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学习在高职“概论”课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的人学理论

2016-09-24 06:56谭海英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人学概论马克思主义

谭海英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3)

合作学习在高职“概论”课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的人学理论

谭海英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3)

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中的人是实践的、社会的、历史的、发展的,重新审视这一观点,并指导当下高职“概论”课教学具有重要意义,合作学习恰好是“概论”课实现国家人才培养目标与学校教学目标的现实路径,也是体现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方式方法。

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概论”课;合作学习;人

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学习、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以实现能运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来分析社会现实问题,提高政治、哲学素养,帮助当代大学生塑造完善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教学目标。因此,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当今的“两课”教学改革,是坚持这一指导思想的应有之意。

一、马克思主义的人学理论

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在宏观上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揭露,在微观上,实则是对人的关怀。在其人学视野中,人不是概念中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具体的每一个人,这个人不仅有血有肉,还具备星空般美丽的思想、思维与意识。并且人不仅是具体的,还是实践的、社会的、历史的、发展的。首先,人是通过人的劳动自我产生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中。”[1]人正是在这“绝对的运动中”发展并创造了自己以及自己赖以生存的社会关系,从而具备社会属性,正是基于这一点,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人是实践的创造物。“人之所以是人,首先在于他从事实践活动,是实践的人,实践是人特有的一种存在方式,是人本质力量的体现。”[2]“现实的人是有意识,有目的,有理性,能进行精神活动的存在物,人不仅是从事实践活动的能动主体,而且能够进行自由自觉的活动,因此,马克思主义所强调的‘现实的人’实际上是一个‘关系主体’,‘实践主体’,是一个‘过程性存在’,‘历史性存在’。”[3]由此看来,人的成长与发展的历史实质上就是人的实践史。

二、合作学习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指导高职“概论”课教学的契合点

“概论”课作为我国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与落脚点之一,是以公共课的形式存在。作为教授这门课程的教师,从国家培养人才的角度来说,要实现“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4]这一宏伟的政治目标;从学生发展的角度来说,要实现对其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还要通过多种实践途径使其具备较强的职业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如此,才能真正实现“概论”课的教学目标。因此,“概论”课本身是一门兼理论性与实践性都很强的课程,只有兼顾理论与实践的教育,才能真正、有效地实现培养目标、教育教学目标。但在现实中,传统的理论教学环节多于实践教学环节,实践课的意义与价值还未充分体现出来,这也是导致高职院校“概论”课教学效果不理想的重要原因之一。基于此,笔者认为要改善高职院校“概论”课的教学效果,急需更新教学理念,积极探索新式的教学方式。而合作学习正是可以探索、尝试的一种方法,这是由合作学习的本质特征决定的。

(一)合作学习的特征

合作学习是20世纪70年代兴起于美国,80年代末、90年代初传入我国,是一种富有创意和实效的教学理论与策略。因其在改善课堂内的社会心理气氛、大面积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非认知心理品质等方面实效显著,因而被人们誉为是近十几年来最重要和最成功的教学改革。[4]合作学习的实质是以合作精神为基本出发点,以社会互动为基本关系,以人际交往为基本方式。[5]目的是通过集体合作完成学习任务,使得个体在合作中相互学习,相互弥补,相互促进,具有“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特质。因而合作学习具有实践性,合作性,社会性,自主性,创造性。

