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心理视角探析执政党意识形态的建构

2016-09-07 07:28冯晓阳李延华
党政论坛 2016年15期
关键词:执政党利益建构

○ 冯晓阳 李延华

从社会心理视角探析执政党意识形态的建构

○ 冯晓阳李延华

意识形态的建构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判断执政党建构的意识形态是否成功的一个衡量标准,是社会成员是否从心理上普遍认同意识形态,因此从社会心理的角度探求意识形态的建构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心理对于建构意识形态的作用

社会心理在社会层面上对客观基础有一种折射作用,执政党在建构意识形态的过程中,可以把社会心理的折射作用融合在意识形态的建构过程中。

1.社会心理是党对群众需求进行判断的参照因素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我们还可以揭示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回声的发展。”由此可见,社会生活中的人们对执政党的意识形态有一种态度,这种态度通过社会心理体现出来。具体来说,社会心理在整个社会运行系统中体现出如下特征:第一,社会心理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心理活动,“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自发产生并互有影响的主体反应”,是人们的情绪、意愿、情感的表达,代表了人们的心理预期和信念信仰等,但是社会心理在更大程度上是一种感性活动,是自发的,没有定型,也不具备系统性。第二,社会心理能够反映社会系统的运行,它是社会结构系统要素中最敏感的部分,能够及时反映社会生活,反映社会成员对社会现象的态度和认识。由于这些态度和认识由社会心理自发地、直接地、迅速地表现出来,所以,社会心理是社会发展的晴雨表,便于执政党及时掌握社会状况。第三,社会心理是社会成员进行实践活动的思想动机,它由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们的愿望、期待、理想等构成,这些要素在社会运行中发生作用,能够成为调整利益关系的内在机制,所以,由小及大,上升到社会整体层面,社会心理又成为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社会心理集中表现了人们对执政党行为的情感性因素和个人判断,当社会成员的个人心理趋同时,这种社会心理就会形成一种社会思想的洪流,推动社会的变革与进步,并成为意识形态形成与发展的推动因素。

社会心理是建构意识形态必须要考虑的社会因素,二者有着在社会运行系统中地位与性质的相同点与不同点。二者都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遵循物质第一性与意识第二性。但是,二者与社会存在的距离和抽象程度又有不同,社会心理是社会存在的感性反映,具有直接性,而意识形态具有抽象性,是建立在对社会心理的考察与整合之上,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可以说,社会心理是意识形态形成的重要前提。由于社会心理能够直接反映和体现人们的利益要求,因此,党的意识形态要代表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必须时刻关注社会心理。

2.社会心理构成了执政党意识形态内容体系的重要来源

马克思认为,人“是一个有激情的存在物。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这就强调了心智、心理等精神力量的作用。在整个社会系统中,意识形态与社会心理分属社会系统的理性层面和感性层面,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执政条件下,在经济社会结构、人们的社会心理发生了改变的情况下,意识形态的建构面临着从政治约束向社会心理的引导的转变。“一套成功的意识形态,首先必须经过心理说服,使群众认同其理念,这是意识形态确立的首要步骤——符号化”,在意识形态建构过程中,积极的社会心理是一种软力量,人们的情感、意志、欲望、信念、信仰等各种心理状态,影响着人们对于意识形态的认识,影响着党对于意识形态的建构。执政党可以从积极的社会心理中吸取精华,通过维持和激发积极的社会心理来实现非系统性的社会心理向理性意识形态的转化,同时,对于执政党而言,建构意识形态需要在健康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积极的社会心理成为成功地建构意识形态的现实基础。另一方面,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多样化,使得人们的心理状况越来越复杂,甚至会导致人们的一些消极社会心理和行为。对于消极社会心理,执政党要及时关注,分析其成因,并通过调整政策,探求可以改进的方面,以此推动意识形态不断发展和完善。

