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大学教师“跑街式生活”研究

2016-09-23 18:14李艳莉
高教探索 2016年7期
关键词:大学教师民国时期

李艳莉

摘要:民国时期大学教师为解决薪金积欠带来的经济紧张,希冀获得更优裕的生活等,而过上“跑街式生活”的大有人在。政府对此为“特殊情形式”的有条件认可、大学则为“商请校长式”的许可,二者对大学教师“跑街式生活”呈现有条件禁止。总体而言,大学教师“跑街式生活”苦且累,常需要长途跋涉、多校奔波,但是按时支薪又使得大学教师可维持生活水准,且此项收入较之中小学教师收入高。大学教师的“跑街式生活”,可以利于不同大学的教师学术交流,更新他校学生思维,其弊端则在于教学时间、教学效果等难以保障,大学教师教学和学术难以平衡等。基于此,国立教育考察团等提出必须从保障大学教师待遇、促进师资养成、培育大学教师责任感等方面努力。

关键词:民国时期;大学教师;跑街式生活

“跑街”一词的解释为:“旧中国商人雇佣的推销员。”[1]跑街有基本的月薪外加佣金,佣金的多少,全靠自己的本领。当时,为解决教育经费不足、薪金积欠带来的经济紧张,希图增加收入获得更优渥的生活等,“跑街式生活”不再是商店推销员、买办等的“专利”,大学教师四处兼课、兼差的也大有人在。大学教师“跑街”主要指本大学专任教师除担任本职工作之外还在外兼差,主要包括到其他大学兼课,到其他机关兼事等。[2]大学教师“跑街”首先有赖于自己的本领、能力等,而兼职,尤其是兼课按钟点计算薪金,则使得大学教师能多兼多得。当然,大学教师“跑街式生活”因干扰本校教育教学、教师学术发展等,政府和大学明令限制大学教师兼职,但二者依然并行不悖地共存着。目前,已有研究者围绕民国时期大学教师兼课进行了相关研究[3][4][5][6],但数量较少且主要集中政府法令的规范、对大学教师生活状况的影响等,因此本文拟从时人对大学教师兼课的戏谑为“跑街生活”入手,主要再现政府、大学对这一行为的态度,并力图还原大学教师“跑街生活”的原貌及在对比中突显“跑街生活”何以“禁而不止”。

一、政府和大学对大学教师“跑街”的态度

(一)政府层面:“特殊情形式”的规范

1912年,民国政府教育部出台《大学令》,允许大学在必要时可以聘请兼职教师。由于民初大学师资不足等原因,大学专任教师和其他职业的人员均可列入备选,这也为大学专任教师兼课他校埋下了伏笔。1914年,北京政府教育部颁布《直辖专门以上学校职员薪俸暂行规定》,规定“凡直辖专门以上学校职员,除特别规定外,不得兼司他项职务”[7]。从此可见,民国政府成立之初,政府对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由模糊规范到逐步禁止,但是“特别规定外”一语为大学专任教师兼职留下余地。南京政府教育部成立后,主要对大学教师兼课进行了规定。1929年南京政府教育部明确规定:“凡国立大学教授,不得兼任他校或同校其他学院功课。倘有特别情形,不能不兼任时,每周至多以6小时为限。”[8]紧随其后的《大学组织法》第十三条指出,大学兼任教师的人数为总数的1/3以内。南京政府教育部的“兼课”令主要针对国立大学而定,且并没有完全禁止大学专任教师兼课,特殊情形下仍可每周兼课6小时以内。可见,民国政府教育部层面出台的限制大学教师兼课,并没有完全禁止大学教师校外兼职,而是逐渐演化并认可为有条件的兼职。