实践性,即学生在这一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社会调查、资料收集与整理、探讨、交往、合作等社会实践。马克思主义理论告诉人们,“劳动是人的自我表现、自我肯定的形式。……劳动实现了人的肉体的和精神的潜力,以客观的物化形式展现人的本质力量,表现人的创造性的社会本质,确证人在世界上的历史地位和意义。离开劳动,人无以表现自己的主体性;离开劳动,人无法肯定自己的主体地位。”[6]因此,合作学习是学生自我表现、自我肯定的形式。合作性即学生围绕共同的目标一起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在这个过程中通过互动、合作、交往。马克思说过,“动物之间不存在相互学习、发展自己的情况。而人则能在分工合作、与他人的交往中学习他人的长处,弥补自己的不足,用他人以及全人类的才智丰富和提高自己,在相互合作和激烈竞争中产生作为个体原本所不具有的能力、智慧,不断地创造、前进。因此,人具有群体性,具有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在社会交往中相互合作的属性。”[7]因此合作学习能够促进学生彼此发展与创造。社会性,即学生的交往、所发生的人际关系都是在一定的团体或共同体中发生的,因而具有社会性。自主性,即学生作为有意识的个体,在合作学习中发挥主动性、能动性,通过交往促进个体主体意识的形成。马克思主义的人学理论认为“只有当人具有主体意识,主体能力并现实地作用于客体的时候,他才可能成为活动主体,具有主体性。”[8]创造性,即学生合作中的摩擦、碰撞会激发学生主体意识、新思想、新能力的提升,这个过程本身就蕴含着创造,这也应验了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所说的“在现实的交往中,人与人在精神上和物质上彼此创造着”,人也正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

(二)学生的成长与“三观”的塑造需要在实践中完成

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我们要思考的问题是,我们所要教育、所要培养的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教育在这个人的发展过程中可以起到怎样的作用,以及如何发挥作用。教育应该指向对人的终极关怀,但是该如何实现这一关怀则是每一个从事教育的人需要审慎思考的。高职院校所教育的对象是学生,但学生首先是一个“人”;所培养的不仅仅是未来社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更是一个个充满自由、富有个性与创新精神的、道德完满的幸福的“人”。因此,在对高职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时候尤其要看到背后的“人”。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定位与方向是培养应用型、技术型的专门人才,技术、技能是可以通过教师的传授、操作、示范等作用下学会。但学生在思想上的成熟、性格上的完善,以及“三观”的塑造是否也可以通过教师的传授学会呢?不能。因为每个人都是一个复杂的自组织系统,他有着自己独特的内在规定性,外在的教育力量也要通过其内在的组织来完成(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说的,内因决定外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并且在社会生活中不断改造才能完成。在这一点上,谁都无法替代谁。教师可以教授以客观形式存在的知识本身(知识要发挥作用,也要通过实践的检验),但却无法教授主观形态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而只能启迪之。所以,高职“概论”课要重视学生原有的基础与特征,在此基础上找到与“概论”课教学相符的切入点与落脚点,在理论的指导下,创造机会,让学生在实践中进行自我建构、自我完成。因为,实践本身就是人的存在方式,学生的政治素养与职业能力也需要在实践中摸索、锤炼,如此,才能唤起人的主体意识。人的价值是由人自己所创造的,但“一个人只有能够成为自由自觉的劳动主体,才能创造价值”[3]。“人”才能成为“人”,才能成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与接班人。而“概论”课本身也是集理论性与实践性于一身的课程,加之高职院校本身的培养方向就是应用型人才,这已经内涵了非常强的实践性。由此看来,这些规定都无处不在地要求要体现“概论”课的实践教学环节,让实践教学真正发挥作用。因此,在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指导下,高职“概论”课可以通过合作学习的方式及现实路径实现教育教学目标,即合作能有效地帮助学生学会与他人交往、互动,增进人与人之间的理解,进而锻炼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促进其社会性完成;可以在共同参与调研、收集资料的过程中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更有效的理解我国的政治现象,进而培养其提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信息搜素归纳整理能力;可以在小组发言的过程中锻炼表达能力、倾听能力。总之,合作学习整个过程本身就是一堂很好的集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的课堂,本身就可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与社会工作能力,提升政治素养。

三、合作学习在高职“概论”课教学中的应用

笔者所在高职院校是文科类院校,以法律类专业为主。在日常教学中,学生通过举办模拟法庭,到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见习、实习来增强职业能力。学校是培养人的地方,因此,每门课程都应该发挥其在培养学生中的作用。为此,在“概论”课教学中贯穿合作学习是帮助学生提升综合素养与职业能力不可多得的方式方法,为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明确合作学习的理念与教学目标