3.社会心理的变化是拓宽意识形态理论视角的推动因素

社会心理的变化是意识形态内容不断更新的动力。实践性和价值性的要求决定了意识形态必须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符合,意识形态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如何判断当前的意识形态是否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一致,社会心理就是判断这一问题的间接途径。当社会心理对当前的意识形态呈现出认同时,证明当前的意识形态能够对执政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合理的、有说服力的解释或正确的指导,建构意识形态可以在原有思想的指导下继续丰富和发展。当社会心理对当前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出现抵触情绪时,说明意识形态的内容体系偏离了社会成员的需求,不能够解释和反映现实,执政党需要拓展新的理论视角建构意识形态。由于政党的意识形态都是在一定的物质关系与社会实践基础上产生的,并且受到原有思想观念的影响,因此,意识形态的更新要借鉴、继承已有思想认识和意识形态的精华。由此可见,拓宽意识形态理论视角,要求执政党必须观察社会成员在多种思想文化激荡中如何对待这些文化和思想流派,以及用什么样的心理状态对待这些文化和理论成果的。然后打开理论视角,以理性的态度对待思想文化的多元化趋势,吸收与当代国情相吻合的思想精华,批判不合理的内容,在批判中厘清思想疑惑,以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解读增强执政条件下意识形态的指向性和实用性,有效地迎接各种意识形态的挑战,进而保持执政党生命力、竞争力、感召力,完成执政党巩固其执政合法性的使命。

二、正确把握社会心理在建构意识形态过程中的地位

建构意识形态有其必然要遵守的规则,正确把握社会心理在建构意识形态过程中的地位,是保证意识形态内容体系客观性的基础。

1.把社会心理作为从客观实际向意识形态转变的中间环节

任何观念的上层建筑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实践基础之上,社会心理是执政党对客观实际进行阐述的中间环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调,正确的理论必须结合具体情况并根据现存条件加以阐明和发挥,这就说明,意识形态必须和实际相结合,脱离了社会生活的实际,意识形态也就失去了依据。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必须关注民众的迫切需要是什么。社会心理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是把客观实际和民众需求表达出来,成为执政党了解客观实际和民众期待的中间环节。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执政党要立足实际,根据执政条件下的自身根本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对现存社会关系进行自觉反映,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概括和理论认知,以理论演绎和逻辑推演形式建构执政党对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内容表达体系,从而使意识形态的内容能够正确反映社会需求。

社会心理在建构意识形态过程中的作用还体现在,社会心理的反射性功能能够为政党及时发现现存意识形态的不足之处,为执政党调整意识形态提供思路。执政党要在总结社会心理反映的社会现实的基础上,根据现存社会关系,对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进行调整,尊重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调整执政党利益与社会成员利益的契合度,以实现意识形态内容体系的调整,完善和补充,达到执政党意识形态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使执政党的意识形态成为社会成员的价值目标和行动指南。

由此可见,社会心理在执政党建构意识形态过程中能够起到参考作用,为执政党完善意识形态提供一种指导,但是归根到底,决定意识形态的还是客观实际。社会心理是参考因素但不是决定因素,建构意识形态的根本遵循是服从客观实际。

2.把社会心理作为筛选建构意识形态内容体系的判断

建构意识形态要充分考虑到人民群众在对意识形态的认知、接受和认同过程中的情感性因素,这种情感性因素包括社会心理。社会心理和意识形态作为上层建筑,他们的根源在于社会存在,并与人们的利益关系密切相关。然而,社会心理和意识形态毕竟不同,社会心理是人们对社会存在、社会现象的直接反映,与社会存在和社会现实距离较近,而意识形态具有抽象性和综合性,它是在综合社会心理和其他多种因素之上形成的。执政党建构的意识形态,要得到群众的情感认同,就得重视群众对执政党的执政行为所反馈的情感因素,因此,执政党必须重视社会心理在充实和完善意识形态内容体系中的筛选功能。