(二)大学层面:“商请校长式”的许可

对照民国政府教育部对“跑街式大学教师”采取“特殊情形式”的态度,大学当局同样没有完全禁绝此类教师的存在。1918年,北京大学教师聘任规则明确要求“教授不得兼他处职务”。[9]1922年2月11日,北京大学第五次评议会对教授兼职又重新规定,即本校教授兼校外非教育机关,改为讲师或以教授名义支讲师薪俸;本校教授在他校兼充讲师须经校长事先认可并规定授课时钟。[10]对此,马寅初在给蔡元培的信中提出异议,指出为公平专、兼职教师待遇起见,“凡有兼职者,无论在教育机关与非教育机关,一律改为讲师”[11],此建议得到蔡元培采纳,兼职教师均为讲师。1922年10月11日,评议会进一步重申本大学教师在外兼课,每星期不得超过六点钟的有关规定,如不得已而在外兼课者,请将教课及每星期钟点报告校长。[12]1924年3月11日,评议会第四次会议议决,“凡因兼差由教授改为讲师,其后欲恢复教授时,须于兼差去后在本校继续任讲师二年以上始得恢复”[13]。由于大学教师兼课与本职工作一致,北京大学对本校专任教师兼课还算认可,对于教学工作悖离的兼非学校职务则严格禁止,以求维护本校的教育脱离政党、政治的牵绊,谋求学术、教育独立。

整体而言,大学教师有在校外兼课、兼事的通融空间,但是必须经过校长同意才可以到他校兼课、兼事,如四川大学要求本校各级教师非商请并经过校长同意,否则“不得兼任他处之职务或四小时以上之课程”[14]。同济大学“教职员非经校长许可不得在外兼课,或其他职务兼任教员不在此例”[15]。较之四川、同济大学二校教师兼课时限定和校长商定,浙江大学、清华大学除此点之外则要求得更为详细。浙江大学对本校专任教员兼课的规范如下。

第一,本校专任教员以不在校外兼课为原则,但遇绝对必要时,经校长同意,得酌量兼任;第二,专任教员兼课地点,应以杭州市为限,每周兼课时间,不得过四小时;第三,专任教员如有在外兼课之必要时,须由兼课之学校于事前商准校长,始得兼任。其兼课所得报酬,应由兼课之学校交付本大学会计课,再由校长商定数目,转奉兼课之教员;第四,凡未依照上项规则办理,而在校外兼课之教员,概以兼任教员待遇。[16]

浙江大学并不提倡专任教师兼课,但是考虑到绝对必要时商请校长则可以兼任,但兼课只限于每周在杭州市兼课4小时,同时兼课所得由兼课学校转浙江大学会计课和校长商定后发放。比之浙江大学,1932年清华大学规定,专任教员、助教不能在外兼课或兼事,只有教授才有此种资格。在校外兼课或兼事的教授,首先必须完成本校要求的最低教学钟点,而后“须先得本校许可,其所兼课或兼事机关,应先函商本校”,每周在北平地区界限之内兼课、兼事四小时以内,且兼课所授课程应和清华大学所授课程一致,兼事则必须与所授课程性质相同。[17]追溯到1925年大学部成立之初,清华大学对本校教授兼课限定更为严格,为防止教师远离清华兼课影响工作,严格限定只可在毗邻的燕京大学兼课,并形成合作互用章程。[18]因之此规定,1926年7月份,梁启超邀请杨树达任教清华大学担任国文教员之初,信中明确指出“兼课为本校所禁,然则非辞师大不可”[19]。到1932年的教授兼课办法,清华大学对教师兼课逐步放松关口,教授可以在北平周遭兼课,可供兼课的学校选择性更大,但是又从兼课时间、区域,乃至兼课酬劳、兼课和兼事性质均给予完整规定,足见对本校教师兼职“网开一面”和“予以规范”双向进行。

二、大学教师“跑街式生活”的群像素描

民国时期政府和大学对大学教师兼职的“许可式”规范,使得大学教师“跑街式生活”成为可能。大学教师的“跑街生活”因为奔波忙碌而身心俱疲,但付出总有回报,“跑街生活”又能弥补薪金积欠,提高经济收入,利用多劳多得从事自己的“事业”,“跑街”忙中有累,但累中有所收获。

(一)“跑街生活”的忙和累

时人曾对大学教师的“跑街生活”进行了生动形象的描述,其中席珍对大学教师的“跑街式生活”描写道:

“某教授教社会学,他编的一套《社会学及社会问题》的讲义,却接连用了六家。他自己也把这讲义称之为‘吃饭家伙。”据他说:“我每天夹了我的吃饭家伙至少要坐八次电车,四五次人力车,步行二三里,晚上回家洗了一次浴,换一套新衣服,于是我的自由时期到了,便尽向都会里跑,偶而睡三四个钟头,天又亮了,于是再带了一双朦胧的眼睛去见“学生诸君的面”。法科的教授,做推事,做律师,做教授,整天的从公馆里跑到事务所,从事务所跑进法院,从法院跑进学店,最后又从学店踱回公馆。他每在说“我忙极了”,不错,他实在是忙极了。[20]

