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农区促进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研究

2016-09-10 07:22张臻
决策探索 2016年14期
关键词:农区创新型传统

张臻

传统农区工业基础薄弱,发展新型工业化的要素条件不完备。如何在不影响传统农区农业生产的同时,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与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路子,如何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创造条件发展工业,实现经济起飞,众多传统农区选择了以产业集聚区作为新型工业化载体。如果把工业化比作一架引领传统农区起飞的“飞机”,那么产业集聚区就像是传统农区举全区之力为保障飞机起飞所修建的“跑道”,这条“跑道”的质量如何,有无发展远见,将直接决定着传统农区的新型工业化进程。从当前传统农区的产业集聚区建设实践来看,面临着一些发展困局,这些困局需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来破解,尤其要注重创新发展,加强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

一、当前传统农区产业集聚区建设面临的困局

建设产业集聚区要着力促进经济地理中密度、距离和分隔这三个问题实现转换。然而,我们发现传统农区通过建设产业集聚区,促进企业集聚,虽然有效解决了低密度、长距离和深分隔的工业发展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传统农区就一定能获得竞争优势,并从此发展起来。传统农区的产业集聚区发展面临以下几个困局。

(一)发展较快与效益不高的困局

产业集聚区是对传统农区资源要素的充分整合,这种整合一经发生,便释放出了巨大的发展动能。以河南省为例,产业集聚区建设以来,保持了高速发展的态势,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果。2015年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3.3%,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60.4%;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45131.55亿元,增长11.2%,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62.4%;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2682.66亿元,增长6.7%。产业集聚区的快速发展对全省的工业化进程发挥了重要的带动作用。在产业集聚区获得巨大发展的同时,必须正视发展效益不高的现实。效益不高主要体现在产业集聚区的整体回报率不高、对传统农区的产业结构贡献带动作用不强。这主要是由于在产业集聚区的培育过程中,过分依赖企业“逐底的竞争”,也就是企业基本依靠低价竞争占领市场,企业的组织体系水平过低、技术创新系统缺失、服务体系不足、进入门槛偏低等。效益不高是发展较快的现实下必须正视的问题。

(二)规模扩张与要素制约的困局

在传统农区产业集聚区的发展过程中,普遍趋向于规模扩张,即外延式的扩张模式,这种扩张模式强调产业集聚范围的不断扩大、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加、企业投资额度的不断提高及对要素索取的不断增多,这种扩张模式的本质是强调本地生产环节的价值增值,集聚区内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不会有显著的提高。长此以往,必将受到要素短缺的制约。这种困局在近两年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实践中已经有明显的体现。很多产业集聚区普遍面临基础设施供应不足、土地供应不足、水电燃气供应不足、劳动力人力资本不足、资源环境压力等现实问题。

(三)现实繁荣与未来选择的困局

产业集聚区不同于以往的工业园区。不是简单的企业集中或者简单的打造产业链,单纯的以产业集聚区为名,依赖自然资源禀赋和一般的区位条件,希望能实现内生的经济增长和持久的繁荣,这往往只是一些地方政府的一厢情愿。我们看到,作为传统农区的新生事物,众多产业集聚区虽然表面上一片繁荣,并且为了实现这种繁荣的可持续,政府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政策手段,比如各产业集聚区选择主导产业进行扶持,并且围绕主导产业进行产业链图谱的编制和落实。但多数传统农区的产业集聚区所谓主导产业的竞争力仍然十分薄弱,并且产业链更多的停留在主观构想上,并没有形成企业之间基于产业链条的紧密的经济联系和技术联系,这与基于创新和基于内力的产业集聚理论是背道而驰的。与此同时,不少传统农区基于相同或相似的比较优势选择的主导产业趋于同质,这种同质化的发展方式和趋同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为未来的发展埋下了隐患,甚至可能将企业之间“逐底的竞争”演变为区域之间“逐底的竞争”,缺乏创新的竞争又为不少产业集聚区的未来平添了风险。