社会生活中,个人和社会因素等多方面因素会导致出现积极的社会心理或消极的社会心理。当舆情系统监测到积极的社会心理时,说明社会成员对执政党的执政行为和价值理念是认同的,通过分析这些积极的社会心理,执政党总结自己的哪些执政行为是值得积极肯定并满足了民众实际需求的,归纳执政党的价值理念在哪些方面契合了民众的心理诉求。通过社会心理折射出来的信息,执政党可以把反馈出来的合理因素整合到意识形态内容体系中,从这一点上来说,积极的社会心理是意识形态建构的重要来源。另一方面,负面的社会心理又是党不断改进和完善意识形态内容的重要渠道。当社会舆情监测到负面的社会心理时,要分析负面社会心理产生的原因,例如,30年的改革开放是否让普通民众分享到了改革的红利;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体制的转轨,能否依然保持居民收入水平的增加;在社会转型和时代价值观念的变迁中,民众的精神家园能否适时地建构起来,民众的价值理念是否得到了执政党执政理念的承认;收入水平的拉大和贫富差距的存在能否通过财政手段和政策手段进行调控而逐渐缩小;城乡差异、地区差异等引起的资源分配不公平能否从现行体制上做出改进;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他们要承受就业、自尊、社会身份认同等多重压力,执政党是否采取措施化解了这些群体在社会领域面临的困扰等等。从消极社会心理中分析出的执政行为和意识形态内容的不足,会促使执政党在政策上不断改进,在保持政策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弹性中,实现意识形态的调整。

因此,执政党在建构意识形态时虽然不能把社会心理直接作为意识形态的来源,但是可以把社会心理作为一种参考因素和判断标准,作为筛选建构意识形态内容体系的判断。

3.准确把握社会心理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契合点

意识形态虽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它们之间的关系却不一定是直接的,在二者之间,社会心理直接反映着社会存在,起着调节和沟通作用,它是客观实在与意识形态之间进行转换所经历的一个中间环节。社会存在和社会利益关系一旦有了变动,社会心理就会及时反映出来,那么执政党在建构和完善意识形态过程中就会根据社会心理的反映适时做出变动。因此在社会心理和意识形态之间存在一个契合点,这个契合点就是民众的合理需求。放在建构意识形态的角度,在具体的实践步骤上,执政党要把建构意识形态的过程与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结合起来。

探询群众需求是党建构意识形态的价值遵循,意识形态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价值理念、价值取向的理论形态表述。我们党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先锋队,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在建构意识形态的过程中,了解群众需求是第一步,只有了解群众需求,党的意识形态所体现的理念才能体现。无论在革命战争年代、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还是在改革开放的全方位变革中,党始终秉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推动力量。那么如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人民群众又有什么样的期盼呢?弄清楚这个问题,从群众企盼出发、了解群众需求是党在执政条件下赢得民心、使建构的意识形态具有可行性的关键环节。而群众的期盼和对未来生活的美好向往,是个动态发展的过程,这就要求执政党持续提高执政能力,用长远眼光去捕捉未来的发展趋势,在社会实践的动态发展中,准确把握处在动态发展中的群众需求,实现社会心理与意识形态的契合。

三、从社会心理出发建构意识形态的具体路径

1.执政党要发挥其整合功能

执政党的地位决定了其在执政条件下要发挥整合的功能。在现代政治体系中,执政党要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各种诉求进行最大限度的综合,尽可能扩大利益的覆盖面,并把这些诉求转变成党的执政主张,通过路线、方针、政策的形式得以体现。这是执政党的基本功能,但是在不同情况下,执政党履行它的社会功能、实现它的政治理想所采取的目标以及手段有所区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社会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更为复杂,党建构意识形态的社会基础与以往相比发生了巨大变化,这就需要党比任何时候都要深入群众,接近实际。首先,执政党必须对社会现状、社会阶层、社会矛盾进行全面的、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分析当前亟待满足的群众利益,分析利益群体的形成原因、形成条件和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以此为依据总结升华,使意识形态能够反映群众的现实需求和未来的发展趋向,并总结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共性和差别。其次,执政党要分析现实社会资源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满足群众需求。这不能靠执政党去主观臆想,而是要在现实中,在调查研究中获取答案,要把握群众现阶段的最迫切需求,最关注的问题,满足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真实需求。最后,在此基础上,对获取的分散的感性材料,及时进行研究和整理,找到复杂利益需求背后所反映出来的本质与规律,在纷繁的利益关系中,把握整体,找出关键问题和主要矛盾。