兼课的大学教师“跑街”首先要有一套讲义在手,因为“跑街”的繁忙,这套讲义是多所兼课学校的“样本”而难得更新,重复式、机械式、复述式的讲授更影响了教学效果,下课后急于奔赴另一所学校,师生感情难以增进。此外,各大学间距离很远,“比方复旦大学、持志大学、劳动大学和上海法学院都在江湾,沪江大学在杨树浦,法政学院在金神父路,暨南大学在真茹,暨南大学法律系又在上海劳神父路,中国公学在吴淞,交通大学在徐家汇,每校相距,恒在数十里之遥”。大学教师只能“整天夹着皮包,跑来跑去,简直在汽车、电车、洋车上,过风尘生活,和上海各商店的跑街,在表面上看,并无不同”[21]。天有不测风云。有时汽车出了毛病,电车罢了工,迟到的大学教授赶到时,学生因等得不耐烦而各自散开,大学教师只得赶紧跑下一家,以免再次误课。由于“跑街”的大多数光阴都消耗在路上,大学教师吃饭只能草草了事。胡朴安在持志大学授课时,午饭“就天通庵路局饭店,以小洋两角吃蛋炒饭一碗充饥,连一点儿火腿香肠都不顾加”[22]。不仅如此,从早到晚的“跑街”以及“跑街”后再做自己心属事宜,又影响了大学教师的睡眠。崔敬伯在《开始教学工作》中便写到了兼课的“苦”以及“以苦为安”:“台前执教鞭,自问已汗颜!赖以诚相与,交迸不知然。两校违离远,风寒跋涉难。沐雨餐风惯,反以苦为安。”

当然,大学教师“跑街”不止穿梭于某一城市。何廉曾回忆,“有些不仅仅在一个学校任课,有的还在两个城市的学校中同时任教。这样一来北京大学的教授常常同时也在天津教书,上海一些大学的教授常在南京教课,反过来也是一样”[23]。“北京—天津”、“上海—南京”式的兼课路线还算较近的跨市兼课,有些还千里兼课。柳存仁就指出:“1935年,北大千里迢迢的聘请了一位当代法学的‘泰斗T君来专任每星期二小时的中国法制史的课程。这都不用多提,最妙的是T君除在北大授课外,同时还兼任着另外一个著名大学的专任教授。那是什么学校呢?清华?燕京?朝阳?中国大学?……都不是!……原来那是上海昆山路旁的苏州东吴大学的法律学院!结果,他不得不在北大常常请假,并把大部分的授课时间花费在平沪通车的大餐间上面。”[24]对此,有人批评道:“还有些大名鼎鼎的大学教授,那格外出风头了。专门跑码头,今天在上海教书,明天到南京授课”[25],坐夜车兼课成为他们家常便饭。有些人对大学教师长途跋涉兼课则表示同情,吻云在参观上海东亚同文书院后的归途中,遇到了一位兼课的中国大学教授,对此曾写道:

他手夹皮包,仆仆风尘;看他那副憔悴的形容,禁不住我要问他。他说:“学校欠了三个月月薪,校长一年要换三次,都是革命党人,终年在他的衙门里,全不问学校事的。可笑我身兼四个大学的教授而不能谋一饱!终日在车轮子上寄附着我的身体,这车厢中便是我的研究室了!”[26]

对比同文书院舒适的教授生活,琳琅满目的书籍和独立的研究室,中国大学教授只能“以车厢为研究室”,“跑街式生活”抵消经济紧张之余,更折射了这位欠薪大学教师“跑街”的无奈和生活重担。