(四)政府主导与市场缺位的困局

目前传统农区的产业集聚区主要都是基于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而着手建设的,基本都是政府主导下的产业集聚,这与产业集聚的经济规律是不相符的。在产业集聚区的建设中,政府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各级领导为了集聚区的建设和企业的入驻做了大量的工作,这在集聚区发展的初期是必要的。但随着企业进入生产经营以后,不少政府部门仍然不断插手企业生产经营,集聚区各种活动的主体依然是政府,企业反而成了集聚区的配角,缺乏足够的话语权。甚至有些地方曾出现政府部门为了早日出政绩而引导企业进行急功近利的投资的问题,传统农区强势政府的形象在产业集聚区的管理中体现得非常明显。并且,不少政府部门缺乏服务意识,办事环节多、节奏慢、效率低,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对集聚区的工作消极懈怠、对外来投资者有意无意设置重重障碍,这些都给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企业才是经营活动的主体,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壮大应在市场主导下完成,企业迫切需要拥有产业集聚区的话语权和市场支配权。

二、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中共河南省委原书记卢展工指出:产业集聚区成长壮大的方向是产业集群,是创新的载体,建设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必要性

1.基于效率的分析: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是实现集聚区提质增效的引擎。目前,不少产业集聚区已经完成了早期的简单规模扩张,步入提质增效的第二阶段发展期。所谓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从集聚区本身来说是一种效率的提高,要求集聚区内企业、集聚区自身、集聚区内相关服务机构开始把注重规模扩张转到注重效率提高上来,也就是由单纯的追求企业利润、GPD增长转到追求更高质量的发展上来,而这一过程的实现必须由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来完成。从这个意义上理解,对于集聚区内企业创新来说提高效率是对生产函数本身的一种调整和改进,是对外生变量的一种重新排列组合;对于集聚区自身创新来说,提高效率是对自身发展环境的优化、服务意识的增强和制度的创新;对于相关服务机构创新来说,提高效率是对整个集聚区创新环境的培育、与集聚区整体发展建立休戚相关关系的过程。未来产业集聚区效率的提高需要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

2.基于规模的分析: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是实现集聚区发展壮大的新动力。传统农区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源动力是政府行为,政府的招商引资活动及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工作促进了产业集聚区的形成。随着集聚区的发展,要求逐步弱化政府干预行为的声音不断增强,在政府动力机制减弱的情况下,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将成为下一阶段集聚区发展扩大的新动力。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壮大,本质意义上仍是规模的扩大,但这是不同于第一阶段的规模扩张,由创新驱动的这种规模扩张将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和持久性。一方面,这是基于创新内生源的规模扩张,一旦创新型产业集聚初步形成,企业数量会随之增加,除了吸引相关企业进驻,还会促进本地不断繁衍出新的企业,这些新生企业是区域知识扩散的新媒介和最活跃的创新主体,促使产业集聚区规模实现良性扩张。另一方面,随着创新源的形成,企业规模的扩大,相关合作机构、知识机构也会逐渐兴盛,成为集聚区新的行为主体,从而进一步提高集聚区的“密集度”,使单位面积得到更高效的利用,促进产业集聚区在原有面积上实现更高水平的规模扩张。

3.基于生态的分析: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是实现集聚区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基于绿色发展理念,作为传统农区,生态优势是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天然优势,在产业集聚区今后发展进程中,这种优势应随着经济增长不断强化,不能走发达地区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所以,生态化转型是传统农区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应有之意,是传统农区产业集聚区长期竞争优势的基础,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在产业集聚区创新型发展进程中,要融入传统产业集聚区所忽视的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理念,加强本地企业之间的相互联系,促进企业的本地根植性,强调企业间的网络化联系,实现相互之间的物质能量交换。从理论上讲,成功设计的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应当是典型的生态工业园区,不仅能把企业的生产活动留住,而且能为他们提供持久的绿色竞争优势,既包括生态成本方面,也包括绿色技术、绿色企业形象等方面,使创新塑造的绿色屏障成为地方竞争优势。

(二)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可行性

1.微观视角:企业的创新需求不断增强。在各种不同类型的产业集聚区中我们会看到或多或少、或强或弱的创新型的企业,这些企业的创新理念和创新行为成为产业集聚区内化的创新源,带动了集聚区内各种企业对于创新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强。一方面,不少企业已经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形成了在某一领域的领导力,为了保持竞争优势,创新成为企业内在的一种驱动力,长期创新投入机制已经形成;另一方面,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所带来的知识溢出效应,具有较强的外部经济,能够利用集群创新优势保障企业的创新处于行业的领先地位。企业的需求是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根本动力。

