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模式下我国在线短租交易的风险与防范

2016-09-10 00:58陈茜
时代金融 2016年20期
关键词:共享经济风险防范

陈茜

【摘要】随着共享经济在我国的不断发展,在线短租以其新颖的商业模式不断被人们使用且熟知,但实践过程中在线短租交易仍存在诸多不足,并且因为监管环境的不完善其遇到多方阻碍,本文分析梳理了我国在线短租过程中的诸多风险,并且结合国内外实践为其监管和风险防范提出合理建议。

【关键词】共享经济 在线短租 风险防范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共享经济孕育而生。资源所有者通过互联网平台将自己所拥有的商品、服务、技能在不同主体间进行共享,实现产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立,极高地提升了资源利用效率。[1]消费者同时也在担任生产者和提供者的角色,在线房屋共享也逐渐在我国发展起来。短租市场主要存在B2C式和C2C的短租企业,前者典型代表为途家网——提供从线上交易到线下物业的标准化服务。后者典型代表为Airbnb,小猪短租——重视房客和房东之间的交流,以文化和社交为切入点。但作为一种创新的商业模式,其发展的步伐远超法律监管,引发了不公平竞争和安全性隐患。但由于其发展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目前短租行为引起的许多问题仍亟待解决。

笔者结合先前学者文献研究及实际调研发现,目前短租行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卫生安全保障问题。短租交易相较于酒店消费而言其最大劣势在于缺乏卫生和安全的保障。酒店接受政府监管,旅行者与酒店建立的是服务合同关系,在清洁、安保、监控等方面提供保障也方便消费者日后维权。而旅行者与短租公寓建立的是租赁合同关系,短租企业经营时没有经过相关资质审查,也没有相应证照的核准,短租交易中没有系统化的管理。

并且大多在线短租短租企业在房源提供上,重包装轻审查。网络介绍往往与实际房屋相差甚远,甚至不能提供在平台上允诺的设施保障,甚至房东和合租者也是不法侵害的可能来源。但由于游客在外修改行程和住所极不便利导致许多侵权行为最终不了了之。

第二,房源质量问题及来源纠纷。调查显示,很多短租网对于房源的质量安全都没有严格的把关,仅仅依靠消费者之后的评价来约束房东,极易导致房屋真实情况与网站上的描述不一致的行为无法被约束。在部分以C2C模式运营的短租平台上仍有许多房源来自商业住宅运营商,借着短租名义非法经营酒店,逃避相关管制。在我国不少短租房屋也是所谓的“二房东”所占有,由于其短租行为持续时间较短,若存在非法转租的情况不易被原房主和监管部门发现。并且这种转租行为还存在着责任不清的漏洞,极易给消费者带来损害。

第三,法律纠纷问题。目前类似与airbnb的短租平台在国内发展,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只要是“经营借贷旅客住宿”,就可以算是旅店。被划归为旅馆,就意味着Airbnb及其房东需要遵守一系列对于旅馆的管理规范,包括工商、消防、公安、税务、食品安全等。并且若要出租,需要通过小区其他业主的同意,否则会有行政管制风险。此外各省还有自己的实施细则,在具体实践中,出租人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地城市的具体规定才能合理规避,在租赁过程中还存在设备损害纠纷问题,出租者往往会遭遇房屋损害但却处索赔的问题。

第四,社会诚信及文化习惯问题。社会诚信水平影响着交易的成本和交易的效率,关于短租在中国发展其最大的阻碍在于我国社会诚信水平仍不比西方发达国家,由于短租平台造成的信息不对称,在诚信水平较低的社会,消费者需要花费较高的时间成本选择短租商品[2],使得共享经济下的短租市场不及酒店行业消费的效率高。并且目前对房源质量的评价仅仅依靠消费者的时候评价,可能存在刷单现象,极易导致虚假信息从而使得其他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另外,在我国其居所向来是个人较为私密的环境,短租市场的开发要克服国人对陌生人入住自己家中的抗拒心理。

第五,对城市房屋租赁市场带来影响。针对游客提供的短租服务期限一般最长也仅达到半月。但实际上短租平台存在着大量长期租赁交易。同时对房屋租赁的中介市场也造成了冲击,短租平台利用互联网搭设的中介平台,低成本运营的同时提供便捷的服务,降低了交流和交易的门槛,同时也是酒店行业的新兴竞争者。

但短租交易作为一种正在世界各地蓬勃发展的共享经济模式,过分打压不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使用另外不利于鼓励新型业态的创新发展。其明智的做法是通过合理规制达到各方利益的均衡。

第一,解决合法化问题。目前短租交易处于法律灰色地带,使得市场准入限制较为模糊,共享经济无疑降低了资源分享的门槛,门槛的降低同时也为不法分子实施不法行为提供了便利。在资源共享便利性和消费者安全性之间需要由法律监管进行权衡。15年有7个地区开始开始授权Airbnb代收酒店税,意味着监管机构开始承认其经营的合法性。而目前阿姆斯特丹首先对对Airbnb完成立法。其可借鉴之处有:一是由相关机构根据其区域、房屋质量、环境等评估授权才可获得“个人闲暇短租”许可——允许本地居民将个人房屋在闲暇时间整体短租给外来访客;二是对接待租客数目和天数做出限制等。短租平台在我国发展态势良好,我国也应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确认。

第二,增强监管。旅馆业的所涉管理部门包括工商、税务、公安、消防等,短租交易还会涉及到周边居民的利益及对非法经营酒店的管制。参照旧金山针对短租行业的立法管制:一是对本地永久居民年居住时间做出限制,设立租赁房屋门槛。二是强制房主购买房屋责任险。三是要求保留租赁记录定期向监管机关汇报。我国可以参照国外立法,首先对商业性的短租交易做出规制,然后在确定私人房屋出租的法律定性后,细化对税务、公安、消防等方面的具体规制,可在部分旅游业较为发达的城市先行试用,以点及面。

第三,加强对平台方的要求与管理。要求提供在线短租服务的平台在房源和房客问题上提供相对可以描述和度量的服务,在平台上出租房的信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披露,建立出租者、使用者和平台三方的有效沟通平台[3]。并且鼓励使用者积极发布评价,禁止虚假信息传播保证房源质量,对房主尽到守法提醒义务。短租平台在短租交易中要完善客服的服务合售后体系,要完善用户事后维权的機制,尤其是在解决侵权纠纷问题上,可要求其在无法追责房屋出租者或出租者无力承担损害赔偿的时候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四,加强对交易双方保护。短租平台可以加强对其适用者的法制教育,提醒使用者积极寻求法律支持,平台可以明示其可救济途径,妥当运用风险提示、免责声明、委托合同、入住协议等书面文本,为后续业务的开展提供法律支持。提倡房屋出租者购买商业保险,尤其是对于旅行者身份信息难确认、入住协议缺失、旅行者破坏房屋可能性较大的情况下。

参考文献

[1]汤天波,吴晓隽.共享经济:“互联网+”下的颠覆性经济模式[J].科学发展,2015(12):78-84.

[2]凌超,张赞.“分享经济”在中国的发展路径研究——以在线短租为例[J].现代管理科学,2014(10):36-38.

[3]隋婷婷.从用户体验角度探析在线短租的发展情况及对策[J].时代金融旬刊,2014(1Z):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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