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文彬
女权主义文学视角下的中国旧式情爱关系批判
○路文彬
整容产业在此刻的空前繁荣俨然是让女人们遗忘了贞节的历史噩梦,事实上,“女为悦己者容”时代所需要的不只是女人的外貌,它同时还要求女人的贞节,贞节甚至比外貌更加重要。不美的外貌不算是罪过,但失去贞节的女人一定是有罪的。男人宁可女人牺牲生命,也不愿其牺牲贞节,一如李渔针对女人所作出的如此评价:“我把忠孝义三件略过一边,单说个节字。明朝自流寇倡乱,闯贼乘机,以致沧桑鼎革,将近二十年,被掳的妇人车载斗量,不计其数,其间也有矢志不屈,或夺刀自刎、或延颈受诛的,这是最上一层,千中难得一遇;还有起初勉强失身,过后深思自愧、投河自缢的,也还叫做中上;又有身随异类、心系故乡、寄信还家、劝夫取赎的,虽则腆颜可耻,也还情有可愿,没奈何也把他算做中下;最可恨者,是口餍肥甘、安身罗绮、喜唱奤调、怕说乡音,甚至有良人千里来赎、对面不认原夫的,这等淫妇,才是最下一流,说来教人腐心切齿。”(《无声戏·第五回〈女陈平计生七出〉》)在此,李渔用一个武断的贞节标准将女人分为了四等,最高一等自然属于那种愿为男人舍身保节的女人。女人既是男人的食物,也是男人的名誉,为了这名誉,他大可不必关心女人的死活。毕竟,一个女人的死去既不会影响到他的食欲,也不会致其就此无物可食。食物终究是可以依据自己的喜好和财力随时更换和补充的。所以,在李渔极力为节妇高唱赞歌的这篇故事中我们看到,当大难来临之时,男人们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保护自己的妻子,而仅仅是让她们准备好自尽的凶器或毒药,以便“绝不玷污清白之身”。被李渔褒奖为“女陈平”的耿二娘之所以能被其视为“女中圣人”,原因即在于她与众不同地利用计谋既保全了自己的性命,又守护住了自己的贞操。而且,为了这贞操,美貌果然是可以作出牺牲的:“二娘千方百计,只保全这件名器,不肯假人,其余的朱唇绛舌,嫩乳酥胸,金莲玉指,都视为土木形骸,任他含咂摩捏,只当不知,这是救根本、不救枝叶的权宜之术。”我们应当认识到,耿二娘在这里所表现出的智慧胆识绝不是源自爱的激励,而只是由于对男权的恐惧。要知道,她的所作所为皆是在男权的紧箍咒语境之下进行的,她不是在为自我的权利而战,也不是在为自我的自由而战。耿二娘的例子显然是想告诉我们,一个女人智慧的最大用处就应体现于对其贞节的捍卫上。对于男人,女人只有义务,没有权利。或者说,她所有的权利都从属于自己的男人。从一开始,耿二娘这样的女人便放弃了自己的本质,以全副身心在为男人的虚伪本质忙碌着。
事实上,李渔对耿二娘的欣赏就是对男人权力的欣赏;说到根底,忠孝节义无非都是男人炮制出来的权杖而已。这根权杖只是为了让男人受益,并且简直到了恬不知耻和荒谬绝伦的地步。如《石点头·第三回〈王立本天涯求父〉》(天然痴叟)为了将孝道定为至高无上的法则,竟然可以置一切常理和责任于不顾,而这所谓孝道其实不过就是赤裸裸的男权主义口号罢了。正是由于受到这口号的保护和唆使,男人们才省去了推卸责任的后顾之忧。故此,面对不堪重负的差役,身为丈夫和父亲的王珣不是想着如何化解危机,承担自己一家之主的责任,而是在琢磨着尽快溜之大吉。并且,一个“命中注定”便可立即免去其内心的愧疚和不安。不顾妻子也罢,毕竟自古就有“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的信条,可那尚在襁褓之中的婴儿他也有理由弃之不管吗?况且那终究还不是孝道法则所一贯轻视的女婴,况且他王珣终究还是属于老来得子。王珣不可能不信奉孝道,但这孝道却没能令他懂得责任。所以,在感觉不自由时,他便自然想到了任性。可以作出推断的是,此时的王珣一定已经父母双亡,否则他就根本不会或者说不敢选择逃离。孝道法则所规定的责任总是对上的,对下不负责任无人追究,可是对上不负责任便属大逆不道了。因为可以没有责任的牵挂,故而王珣不必承受良心的折磨。良心是对责任的意识,没有责任意识的王珣也可以说压根就没有良心。没有良心的王珣要想获得快乐那是轻而易举的。果然,他很快便如愿以偿了:“看不了山光水色,听不尽渔唱樵歌,甚觉心胸开爽,目旷神怡。”接着,这前所未有的快乐体验便会全盘颠覆他对既往的认识:“我枉度了许多年纪,终日忙忙碌碌,只在六尺地上回转,何曾见外边光景?”自私自利的个人快乐必然是以忘却责任为代价的,王珣要想寻得这样的快乐,只需彻底忘却过去。最终,他遁入了佛门,和过去一刀两断。王珣自始至终的行为使其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被男权思想宠惯坏了的孩子,一直没能长大,而遁入佛门则干脆就此拒绝了长大。
