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水平
城市是作为统治的工具出现的,但如果它的作用不曾突破此囿,那么它也就不成为今日意义上的城市了。在人类文明史上,城市代表了整整一个阶段。在我们看来,如果以城市为标志,将文明史划分为“前城市时期”“城市时期”和“后城市时期”也是有充分的论据的。
城市时期的所有成果和特征
就城市自己的生命过程来讲,基本上是统治中心、商业交换中心和生产中心三大功能逐一参加复合的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派生出相应或连带的其他功能,日趋演化为复杂的综合体,成为一种文明的铸模。它以人和物在空间上的集聚为诞生,以人和物在空间上的解体为消亡,集聚是它的基本特征。
集聚使城市像一只攥紧的拳头成为统治力量的中心所在,这种性质使其在外表上呈现出封闭的形式。但是,与外表上的静止和封闭恰恰相反,集聚给城市必然带来的发展趋势不仅是内部分化、协作、交流的强化,而且是对外交往和联系的强化。
战争和贸易,城市以这么两种寻常和不寻常的接触方式大大扩展了对外社会交流的领域。如果说在开始的时候城市的对外关系主要是战争的话,像柏拉图在他的《法律篇》中所说的那样,每座城市与其他各城市之间都处在自然的战争状态,那么,商业贸易逐渐取而代之,成为城市对外关系的主流,变为城市的基本标准和固有活力,是挡不住的历史潮流。
早先贵族统治者往往对商人采取敌视和压制的态度,因为商人大都是来自另一个阶级的人,通过商业掌握了雄厚的财富,从而形成可能颠覆其统治的潜在势力。在中外城市历史上都有过排斥商业的情形。如公元前6世纪之后,古希腊的商人、银行家已经开始威胁到早先贵族和武士们的权力,然而显贵和大思想家们却始终将新生的商人团体排斥在城邦国体之外。甚至连一些商业城邦的宪法对待商业也视同无物,按照规定,市民不得经商,如要经商,必须像陌路人那样移居到另一个城市去。只有像爱基那等少数几个城市才准许市民从事商业活动。
即使在不太有利的环境下,商业还是顽强地植根于城市中,并一天天地长大起来了。西方历史上,公元前7世纪以后,随着金银铸币作为新的交换媒介问世,商业贸易便成为城市生活中更为重要的因素了。希腊东部地区城市发展迅速一方面是由于它们有丰饶的腹地为经济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机会,还由于它们把兴趣从军事征服和公开掠夺转移到了商业活动中操纵市场投机倒把的缘故。伊奥尼亚地区出现的新型城市规划,已显现出米利都式布局中商业事务的条理性和系统性。罗马帝国时期,在遥远的叙利亚和小亚细亚的城镇,商业和官僚都一起体现在城市的精神和形式里,带有柱廊、宽阔而极长的商业街成为这些城镇的典型特色,大马士革和耶路撒冷都有这样的商业街。叙利亚的安条克城,街市贸易不论白昼黑夜地进行,区别仅在于照明方法的不同,表明商业精神不顾文化的其他特征,已产生了自身特有的形式。罗马城中,宏伟的广场从不曾摆脱市场的属性,在高大豪华的背后,狭窄的街道两侧,又充斥着五花八门的店铺,旅馆和酒肆。
在中世纪黑暗时代,特别是加洛林王朝以及后加洛林王朝时代,城市式微,“西欧已经变成一个几乎是完全意义上的农业社会,城市生活在这个社会中所起的作用,或许比它在任何处于同等文明阶段的其他社会中所起的作用更小。但是从12世纪往后,中世纪世界再一次成为城市的世界,其中城市生活与市民精神几乎与希腊罗马的古典时期同样重要”。这次城市复兴改变了西欧的经济与社会生活,和骑士制度的发展一样,代表了中世纪西方文化复兴的一个方面。中世纪城市自己“也不再是先前消失了的事物的翻版,而是一次新的创举。它不像古代的城市或者近现代的城市,并与同一时期在东方发现的城市类型不一样,尽管其差别程度较小。”
对于中世纪城市的发展和文明化进程,皮隆尼认为直接的起因是商业复兴。而刘易斯·芒福德却认为事实与皮隆尼的解释正相反,首先是有了城镇的复兴,然后才促进了商业的发展。撇开因果的顺序不谈,中世纪城市与商业千丝万缕的联系倒是的的确确的。在当时动荡不安和充满战争的世界中,城市同修道院一样是一片安全而和平的绿洲,每周一次定期的市场交易是城市最大的经济利益。商人因为获得庇护而在此永久地居住下来,并发展成一个新生的阶级,成为中世纪城市生活的独特成分,尤其在地中海西部沿岸地区,伦马底平原,须耳德河、缪士河和莱茵河河谷,以及东欧通过伏尔加河、第聂伯河和顿河连接波罗的海和里海、黑海的两条大商路沿线上。
商人阶级的兴起,并“成为城市自治机构的永久性成员之后,一个新的时代便开始了,这个时代推动了陆上和水上各条重要通路的重新开通”。各地区的城市成为商品大军前进的踏脚石,在广泛的区域内形成了商品的大流通,中世纪的城市实现了商业的自由。
商业给中世纪城市带来的变化是巨大而深刻的。它的自由繁荣培育了一批富有的商人,并使得商人们在共同的利益下结为社团,逐渐地,这种自由自愿的商人社团演变为古典城市不曾有的,可以脱离封建国家常设机构而独立存在的完善的自给自足的组织。随着势力的增长,他们先是以拥有财富的形式在经济上分享了权力,随后又在政治、军事以及宗教、司法等方面对现行统治者提出了权力要求。中世纪最伟大的社会创举之一自治联盟,就是以这种方式兴起的。
