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及修复研究

2016-09-05 07:41河南省土肥站庞少浦房振宇
河南农业 2016年7期
关键词:工业污染土壤环境重金属

河南省土肥站 庞少浦 房振宇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及修复研究

河南省土肥站庞少浦房振宇

河南省土壤肥料站主办

近期,常州毒地事件再次引发了人们对土壤污染问题的关注,社会公众对该话题的讨论不断升温,土壤污染防治及修复话题再一次被推到公众舆论的风口浪尖。如此严峻的形式下,守住土壤污染防治的红线,就是守住公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列入环境保护六大重点工作之一。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当前,全国土壤环境状况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十分严重,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达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中毒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在工矿业废弃场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的同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更令人担忧,总体呈现“老债新账、无机有机、耕田场地、土壤水体”等并存交错和复合污染的严峻局面。初步统计,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 000万hm2,有机污染物污染农田达3 600 万hm2,主要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超标率高达16%~20%;污水灌溉污染耕地216.7万hm2,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13.3万hm2,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 200万t,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人民币。从国家层面来说,进一步重视土壤污染防治问题,尽快启动污染土壤修复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一、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国土壤修复仍处于起步阶段,要大规模发展还有一定难度。在起步阶段,不能简单要求数量,而是要把产业基础做牢做实、要进一步做好土壤污染调查,做好修复技术储备,做好法规标准建设。就目前来看,从政策、法规、标准到资金、技术、商业模式,我国土壤修复行业远未成熟,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国务院《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明确了“谁污染,谁治理”这一基本原则。由于土壤污染具有渐进性和隐蔽性等特征,当发生土壤污染引起事故时,污染企业可能已经不存在,产权也早已发生转移,该由谁来为这片污染场地买单就成为了一个难题。此外,大面积的农田土壤污染修复费用极高,由于缺乏明确的责任人,导致治理几乎无法推动。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缺口巨大。有权威数据统计,当前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农业耕地,及时采用成本相对较低的植物修复法,其修复资金也将达数万亿元。国家用于污染突然修复的财政资金,远远无法满足污染土壤修复需求,资金缺口非常之大。

我国土壤修复技术尚显薄弱。例如,对于广受关注的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技术还处在试验阶段,迄今为止国内还鲜有成功的大面积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案例。目前,小范围内应用的修复技术各有弊端,如物理修复方法花费相对较大,化学修复方法容易引起土壤质量下降,生物修复方法耗时较长。因此,在污染土壤修复工程大量开展前,组织开展适用于不同类型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十分重要。

二、国内外土壤污染修复探索

20世纪末,欧、美、日、澳等纷纷加快了污染场地修复实践。截至2012年11月,美国已完成超级基金场地修复1 143块。其中,工业污染场地所占比例最大,包括威斯康星州水星造船厂、科罗拉多州落基山兵工厂、新泽西州沃林顿乳胶厂等。发展中国家在各金融机构援助下也开展了许多工业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如印度“污染区”计划,菲律宾垃圾山的修复和开发,保加利亚铜熔炼厂地块污染修复等。

2012年伦敦奥运会前,伦敦的奥林匹克公园选址在伦敦东部斯特拉特福德的垃圾场和废弃土地上。这块土地原本是一块具有200多年悠久的工业污染历史的典型毒地,包括石油、汽油、焦油、氰化物、砷、铅、低含量放射性物质和有毒工业溶剂等已经渗透到土壤的深处,导致该地区几近寸草不生,连周围的空气都满含刺激性的臭味。从2006年开始,英国人坚持以一整套复杂的反复清洗法、生物降解法和磁铁分离法等方法,对100万m3受污染的土壤,耐心地进行解毒处理。后来,由于单独使用“土壤淋洗法”难以完全清除土壤中的污染物,英国人还别具一格地在土壤中加入一些牛奶与植物油,以便让细菌在泥土里大量生长繁殖,实现加速分解土壤污染物的目标。最后,经一连串严格的检测证实,这块占地面积2.5km2的污染土地被彻底清洗清洁,成功变身为伦敦的奥林匹克公园。

在进行工业污染场地修复时,发达国家多采用固化、稳定化、热脱附、生物修复等原位、异位修复方法。而国内目前的污染土壤修复以异位土壤修复为主。首先,我国工业污染场地以有机物和重金属为主要污染物,其次是成分多样的复合污染物。固化、稳定化技术是我国农田土壤修复工程中最常用的修复技术,应用于70%以上的农田土壤修复工程之中。但这种技术的弊端是在一定程度上破坏土壤结构。随着不同金属超富集植物的不断发现,植物修复有望成为降低土壤重金属污染而保持土壤结构的替代技术之一。

2016年4月2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作出了《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中指出,我国已在10个省份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支持38个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开展综合防治示范;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涉及1.08亿hm2;在长株潭地区实施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涉及11.33 万hm2;在新疆、甘肃等6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农膜回收利用示范,约涉及80万hm2。

三、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及修复措施研究

要控制我国土壤污染,首先要加强对工业“三废”的治理和污灌区的监测和管理,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加强各种污染源的管理和建设,与此同时,对已污染土壤要采取各种治理、修复手段和控制措施,控制和切断污染物进入食物链,限制或消除污染土壤的进一步危害。具体来说,主要实施以下措施:

(一)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立法进程

我国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指出,下一步,我国将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另外,《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即将出台。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关于土壤污染法律。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土壤环境保护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土壤环境保护法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以及相应的专家组。经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已初步形成法律草案。

(二)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上,环境保护部将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进一步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目前已初步形成总体实施方案。

(三)实施土壤修复工程

国家将在典型地区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污染土壤修复。

(四)加强土壤环境监管

国家将强化土壤环境监管职能,建立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等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管控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农业投入品乱用、滥用问题,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和处理处置活动,以防止造成新的土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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