倘若说王珣在思想上有如一个孩童,而其子王原虽是孩童,却在思想上酷似个成人,14岁的年纪就格外懂得“过活还是小事,天伦乃是大节”的人生至理,执意“拼得穷遍天南地北,异域殊方”,也要去将父亲寻找回来,以尽为子的孝道。不可动摇的忠孝思想使得王原表现得似乎比其母还要成熟,不过话又说回来,男权压制之下的女人在所有男性面前都应该是不成熟的。因此,王原完全有理由不去顾及母亲的感受和认识。但毋庸置疑的是,其母张氏对儿子孝举的无法理解只能说明她的思维尚属正常。基于此,我们便只能断定王原的执着有悖人情。再则,“孝字的最初意义,是属于感恩”①,可作为父亲的王珣对儿子又有何恩情呢?难道仅一个父亲之名就可以是为子的必须回报的资本吗?生育难道也能算得上一种了不得的恩典?若是,那么我们便只能把生命解释为一种亏欠了。但是不,孔特-斯蓬维尔说得好:“生命不是债务,生命是恩惠,存在是恩惠,而这是感激的最高的教训。”②可以说,王原并不真地懂得感恩,“感激的出现意味着爱的给予得到了回应,是爱唤醒抑或说产生了新的爱,是爱的回声,它标志着爱的实现和完成”③。而王原之孝却是对于爱的绑架,是一种不以真实情感为依托的被动性道德追求,是不以自由为动力的。父亲之名以及忠孝之名占领了他生命的全部,他只能以被奴役的方式显示着自我的价值。男权奴役的不只是女人,还有其自身。在作为男人的王原看来,“若我为子的不去寻亲,即是不孝,岂非天地间大罪人”。男人是忠孝的立法者,亦是这一律法的自觉执行者。王原在此方面的高度自觉性就表现在他主动为自己立法,尽管自己并无孝道上的过错,却能够自觉将父亲的过错转化为自己的过错,甚至可以为此做到自裁:“我王原若终身寻父不着,情愿刎颈而死,漂沉海洋,与田横五百人精魂杳杳冥冥,结为知己。”为臣的田横可以做到死不忘君,为子的怎能生不寻父?显而易见,王原所表现出的毅然决然和无怨无悔就是男人刻意献给自己的爱。因此,他既无需在乎母亲的痛苦和不满,也不必介意新婚妻子的无辜和委屈。为了记住父亲,他只能忘记母亲和妻子。此后12年的风餐露宿寻亲路,王原唯有对前方的坚定与忠贞,丝毫不见对后方的牵挂和体恤。说来王原这于15年之后的找寻可谓大海捞针,希望渺茫,然而自恋的男权主义却向来善于炮制奇迹,让不可能变成可能。总有神灵显圣,这所谓的神灵就是一个男权主义者,王原大可不必为结果操心。男权主义的专制习惯决定了其权力的不可忤逆,哪怕为此付出生命代价亦在所不惜。所以,王原必须固执,只有固执方能显现出这种权力。与其说他要向父亲展示的是一己之爱,还毋如说他意欲坚持的乃是男权世界给予自己的最重要的公共权力。秉持着此种权力的王原不用考量老父“何颜再见江东父老”以及“世缘久断”的苦衷,甚至不用尊重对方的意志,因为他自己的意志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对方的意志。男权主义赋予了男人共同的意志。最后,他以死相逼,终使父亲回心转意,成全了自己的决心。不问是非,不理原则,只要得以践行忠孝大权,好报便自然来临,正所谓:“只缘至孝通天地,赢得螽斯到子孙。”这里呈现给世人的丰厚孝道回报,究其实质,无非就是企图表明,人们只要争做权力的绝对忠实奴仆,就一定能够收获随心所欲的幸福。
在王珣父子身上,我们全然看不到幸福与爱或良心的关联。父亲的无情无义是爱和良心的反面,儿子的无怨无悔同样亦是爱和良心的反面。尽管作为儿子的王原饱读诗书,但对于父亲的所作所为却是极度缺乏判断力的,他所获得的知识并未能促成其理性能力的完善。“良心的行为是对具体的动作所下的一种理性判断;良心的标准是一个人的理性所发现和提出的标准,他用了这些标准便能辨别是非”④。没有理性的王原必定是不可能拥有良心的,虽然他在作者的眼里充满仁义,但我只能说这仁义同良心无干。的确,从王原的母亲和妻子那一角度看去,满嘴仁义的男权主义可能是有良心的吗?
