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威
生命“毒瘤”的初级版:少年暴力
文-刘威
既然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谁还会理会生命的尊严和价值?
台湾歌手郑智化有一首歌曲《水手》曾经很流行,歌中唱到,“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问,为什么。”我们最初听到这首歌的时候,还处在根本体会不到所谓人生沧桑和伤痛是什么的年龄段。那会儿只是觉得,这歌用在校园里那些被欺凌过的同学身上倒是挺贴切。被推搡,被羞辱,甚至被殴打过后的孩子,没有人能给他提供帮助,只能默默地擦干眼泪。上哪儿说理去?老师和学校最多会让欺侮人的同学罚个站——到了放学的时候,他倒是有可能纠集一帮人在回家路上劫你的道,那会儿可没人能阻止他更进一步行凶。
谁没在少年阶段被同学或者高年级同学欺凌过啊,这是多大个事,别人家的大人说。2016年6月3日在上海举行的“少年司法改革与法律体系完整”研讨会上,有法学专家就认为,“我们小时候打架、犯错误的事情都干过,青春期做坏事很正常的,没干过坏事,我们经常认为他在青春期的时候是生活在畸形的高压的环境当中,他的心理肯定是有问题的。只不过网络时代把孩子的‘江湖’放大之后才觉得可怕了。”(见2016年6月4日,网易新闻《多位专家反对因校园暴力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多么可怕的认知。专家都觉得这是正常的,遑论还在人生初级阶段的少年。我们的教育体系会教给青年人文化和知识,但是没有人告诉他,恃强凌弱、践踏他人生命尊严的后果,他可能压根就没觉得自己有不对的地方。蔑视生命的毒瘤,就此悄悄地生长。
这种视频你一定看过不少。一个少年在多人围观下遭到一个或数个同龄人殴打和辱骂,拳打脚踢之外还可能伴有衣物被扒光、羞辱。
近处是2016年年初的留美学生凌虐案。“在美国就读高中的十几名中国学生,因琐事将两名女同学绑架至当地一处公园,对其进行了长达近七小时的折磨、殴打和恐吓。”案发后,三名未成年人被美国警方逮捕并遭到美国司法系统的审判,获刑6至13年不等。
远处是2014年5月25日,一条名为“实拍三名男子轮流殴打一少年”的视频在网上疯传。视频中,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奶西村,三名最大年龄17岁的男子围殴一名13岁的少年近9分钟,肘击、脚踢、用石块砸……
辱骂殴打、强迫脱衣、拍摄裸照、持刀威胁……看着受虐者软弱无力不敢反击的样子,你一定也在心里咒骂过,这事要发生在你的孩子身上,你绝对会不惜一切保护他,甚至不惜代价地报复那些施暴者。
但是又能怎样?这种事几乎时刻都在发生,区别只在于媒体和网络是不是关注和转发。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没错,司空见惯啦,这四个字用来形容少年暴力和校园霸凌,毫不过分。
更司空见惯的是,施暴者肆无忌惮,围观者冷漠纵容,“当看见校园暴力发生时,围观者不是去制止、劝阻或报告老师,而是饶有兴趣地拿起相机和手机进行拍摄,以一种娱乐的心态看待正在发生的暴力行为,并且在网络中传播散发。”
朋友中不乏有孩子年幼者,担心遭到同学欺凌,在观看视频震惊之余,当场就决定要送孩子去报班学习跆拳道武术等自卫手段,“起码让孩子在受到侵害时有些自我保护的能力。”
你看,这中间暗流涌动的,仍然是全社会都认同的“丛林法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为了保护自己,你要增强自己的“暴力”能力。没有人关注对于生命尊严的教育和认知,我们相互警惕和仇视,毒瘤,从来没有离开过。
留学生凌虐行为遭美国法庭重判的消息传回国内时,闻者一片欢腾。更多人的人则主张中国向美国借鉴,对未成年人霸凌采取更为严厉的惩罚,比如降低法律处罚年龄,采取“连坐”,甚至判重罪。
不过,多位法学专家仍主张对14-16周岁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姚建龙认为,“过早的让孩子接受刑法的处罚,贴上罪犯的标签,这种孩子更有可能在日后成为更严重的罪犯。”所以,从社会防卫的角度来说,要保持必要的宽容。
“孩子的问题主要不是他的问题,是家庭、学校、社会的问题。所以不能一味只怪罪孩子本人,应该更多的反思家长、学校、社会、甚至国家所存在的不足。”
事实上,问题的确不应当只怪罪到少年们身上。
孩子在青春期时的家庭教育缺失,导致出现心理问题和暴力倾向的事件,已经不新鲜。父母外出打工的乡村留守儿童最易遭遇这类问题。“孩子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情绪恶化,缺少安全感和同情心,甚至具有反社会倾向。”
奶西村事件的施暴者之一郭某,“在家不听话时,他的父亲不由分说就是一顿打,声音时常在巷子都听得到。”而事发后,他的母亲面对警方和媒体,态度也非常强硬。教育方式粗暴化,表面上孩子们一时屈服了,但是他们内心对于法律和生命的敬畏也随之流失了。“如果孩子从小生活在一个充满暴力的家庭中,那么他形成的世界观就是‘我有暴力就有话语权’,很多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的孩子就是受到了这样的影响。”
除此之外,简单直接的“暴力文化教育”也对暴力习惯“功不可没”,暴力元素在影视、文艺作品和游戏中的出现,是少不更事的同学们最易模仿的对象。北京市高院通过调研曾发现,约有70%的校园暴力犯罪被告人自述,因为受到影视作品、网络游戏、视频中暴力手段的不良暗示或影响,使他们更愿意把暴力当作解决冲突以及达到个人目的的有效方法。
越来越多的暴力和霸凌视频的公开传播,包括越来越容易接触到的对动物的虐待、杀戮视频,都会在潜移默化中造成未成年人对于血腥和暴力的习以为常。
所以,当暴力行为发生在周遭时,少年们会不以为意,因为类似的事情他早就见多了。同时,这也会让他逐渐失去对弱小者和受害者的同情与怜悯心:既然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谁还会理会生命的尊严和价值?
首都师范大学的心理系教授崔丽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作为家长,最好能懂点心理学,要让孩子感觉到被尊重。这样他们才能学习着去尊重别人,遇到问题也不会首先想到用暴力手段解决。这些孩子在家里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出去以后就会变成施暴者……简单说就是父母民主,孩子自信;父母专制,孩子自卑。此外,父母应该帮助孩子建立起尊重生命的意识,要让他们知道生命高于一切,不能做出伤害自己和伤害别人的事情。”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以暴制暴并不可取,但更多的人仍然坚持更严格的法律和惩戒手段:在施暴者缺乏对生命应有的尊重和正确的判断时,也唯有严厉的惩罚制度能让施暴者对其行为的后果和法律有所敬畏。亡羊补牢,责罚未必就不是教育。
责任编辑:郝志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