(二)“跑街生活”累并收获着

凡事付出总有回报。大学教师“跑街生活”累,但是于经济上则是收获着。当时,兼课教师按钟点支薪。1917年北京政府教育部公布《国立大学职员任用及薪俸规定》,规定讲师每小时支薪2-5元,1927年南京政府教育部公布《大学教员薪俸表》规定,各大学兼课教师的薪金同样按时计算,但是各大学支付兼课的薪酬额度有所差异。北平大学讲师薪俸每小时3元至5元[27],成都大学“授课本科的特约教授、讲师每小时3-5元,授课预科为2-3元”[28],武汉大学“讲师薪俸除聘书上有特殊约定外,依钟点计算,本科每小时洋5元,通习课程及预科课程每小时4元”[29],暨南大学“讲师月薪按钟点计算,每周授课一小时,月薪14元,但特约者不在此限”,照此计算,暨南大学讲师每小时薪金为3.5元[30],浙江大学“兼任讲师按授课钟点支薪,每小时4元至5元”[31],同济大学“本校兼任教员之待遇以授课钟点酌定之,大学部每小时以5元至7元”[32]。可以看出,各大学兼课教师每小时的平均薪金水平在3-5元。如果一个大学教师只按照1929年南京政府要求的每周兼课6小时以内,那么他一周可以有18-30元进账,一个月则有72-120元的收入,兼课教师全年领10个月代课费,则一年有720-1200元。

大学教师兼课所得的收入,自然不能和民国政府的官员、商人等相比,但是较之小学教师、工人、黄包车夫等收入而言,又有所超越。陶孟和1926年对北京小学教员生活状况的调查显示,每月薪俸为40元,但每周授课时数得达到24小时。[33]1924年甘博对北京黄包车夫收入调查显示,每人每日拉车的平均款合大洋4角7分4厘,复旦大学社会学系对上海黄包车的调查显示,黄包车夫每日平均拉车9小时,每日收入为8角5分4厘,每月收入22元6角2分[34],上海工人每日工作时间为8-12小时,每月工资在8-50元之间。[35]大学教师每月仅占用24个小时,也即消耗一天时间,携带重复性课本进行讲授即可获得一二百元左右的收入,可谓投入少产值大,而小学教师、工人、黄包车每月则与之相反,须一二百个小时才最多能拿大学教师教师兼课的50%,因此大学教师兼课的收入还是可观、丰厚的,且维持一般家庭的日常开支还算轻松。1928年天津工人平均每家每年支出为212.76元,1929年-1930年上海工人家庭生活费每年支出为454.38元,1926年北京小学教员家庭每月几十元的薪金,能保证他们膳食中米面20种,菜蔬43种,调和类22种,且含有一定量的鱼肉食品以获取蛋白质等营养成分,每间屋子至多住1个人左右,生活得还算舒适。1931年1月,教育部对12个4口以下的小学教员家庭生活费支出统计,其每月支出为36.97元,四口以上为62.72元。[36]可见,即使物价随着年份有所上升,大学教师所拿到的兼课酬劳可能有贬值情况,但是每月一二百元的收入在月俸不保的时候也总能应付每月基本的生活支出,若加上月俸,甚至更能满足其养车、住洋房等高消费生活,被席珍冠以“跑街之王”的诗人、北大教授徐志摩授课北大、兼课他校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每月开支太大,在他写给陆小曼的信中提及,兼课女大教授每月有280元的收入,加上北大的300元月俸,每个月“总够过活”。 [37]此外,兼课所得还能支持大学教师的买书、办期刊等事业,陶希圣通过每月兼课所得的100元顺利地办起了《食货》。[38]因此,大学教师的“跑街”固然累,但是却能增加收入,保障生活水准,从事自己心仪的活动,可谓累并收获、快乐着。

三、大学教师“跑街式生活”之针砭

大学教师“跑街式生活”因为师资不足、欠薪而兴起,①兼课教师对于当时大学师资补充,弥补欠薪带来的经济紧张有重要作用,且还可以于教师交往、学生学识有益处。一些知名教师,如邓之诚、朱自清、俞平伯、吴宓、何基鸿等兼职他校,首先有益于学生思想和学术的更新,程俊英在北京女高师求学时,李大钊、胡适等兼课教师对她影响很大,前者给予了她马克思主义的启蒙以及敢于斗争的信心,后者的《文学改良刍议》所倡导的“八不主义”则影响了她的创作走向。[39]此外,兼课还增强了不同学校间大学教师学术交流和彼此交往,钱穆就因张星烺周五兼课燕京大学而宿舍相邻而熟识,与孟森相熟缘于北大兼课时教师休息室的晤面。[40]