女人常常意识不到,男人自恋的权力早已将其驯化;在女人和男人的权力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皮格马利翁效应,她们愈是认同男人的权杖,便愈有可能博得男人的青睐。罗素曾经表达过这样的困惑:“令人感到难以理解的是,军事征服常常会在被征服者中产生出一种对征服者的真诚效忠。”⑤其实,这并不难以理解,这正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在人类文明社会里的卑劣遗迹之一;也是今天人们重新认识到的所谓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其在本质上就是一种由高度恐惧感导致的理性彻底瘫痪。男人不一直就是女人的征服者吗?尽管随着女权意识的不断觉醒,像耿二娘那样围绕着男人权杖忠心耿耿的自觉表现已渐趋式微,但是即便到了女性真正解放的时代,那种贞节上的无意识效忠依然未能根除。《黑骏马》(张承志)里的白音宝力格与索米娅之间俨然存在着纯洁而又真挚的爱情,可在后者遭到他人的玷污之后,这种爱情便立刻发生了变化。变化首先体现在了女人的眼神上。那时,索米娅的眼神是这样的:“黑暗中,她那双大眼睛一眨不眨地凝望着我,眸子深处那么晶莹。”此刻,她的眼神却是这样的:“她小心地、迟疑地盯着我,那眼光不仅使我感到陌生,而且似乎含着敌意的警惕。”这里,索米娅先行主动用眼神疏离了自己深爱着的人。在她看来,丧失贞操的自己已不再纯洁,自然也就不配再拥有对方的爱情。对方的爱情价值是高贵的,而她的身体已经没有了价值,无法和对方的爱情相匹配。仍旧继续滞留于女性既定历史价值观当中的索米娅只能拿男人的错误惩罚自己,她别无选择。爱情在她那里从来就不是男人的牺牲和拯救,即使是牺牲和拯救,也必是女人对男人的牺牲和拯救,尽管她们的能力始终就是极其有限的。命运只分配给了女人承受的权利,所以索米娅必须把男人的错误视为自己的错误。同样,她也没有爱的权利,而仅有被爱的权利。从一场深情中的主动撤离,隐含的仍旧是一种被动的行为。她知道,自己压根就没有理由被爱了。索米娅不过是在履行一个女人应尽的历史义务,唯如此,她方能稍稍维护一下自己那可怜的尊严。白音宝力格理解不了索米娅的历史处境,面对后者的痛苦,他所能想到的只是正义和复仇,而非索米娅心灵的重创。他更为关心的乃是敌人的存在,不是爱人的存在,故而充满胸怀的只能是愤恨。为此,白音宝力格在爱人最需要抚慰的时刻,却能轻易做到吝啬自己的爱。由此不难见出,与其说白音宝力格真正在意的是索米娅的被伤害,倒不如说是那伤害者对他本人的某种冒犯。这一时刻,白音宝力格想到的只有权利,但这仅是他自己的权利,他并没有设身处地去关心索米娅的实际利益。表面看去他是爱索米娅的,然而此种爱里却并不包含索米娅的历史。他是按照自己的喜好将对方拎出其历史来爱的,换言之,他所爱的仅仅是自己的一种理想。这种理想同其所爱之人的历史当然格格不入,因此,无论如何他是难以苟同奶奶那样的历史认知态度的:“……有什么呢?女人——世世代代还不就是这样吗?嗯,知道索米娅能生养,这是件让人放心的事呀。”之后,白音宝力格也承认:“……也许是因为几年来读书的习惯渐渐陶冶了我的另一种素质吧,也许就因为我从根子上讲毕竟不是土生土长的牧人,我发现了自己和这里的差异。我不能容忍奶奶习惯了的那草原的习性和它的自然法律,尽管我爱它爱得是那样一往情深。”在此,我想说的是,白音宝力格这所谓一往情深的爱如果不是出于虚伪,亦定是基于某种深刻的误会。难道,一往情深的爱会产生于一种无法妥协的距离之间吗?草原的历史造就了索米娅的命运,爱索米娅就意味着爱索米娅的命运,鼎力去分担她的不幸和痛苦。爱的幸福正蕴含在这种分担里,而不是那种试图满足于自我理想的单方面喜悦。毫无疑问,白音宝力格的理想主义只能葬送掉他的爱。他的理想仅仅是个人逃避现实的动力,对现实的改变起不到任何积极的作用。是的,他完全可以“去追求更纯洁、更文明、更尊重人的美好的也更富有事业魅力的人生”,这是他的自由和权利;但是不要忘记,爱有时却需要我们去忍受那不纯洁、不文明、不尊重人的美好也毫无事业魅力的人生。设若我们的追求和进步总是以牺牲爱为代价的,那么我们的目标还真的那么有意义吗?
