说是‘诗式’的。”⑨这实际上已是在讲情节和事件如何安排,如何处理的问题。

对事件问题最具系统性和本体论意义的思考体现于英国哲学家怀特海和法国哲学家巴迪欧的事件理论。在怀特海的哲学思辨路径中,“事件”是其思考世界或宇宙的逻辑起点,也是终极事实。所谓宇宙是事件存在的场域,而事件则是宇宙或世界存在的基本元素。因此,人们必须抛弃绝对理念,“从我们可以直接感知的事件出发,把事件当作自然要素的终极单位。事件与一切过程有关,尤其与其他一切事件有关。‘现实世界是一个过程,此过程就形成了实际存在物’……实际存在物是构成世界的最后的东西,在实际存在物后面再也找不到更实在的东西了”⑩。在怀特海的论述里,“实际存在物”也即“事件”,他的现实世界和过程哲学与此相关,包括时间和空间也是在“事件的流变”和“扩延关系”中产生的:“我知道的时间是一种从事件流变中抽象出来的东西。使这种抽象成为可能的基本事实是自然的流变、发展和创造性的前进,与这一基本事实结合在一起的东西是自然的另一个特征——事件之间的扩延关系(extensive relations)。”在怀特海看来,事件的流变和事件的相互扩延具有这样的性质,即“时间和空间作为抽象的东西就是从中产生的。”⑪也就是说,事件产生了时间和空间,前者是因为“事件的流变”,后者源自事件的扩延,这与传统的时空观显然有了区别,因为事件成了衍生时间和空间的本体。而巴迪欧作为事件的哲学,立足于世界的事件性基础之上。在他看来,既然世界由一系列事件所构成,那么作为把握世界存在性质的哲学事件,当然应该同作为事件的世界共生共存。⑫巴迪欧的事件哲学,显然改变了传统哲学中世界作为存在的性质,如果说亚里士多德曾将形而上学定义为“一种研究存在作为存在的学问”,那么在巴迪欧这里,则可定义为“一种研究存在作为事件的学问”。有关于“事件作为事件”,他尤为看重它的“关键属性”,即“它的突发性显现,甚至就是它突然显现的那一瞬间”。也就是说,“事件并非‘在那儿’”,“它不是以‘现存’或‘已存’的方式而存在。事件乃是变动本身……”这从“事件”原词(evenement;event)本义亦可看出:“它源自拉丁语动词evenire,意思是‘到达’或‘来到’,表示一种从某处某时发出而朝着某一个方向并正在到达的动态或事态。”⑬由此便决定了事件也是世界的多样性、非确定性、异质性甚至不可控制性。

在叙述学(或叙事学)理论中,关于“事件”的基本定义似乎与巴迪欧的事件理论有某种相合的意含,只是“事件”往往作为“故事”的组成部分并没有获得更多独立地位。《牛津英语辞典》给“事件”下的定义是:“发生的事情”。为了使这一定义更符合叙述学研究范式和有用性,里蒙-凯南对此补充说,“当一件事发生时,与此相关的局面通常会发生变化。这样,一个‘事件’就可以被看作是从一种事态到另一种事态的转变”⑭。普林斯在《叙述学辞典》中这样定义“事件(event):“在话语(discoures)中,已做或发生的模式,由变化过程陈述(process statement)显示的状态变化。”一个事件可能是一个行动或行为,也可能由动原引起而发生的事情,与存在体一起构成故事的基本成分。⑮结合前此热奈特对事件在叙述行为和话语中的核心价值论述,可充分说明事件在叙述学理论中的基础地位。只是在这一理论模式中,它仅仅作为故事的从属部分并没有凸显出来,只有在面对诗歌这种独特的叙述文本时,事件作为独立性的核心价值才能够被充分彰显出来,因为在诗歌叙述文本中,事件并不总能构成哪怕是最小意义上的故事。其实,事件只是事件而已,它有更具本体意义的独立性。

