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许文波
让知识产权成为行业企业发展的新引擎
文:许文波
近日,以“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业创新”为主题的首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将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的工作格局,加快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大合力。这进一步彰显了我国坚定不移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
事实上,知识产权保护并不是新的话题,但是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数据化信息时代如何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便重新成为热门话题。特别是在当前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倡导和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作为创新驱动的基础保障,作为创新创业的重要支撑,加大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势在必行、尤为急迫。同样对于我们自行车电动车行业而言,知识产权保护也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据中国自行车协会统计,全行业“十二五”期间共申请专利38 685件:其中取得发明专利9 521件、实用新型专利21 036件、外观设计专利8 128件。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省地市级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不在少数。各地行业协会也一直在号召并着力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如:台州电动车塑件协会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积极开展打假、抱团维权等工作,近日在无锡还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中心无锡办事处。浙江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理事长张顺荣在会上呼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就能激励创新,全行业企业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由此可见,行业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不断加大,采取的一系列行动也有效遏制了仿冒、抄袭、侵权等现象。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行业内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果与行业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互联网迅猛发展、信息传播成本几乎为零的今天,创新成果极易被他人“复制”,譬如最近出现的“菲利普”商标被侵权,某不良企业仿冒五星转刹把被告上法庭,某款电动自行车塑件新品一夜之间“遍地开花”等事件。这些现象不仅严重打击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而且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可见,行业企业都需要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进行严格约束。然而,由于我国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需要,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尚不够紧密顺畅,因此维权依然面临“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难题。
同时,除了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目前还需要行业企业提高对产品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自觉性和重视度,行业企业要加强自主创新,重视差异化发展,有效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如此,才能够更好地激发出“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高昂热情和内在动力,释放出全新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行业企业也必将在“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创新热潮中实现提质增效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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