大学教师“跑街生活”有利就有弊。对大学教师来说,兼课容易分散其时间、精力,难以一心一意地进行教学、学术研究;对学生而言,大学教师兼课很容易造成重复讲授,两校距离远等又导致大学教师难以按时上课,影响学生及时获取新知识;不仅如此,大学教师兼课发展到极端,“有所谓两主任、三教授、四十八小时的功课等骇人听闻的称呼”。[41]此种极端化兼课不仅使得大学教师难以考虑教学、学术等,仅注重利益和薪金,容易“整天在路上赶车换车,东奔西走的忙个不了,上课时把陈旧的讲稿敷衍学生,下了课早就不知去向”。此时大学更像一个市场,兼课教师更像从事一种知识兜售,“学生与教员不但没有感情上的联络,就连询问会见的机会都是很少”[42]。当然,四处奔跑兼课的大学教师还算尽职,有些则“有计划的在各校轮流辍课,还立了种种法制,保障他们自己的饭碗”[43]。此种情况出现与欠薪、师资不足固然相关,但是也足见一些大学教师为保障自己经济地位而“误入歧途”。

综上,时人认为改良大学教师“跑街忙”的弊病,处理好生计问题自然是首要且尤为重要的一个问题。[44]复旦大学学生汲川指出:“曾任本校教授的呢?都因后来或投身政界或转入他校谋得丰厚的收入而脱离本校了。这根本的原因是复旦实在太穷,对于教授的待遇比较相差太远了。”[45]因此,1929年北京大学提出中兴北大就要改善教授待遇,原因在于“一个教授,如果生活费不够用,那末,心神不能安定,因此对于教课,决不能忠心。一方生出兼课请假的弊端,一方又无力购置参考书籍,这样的教授,决无高深学识和进步的可能。”[46]国联教育考察团持相同认识,进一步指出:“大学教师之经济地位应极稳定,教师对于其责任,亦应有一较正确之认识。大学教师应成为一组有组织之专业,薪水按时付给,享有一种确实明白之地位,且具有一种专重团体之精神,不致降低其职业标准,损及教师全体之荣誉。”[47]可见,在保障薪金、地位基础上,寻求大学教师自身修养和精神,避免兼课才能说得过去;此外,一所大学师资不足同样容易聘请兼课教师,如东吴大学法律系因我国法律专业师资缺乏而聘请律师等兼课,这提示必须重视师资养成;最后,大学必须处理好兼课和“跑街”的矛盾,适当的知名大学教师兼课裨益于学术、校际间交流,四处拉钟点以谋取经济收入则要严格禁绝,应成立如兼课稽查委员会等调查兼课情形等,使兼课在合理范围和时间内进行。

四、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因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逐渐稳步增加,大学教师收入较为稳定,且大学教师数量日益增长,大学教师不再迫于生活压力等四处奔跑兼课,大学也不必四处聘用兼课教师。值得注意的是,据2012年芝加哥大学教师阿特巴赫对28个国家高校教师收入调查结果显示,前五名国家月收入均在6000美元以上,中国仅为720美元,是全球“最低价”。[48]当前,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已达到4%,在4%中必须重视保证大学教师薪俸的支出额度,力图突显国际间的薪酬竞争力,同时把大学教师纳入教育公务员制度[49],提高大学教师待遇和确保其生活优裕。正如弗莱克斯纳指出:“每一所大学都必须能够为所有的教师提供足够的薪水和津贴,使他们能够成家、养家,并能够享受与其他专业人员家庭同样舒适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只有在这种条件下,牛津和剑桥才能够在即将来临的岁月里留住足够多的优秀学生从事教学研究。”[50]

此外,大学为保证大学教师有效完成本校教学活动和提升教学质量,还必须增强大学教师的教学责任感和忠诚感。具体来说,大学教师应明确教学责任是其首要责任和神圣职责,教学也是学术活动,不能因为兼职、兼差而忽视本职工作。同时,大学应将教学规则、兼课和兼职等制度化、规范化,体现大学教师在教学中的价值,以及加强大学教师对教师身份的认同[51],使大学教师兼课处于规则和自我约束的可控范围内。

注释:

①据蒋廷黻、李宗侗回忆,北京教育界因为欠薪,大学不能按期发放薪金,兼课按照钟点计薪,致使兼课之风大盛,兼课多的教师还能被冠以名号。据胡适言,温源宁曾被流言冠以“有身兼三主任,五教授”的名号。参见胡适《丁文江传》。

参考文献:

[1]中华书局辞海编辑所.辞海(试行本)第3分册(经济)[Z].北京:中华书局辞海编辑所,1961:191.

[2][4]田正平,商丽浩.中国高等教育百年史论——制度变迁、财政运作与教师流动[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520.