在我看来,正是因为年轻的白音宝力格认识不到爱的真谛,理解不了索米娅的历史,所以才会在自己受伤的爱人面前表现得如许矜持:“我盼望她能再用湿润的嘴唇吻着我,把手指插进我的头发。我等着她把满腹的委屈和痛苦向我诉说。”试问,为何还要盼望和等待呢?爱人的委屈和痛苦不就是呼唤、不就是命令吗?此时,除了主动回应,还能有其他更好表达爱的方式吗?我想,是白音宝力格觉得自己也很委屈和痛苦吧,所以才不情愿或者说无力给予主动的回应。若不然,他又怎能说出“我最终是会原谅她的”这种话来呢?她需要他的原谅吗?她究竟做错了什么?她所遭受的苦难难道该是她的责任吗?显然,白音宝力格已经开始把被玷污的索米娅置于低他一等的位置了,他的爱竟然就是要表现出高高在上的大度和宽恕。索米娅怎能接受这种带有施舍性质的爱呢?这不是比被强暴要更加严重的伤害吗?似乎,柔弱的索米娅比强悍的白音宝力格更能领会爱的深意。事实上,在对待腹中那个作为痛苦产物的胎儿的坚定态度上,已足以见出索米娅爱的情怀。那种洋溢着母性的神圣力量超越了仇恨,也超越了一个自以为有能力制造仇恨的男人的理解限度。男人们只想去创造历史,但真正热爱历史的却是女人。草原是索米娅的历史,那剥夺去其纯洁肉体的腹中胎儿也是她的历史,这充满艰辛和创伤的历史本身就是爱的存在,而索米娅正是这爱的一部分。自始至终,白音宝力格都未能真正融入进这种历史当中去。他就是这片草原的局外人,即便是历经了一番这历史的洗礼,他也依旧无法散发出草原固有的气息。只有在白音宝力格终于离开草原并于多年后重归这里之时,我们才能清晰辨认出他身上一直把持着的那种优越感。如今,他不是“从牧人变成了畜牧厅的科学工作者”,应该说,他从来就不是一个牧人,而只是他自己理想中的那个人。心怀高远理想的男人啊,他永远乐于藐视眼前卑微的现实,白音宝力格无疑将继续去开创他的历史,而索米娅也将继续承受自己的历史。或许,朴素的索米娅永远不懂,白音宝力格这一次多情的历史回眸中深藏着的是怎样的无情;以及,他的伤感缅怀又是如何在印证着自己的现实满足感的。我只想给予索米娅更多的祝福,而白音宝力格只能令我无限忧伤。
在论证女人不懂爱情时,魏宁格说:“唯有男人才具备对美的直觉,男性美和女性美的理想全都是由男人创造的,而不是由女人创造的。”⑥魏宁格以为,女人没有创造美的能力,因而也就没有产生爱情的能力,因为“美是由爱创造的”⑦。在他看来,女人的爱情能力是由男人赋予的。但是他没有追问,男人的这种创造能力到底是先天的赐予还是后天的权力?严重缺乏历史眼光的魏宁格看到的理想不过就是一座空中楼阁,他甚至不知道所有的理想实际上都源自于现实的贫困,正是此种贫困激发了男人的理想。就爱来说,女人孕育、生育、养育,这一切难道不皆是爱的过程?孩子就是她们的历史,这历史便是爱的习得。她们从一开始就拥有丰富的爱的历史,所以压根不用谋求再去创造。富有理性权力的男人所创造的只是一种爱的理想,而这种理想率先考虑的往往不是女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要说:男人,你唯有首先忘记理想,学会谦卑,方有可能担负起爱的责任。你的理想关涉着太多的欲望,它们几乎完全遮蔽了爱的实质,“爱根本就是利他的,慷慨的,而欲望根本就是自私的和索取性的”⑧。理想永远诱惑着男人义无反顾地前进,历史则持久吸引着女人的目光,她给未来的只能是一个背影;对她而言,前进就是倒退。