中国诗学从古典到现代,历经各种主义的洗礼,却在新时期别开生面,于意象经营的传统观念和修辞术中达致至境,并由此形成了朦胧诗普遍的范式性影响:所谓形式上的意象主义,美学上的崇高感、神圣性,观念上的人本主义,语言修辞上的精致化,包括精神上的高迈倾向……随之,一场革命性的变革也在此滋生和成长,它最初的溢出效应便是普遍的口语化叙述风气的涌现和素材上日常主义生活的滥觞。就如意象诗学必然注重意象修辞所具有的主旨深度一样,叙述性诗学所看重的是“事件”本身,也即能指的显现方式和真实性的存在。人们所指称的口语化现象仅仅是一种表面形式,它本质上指向一种叙述性方法和品性,这同时也表征着一种新的认知现实和处理现实的艺术方式。随叙述的转向而来的是书写对象和美学观念的嬗变,尤其是从家国、时代和历史意象的宏大书写开始转向私密化、日常化的琐屑、零碎甚至无意义的微小事件,从来不被关注和在遗忘中被遮蔽、弃置一旁的日常生活事件,如今在一夜间突然成为诗人们注目的风旗,这实在具有不同凡常的意义。

由叙述作为动词所触及的“事件”书写及其诗学维度,是朦胧诗之后中国当代新诗潮的基本标识之一,从“抒写”到“叙述”,从“意象”到“事件”,不仅仅只是代表着写作方法、手段与其书写对象、题材的变化,更具本质意义的是,它是中国诗学在现代语境中的一次革命性转换和重构。当然,这里的“革命”并不具有“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专政”性质,因为它并不代表一种思潮必然对另一种思潮的颠覆和埋葬,就如第三代诗之于朦胧诗。前者将久被遮蔽和封存的另一诗学路径、维度重又发现、开辟出来,使其得以澄明、敞亮,从而实现中国诗学一次整体性的重构,并使人们意识到:诗歌不仅是抒写的,也可以是叙述的,不仅仅可抒情言智,也可叙事述物;不仅可沉思塑形意象,也可以体验叙说事件、故事……正是基于此种诗学,柏桦方才写出《从事件开始》:“就我而言,我每一首诗都是由事件所引发的感受写成的,而这感受总是指向或必须落到一个实处(景),之后,它当然也会带来遐想或飞升(情),这实处就是每一具体的诗都有一具体的事件……诗歌中的事件之于我往往是在记忆中形成的。它在某个不期而遇的时刻触动我,接着推动我追忆相关的过去的一个事件,并使一个或多个事件连成一片,相互印证、说明、肯定或否定,从中一首诗开始了它成长的轨迹以及必然形成的命运。”⑯他并举出一首古词——李煜的《菩萨蛮》和自己的新诗作品《往事》作为例证,具体说明事件在诗歌中的要义和作用。也或许正是基于事件对于生活与写作题材的经验、认知,于坚也曾这样写到:“而生活正是如此,生活并不是故事,生活只是一些事件或心情的偶然性碎片,试图在其中寻找规律或情节、寻找有始有终的故事,乃是20世纪意识形态的把戏。”⑰于坚从经验主义和生活哲学层面揭示了日常生活的“事件性”本质。“去故事化”而回到日常生活的“原样”,原来我们的生活就是由这样一个一个零碎、偶然、缺乏逻辑关系的小小事件所构成。它似乎缺少意义,却又是最大的意义。而于坚那些有关于《事件》以及事件的系列作品本文,就是从对这类生活体验入手,讲述、呈现了各种不同的事件状态以及多种形貌、多个侧面的存在形式。它或是我们一生中经常遭遇的“停电”,虽然它“突然逮捕了所有光”,但却不能改变什么,比如事物的质和量,形状和色彩,“一切还是一切空间颜色声音质地重量以及内心”,一切都完好如初,“一切都在”,“开关还在/电表还在”,可唯一一个例外是,站在挂历上八月份的那只狼却不在了,在遁入黑暗的一刹那,“我无法断定它是否还在那层纸上”,我感觉“这家伙在呼吸谛听”,让“我不寒而栗”。这是我停电之后唯一的一次错觉,也像一次“停电”事件,颇有意味;也或许是“铁路附近的一堆油桶”,它“堆积在铁道线旁组成了一个表面”,它的“‘周围’和‘附近’都成了背景”,“火车途经此地”,“目击一个表面的时间”,“只是十多秒”,而在这之前,“我的眼睛正像火车一样盲目”,只是一味地“沿着固定的路线向着已知的车站”在看;而“后面的那一节是闷罐子车厢”,里边是“一群前往武汉的猪与我同行”。环境、事物、人物、行为,“此时此地”,它存在在这儿和这个时刻,既有状态性的,又有行为性的,由此组构成似乎毫无意义也毫无逻辑关系的琐屑事件,但仔细品读却又有那么些意味存在。在追溯和辨释这一代人的基本写作倾向和诗学观念时,人们往往会述及胡塞尔哲学给这一代人带来的影响和启示,而“回到事物本身”恰恰是这一代人从生命体验出发,在其本源意义上所表达和追求的一种诗学倾向。这里的“事物”,可包括“事件”和“现实存在物”,而现实存在物中环境和人的因素,事实上也是“事件”的基本组成要素。