任何一种方式方法的更换绝不意味着只是技术上简单的转换,更意味着思维方式、理念上的转变,因此,合作学习也绝不是简单的由几个学生凑在一起,而是不同的人通过一定的方式有机的组合在一起,让这个小集体发挥最大功能。所以,合作学习不单纯是技术活,不能为合作而合作,而应该让每一个主体都发挥应有的作用。“概论”课的教学目标是开展有效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合作学习要在整个实施过程中坚持教学目标。因而合作学习的实施是有目标的,不是盲目的。

(二)合作学习的内容

在合作学习实施之前,笔者首先对教材进行梳理,把可以或者适合通过合作学习来开展教学的章节、内容标识出来。笔者认为,作为合作学习的内容不能太难,也不能太简单没有挑战性,要根据本班学生的原有基础及兴趣来设置,且内容要有层次性及一定的挑战性,让学生感到通过自己的共同努力可以达到,并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乐趣。以下是笔者梳理后用于合作学习的内容。

“概论”课合作学习内容表[3]

合作学习教学内容坚持以学生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并坚持把“概论”课的课堂教学延伸至课外广阔的天地,引导学生关注丰富多彩亦复杂的社会现象,能适当地分析常见的问题与现象。如:在讲到“第八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的第五节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时,如果光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理念是什么,以及我们应该如何如何做,那么就跟教育小学生没有本质的差别。学生从小就被灌输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思想,因此,他们不缺乏这方面的思想教育,他们缺少的是行动的习惯。所以,如果从身边同龄同学的行为表现出发,他们更容易看到问题的本质,也更容易反思自己,进而有利于进行自我教育,这对树立他们新的生态文明理念将会产生积极地影响与作用。因此,笔者结合所在学院正开展的清洁校园活动(开展了有近两个学年的时间),组织学生在学院范围内开展主题为“我院清洁校园活动实施状况及分析”的调研活动,试图了解该活动效果、原因,同学们是否都养成了爱护环境、珍惜他人劳动成果的习惯,以及提出进一步改善的建议和意见。通过对身边现象的关注,不仅让学生感到“概论”课的实用性,更让他们贴切的感知到“政治”并不遥远,其实就在身边。通过类似的难度不大、贴近生活的调研活动,不仅对提高学生观察分析能力、思考表达能力、合作探究能力等有促进作用,还促使学生在合作的过程中既实现了集体知识的建构与自身能力、知识的建构。

(三)合作学习的形式

合作学习,虽然其本质是通过在集体中共同完成一定学习任务的方式,但在现实中并没有固定的形式,“教有法,但无定法”。因此,这需要教师主动、积极的探讨适合自己课程与学生实际情况的形式,只有适合的才是最好的。笔者根据本校课程专业设置情况及学生基础水平,以固定的学习小组为主、以临时组织的讨论小组为辅的形式开展教学。固定的小组主要是针对课外调研活动、课堂上无法完成的任务组织的,而临时的则是针对课堂上播放了相关视频、电影时采取的课堂讨论的方式。

1.固定的小组学习形式

固定的小组是指把学生组织成若干小组,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涉及课外的学习任务时都在一起完成,成员保持不变。组织小组的形式要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平等地划分,尽量避免小团体主义的出现,尽可能使每个小组的成员结构相近。如每组都有班干、主动好学的学生、懒散的学生、内向的学生、外向的学生等,即体现“同质异构”的组织原则,使每组的差别不大。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这样能使学生在合作中相互作用,外向的带动内向的额,主动的带动懒散的,使每个人都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与不足,从而激发他们相互学习,共同进步,无形之中彼此影响着,共同合作着,也相互竞争着,但更让他们感到合作比竞争更重要。