所以,在爱情之路上,男人注定无法摆脱忘恩负义的角色。高加林(路遥《人生》)不又是这样一个角色吗?刘巧珍不又是一个为男人的理想所抛弃的牺牲品吗?高加林,这个一心只想摆脱土地和历史的男人,只能把理想当作自己的爱情,因此他的爱情永远居于高处和远方。对于他这个乡巴佬来说,城市便是其现实的高处和远方,于是,他的爱情自然就应该属于那里。因此,他要爱的必须是生活在城市里的黄亚萍,而不是只能扎根于乡下的刘巧珍。在此,作为理想的欲望指向的乃是无情的背叛和攫取,俨然已同爱的铭记和付出无所牵连。高加林理应晓得谁最需要他的爱,可理想的时刻召唤却使其毫无勇气去面对。那么,爱不是总和勇气相伴相随的吗?可见,怯懦的高加林并不真正活在爱的世界里。他以为自己深爱的是黄亚萍,殊不知,他深爱的只是他自己。和他一样,黄亚萍也不会因为爱情丢弃自己的理想,她同样留恋高处的生活。他们都喜爱锦上添花,谁也不想雪中送炭。尽管黄亚萍在最后一刻也的确有过“我跟你去当农民!”的悲壮表示,但那不过就是一时冲动之下的激情姿态而已,是注定没有结果的。就算她能真的毅然追随高加林而去,那又是否能够终结后者对于城市固有的理想?相比之下,高加林真正在乎的可能是爱情吗?其实,他们关于爱情的理解和祥子如出一辙,都把它视作了某种奢侈品,正如祥子所说:“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情种’只生在大富之家。”同祥子一样,高加林和黄亚萍也都是精神上的穷人,没有爱的能力,所以他们必定无法给予无法牺牲,爱在他们那里永远不堪现实的一击。他们从来就不是在为爱而痛苦,他们只是在为欲望而痛苦。《人生》通过刘巧珍和张克南的遭遇似乎再次向我们表明,真正的爱总是发生在被动一方那里的,掌握着主动权的一方从来就不懂得爱的珍惜。实际上,只要高加林领会不了爱的真义,即使是回归了土地,他也仍旧还是一个无可救药的迷途者。其理想与历史难以调和的矛盾限制了对于自身本质的认识,无论是在乡村抑或城市,他都只能是一个永远的漂泊者。既然不想承认自己“是”什么,那么就只好在“不是”的歧途上距离自我越来越远了。建立于势利根基上的理想作为一种背叛的动能,它最终只能把无情解释为人生奋斗的一个重要法宝。
一直以来,我们的爱情始终就是一个错误,这一错误即在于,男人常常把自己的理想当成了爱情,而女人又总是将爱情当成了自己的理想。把爱情看作理想的女人无非就是把男人等同于了自己的理想,故此她的爱情其实就是委身。这种爱情从根底上消弭了女人的母性,即灭失了女人爱的本性。然而,相较于男人,却显然是女人更加看重爱情,正像克尔凯郭尔所说的那样:“爱情对于她就是一切。”⑨女人极其热衷于将爱情绝对浪漫化,为它披上层层想象的伪装。她们比男人更迷恋爱情的幻想,甚至甘愿将其作为人生的终极追求。艾玛(福楼拜《包法利夫人》)即是这样一个典型,她之于激情之爱飞蛾扑火似的渴望俨然就是意欲葬身其中。但是事实终将证明,为爱付出生命代价的艾玛依然未能寻找到爱的真谛。在福楼拜看来,少女时代的艾玛无疑是受到了那些浪漫爱情传奇小说的毒害,进而有了后来执拗的荒唐爱情理想。不过话又说回来,为什么只有女人才会受到这种小说的毒害呢?难道这不是由其与生俱来的某种倾向所致吗?至今,源起于西方而流行于全世界的禾林爱情小说不仍是在指望着广大女读者来买账吗?红极一时的琼瑶所撩拨的不也还是无数少女的纯真情怀?尤其是在后者那里,爱情从一开始就是被作为充满荣耀和梦想的目标来构设的。即便它不是在宣扬什么爱情至上主义,至少也是在不遗余力地对爱情进行着盲目的讴歌和美化。琼瑶式的言情小说可以轻而易举地就做到将爱情置换为人生的理想,以使得人们甘愿为其费尽周折。于是,爱情的如愿以偿即意味着人生理想的实现。然而,理想的实现不也意味着其追求过程的终结吗?