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伟琳
中西方的音乐经过长时间的演变至今,必然会产生不同的音乐创作手法。西方音乐中将音乐的创作手法命名为“作曲技术”,传统作曲技法包括和声、曲式、复调等等。进入20世纪,作曲家们为了突破和创新,各种流派层出不穷。这些个性迥然不同的作品,在这个时期出现,不是一种偶然现象,是作曲家们联系各类文化知识,从而将得出的理论应用到实践的必然结果。
音乐与电影的关系一直是密不可分的,它是一种与电影相结合的声音元素,对于电影内容的表达上,可以产生间接性叙事的效果。本文通过介绍电影叙事“蒙太奇”手法,并尝试着分析其作为作曲技法融入到我们的音乐创作中所产生的效果,进而探究“蒙太奇”手法在音乐创作中作为作曲技法的可行性。
一、音乐叙事与电影叙事
(一)作曲角度谈音乐叙事
“音乐”是一门特殊的艺术形式,它具有非语义性非描绘性的特征。作曲家作为“音乐”的第一创造者,是在其自身的艺术体验的基础之上,以特定的创作动机为引导,通过各种心理活动和特定的音乐思维方式,对原始的位置材料进行加工、提炼、组合,在头脑中形成音乐创作意向的过程。作曲家在有了特定的艺术构思的前提下,运用一定的音乐表现技巧和音乐创作手法,进而使之成为一部完整的音乐作品。
(二)电影叙事手法
电影叙事手法包括常规线性叙事、多线性叙事、回忆叙事、环形结构叙事和倒叙式等等。叙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完整的叙事必须经过三个环节才能够完成——叙事主体的组织安排、叙事系统的构建、观众的接受。
叙事主体运用叙事系统中的各种元素来构建影片的故事情节。如果仅限于此,那么叙事活动将没有任何意义。“叙事作为当代叙事学意义上的概念,则主要表明着‘故事’作为一种经过主体‘重新结构’并作用于一个特殊交流环境:‘讲述’(作者——隐含作者——叙述人)——‘听述’(真实读者、观众——隐含读者、观众或冒牌读者、观众)过程中的产物的主体性的品质。”只有当观众接受了电影语言所传递的信息,并理解了故事情节,才达到叙事主体的创作目的。可见,作为动态叙事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观众的地位尤为重要,它是衡量影片成败的关键因素。李显杰在《当代叙事学与电影叙事学理论》一文中讲到:“‘讲
述’以‘听述’为前提,影像的‘叙事’以观众的观看、理解与阐释为基础。”
(三)音乐叙事与电影叙事的关系
音乐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因它的特殊性不具备直接叙事的功能,但在整个电影叙事系统中,我们是将音乐作为电影叙事的一种元素而存在的。
英国艺术家克来夫·贝尔针对视觉艺术曾经提出过一个美学命题——有意味的形式:“……按照某种不为人知的神秘规律排列和组合的形式,会以某种特殊的方式感动我们,而艺术家的工作就是按这种规律去排列、组合出能够感动我们的形式。我称这些动人的组合、排列为‘有意味的形式’。”
音乐对于电影叙事具有辅助作用,可以缔造情节,从而融入电影叙事系统的整体中,形成一部完整的电影故事作品。当电影创作过程中,如果艺术家有意识的将音乐视为叙事元素,作为一种特殊的情节,音乐将不仅仅只有辅助功能,进而是音乐本身就具有情节功能。“最成功的音乐作品,就是当作者没有打算超出剧作任务的范围,而是一心一意地为完成这种剧作任务而写出来的作品。”
音乐与电影都是时间的艺术、空间的艺术。它们的存在方式和表现手法存在着必然的区别与统一。统一是指音乐作为叙事元素融入电影的一种有机融合的结果。区别在于电影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更复杂多变的表现意义。音乐在不同的时间、空间必然会带有相对应的事物标记,因而会产生不同的意义。
二、“蒙太奇”手法在电影艺术中的应用
“蒙太奇”(montage【法】)在法语字典中我们可以看到几个意思,首先他最早是建筑学术语——脚手架,而后又引申为构成、装配、组装、安装的意思,而后在电影中被表示为“剪辑”。1920年时代的某位电影制作者发现“蒙太奇”是一种1+1=“3”的概念,后来的好莱坞电影中,提到一个“蒙太奇段落”是指,将不连续的短镜头组接以压缩一段时空或信息,一般情况下是一系列镜头配上音乐。
(一)电影中怎样体现“蒙太奇”
理论上说“蒙太奇”是一种剪辑手法。
“蒙太奇”释义为构成、装配、组装、安装的意思,而后苏联的电影借了这个词的意义,就是剪辑和组合,是电影形式和构成方法的总称。在电影的制作中,按照电影剧本坐标线的主题思想,分别将这些剧本内容拍成许多镜头画面,然后根据这些不同的镜头,进行有机地艺术组织并编辑在一起,使之产生连贯、对比、联想、衬托、悬念、快慢不同的节奏,从而有机的形成一种意识形态呈现出来,进而被欣赏着所理解其表达的思想内容。一言以蔽之,蒙太奇是一种电影表现手法。蒙太奇,首先指的是影像与影像之间的继承的关系,也包括时间和空间,声音及影像,画面和颜色。
(二)“蒙太奇”在电影中的具体技巧
1.特写
2.双线叙事
3.无缝剪接
4.正反打
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角度浅析“蒙太奇”手法在音乐作品中运用的可行性