第三代诗歌事件书写的日常化倾向,既是当代诗歌叙述的显在属性和表征,同时也是中国社会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最早源头和起点,在文学史和审美文化史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均具有标志性的节点意义。可以想见的是,在上个世纪并不算太短的意识形态革命时期,写作者们无不饱经万丈豪情与宏大事物的浸染,习惯于徜徉万里山河和人类的宏伟事业之间,哪怕是一丁点儿女情长与日常琐事,都要在狠斗“私”字的一闪念之列。在那个革命时代,似乎有那么一股力量,“企图把少数人的理想、浪漫、高尚、纯粹的生活,根据理论设计出来的特殊生活强加于所有人”,并“勉为其难地通过暴力来达到这一点”⑱,试图让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变得那么崇高、那么宏大似的。革命之后,朦胧诗的宏大属性在于它所处身的意识形态背景,它也只有保持足够的政治角力和英雄主义对抗性、叛逆性,才能在那个社会、历史和文化的结构场域中带来新的思想和美学的锋芒、张力。为此,一种拯救者的使命和担当是必须的;而另一方面,任何微小的生命和日常事件自然也便无足挂齿。可新一代诗人的生存境遇显然已经不同,尤其生命意识的觉悟和对本源世界的渴望已然成为普适性的内在驱动力,对日常生活世界的回归和关注也便成了诗歌书写的应有之义。这在于坚、韩东、杨黎等第三代人的诗歌写作和论述中尤为明显。比如于坚认为,在革命时代,日常生活“被视为旧世界的老巢”,“被大众所鄙视,为舆论所攻击,被视为改造的对象”和“革命的首要敌人”⑲,然而事实上,只有它才是人最为原始、本质的生活。所以他说:“何谓日常生活,日常生活就是人生的最基本的生活,它以常识为基础。日常生活是世界辞典中最基本的词汇,伽达默尔说:‘自从开始了谈话我们才存在并互相倾听’……从这种生活开始,我们才有根基进行关于存在之意义的种种疑问和设想。”他甚至认为:“你可以拒绝这种基本的生活,但你不能摧毁它,因为它是最后的、最基本的。没有这些,也就无所谓世界。”⑳的确是这样,就如怀特海把事件或实际存在物看作构成世界最后的东西一样,日常生活事件就是人的生命最基本也是最后的构成要素。它的价值和重要性并不在于它有多少意义,重要的是它是生命须臾不可离开的生命形式。这也是我们看到当代诗人们如此钟情于日常生活事件的潜在合理性。随手拈来,看看作品本文中的日常事件又是怎样的一种呈现与哲学?杨黎的《变化》正符合从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发生变化这一事件成立的要件,他写到:“这是我的手/这不是你的手/你的手背藏在身后/我的手才扶在阳台上/看着下面//这是我家的阳台/这不是你家的阳台……/而此刻——/我是站在我家的阳台上/你也是站在我家的阳台上/我们的眼睛/看着下面……//下面逐渐模糊/我们的眼睛什么也看不清楚/只是你的手/依旧扶在阳台上/我的手依旧/背藏在身后……//下面逐渐模糊/我们的眼睛/什么也看不清楚/你,站在你的阳台上……/我,也站在你的阳台上……”这首诗写邻里或朋友之间日常交往、相互走动的点滴小事:或许有那么一次,你来我家串门,我们走到阳台,你的手藏在身后,我的手扶在阳台上,看着楼下的故事和风景,看着看着,两眼模糊起来……或许又有那么一次,我去你家,同样是走上阳台,可这次是你的手扶着阳台,我的手藏在身后,看着下面,两眼模糊……诗只是选择几个片断和不经意的行为:大体相似的动作、细节,不一样的时间、空间包括心境的转换、变化,虽没有完整的故事或清晰的情节线索,却能够通过如此平静自然的叙述话语,娓娓叙说呈现出来,别具日常生活的深度意味。而韩东《你的手》则通过“我”描述睡眠中的妻子/丈夫抑或恋人一次无意识的动作“你把手搁在我身上”,后来“又突然抽回”,由此表达对日常生活中那些不被关注的事件、细节的体察、感悟。虽为平凡小事,却在叙述中表达和透露出日常生活中难以体察的意味、深情。而于坚更是写出了标题为“事件”的事件系列作品,其中大多具有日常生活特点,像铺路、停电、装修、挖掘、谈话、呼噜、探望患者、翘起的地板、围墙附近的三个网球等等,这类事件和事物的平凡性、日常性显而易见。另有大量未直接命名的诗作,仅从题目上也可看出书写的事件性和日常生活特征,像《那时我正骑车回家》《送朱小羊赴新疆》《那人站在河岸》《有一回,我漫步林中》《他驾驶着黑色的轿车来接我》《一只蝴蝶在雨中死去》《下午一位在阴影中走过的同事》等,还有的直接以人物或事物命名,像《罗家生》《篱笆》等一类诗歌,更有一本诗集名为《作为事件的诗歌》在荷兰出版,这充分说明了于坚诗歌书写的事件性特点。