那么,爱情的获得即意味着爱情的结束?爱情所指涉的难道仅仅是一种单纯的追求和获得?那么之后呢?人生是否亦该到此结束了?自始至终,我们的爱情就是这样,仅止于一个开始而没有后续。还是巴迪欧说得好:“当然,必须有一个开始;但是,爱,首先是一种持之以恒的建构。我们说,爱是一种坚持到底的冒险。冒险的方面是必然的,但坚持到底亦是必须的。相遇仅仅解除了最初的障碍,最初的分歧,最初的敌人;若将爱理解为相遇,是对爱的扭曲。一种真正的爱,是一种持之以恒的胜利,不断地跨越空间、时间、世界所造成的障碍。”⑩事实上,爱情在所谓的言情小说里只不过是被当成了一种消费性存在,用以满足于不谙世事心灵的暂时饥渴。那些为情所困的人们只对激情保有耐心,或者说他们只能将耐心激情化,亦即瞬间化,而就这一意义说来,爱情其实恰恰是对于耐心的消解。因此,始乱终弃的故事在我们这里从来就不鲜见。可耐人寻味的是,终被抛弃的却又总是那一向对爱情充满神往的女人。只是,落此下场的女人往往也并不会善罢甘休。结果,相爱的开始必是以相互伤害作为关系的结局。如霍小玉之于李益(蒋防《霍小玉传》)虽在一开始爱得也是如痴如醉,但这爱却毫不妨碍她在对方负心之后变做厉鬼,搅得李益终日无法安生。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达成自我的报复目的,霍小玉竟然是以李益无辜的妻妾作为惩处对象的。可见,霍小玉的报复之举是极其有失公正的,而这显然是同其爱之理性的匮乏息息相关,也就是说,她并不真的明晓究竟什么是爱,对方之于她不过就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依靠。霍小玉也毫不讳言自己就是需要攀附的“女萝”,这种无以独立的爱注定了索取的本质。这样的爱终究不能使霍小玉成长为强大者,故而她全身心的付出实际上即是某种时时刻刻在经营着的赌注。一旦赌输,她便会因为绝望而变得丧心病狂。必须看到,无论是霍小玉抑或李益,皆非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他们在本质上都是不自由的,而一个不自由的主体压根就是无法拥有爱的品质的。作为一个不自由的主体,其所有的承诺都属于在暂时遗忘状态之下给出的一个筹码,它所代表的不是责任,乃是以获利为指归的先行投入。倘若得不到回报,便可当即收回承诺。基于此,即使我们不能断言霍小玉和李益在情深意切那一刻的海誓山盟是虚假的,却也终究无法对它怀有任何期待。真正的爱情需要自由,甚至有可以超越道德的自由,正像西方中世纪骑士通过此种方式将爱情升华为了一次伟大的历史实践。但在封建男权统治之下的社会里,这样的自由是完全不可想象的。所以,李益只能从妓女而非良家妇女那里寻找爱情,因为只有这样的爱情才是不冒风险的。李甲之于杜十娘同样若此,爱情在他那里的开始也仅仅是一个经济学的问题,只要懂得规避风险便万事大吉。可遗憾的是,女人们大多不够精通这种经济学,一旦动情便往往忘记了自己本来正在进行着的交易。杜十娘的百宝箱其实就是提前为自己备好的一份保险,但这份保险既未保住她的爱情,亦未保住她的性命。原因即在于,杜十娘并不看重这个百宝箱的价值,她看重的仅是李甲的价值,而实质上的李甲又是没有价值的。不过需要指明,杜十娘之所以看重李甲,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看重她自己,为的是给自己一个更好的出路而已。因此,当突然发现对方竟然没有价值时,杜十娘自身的价值亦就随之无存了。在我看来,怒沉百宝箱之举多少显得有些任性,因为对杜十娘而言,这个百宝箱远比李甲要更有价值。毕竟,可以稍许体现出其本身某些价值的只能够是这个百宝箱,而不是李甲。可是,杜十娘所在乎的并不是自己对自己的好,乃是一个男人对她的好。