(一)音乐的定义
音乐是时间的艺术,是空间的艺术,是一种抽象的形式艺术。首先,它具有非语义的性质,音乐作品中的每个音符,只能代表它自身,当音符融入到一节乐汇,一段乐段乃至更大的音乐结构单位之中,才能表现出其自身价值以外的某种需要表现或者说是需要反映的事物中。其次,它不具备描绘的功能,是作曲家意向反应客观事物的抽象结果,是一种间接的反应客观事物的结果。
(二)试析音乐作品中“蒙太奇”手法的偶然现象
“蒙太奇”既是一种叙事手段亦是一种表意方法。
从电影语言上来讲蒙太奇段落影片中表现一个有完整内容的片断,它由相当数量的镜头构成,它包含着某种连贯的动作的场面,唤起观众的情绪和注意力,并逐渐地把它们加强,从而构成一个段落。进而通过一定的表意方法,将事物呈现在欣赏者面前。
当叙事形式的“真实性”难以直接显现文本时,可通过隐喻的方式来展示文本。巴费尔德认为,隐喻使“接受者可以抓住暗示给他的新意义”(转引自特伦斯·霍克斯1992;94)。当一个意象隐喻某事时,它便具有叙事意味。尤其是有些意象在长期的使用中,总与某类事情相关,从而形成了固定的用法和特定的意蕴,就成为原型意象。施特劳斯的这部作品明显具有蒙太奇段落和隐喻蒙太奇的许多手段和表意方法。
(三)浅析常规作曲技法与“蒙太奇”手法的结合
1.和声表现
和声是重要的音乐语言,在音乐中具有声部组合、音乐结构、乐曲表现的作用,将“蒙太奇”思维融入音乐的和声表现中,利用修辞又称诗意蒙太奇用视听手段来刺激欣赏者的想象力。使它在画面、音响和音乐上调动观众的想象和情绪,使之进行形象思维。从而达到诗情画意的艺术境界。具体说来,我们可以将和声的陈述方式总结为明喻、暗喻、比拟、夸张、双关、对比、省略、反复、排比、铺陈等等。
2.配器技法
配器语汇在音乐中是一种注重色彩美的语言,在音响织体形态方面,我们可以以点式主题闪现织体形态、线性分层的织体形态、块状对置的织体形态以及镶嵌式织体形态,将这些色层、笔法融汇成色彩斑斓的情境画面;在音色的组织上,以音色的叠加、消减或衔接等方式产生浓淡、明暗、刚柔的音响效果,从而在听觉以及观念上形成形象的通感,并赋予作品以呈示、变化、对比、统一等具有结构逻辑意义的运动方式,达到内在心理的突显与戏剧氛围的渲染,表达音乐内容的意图。
3.复调手法
在音乐创作中,我们将复调的手法定义为两段或两段以上同时进行或相关或区别的声部组成,这些声部具有对立统一的关系,他们即相互独立又是一组和谐的整体。在复调手法与“蒙太奇”思维的结合中,我们可以思考在叙事手法上的结合,即将两段或两段以上同时进行的旋律作为两条或两条以上的情节线并行表现,分别叙述,最后统一在一个完整的情节结构中,或两个以上的事件相互穿插表现,揭示一个统一的音乐主题,或一个音乐叙事情节。
4.曲式框架
音乐语言框架,可以分成乐汇、乐节、乐句、乐段、乐部等,把音乐蒙太奇结构基于这样的分类角度,对“蒙太奇”技法融入音乐作品框架结构的可行性讨论进行划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乐汇:在电影中,蒙太奇因素构成电影句子的最小单位,它没有完整的意义,少可以是一个镜头,多可以是若干镜头。
(2)乐节:蒙太奇场面把一个场面分成若干片断,分别加以拍摄,然后把各个片断连接起来组成场面。乐节作为乐句的次级结构,在音调、节奏上较明确,是能与相邻部分分开的旋律片段,在乐节上尝试运用蒙太奇结构特点可以有效地将几个片段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一个音乐场面。
(3)乐句:蒙太奇句子由几个或一系列镜头,经有机连接构成一定完整意义的电影片断,其特征是对影片素材有机的组织。乐句能表达出相对完整的意义,如同文章中的一句话一样,可以陈述完整的思路。
(4)乐段:蒙太奇段落影片中表现一个有完整内容的片断,它由相当数量的镜头构成,它包含着某种连贯的动作的场面,唤起观众的情绪和注意力,并逐渐地把它们加强,从而构成一个段落。乐段则是音乐形象的具体表现单位,他可以完整的表现一段音乐情感,具备进行场面呈示的功能。
四、结语
作曲家们在不停地探索新的作曲风格。笔者认为,作为创作者,在不停地发现新事物的同时,是否可以去探寻“旧事物”,也就是指已存在的事物之间的联系。
音乐作为一种非语义性非描绘性的语言,是音乐欣赏者通过典型的音乐形象认识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具体生活情景、思想感情和精神面貌的一种抽象的艺术形式,从而扩大艺术欣赏者的生活视野,认识现实、认识历史、认识真理。
从20世纪至今,音乐已经形成了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形形色色的风格、纷繁复杂的体系、个性迥然的作曲技法在百年间层层出现。作曲家们以他们非凡的想象力,追求着、开辟着、实现着自己在新领域的追求。“蒙太奇”思维并不是一个新词,他是已经经过历史洗礼过的艺术创作思维和技法。笔者在探索电影蒙太奇的叙事特点和表意方法上对蒙太奇手法进行了粗略的总结,进而带入到现有的音乐作品中,进行尝试分析,在作曲技术理论角度上得出了两者的联系性,进而运用到今后的音乐创作之中。
(责任编辑:刘北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