这里,我们可以以《事件·谈话》为例作出辨析。因为“谈话”作为事件,是日常生活的基本组成部分,“我们可以将之界定为言语活动,它的唯一目的是交流思想”㉑,当然也包括感情因素。但在没有思想情感可交流,没有什么值得说的时候,人们依旧继续着谈话,这便形成或降低为谈话的一种异化形态——闲聊,也就是为了谈话而谈话。因为这时谁也不愿意沉默下来,不能“谈话”就表明自己是一个局外人。当然也有不需要语言交流、缄默共处的日常生活形式,甚至在另外的语境下,“沉默”也可能像金子一样珍贵,那就是“在所有形式的日常交往和日常言语”都被异化之后,“据说,在沉默中人从日常交往中‘退出’,即从异化存在状态进入真实性(authenticity)”㉒,这是“谈话”的另一种特殊形态。于坚的“谈话”事件,开始时显然有些交流情感的功能,比如那雨中入侵的陌生者:“某人来访了/胖子或是瘦子/黑伞或是白伞/记不得了/入侵者的脸/干还是湿/我们从来不注意具体的事实”,“万事万物/从聊天开始/我们的一生都是这样/谈话/好显得屋里有人在/有世界也有感情/素昧平生/这不要紧/谈话是构筑爱的工具/一杯茶的工夫/就串起一大群名字/各种轶闻的冰糖葫芦”,从交往定式的交谈,到天南地北的神聊,或前仰后合,或眼泪横抹,抑或忽然间话语不翼而飞也会让他们陷入沉默,然后再漂移、搬迁到别一片区域重又响起……从轶闻传说,身边故事,到街坊邻里,平凡人物,尤其如于坚那些“正在眼前的事物”,皆成了日常闲聊的话题素材和打磨时光的边角料,由此也正体现了诗歌事件叙述的日常性和无边的敞开性。

