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 素
万科的合伙制竟然压制了营销费用投放!
文/马 素
从合伙人制度的先驱企业——万科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来看,股权之争,维权频发等“状况”,都在提醒我们重新审视合伙人制度。
郁亮说,新时期万科“事业合伙人”有3个做法:
| 第一个层面 |
上面的2500核心骨干持股计划
我们把滚存下来的集体奖金,委托第三方买公司股票。不仅要创造真实的价值,还要跟股东的利益绑在一块,跟他的得失绑在一块。困扰我们多年的问题——股东跟员工应该谁摆在前面——终于解决了,因为我们身份变得一致了,从利益基础上变得一致了。
| 第二个层面 |
中间的“项目跟投制度”
我们要求项目操作团队必须跟投自己的项目,员工可以自愿跟投自己的项目,也可以跟投所有的项目。
| 第三个层面 |
执行层的“事件”合伙人
一件事情,临时组织事件合伙人参与到工作任务里面去,事情解决就解散,回到各自部门。
万科合伙人制度推出后,引发了市场极大的关注,各大地产商,其他各行各业的上市公司也通过各种方式了解万科的这一制度创新。
万科的多位高层也在多个场合多次表示,推行万科合伙人计划,就是想留住人才,想提高收益,回报股东。
但是,两年后事实表明,万科公开表达想追求的很多东西,并没有达到。
我们先谈谈人才。
万科王石和郁亮都认为,人才比资本重要,因此他们才启动了合伙人计划,但计划启动没多久,先后有陈东锋、许国鸿,徐洪舸、肖楠、刘爱明、杜晶、袁伯银、肖莉和毛大庆9位高管离开,还有很多分公司高管跳槽。
另外,股东们对合伙人计划推行后的收益也不
满意。因为股价和分红的原因,在之后的万科股东会上,就有股东因此公开质问万科高管。
万科领导人公开表示的两点都没有达到,那万科为什么要推出合伙人制度呢?
很简单,就是想实现管理层持股,让管理层变得铁板一块,进而绑架所有的大股东。
这一点,我们从万宝股权之争之后王石的一句话就可以看出端倪:如果宝能控股万科,我将率团队集体出走,再造一个万科。如果没有合伙人制度对万科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控制,王石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可能有人说,人才的流失,股票收益的下降,还有加强对管理层的管理并绑架大股东,这些事情要不就是小事,要不就是好事,怎么会危言耸听到把万科拉入万丈深渊呢?
别着急,我们慢慢谈。
万科的合伙人制度里有一个核心:
跟投制度。前面已经提过,万科要求项目操作团队必须跟投自己的项目,员工可以自愿跟投自己的项目,也可以跟投所有的项目。
这一点,对万科员工收入提升来说是有着非常积极意义的,有分公司管理人员因为2015年房价的暴涨,跟投分红比例高达近百分百,比高利贷还要高,当然,比万科的股东和股民的收益也要高得多。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制度,为万科的发展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做出这样的研判,有这样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跟投制度让管理层的重点偏移。
万科不是一天发展起来的,在万科发展的过程中,他们对品牌,对客户的重视一直非常高,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重视,才有了万科的今天。
但是在合伙人制度之后,管理层成了投资人,并且事实上他们的投资收益要快于、要高于普通股东,所以这会让他们只追求利益,这就会让他们对品牌和客户的重视下降,这一点影响是非常大的。
很多人都知道,项目的营销管理和财务管理要分开,但是现在,万科的营销人就是财务管理人,运动员是他们,裁判也是他们,这样,能不出问题吗?
其次,跟投制度让部分管理层变得贪婪。
据离开万科的前内部人士透露,万科的跟投制度有一项没有公开的规定:管理团队拥有营销费用的管理权。
其实开发商的管理团队都有营销费用的管理权,这很正常,但不一样的是,万科的管理团队可以省费用,然后省下的费用作为团队的奖励。
如此一来,我们就可以看到,万科在媒体上的广告投放大大减少,在2015年,万科某一线城市的网站投放广告费用仅为30万元。
再次,我们还看到,万科和媒体正常的沟通都没有了。
这样一来,万科一有风吹草动,媒体不落井下石才怪呢。但是,公关费用已经进了管理层口袋了,至于媒体怎么抨击万科,又有谁会在乎?
可能有人会说,万科品牌影响力太大了,不需要做广告就能将房子卖好。是,这一点我承认,但是,如果适当地投放广告宣传项目,项目卖出更高的价格,实现更快的资金流转率,不是能给股东带来更高的收益吗?
但是,这笔费用被万科合伙人通过合法的、公开的方式吞掉了。
最后,我们可以发现,在万科实行合伙人制度之后,对投诉、对负面信息的曝光处理方式完全不同了。
在以前,业主投诉,开发商会积极应对,即便是业主在论坛发个帖,也会有人专门跟进,但现在,你帖子发到人民网,万科也不会有人理你。
过去,有业主维权什么的,万科会让多个部门协调跟进。但现在,大家的重心都放在怎么赚钱上,还有谁会负责这样的事情?这不,最近双月湾就闹得不可开交。
王石和郁亮说得都没错,人才是万科最重要的,但是只想着赚钱的人才其实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万科的品牌和对万科无比信任的客户。没有了这些,万科,或许真的将被合伙人制度拉入万丈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