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新平
冲突是幼儿与同伴交往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产生冲突的真正根源是我们每个人都存在的“自我中心”的痼疾。“自我中心”本是个体发展在婴幼儿期的一种自然的心理特征,随着幼儿年龄的增长、活动范围的扩大以及自我意识的发展,这一心理特征会逐渐减弱或消失。但由于现今独生子女在家庭中倍受呵护,“自我中心”尤为严重,导致幼儿间经常因为一点小事而发生激烈的冲突。更主要的是家长担心自己的孩子吃亏,教师也怕给自己的工作带来不便,为了息事宁人,当看到幼儿间一旦有冲突的发生,便主动介入其中,成为评判是非的法官,让幼儿被动地受处置、受教育。表面上看似幼儿之间的冲突已被化解,但实质上成人已经剥夺了幼儿学习解决冲突的机会。那么,作为教师,怎样让幼儿在冲突中获得成长呢?
一、善于发现冲突中蕴藏着的教育潜力
幼儿之间发生冲突是正常的,作为教师要有这样的认识:发生冲突、解决冲突的过程就是幼儿学习、体验社会规则的过程。
幼儿之间常因各种原因发生冲突,但只要教师稍加留意就会发现,他们虽然会经常因为一丁点小事而发生激烈的冲突,但同时就大多数时候,他们也会在没有成人干预的情况下,以他们自己的方式迅速化解冲突,继续友好地合作游戏。尽管过上一段时间,他们会再次发生冲突。可以说,幼儿间的交往过程就是合作——冲突——再合作——再冲突的过程,而孩子们也因此获得快乐。这就需要我们当冲突发生时,先相信幼儿的能力,提供机会让幼儿自己解决,让幼儿在交往中学习交往,在与同伴的互动中获得大量的技能、态度、道德判断以及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经验,交往双方在这种信息反馈的循环中逐渐形成人际互动。
二、注重幼儿交往经验的培养
每个幼儿都期待同伴与之玩耍,都会有主动与同伴交往的渴望,然而在与同伴交往中冲突时常发生,许多小玩伴都经历过。当遇到冲突时,其实孩子们会想出很多解决问题的办法,关键是家长怎样让幼儿在交往中慢慢懂得平等、友爱、互助、谦让等原则,让他们从小就形成一种积极正向的互动模式。教师在教学中可以利用故事、歌曲、角色表演,或者借助幼儿间的冲突,适时地进行引导,让幼儿慢慢意识到现实生活中同伴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与人相处要宽容、谦让、共享与合作。这样不仅有利于其社会行为的发展,而且为以后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奠定基础。
三、教幼儿学习处理情绪的方法
有人说:“处理情绪的速度就是成功的速度。”积极的情绪会让人产生利己利人的合作行为,而消极的情绪则既不利己也不利人,还会对合作产生破坏作用。有时也会看到两个幼儿因冲突而影响到双方共同的游戏活动,要么两败俱伤,要么草草收场,更严重的还会出现攻击性行为。同伴间的冲突原本是很正常的,但如果出现过激行为,就不得不思考我们的教育还需要做些什么。
化解冲突不是每个幼儿都能做到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特征,在幼儿独特性还不明显的这个时期,我们可以对其引导,使积极的个性特征得到发展,消极的个性特征得到矫正。为此,教师要善于利用规则教育、集体教育以及观察到的突发事件,让幼儿学习认识自己的情绪,并教给他们处理情绪的一些办法,如静一静、让一让、离开一会儿等。当冲突发生时,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使自己的行为和言语在对方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那么,幼儿慢慢地才能从冲突中获得社会性发展。
四、通过自然惩罚法减少幼儿间的冲突
卢梭的自然惩罚法指出:当孩子发生了错误,父母不应该对孩子进行过多的指责,而应该让他们自己承担错误造成的后果,儿童所受到的惩罚只应该是他的过失造成的自然后果。如果幼儿间的冲突未能有效地解决,我们过多的语言训斥和指责可能会导致幼儿的逆反心理,而不能有效地培养他们勇于承担责任的意识。
所以,教师如果能恰当地利用冲突,让幼儿在冲突中学会合作,学会承担责任以及学会对自己的行为引起的后果产生预见,那么,冲突这把双刃剑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幼儿的成长是不可替代的,更不能靠成人的拔苗助长,他们的经历就是最好的学习。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无论是什么样的挫折和困难,只要能想出办法去面对,这才是未来社会真正需要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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