朦胧诗之后当代诗歌事件叙述的日常性,本质上源自人的生命意识的觉悟。与主体理性主义不同的是,日常生活事件具有极强的体验性和感官色彩。它就在这儿,也就在“此时”,它是与生命一体同构的对象化形式。就如阿格妮丝·赫勒所说:“日常生活在其中进展的时间,同它在其中发生的空间一样是以人类为中心的。正如日常生活总是同个人的‘此地’相联,它也同个人的‘此时’相联。现在是日常生活发生的参照系。”㉓由此也可见出,除日常性之外,现在性同样也成了当代诗歌事件叙述的基本属性,而随“现在”(时间、空间)无限绵延而来的过程主义则成为一种哲学基质。

作为叙述类诗歌,其最终是以事件叙述形式而呈现的,尤其对我们的感觉-意识而言,其“最终的事实就是事件”,“我们意识到作为肉体生命的事件,意识到在这间屋子中经历自然过程的事件,意识到被模糊感知到的其他部分事件的集合体”㉔,所感觉-意识到的这一个一个的事件,就诗与世界的构成现实而言,它是基本的最后的构成部分,它存在于当下,就其呈现和存在的时间形式,它是“现在时”的。但它却不是一个点,不是一个瞬间。“正在发生的事情总是具有一个时间跨度——我们不能将现实化减为许多瞬间”㉕,如果说“瞬间”,那“现在”也应该是由许多个瞬间流动、绵延所构成的一个过程。也可以说“过程现在”是由无数个“瞬间现在”流动、绵延所构成的一个现实时间,从这一层面上说,它具有“绵延”所含蕴的时间意义。对此,《现在的哲学》这样认为:“绵延是一个现在持续不断地过渡到另一个现在的过程。现在是由一些过程所构成的流程……因此,现实总是处于某个现在之中。当现在流逝了,它就不再是现实了。”㉖或者说,它已过渡到了“另一个现在”的现实之中。所以就过程哲学而言,现在的、过程的才是最本质的,“成为现实的就是成为一种过程。任何不是一个过程的事物都是对过程的一种抽象,而不是一种正式的现实性”㉗。因此可以这么说,事件叙述的日常生活性,就是一种“正式的现实性”,也即由现在流动、绵延所构成的现实过程。从时间上说,它既不在过去,也不在未来,它在当下也即“此时”;而从空间上说,它既不在前面,也不在后面,或左边、右边,总之它就在眼前、脚下或者“此地”。正如韩东所说:“哪怕是你经历过的时间,它一旦过去,也就成了从来没有存在过的东西了。我们无法判断哪些东西是出于梦境,哪些东西是实际发生了的。但对于一个人的此时此地,二者并无区分的必要。”㉘他还说,所谓“根”是没有的,而对于“未来”,我们也“真的一无所有”㉙。而于坚则更是直截了当地说:诗歌所歌咏的“不是兰波们所谓的‘生活在别处’,而是大地上诗人们置身其中的生活世界”㉚,由此可见,日常性,具有直接现实的现在性和过程哲学,构成了当代诗歌事件叙述的本质之属性。