2.中观视角:产业集聚区行为主体的互动合作创新机制开始出现。和谐的产业集聚区是在企业和机构协同作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各行为主体合作的网络,是促进创新的产业社区。在产业集聚区的各行为主体中,互动合作的创新机制是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形成的根本。目前,产业集聚区内行为主体的互动合作创新机制开始出现。在企业创新需求不断增强的同时,各种合作机构、服务组织、知识机构的创新作用也开始显现。在“第三方机构”的牵线搭桥下,处于同一行业的企业互动更加频繁,变竞争为合作的微观机制出现;行业协会等的作用不断增强,协会通过组织活动给本地企业加强联系和协作创新提供了可能;立足当地比较优势的知识机构开始把研究成果与企业共享,产学研互动创新机制已露端倪。

3.宏观视角:区域发展的循环因果原理逐步显现。从宏观的角度来看,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缪尔达尔的循环因果原理在传统农区的产业集聚区创新机制中逐步显现其作用。通过前期产业集聚区的建设,传统农区积累了发展经验,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果,外部经济得到发展,最终又将吸引更多的企业集聚。在这一过程中,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的建设理念有了初步认识。政府引导机制初见成效,比如相关创新型企业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研发中心的培育机制,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通过这些手段,政府引导创新的能力不断增强;随着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的倒逼机制逐步形成,在此基础上,促进企业通过创新加强与环境和谐相处;前期的创新积累,也为未来构建产业集聚区的创新氛围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有益经验。

三、传统农区促进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对策

促进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实现传统农区产业集聚区的优化升级,必须在原有政策思路的基础上,寻求创新的发展理念、发展思路、体制机制、行为主体和空间架构等。

(一)发展理念创新

创新型产业集聚区是对传统产业集聚区的改造与升级,是创新元素融入、创新活力形成的过程,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发展理念的创新问题。一是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定位,产业集聚区建设不是单纯的打造产业链,依靠低成本和规模扩张,而是要构建整个产业集聚区的学习型经济,把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知识弥漫、学科交叉、企业互动、产业融合的场所,为创新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创新型产业集聚区成长认识,产业集聚区与创新并无必然联系,产业集聚区建设如果只强调优惠政策、自然条件、要素禀赋,而忽视创新的根本是人的创造力、企业家精神、技术创新等创新元素的培育,那么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将无从谈起;创新元素的培育及内化,将最终转变为产业集聚区成长的内力,而基于内力的发展才是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的本质内涵,在此基础上产业集聚区的创新活力将进一步迸发,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空间。

(二)发展思路创新

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的成长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从早期政策主导下的产业集聚到未来市场作用下的创新发展需要不断转换发展思路,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发展方式。首先,注重关键企业的诞生成长,关键企业是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发展的“第一粒种子”,是未来产业集聚区创新源所在,初期要关注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未来市场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壮大,这些企业既可能属于高技术产业部门,也可能属于创新型低技术产业部门,但其创新性都具有强大生命力。其次,注重创新型产业集聚的高度本土化,在“种子”的作用下,创新型产业会逐渐聚集,在此过程中,要加强集聚区环境的构建、相关机构的培育,使创新能够立足本地,植根于当地的要素与资源,使创新具有较强的地方特色。最后,关注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的未来发展。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应着眼未来,放眼世界,主动将生产融入全球产业链中,在全球价值链升级的背景下,寻找产业集聚区的合理定位,不断提升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分配份额,促进产业集聚逐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产业集群,从而具有持久竞争力。

