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霞
德国专业音乐教育始于19世纪中叶。1843年,德国第一所音乐学院(Conservatorium der Musik)由音乐家门德尔松(Felix Mendelssohn Bartholdy)在莱比锡建立。
目前,德国有33所独立音乐学院(24所公立性质、9所教会性质),5所附属于综合性大学的音乐学院(如明斯特大学音乐学院)、2所附属于高等艺术大学的音乐学院(如主校区位于埃森的福克旺艺术大学)。附属于大学的音乐学院采取学术理论与音乐训练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此外,德国部分综合性大学的哲学院或人文社会科学院也设有音乐学或音乐教育学等系,如科隆大学哲学院的音乐学系。与独立音乐学院相比,此类音乐学或教育学系的教学目标及科研方向偏重于理论研究,学生必修课程较多。学生需完成学术报告,撰写论文,参加毕业考试,方可获得相应学位。
独立音乐学院则是培养音乐家的学府,师徒制气息浓厚,理论课与史学课不多,取而代之是每天数小时的专业技能练习,包括读谱、分析、排练等,定期音乐会的展演更是其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一、公立音乐学院招生条件
德国音乐教育以体系严谨、质量优良而闻名。其公立音乐学院学费几乎全免,但招生人数有名额限制,报考难度也随之提升。对于表演类专业的考生来说,公立音乐学院的录取条件首先是基于考官对考生专业演奏技能的认可。考生需要参加“才能测试”(Eignungsprüfung),完成报考学校所要求的演奏曲目,经过至少两轮筛选,才能被择优录取。目前对于报考的学生来说,如果艺术才能得到了充分认可,则无高中毕业证也可破格入学。因此,获得高中毕业证书并不是报考的必要条件。但是,想考取综合性大学音乐学系的学生则需要高中文凭。报考音乐学院或综合性大学音乐学系的硕士研究生,需具备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博士研究生则需具备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录取本科生的常规考试科目有听力测试、乐理和主修专业科目,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学校还会增加视唱、视奏等面试科目;非钢琴专业的表演类考生需考核钢琴演奏水平;初级音乐教育专业还有课堂教学实践等考试项目。
表演类专业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只需通过本专业的“才能测试”,即只考核表演技能;理论专业研究生的入学条件则不同,譬如申请音乐学和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需要在申请时提供相应的材料和本科阶段成绩、个人简历、申请信、一篇个人独立撰写的音乐学(教育学)的论文习作(至少15页)等,本校该专业教授评委会基于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筛选,个别情况下评委会会邀请考生进行面试以决定是否录取。
由于德国高校科研教学高度自治,不同的公立音乐学院有各自不同的规定与要求。
二、专业设置
音乐学院的专业设置基本涵盖了音乐领域相关的所有学科,如声乐、器乐、作曲、指挥、爵士乐、教堂音乐、艺术指导(艺术歌曲伴奏)、音乐教育、音乐学、音乐科技、音乐治疗、媒体传播等。下文分别以科隆音乐与舞蹈学院、科隆大学哲学院音乐学系和科隆大学人文科学院音乐教育系为例,加以说明。
(一)科隆音乐与舞蹈学院
科隆音乐与舞蹈学院成立于1850年,当时名为科隆音乐学院(Conservatorium der Musik in Coeln),2009年正式更名。该学院不仅是德国顶尖音乐院校,同时也属欧洲规模最大的音乐学院之一。除科隆主教学区之外,该学院还在亚琛和乌珀塔尔两座城市建有分校。
该学院专业设置较为全面。其中,本科阶段开设专业有管弦乐队乐器、键盘乐器、其他乐器、声乐专业、指挥、作曲、教堂音乐、爵士音乐(流行音乐),以上专业毕业生可获得音乐学士学位(Bachelor of Music)。此外,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根据具体的学习方向可获得器乐音乐教育学士(Bachelor of Music IP)或声乐音乐教育学士(Bachelor of Music GP)或初级音乐教育学士(Bachelor of Music EMP)学位;舞蹈专业毕业生则可获得文学学士学位(Bachelor of Arts)。