显然的,日常事物或事件的日常性是当代诗歌叙述的底色和天然成分,而现在性、过程性则是其时间意识与存在哲学。然而就诗歌,作为事件的叙述文本而言,仅仅拥有日常性、现在性、过程性这些事件叙述的基本属性显然不够。既然是诗歌这种体式,就应必然地具有诗的属性和美的呈现形态。就日常事件的日常性而言,并非天然的就一定是诗的美学的元素。因为日常生活叙述的题材往往就是那些“普通的、平凡的事件、活动和物件——也就是日常生活中那些世俗的、成规的事物。这些事件、活动和物件所具有的普通性、平凡性、世俗性和成规性”,往往会成为人们所说的“日常美学困境”㉛,所以在人们的既成意识和日常观念中,日常生活就成了单调、乏味、重复,有一定成规的代名词,就如狄更斯《艰难时世》中所描述的那个小镇:“城里有几条几乎一模一样的大街,以及许多几乎一模一样的小巷,住着几乎一模一样的人,他们在同一时间进出,在同样的行人道上发出同样的声音,去做同样的工作,对于他们来说每天都像昨天和明天一样,每年都像去年和明年一样。”当然这限于认识论层面上通常的日常生活模式,甚至不仅仅单调、乏味,更为不堪的还有肮脏、晦暗、沉闷:它是一个红砖城,但因为烟灰的污染,变成了“一座不自然的红和黑的城市”。“它是一个充满机器和高耸的烟囱的城镇,烟囱总是冒着长蛇一般的浓烟,永远袅绕不散。城里有一条发黑的水渠,一条带有染料恶臭的发紫的小河,以及一大堆拥挤的充满窗户的建筑……”的确这没有多少诗意和美可言。或许我们每个人、每天所置身其中的日常世界就这么单调、乏味,让人沉闷、不堪,“在生活的给定时期,这种‘每一天都发生’的无条件的持续性,是一组日常活动的特征”㉜。正因为它的日常性特征,所以人们习以为常、习焉不察,或由特定的意识、感受和观念所致,形成了固化的日常成见。其实这只是日常生活的表面而已,至于本质上,还有赖于每个人赋予的日常内容和经验来决定。尤其对于当代诗歌日常事件书写而言,关键还不在他写了什么,关键在于他发现了什么?如何用叙述性话语去写?有没有个人的生命气息和体味。对此,诗人于坚在其《何谓日常生活——以昆明为例》一文中,呈现了另一种不同的日常事件书写态度:“昆明的夏天黄昏特别漫长,下午在市中心的翠湖公园喝茶,是享受之一。泡上一壶,几个朋友坐在柳荫里面,一人躺在一把藤椅上。湖外围是大街,汽车依然在行驶,但哑哑的没有声音。公园里面空空荡荡,鲤鱼从水面翻个跟头,哗啦的一声。太阳出过一阵,雨又来下一阵,树叶上还没有湿到要滴水,就停了……几个朋友,说一下话,喝几口茶,一个个呆呆地看着阳光的影子在树上移动……湖水里面飘满天上的晚霞,金色池塘,几只野鸭子在其间游来游去。出现一两只蝙蝠,公园里面到处是紫气。偶而可以见到两个人,还在下象棋。有四个男女,还在搓麻将……一个朋友说,走吃饭去了。就出了公园,顺湖边走到叫红灯笼的那一家,正是整个昆明城吃得酒酣耳热的时候。”㉝诗人把日常情景和事件作为本体,而不是利益或其它外物的寄生者,翠湖公园黄昏里的情景、物件和系列人物行动,形成连串的状态性或行动性事件,纯粹、自在、质朴、安静,无任何拘囿,具有天然、自由的本色和存在意味。

事件叙述的诗性首先是一个于日常事物中体验、发现和呈现的艺术,这不仅是对待事或物的态度,也是对待叙述性书写的态度。没有经过发现和体验的事件难以成为诗的成分,或者至少难以成为好诗的成分。所谓发现和体验,自然不是去知道什么,而是指事实上经历了事或物的状态变化过程而成为一个事件文本。以第三代诗人为代表的当代诗歌事件叙述性文本,是以回到事物本身为旨归或出发点的诗学文本,无论事或物都植入了作为人的生命的本色。在这层意义上说,回到事物本身也即是回到生命本身的诗学,这便凸显了人对于事物发现和体验的本源性基质,从而形成了事物、语言和生命同构一体的本体论观念。由此角度来看第三代诗的事件化叙述,无论曾经发生了的还是正在发生的事情,其实都是现在正在经历和体验这一事件的时刻,经历它的事态由起始、某些节点到变化、绵延的过程。在此状况下,有关于事物、事件和生命本身的发现便经由话语的通路自然达成、呈现,诗性也便漫漶、弥散而来。这是杨黎关于“一次散步的回忆。”:“二月二十五日傍晚/究竟发生了多少事情/为什么从日子中过去之后/还让我深深地回忆”(《那一次散步的回忆》)。这事实上是对那次散步事件的重新经历和体验,只不过由行动变成了状态,对于这个事件而言,也是一种事态的变化。一次散步,如果没有横生枝节,并不会有太多的情节和故事。这次散步似乎有些特殊,或许有太多的枝蔓牵绕他,让他念念难放。叙事文本中连时间、空间也放逸得那么远、那么大:“一些地方华灯初上/一些地方正是中午/一些地方/太阳刚好升起来。”想来他的想象那么开阔,也或许藉此造成足够大的压力场域。可至于发生了什么?发生了多少?他并没有说。尤其令人玩味不已的是最后几句:“我在散步/仿佛什么也没发生/又仿佛一切在悄悄改变/从东边到西边/从西边到东边/一边越来越近/而另一边却/越来越远。”读到此处,不觉若有所思,掩卷朝前看去,似乎感到有一桩未完成的目标性事件离他越来越远似的。