根据上述所列的合作学习内容表,大致可以分为课外知识补充型、课堂教学延伸型、社会调研型、主题探讨型等几大类。根据班级人数组成5—6人一组的若干小组,在开展合作学习中,并不是每个小组都要参与所有的合作学习内容,因为“概论”课基本上是大班教学,课堂时间有限,而且学生还有专业课的学习任务需要完成,所以“概论”课尽可能不占用他们太多的学习时间。可以根据内容实行轮流制,比如完成上表中补充历史知识的任务,只要一个小组来完成就可以了。而一个学习任务时就轮到其他组,两个或者三个小组分别完成,有些内容参与度很广的,可以让更多的小组参与乃至所有小组都参与,如对“我的职业梦”这一主题的探讨,这样可以让学生分享彼此的想法,形成一种共同探讨人生与未来的美好氛围。总之,在实施合作学习中,尽可能帮助每一个学生,让他在情感、心理、观念、思维等方面得到真正的发展与进步。

2.临时的讨论小组

这种合作学习的方式是根据课堂需要本着方便的原则临时组织起来的,如前后左右的同学聚在一起讨论,没有固定的成员。如可以就某一视频、某一社会现象、某部电影中的问题展开课堂讨论,最后由各小组成员推荐一位代表发言总结即可。在此过程中,笔者所起的作用就是组织、观察、帮助和指导。

(四)合作学习的阶段

教学应是有准备的,因此在教学实施的每个阶段都要精心设计,尽可能做到心里有数。笔者所教班级学生为高职生,当然也会具有高职学生所具有的普遍特征,如学习积极性不高、基础水平参差不齐、自律性不强、活泼好动、自我性强等。但是笔者发现,他们骨子里都想学好、学东西、求上进,事实上他们也非常需要有人来诱导、启迪,所以在有人给予帮助与启迪下,笔者相信他们会得到相应的进步与成长。因此,在实施合作学习之前应该让学生明白什么是合作学习,合作学习有哪些特点、有什么用,以及为什么要采取这样的方式方法。让其在思想上、心理上、感情上接受合作学习的方式方法,使其感受到这是一种不同于以往的教学方法与学习方法的形式,如此,他们才愿意配合并参与进来。此为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分组并分配学习内容。按照“同质异构”原则分好组后,帮助学生进行角色分工,如组长、收集资料者、整理资料者、记录员等(这样分工不是绝对的,可以根据情况自由组织),并帮助学生明确自己在合作学习中的责任与义务,让他们感到自己是这个小集体中非常重要的一员。分好组后,把本学期的合作学习的内容告诉学生(至少提前两周)。然后可以通过抽签、按顺序轮流、自告奋勇等方式把学习内容布置到每个小组。第三阶段,指导学生完成任务。首先告诉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时间期限,并不定时地联系他们以了解其进展情况,并及时地给予指导、帮助。最后,成果展示与总结。由每个小组的代表发言,鼓励成果表现形式不拘一格、丰富多彩、异性天开,如制作ppt、小论文、宣传好报、概念图、演讲等形式,以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其他小组可以进行评价、交流。在此基础上,教师对整个过程进行总结。

纵观中外教育史不难发现,合作学习并不是当今新兴的教学与学习方式,它源远流长。当单一、枯燥的理论讲授使“概论”课课堂教学失去魅力与吸引力的时候,在方法论上,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急需换种方式来教学与学习,而在本体论上,教师不得不回归对人的重新思考,从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中寻找教育教学的人学出路,只有认识到无论是知识还是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不是外在力量的简单复制,而是具有个体的自我建构性、内含在团体或共同体之中的社会性、生活的真实情境性、结构的复杂性以及无法用语言表达的默会性。因此,笔者认为合作学习是能够在现实教学中有效发挥作用的一种方式方法,在今后的教学中,笔者会一直沿着这条人学道路探寻能够真正帮助学生成长与发展的方式方法。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袁贵仁.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3]杨芳,罗连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人学观及其当代价值[J].重庆文理学院(社会科学版),2011,11(6)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http://xgc. ysu.edu.cn/info/1103/2032.htm

[5]蔡铁权,叶梓.促进合作学习的概念图建构[J].中国电化教育,2011.4

[6]林众,冯瑞琴,罗良.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实质及其关系[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

[7]吕荣娟.对高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合作学习教学设计的思考[J].教育与职业,2012,35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80

[责任编辑:蒋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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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8628(2016)03-0113-05

2016-03-10

谭海英(1986—),女,广西桂林人,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师,研究方向:教育原理,德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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