自治联盟不只是商人的联盟,而是扩大到一个城镇所有的居民。它的兴起标志着中世纪城市社会的分化重组和权力转移,最终实现城市自治。封建统治原有政治秩序下的控制与归顺的关系让位于一种对立的关系。资本主义作为对立面悄然出现在地平线上,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就要拉开序幕。这么一种状态既不存在于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古代世界的城市文化中,也不存在于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强者吞食弱者而建立起来的封建农业社会中。从种植了资产阶级萌芽这个意义上说,对中世纪城市商业怎样的评价都不显得过分,单从这一点,就不难窥出它对城市发展的伟大意义。
商业滞后影响城市建设步伐
商业是城市的灵魂,城无商不活;城市是商业的载体,商无城不兴。商业与城市自古就同兴衰、共命运,本应该和谐发展,协调共进,但在我国快速推进的城镇化进程中,商业发展与城市建设不协调、不和谐的现象普遍存在。
市民日常商业活动不可能都集中到某个或某几个城市商业中心,社区商业必将承担更多的日常消费活动,这是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目前由于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只注重房产效益而忽视配套商业,商务主管部门又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尽管社区在城市中遍地开花,但其配套商业尤其是便利店、菜场、餐饮、家政等民生性微利行业,供需矛盾突出。据统计,北京回龙观地区社区商业配套面积比例仅为2%,而且相对集中,居民日常消费不便,天通苑及其北部立汤路两侧等大型社区也存在同样问题。
近年,商业地产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逐利的热门领域,导致部分城市商业地产严重脱离城市需要而盲目扩大,许多商业项目有场无市,店铺空置,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例如,南宁市某步行街项目,虽已建成多年,但其商户入驻率不足10%,成为名副其实的空城,而郑州、沈阳等地许多商业大项目仍在如火如荼地进行。
目前,一些城市的商业街区改造为了外观的整齐划一,为了更好看的GDP数字,动则实行“整体搬迁”或“推倒重来”的简单思路,而忽视对民族特色、商业传统等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新建商业大多采用固定化、格式化的外观设计,在全国各地复制粘贴,千城一面,商业根本不能体现城市特色和文化内涵。
智慧商业与智慧城市
城镇化建设是我国需要长期执行的战略任务,在此过程中,城镇化必将为商业发展创造极大空间,商业也将为城市建设积累更多财富,更好地满足市民需求,从而成为推动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因人建城,因城而市,商业应与城市同步发展,目前这种相互割裂、脱节发展的不良局面必须得到矫正。
首先,将城市商业网点布局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工作范畴,推动商业网点规划、商业发展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互衔接,加强商业建筑占地规模、绿化比率、服务配套等方面管理。推动各级城市的商务主管部门成为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加强商务部门在城市建设中的话语权。对于主城区内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网点建设,实行听证会制度,将听证结果作为审批依据。
其次,在城镇化建设考核体系中增加商业发展指标,突出商业发展在城镇化建设中的作用。城镇化建设不是简单造城运动,不仅仅是GDP等光鲜的数字,而是居民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的实质性提升,建议将商业增加值、商业就业人数、购物便利指数等指标列入城镇化建设考核体系。鼓励商业建筑的个性化、人性化设计,传统商业街区改造尊重传统商业文化,使其更好地体现城市文化和建筑风格。
再次,落实“国家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关于“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规定,对房地产开发商提出商业配套面积要求,根据商业面积规模给予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优惠,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由政府出资购买商业用房,采用低价出租或免费提供的方式,用于扩大具有公益性的社区商业供给,优化调整社区商业配套。
最后,根据发达国家城市商业面积控制经验,建立城市商业面积预警系统,设定相应的警戒线,加强动态监控。借鉴人口普查和经济普查的工作机制,建立商业网点定期普查制度,掌握城市规模与商业发展的基础信息,合理控制商业网点数量与人口规模之间的配比关系。依托国家地理信息系统和移动通讯技术建立全国商业GIS系统,探索开展商圈分析、网点监测、商业服务等业务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形成智慧商业与智慧城市互动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