2.调整政党本身利益诉求与国家、社会利益诉求的一致性

无产阶级政党,其政党利益与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紧密联系。作为执政党,其意识形态需要得到社会最大多数成员的认同,再上升为整个国家的价值观,需要政党尽量减少政党自身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之间的矛盾,求同存异,最大限度达成一致,尽量实现三者的统一与融合。

在政党获取执政地位后,执政党要调整自己的目的和任务,并随之调整政策,兑现对民众的承诺,促进国家和社会发展,满足民众利益。这是政党政治的普遍规律,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从根本利益和大致方向上来讲,国家利益和我们党的利益具有一致性,国家政治系统要正常运行,必须兼顾全体公民的利益,契合占人口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不能只迎合执政党利益。认真梳理一下国家利益,我们发现,国家利益要强调的是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共性,政党对利益的表达要从“阶级利益”向“共同利益”转变。社会利益是社会成员利益的反映,政党利益与国家利益从社会生活实践中,经过逻辑化、抽象化而形成,与此相比较,社会利益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分散的、直接的、感性的利益表达,直接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紧密联系人们的日常生活。改革开放以后,体制性改革的推进,实现了社会发展的多样性与社会主体利益的分化,导致社会主体之间现实价值关系的多样性和利益的复杂性;同时社会成员主体性意识的增强,使其更加重视实现个人价值和满足个人利益,社会的宽容度也使得个人利益在社会中得到彰显和认可,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追求个人利益都被视为正当的。中国共产党要调整自身利益诉求和社会利益诉求的一致性,一方面要协调各阶级、各阶层的利益诉求,使其在总体上与党的利益诉求保持一致,避免或减少社会摩擦,另一方面要为明确党的价值目标、建构党的意识形态创造社会条件。

3.以文化引导社会心理

文化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它起着引导价值观念、规范社会行为方式的作用。弗朗西斯·福山在《大断裂:人性与社会秩序的重建》一书中有这样的论述:“建立合作规范,往往有一个前提,即群体的成员先前已有一套共同遵守的规范。这种共同的文化不仅让人们有共同的词汇,而且有共同的手势、面部表情和个人习惯,彼此易于沟通”。一方面,文化具有普遍性和生活性,没有明显的阶级性和意识形态性,能够被各种群体以及存在明显差异的个体所普遍接受和认可,另外,文化又能以其多样化形式满足社会成员的多样化需求。建构与执政党执政理念相吻合的文化体系,使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文化主导,通过文化的平实性和融渗性特征对人们进行价值观渗透,可以为执政党意识形态建构打下思想基础。

从具体的实践路径来看,执政条件下,党首先要做的就是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为指导的价值观体系,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整合社会成员的价值观与人生观。执政党需要做的,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执政条件下,对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精华充分肯定,构建人们的精神家园,从思想上增强人们的文化自信,为建构意识形态打下文化基础。首先,要求执政党对中华文化充满信心,正确解读中华文化,着力阐发中华传统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解释清楚中华传统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相通之处,使人们在党的意识形态、党的理论体系中找到共有的精神家园。其次,挖掘中华文化的时代价值,实现中华文化的时代性转化,用传统文化的创新和转化发挥其在凝聚民族精神、团结民族力量等方面的思想价值。要弘扬中华文化所倡导的善良、正直、勇敢、责任、勤劳、智慧等文化理念,让中华文化在世界文化大潮中保持个性和魅力。再次,要实现传统文化的发展、创新和转化,实现传统与现代的融合,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力量。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责任编辑矫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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