比之自己的百宝箱,她更相信的是一个男人的“山盟海誓,白首不渝”。也正是这瞬间的爱情得以使其忘乎所以,暂且忽略了自己的身份和地位。的确,女人总是太过喜欢这样的感觉,借此她们收获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崇拜。在她们那里,爱情就是一个永恒的童话,令其始终不愿面对现实。故此,杜十娘虽有勇气自沉,但却终无胆量直面童话破灭的现实。看上去,她更恨的好像不是李甲反倒是孙富,那也恰恰是由于这个孙富一手毁掉了她的童话美梦。而问题是,李甲和孙富又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呢?或许正是由此,冯梦龙才发出了“惜十娘之早遇李生而不遇新安人!使其遇之,虽文君之与相如,欢如是耳!”的感慨(《情史·卷十四情仇类·杜十娘》)。显然,这一时代的女人对于男人向来就是缺乏认知能力的,因此她们的爱情永远只能维系在个人偶然的运气上。与其说杜十娘的一片真情是献给李甲的,毋如说它实际上就是献给爱情本身的。所以,并不是男人扼杀了杜十娘,真正的凶手该当爱情。要清楚,一切基于唯我动机的爱情都不可能是真正的爱,它必然没有同情或共情的本质,故此,这种爱情一旦失败,其引发的结果往往只能是怨恨。所以,杜十娘失去爱情之后的作为同霍小玉不会有何二致,她一样不希望自己曾经爱过的情侣能够善终。看到李甲“终日愧悔,郁成狂疾,终身不痊”,杜十娘感受到的可能唯有快慰。她们可以轻易否定掉自己所爱的人,就是从来想不到将爱情否定。归根结底,这是因为爱情便是其自身,她们终究无法否定自己。要么爱,要么恨,为爱所困的女人永远别无选择。至于男人,他们在像冯梦龙那样对杜十娘表达“虽然,女不死不侠,不痴不情,于十娘又何憾焉!”(《情史·卷十四情仇类·杜十娘》)的由衷激赏时,也完全是基于自恋的别有用心。一场爱情当中的真正获利者始终只是男人,他们越是赞美女人的痴情,也就越是骄傲于自身的魅力。谦卑情怀的不在,是男人无以学会去爱的一个根本性原因。
(作者单位:北京语言大学中文系)
①吴虞《说孝》[A],载《吴虞文录》,合肥:黄山书社,2008年5月版。
②安德烈·孔特—斯蓬维尔《小爱大德》[M],吴岳添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2月版,第141页。
③路文彬《被误解的感激》[N],《深圳特区报》,2014年1月14日。
④斯道克《良心和超我》[A],姜文彬译,载《20世纪西方宗教哲学文选》,刘小枫主编,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6月版。
⑤伯特兰·罗素《权威与个人》[M],储智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7月版,第26页。
⑥⑦奥托·魏宁格《性与性格》[M],肖聿译,上海:译林出版社,2011年8月版,第272页,第265页。
⑧莫提默·J.艾德勒《大观念》[M],安佳等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08年7月版,第108页。
⑨克尔凯郭尔《非此即彼》[M]下卷,京不特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6月版,第53页。
⑩阿兰·巴迪欧《爱的多重奏》[M],邓刚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9月版,第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