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走群众打工路上“拦路石”

2016-09-23 23:40邓卉戈红明
人事天地 2016年7期
关键词:工伤工资农民工

邓卉 戈红明

“某矿一处隧道发生塌方,可能有伤亡,你们赶快去现场。”2011年夏天的一个深夜,广西桂林市资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康舒发的手机骤然响起,他迅即起身出门,召集监察人员归队,趁着月色在进山的泥巴路上驾车飞奔60多公里,赶到事发现场,发现事故造成两人罹难,其中一人生前未参加工伤保险,其家人无法获得工伤待遇的相关赔偿,情绪激烈,聚集30多人停尸矿部,现场气氛紧张。康舒发赶紧安抚群众情绪,一边细心地释理说法,一边协调用人单位、隧道承包人与死者家属一起坐下来协商赔偿事项,经过三天三夜的艰苦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解开了这个难题,平息了一场纠纷。

而这,仅仅是康舒发日常工作的一次“应急处置”事例。在资源县人社部门工作的18年间,康舒发先后在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岗位工作,他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从不计较名利、得失,以一位大山汉子的朴实和勤奋,回报资源的父老乡亲。

“千方百计帮助群众就业,不能只讲空话”

1996年从县化工厂调入原劳动部门工作直至2006年,整整十年间,康舒发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劳务输出工作。他说:“资源县地处越城岭山脉腹地,山围住人,群众生活比较困难,我们就业部门就要千方百计帮助群众就业,不能只讲空话。”

上世纪90年代初期,适逢广东沿海地区大开发,需要大量的劳务工人,资源县就业服务中心决定把本县富余劳动力引向珠三角。当时的交通、信息都不发达,康舒发不怕苦、不怕累,自告奋勇去广东实地调研,采集信息,回县后,自己买笔、墨、纸等工具,按照厂方要求写出招工广告,跑到全县各乡、村、屯张贴,吸引当地农民工,招到人后又统一护送下粤。

当时,从资源县到珠三角地区要坐20多个小时的长途班车,夏天时班车就像一个大蒸笼,到达广东汽车总站后,乘客就像是从水里捞起来的一般全身湿透。一次,康舒发与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带着17位农民工去深圳龙岗面试,工资低的厂,农民工不愿进,工资高的厂,农民工达不到厂方要求的技能水平,整整8天,康舒发白天领着17位农民兄弟走了四家工厂,看车间、谈工资、谈待遇,晚上跟农民兄弟一起睡在中介公司大厅的地板,并依法帮农民工讨回预交的中介费,第9天,17位农民工如愿进入龙岗电子厂工作,月薪800多元,而当时资源县平均月工资不过400元,农民兄弟老蒋拉着康舒发的手一个劲地感谢:“你帮我们搬开心上的一块大石头啊。”

康舒发张贴在村里的招工启事,吸引了农民工小刘,他报名应聘去桂林一家电子厂,临行前,小刘的母亲意外摔断腿,坚决不同意儿子外出打工,可家境的困顿又让小刘急于挣钱,他犹豫不决。康舒发知道刘家的情况后,从县城赶到村里,跟小刘母子俩仔细分析外出打工的利弊,说服小刘母亲同意“放行”,促使小刘顺利进入电子厂,后来小刘因为工作表现好,被升职为工厂管理人员,收入节节攀升,家里的生活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小刘告诉我们:“当初要不是康大哥的坚持,我不可能有今天的业绩,我家的生活也不可能改观。太感谢康大哥了。”

从宣传、招工到培训、输送,周而复始,十年间,康舒发为资源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多人次,为改变农民兄弟的精神面貌和生活条件、也为珠三角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全力维护群众权益,不让农民工流汗又流泪”

2010年,康舒发担任劳动保障监察员,他说:“这份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就要全力维护群众权益,不让农民工流汗又流泪。”康舒发把劳动者权益作为最高目标,通过学习、钻研业务,很快完成角色的转变。

劳动监察业务中,劳资纠纷是一项既繁琐又考验耐力的工作,劳资双方的纠纷往往“磨人”,一旦处理不及时,就会导致双方矛盾激化,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康舒发把这项工作视为“高压线”,每每在处理此类事件时,既要维护企业正常发展运行,更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2年除夕的下午,资源县城张灯结彩,大家忙着采买年货准备过节,一群来自四川、云南的农民工聚拢资源县电力公司,大声叫嚷追讨工资,现场杂乱。接到局领导的电话指令,康舒发带着监察人员赶赴电力公司,首先安抚情绪激动的农民工,尔后现场解释相前文件,引导他们依据法律法规向相关单位提出诉求,随后,康舒发协调电力公司支付这批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让他们安心踏上返乡的路,同时去除了社会隐患。

“每年临近春节,家里人都盼着我在家安心过个好年,但这个时间段也是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关键时刻,我都得‘分心,没法去给老人孩子买年货。”康舒发说。

临近年关,人人思归,康舒发却总往外跑,他有个习惯:提前介入,做好预防工作,他总是先到拖欠农民工工资高发、难追讨的建筑行业,催促建筑公司老板预先拨付工资或结算工钱,让农民工拿到工钱高高兴兴回乡过年,也为企业消除可能发生的“讨薪事件”。

康舒发凭着自己的细心开导、耐心调解,有效改善缓和劳资关系,切实为劳动者合法权益撑起“保护伞”。

“依法严把工伤认定关,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

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工伤认定委员会,康舒发是委员会成员之一,兼任工伤认定的职责,一个行政复议案例一直提醒着他:“我们在工作中依法严把工伤认定关,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

那是2012年春节前,资源县一矿石公司员工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右脚断裂,肇事司机赔付3万元医药费,这名员工将事情原委汇报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请求公司帮助办理工伤保险赔付事宜,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矿石公司部门负责人在春节休假之后,逾期未帮受伤员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导致受伤员工面对5.8万元的医疗费束手无策,只得直接向县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康舒发接过这个申请后,经过反复调查认定这名受伤员工所诉情况属实,依法责令矿石公司承担受伤员工的治疗费,矿石公司不服,并向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康舒发当庭陈述此事的来龙去脉,揭开事实真相,并数次到矿石公司协调,最终为受伤员工讨回公道。

2013年10月的一个晚上,康舒发接到局办公室紧急电话:“宝山矿业公司发生了一起工伤死亡事故,请马上赶往事发现场。”正在和妻子吃晚饭的康舒发放下碗,率队直奔事故现场了解事发情况,随即召集死者家属、企业老板就工伤赔付等事宜谈判将近7个小时,直至晨光渐起,双方达成协议……

回望进入人社系统的十八个春秋,康舒发无论是在就业中心、失业所,还是在劳动监察大队,他恪尽职守为群众服务,他说:“我觉得一个拿着国家俸禄的公职人员,应该对自己这份薪水问心无愧,对待群众的求助,我们要拿出勇气和决心,撬开群众打工路上‘拦路石。”

猜你喜欢
工伤工资农民工
我在北方,热成工伤
对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思考
2021年就地过年农民工达8 700多万
这种情况下未续订劳动合同是否应当支付二倍工资
以农民工欠薪案“两清零”倒逼发案量下降
陪客户喝酒后死亡是否算工伤
早退途中出车祸 不予认定工伤
说说索要工资那些事
不用干活,照领工资
对农民工不想留城不必大惊小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