已发生的事件多已有所发现,以重新经历和体验的方式呈现一个事件文本,而那些正在发生的感官类行动性事件,在当代诗歌叙述中同样典型,像“我看到”“我听见”之类即是。《下午一位在阴影中走过的同事》《一枚穿过天空的钉子》《我听见杯子》《坠落的声音》等都有代表性。这类叙述往往于日常事件中发现并呈现人们不太注意的秘密和奇异之处,尤为关注那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和细节,比如于坚《坠落的声音》:“我听见那个声音的坠落/那个声音/从某个高处落下/垂直的/我听见它开始/以及结束在下面/在房间里的响声/我转过身去/我听出它是在我后面/我觉得它是在地板上/或者地板和天花板之间但那儿并没有什么松动/没有什么离开了位置……/它的坠落并没有像一块大玻璃那样四散开去/也没有像一块陨石震动周围/那声音/相当清晰/足以被耳朵听到/又不足以被描述/形容或比划/不足以被另一双耳朵证实/那是什么坠落了/这只和我有关的坠落/它停留在哪儿/在我身后/在空间和时间的某个部位”。这首诗既具日常性、现在性,同时又呈现了“听见”和“寻找”的过程。诗歌循着“我听见”的事件叙述模式,事无俱细地关注和倾听一个声音的坠落这件单纯的小事,它来自哪里?穿过哪里?又停留在什么地方?究竟是什么坠落引起了这个坠落的声音?事情虽然单纯:因为只是一个声音的坠落,并没有什么事物受到伤害,也没有其它事件和这声音有关,但其倾听和寻找的过程却涉及时间、空间,大量被穿过的事物。对小事及细节关注和其细致的程度的确令人称奇!在日常生活中,它或许不过是从哪里传来一个单调的声音,可在诗人笔下却那么美妙,犹如一个音符在拨动着琴弦!

当然不是任何未经发现的日常事件皆可以入诗。呈现是一种美,但所呈现的应是有所发现的事或物。这种发现还不仅仅只是止于日常的事件、事物本身,它有一个发现和发现被叙述的过程,因而便涉及叙述主体和话语修辞问题。赫勒在《日常生活》一书中谈到个人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对象化,这实际上可看作另一问题的反面,即如何让日常生活进入个人和世界的内在过程问题,她用了“长入”一词,非常形象和贴题,对诗歌日常事件的叙述化很有启发价值。在她看来:“我们所做的毕竟不外是把日常生活限定为‘长入’一个‘既成’世界的过程,即适应于这一世界要求的内在过程。‘长入’当然包括作为‘原因’的因素———‘使其成长’。”㉞日常生活如何“长入”一个“既成”的有内在要求的世界,这需要有个人的通路和“使其成长”的因素;就如我们所置身的日常生活事件如何“长入”诗歌,这有赖于书写者个人的对象化和“使其成长”的个人因素的作用。“当我把我的世界传递给他人,我是在表达自己对这一世界的体验;当我‘传播’我的世界时,我同时也在使曾经占有这个世界的我对象化……在我与日常事件的关系中,在与这一关系相关联的情感中,在我对这一关系的反应中,在日常活动可能的‘崩溃’中,在所有这些情形中,我们都在同对象化过程打交道。”㉟尽管她说她谈的不是狭义的“物质对象化”,是世界,是社会和整个人类生活,但狭义的“一件缝纫品,壁炉中的火,一罐汤”和琐屑的日常生活事件自然不在例外。前此所述及的那“坠落的声音”和一次散步的记忆,即是日常生活事件“长入”诗歌同时也“长入”世界的具体事证。