(三)体制机制创新

在产业集聚区初期建设过程中我们虽然领略了体制机制创新的强大推力,但从本质上看基于制度惯性的传统农区缺乏制度创新的动力。在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进程中,通过缓步推进的体制机制创新能够释放出巨大的制度能量,逐步改进传统农区的制度惯性,形成适宜的制度软环境。一是管理体制创新。为了更好地适应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形成传统农区的产业高地,应加大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创新力度,在原有基础上,提高集聚区管委会的管理权限,使产业集聚区成为单位虽小但职能齐全的服务机构,避免出现多头管理,能够更便捷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评价机制创新。目前对产业集聚区的评价更倾向于数字规模的评价,缺乏完善全面的评价机制,不利于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和集聚区的长久发展。要逐步建立起数字评价与质量评价相结合的全面分析体制,既注重产业集聚区发展的速度与规模,又强调发展的质量与效益,注重集聚区的创新能力、企业之间的互动合作能力,将评价建立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之上,使评价能够真正引导产业集聚区健康长久发展,避免为了短期目标出现急功近利的行为。三是制度环境创新。制度环境是区域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大对传统农区制度环境的创新,逐步改进制度障碍。首先要使各级政府部门树立服务意识,把集聚区发展当成未来区域成长的抓手,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关心帮助扶持的对象;各级部门在制订政策的过程中,要强化对产业集聚区的引导、支持,充分利用可能的行政手段、财政手段为集聚区内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强化市场在产业集聚区发展中的重要性,使市场真正成为产业集聚区成长的主导力量。四是社会文化环境创新。加大对于适应市场经济的社会文化环境的创新,强化社会的信用意识、市场意识,真正建立起有利于知识流通和产业技术创新的环境。

(四)行为主体创新

产业集聚区不是企业的单打独斗,而是服务机构、知识机构等各种机构共同作用的结果。传统农区促进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要加强行为主体的创新。一是加强服务机构的培育及互动。以金融、餐饮娱乐、购物、居住为代表的基本服务机构,是创新型产业集聚区持续发展的基础,能够保持产业集聚区创新人才的稳定,促进企业创新源的培育;以商会、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技术转移中心等为代表的服务机构,是创新型产业集聚区行为主体的核心,这些服务机构的培育及互动,能够形成集群内部的信任和相互尊敬,具有很强的协同创新效应,促进企业之间的知识共享,促进信息的交流和创新思想的流动碰撞。二是促进知识机构的繁荣和产学研互动。技术水平和创造力的高低才是衡量创新型产业集聚区优劣的最重要指标。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的知识基础和技术创新、文化创意的源泉,正是与集聚区内的企业邻近、关系密切,尤其与集聚区优势产业相关的大学及科研院所。这些知识机构与企业通过协作关系和联合研发项目来调配创新资源,整合创新动力。另外,与集聚区优势产业密切联系的知识机构,具有无法简单模仿的本地特色,是产业创新和升级的重要支撑,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针对目前传统农区知识机构的现状,要加大对大学及科研机构的投入力度,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的研发中心,以技术研发中心为依托,促进产学研的结合,促进企业依托这些中心而集聚,形成产业集聚区的良性互动。

(五)空间架构创新

产业集聚区不是封闭的空间,各产业集聚区如果只注重各自的发展,强调本地的联系,那么很容易出现过于僵化的危险,对于长期竞争力的形成产生不利影响。尤其是创新型产业集聚区更应注重对外部世界保持开放的状态,构建与周边产业集聚区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同时积极嵌入全球价值链升级的序列中,寻找自己合理的空间定位。一是构建区域范围内各产业集聚区之间的发展合力。通过科学的顶层设计,在区域大的发展规划的指导下,结合本地特色,谋划自身的产业集聚区建设方案,注重各产业集聚区之间的分工协作,既强调高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又注重通过在传统产业的基础上融入创新元素实现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通过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区域公平,促进各产业集聚区有主有次地向前推进。同时,通过一些重大基础设施的联合建设、研发合作等方式,实现产业集聚区之间的协调合作。在大产业重组战略的背景下,促进相关同类企业实现跨产业集聚区的兼并重组,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创新联合,有效防止产业集聚区之间及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实现错位发展。二是积极融入全国乃至全球的价值创造体系中。在生产片断化的全球生产格局下,加强产业集聚区的创新驱动,以创新方式方法提高企业在全球价值分配体系中的话语权,并通过不断的外部联系,构筑起有能力创新和适应残酷竞争环境的网络组织,实现产业集聚区整体创新能力的拓展,实现以过程升级、产品升级、功能升级、转向新的价值链为代表的产业集聚区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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