[3]吴民祥.流动与求索:中国近代大学教师流动[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6.

[5]梁晨.民国国立大学教师兼课研究——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例[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1(3).

[6]陈育红.民国大学教授兼课现象考察[J].民国档案,2013(1).

[7]教育部直辖专门以上学校职员薪俸暂行规程[N].政府公报分类汇编,1915(14):121.

[8]国立大学教授自十八年度上学期起应以专任为原则[N].教育部公报,1929(7):39.

[9]教员延聘施行细则[N].北京大学日刊,1918-05-30:1-2.

[10]评议会第五次会议[A].北京大学档案,1922,7(1):109.

[11]徐斌,马大成.马寅初年谱长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0.

[12]王学珍,等.北京大学纪事(1898-1997年)[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138.

[13]校长布告[N].北京大学日刊,1924-03-13:1.

[14]本大学延聘教员暂行规则[J].四川大学周刊,1932(4):1-3.

[15][32]同济大学.同济大学大概览[M].上海:同济大学,1934:14,16.

[16]浙江大学专任教员兼课规则[J].浙江大学校刊,1933(142):1491.

[17]清华大学.清华大学一览[M].北京:清华大学,1932:272-273.

[18]第九次评议会开会记录[C].清华大学档案“国立清华大学评议会记录”,1926,1(6):1.

[19]杨树达.积微居友朋书札[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6:18.

[20]席珍.跑街式教授[J].现代学校生活,1932(1):8-9.

[21]汪翰章.上海教员的生活[J].现代学生,1930(2):40-41.

[22]编者.希望胡先生勿忘蛋炒饭[J].生活周刊,1929(17):257.

[23]何廉.何廉回忆录[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51-52.

[24]牧洲,牧小.北大故事:名人眼中的老北大[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1998:281.

[25]李宗义.现代中国大学教育之病态[J].江苏教育月刊,1932(5):24.

[26]吻云.车厢中一位教授[J].红叶周刊,1931(2):49.

[27]国立北平大学本部教员待遇暂行章程[N].京报,1928-11-14.

[28]成都大学.成都大学一览[M].成都:成都大学,1929:108.

[29]武汉大学.武汉大学一览[M].武汉:武汉大学,1930:160.

[30]暨南大学.暨南大学法规集[M].上海:暨南大学,1933:11.

[31]浙江大学教员待遇规则[J].浙江大学校刊,1933(142):1491.

[32]陶孟和.北平生活费之分析[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3:82.

[34]上海黄包车夫收入调查目录[J].复旦大学社会学系半月刊,1930(10):41.

[35]工商部.全国工人生活及卫生生产调查统计报告书 一(工业工人人数工资及工时统计表)[M].北京:工商部,1924:4.

[36]教育部.二十年度全国初教概况[N].申报,1935-11-03.

[37]傅光明.轻轻的我走了 徐志摩书信集[M].北京:中国三峡出版社,2006:67.

[38]陶希圣.潮流与点滴[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8:121-124.

[39]朱杰人,戴从喜.程俊英教授纪念文集[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282.

[40]钱穆.八十忆双亲 师友杂忆[M].北京:九州出版社,2012:138,154.

[41]菊.教授兼职[J].师大教育月刊,1931(1):1.

[42]顾仲彝.大学教育的病象和诊断[J].华章,1932(15):285-286.

[43]胡适.丁文江传[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9:155.

[44]永.北京教育界的问题(一)[J].努力周报,1922(23):3-4.

[45]汲川.同学应注意教授的进退[J].复旦五日刊,1930(52):1.

[46]北京大学.北京大学三十一周年纪念刊[M].北京:北京大学,1929:43.

[47]国联教育考察团.中国教育之改进[M].南京:国立编译馆,1932:171.

[48]刘尧,闫志刚.透视高校教师薪酬状况[J].教育与职业,2013(2):26-27.

[49]周洪宇.建立教育公务员制度 吸引优秀人才当教师[EB/OL].http://news.163.com/10/0303/16/60S80I2T000146BD.html,2010-03-03.

[50][美]亚伯拉罕·弗莱克斯纳.现代大学论—英美德大学研究[M].徐辉,陈晓菲,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264.

[51]马星,刘贤伟.基于责任三角模型的高校教师责任感研究[J].高教探索,2015(6):117-121.

(责任编辑 钟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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