于诗歌而言,在日常事件叙述于无意义中获得意义的同时,或作为一个前提和过程,话语修辞当是助其“长入”诗歌和世界,以此获得诗性的一个物质元素。这里的修辞并不必然地指向隐喻、象征这类修辞方式,反而有意识地拒绝隐喻和象征,因为这在传统上被认为是营造意象的一类主要修辞方法。如果传统修辞注重一种语词意识,那么事件叙述更看重语句。为此,细节叙述已成为当代诗歌诗性叙述的主要类型之一,而感官的行程(尤其是“视觉行程”)也已是诗歌一种主要的事件叙述方式。叙事学往往强调故事性,包括更好地讲述故事或讲述更好的故事,而诗歌叙述却偏要打破讲述故事的规则或故事自身组织的模式和逻辑,以呈现故事的非完整性、事件的断片化和间离性,从而为诗性生长提供更具张力的空间。由此出现了一种以事件组合为基本结构模式的叙述体诗歌,并与传统意象组合构成异质性关系。如果换一个角度从既有的研究看,或许由第三代诗人主张,可又语焉不详的“语感”也是一种可适性的观察路径和方式。这是一个有关诗歌本体性的概念,既有语言层面的本体元素,又指向事物、事件本身,居中生命的感性关联,助其语言、事物相向而成长,最终成为一个有机的诗性共同体。然而,事件书写中的诗性和叙述性诗学诗性理论的构建是一个正在探索和成长的空间,无论从哪个角度,都需要我们作进一步并全方位的实验和探讨。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威海)文化传播学院)

①张寅德编选《叙述学研究》[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页。

②杰哈·简奈特《辞格Ⅲ》[M],廖素珊、杨恩祖译,台湾:时报文化出版公司,2003年版,第76-77页。

③孙基林《内在的眼睛——现代诗学文稿》[C],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1999年版,第189页。

④⑤⑥⑦⑧亚理士多德《诗学》[M],罗念生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3页,第20-21页,第55-56页,第82页,第28-29页。

⑨乐戴云等主编《世界诗学大辞典》[M],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第292页。

⑩杨富斌《七张面孔的思想家——译者序言》[A],诺思·怀特海《过程与实在》[C],杨富斌译,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年版,第15页。

⑪㉔[英]诺思·怀特海《自然的概念》[M],张桂权译,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28页,第13页。

⑫⑬高宣扬《论巴迪欧的事件哲学》[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4期。

⑭里蒙·凯南《叙事虚构作品》[M],姚锦清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27页。

⑮杰拉德·普林斯《叙述学辞典》(修订版)[M],乔国强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版,第66页。

⑯柏桦《从事件开始》[J],《名作欣赏》,2012年第16期。

⑰于坚《交代——〈人间笔记〉序跋》[A],《拒绝隐喻》[C],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64页。

⑱⑲⑳㉝于坚《何谓日常生活——以昆明为例》[A],《相遇了几分钟》[C],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18页。

㉑㉒㉓㉜㉞㉟阿格妮丝·赫勒《日常生活》[M],衣俊卿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23页,第23-24页,第258页,第6页,第6页,第7页。

㉕㉖乔治·赫伯特·米德《现在的哲学》[M],李猛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8页,第50页。

㉗小约翰·B·科布、大卫·R·格里芬《过程神学》[M],曲跃厚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2页。

㉘引自《诗刊·青春诗话》[J],《诗刊》,1985年第9期。

㉙孙基林《崛起与喧嚣:从朦胧诗到第三代》[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4年版,第232-233页。

㉚于坚《关于诗人及其命运》[A],《拒绝隐喻》[C],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85页。

㉛卡伦·卡尔森《日常生活美学的困境和出路》[J],王泽国译,《哲学动态》,201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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