该学院硕士阶段专业有声乐、古乐演奏和演唱、新音乐表演(包括乐器演奏、声乐和指挥)、爵士音乐(流行音乐)、室内乐、编曲、电子作曲、器乐作曲、声乐指导(针对钢琴专业)、钢琴新音乐表演、乐队演奏、音乐工程、乐器独奏。上述专业的学生通过4个学期的学习可获得音乐硕士学位(Master of Music)。硕士阶段的舞蹈学、音乐学和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在完成全部课程后可获得文学硕士学位(Master of Arts)。还有专门培养中小学音乐教师的专业,该专业对学生的语言水平和理论知识要求很高。
该学院博士阶段专业有音乐教育、音乐学、舞蹈学、音乐诊疗。这4个方向的博士生在完成论文的写作和答辩后,可获得哲学博士学位(Dr. Phil.)。
(二)科隆大学哲学院音乐学系和人文科学院音乐教育系
科隆大学哲学院音乐学系和人文科学院音乐教育系的音乐学专业方向主要有历史音乐学、民族音乐学(Musi-kethnologie)和体系音乐学(Systematische Musikwissenschaft)3个部分。其中,音乐教育专业主要包括(中小学)音乐教师培养、美学教育等。课程有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音乐史和音乐文化理论、音乐教学法等,旨在培养具有实践与理论结合综合能力的音乐教师或科研工作者,同时为特殊音乐教育培养人才。音乐教育系还与艺术理论、音乐学、医疗教育等专业开展了交叉学科教育。两系均设本科、硕士和博士3个学习阶段,所获学位分别为文学学士、文学硕士和哲学博士。
三、专业授课及考核方式
(一)独立音乐学院
与综合性大学下属音乐学或教育学专业相比,音乐学院的表演实践类课程占总体课程比例较大,表演类专业更强调艺术实践和技巧的精进。表演专业通常有以下3种常见的授课类型:一对一专业课、小组授课和排练课。
表演类和理论类专业共有的授课形式有5种,分别为研讨课、集中型研讨课、宣讲课、系列讲座、交流研讨会。教育专业及与教学法相关专业,则通常设有教学实践类课程。
(二)综合性大学哲学院、人文科学院下属的音乐理论专业
综合性大学哲学院或人文科学院下属的音乐理论专业的授课方式主要有宣讲课、系列讲座、研讨课、集中型研讨课、学术讨论课等。学生除了按时上课和完成必要的学习任务之外,还需要参加不同类型的结课考试,如课堂报告、书面家庭作业、笔试和口试。
不论独立音乐学院还是附属大学的音乐学系,学生在修完并通过全部课程后,需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毕业考试。表演类专业的学生通常以个人音乐会作为毕业考试;作曲专业的学生可以开个人作品音乐会,也可上交作品录音资料作为毕业考试;理论专业的学生一般以论文形式结业,通常综合性大学本科论文为30~50页,硕士论文为50~70页,博士论文为200~250页。
四、“最高演奏家文凭”的认证
除音乐学士和硕士、哲学博士学位之外,德国还有一种名为“最高演奏家文凭”(Konzertexamen/Soloklasse,KE)的特殊文凭。其学制为两年,学生致力于精研和提升表演艺术方面的能力。其特殊性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第一,美国的音乐博士学位(Doctor of Musical Arts,DMA)是针对音乐表演类学生在硕士毕业之后继续深造所提供的音乐博士学位,学制通常为2年。与其不同的是,德国表演(包括作曲)类专业的研究生毕业后,能够继续深造的只有“最高演奏家文凭”。可以说,其是欧洲大陆表演类专业的最高文凭。
第二,“最高演奏家文凭”在德国的考位非常少。本来德国音乐学院的考位和人数就一直受到严格的控制,而“最高演奏家文凭”入学考试的门槛设置更高。
第三,近年来,“最高演奏家文凭”入学考试越来越看重考生的专业履历,如考生以往的专业成绩、师从关系、从业历程、推荐信、业内获奖情况等都是录取的衡量标准。因此,考取的学生往往已经具备诸多获奖经历和相当高的专业水准。
总之,对表演类专业来说,“最高演奏家文凭”是德国乃至欧洲大陆音乐教育系统中的最高学历,其本身的考取难度也为该文凭增添了含金量,可与美国的DMA相媲美。但是,如果将“最高演奏家文凭”就认证为博士学位就存有些许问题。与DMA不同,其几乎不包含理论方面的课程,即学生所选修的课程远远达不到攻读DMA的课程量,只是一个强调艺术实践的学位。如果将其认证为硕士学位,或不给予英美博士学位相同的待遇,或得不到国内用人单位的相应认可,会导致留学生出于就业的实际考虑而选择留学英美,追求“音乐博士”头衔,而打消继续留德深造的愿望,这对我国音乐教育师资环境的多元发展或有不利。
编辑 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