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
——台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实践和思考

2016-09-03 10:44台州市市长张兵
浙江经济 2016年15期
关键词:台州金融服务小微

台州市市长 张兵

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
——台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实践和思考

台州市市长 张兵

金融是经济的血脉。近年来,台州充分利用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充裕的优势,顺应国家高度重视发展普惠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大势,努力推进小微金融改革顶层设计在地方先行先试,形成了“体制优势、竞合共荣、经验普适”为主的一整套经验,创出了“台州小微金融品牌”。2015年1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设浙江省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

实践探索

台州市紧紧围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取得了一系列基础性、关键性、首创性的改革成果。

构建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格局,破解小微金融服务覆盖面不广问题。鼓励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全市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288家、社区银行73家。积极支持3家城商行“走出去”,在全国近20个省市实现成功复制,设立292家辖外分支机构,发起设立异地村镇银行17家,将“台州模式”在经济结构、金融环境、文化背景不同的全国各地成功运作推广。全市形成了国有银行服务大中型企业、股份制银行服务中小企业、城商行及小微金融专营机构专注服务小微企业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

设立全国唯一持续良性运作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破解信息不对称问题。将原先分散在公安、财税、法院、国土、社保、市场监管等12个部门78大类、600个细项、4300多万条信用信息进行汇集,覆盖50余万家市场主体,具备信用立方、正负面信息、不良名录库、风险诊断预警、培育池管理等功能,让企业成为“透明人”。信用信息查询成为台州所有银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批和贷后管理的必经环节。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银行机构已开设查询用户1885个,累计查询量近105万次。

设立大陆首个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破解信用增进难问题。以“政府出资为主,银行捐资为辅”方式组建,首期规模5亿元,可撬动50亿元贷款规模定向支持优质小微企业,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增信难、担保难”等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基金已为1173家小微企业发放担保函,累计担保授信金额17.69亿元。

设立突出基层实践的小微金融研究院,破解持续创新支撑力不足问题。实行“外引内联、多方合作、共建共管”模式,由重点高校、地方政府和地方院校三方共建,聘请海峡两岸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为特约研究员,设立浙江(台州)小微金融研究院,专注于小微金融运行规律、发展趋势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总结。

发布具有风向标作用的“小微金融指数”,破解小微企业发展趋势判断难问题。运用大数据理念,以34万家小微企业为有效样本,创立全国首个小微金融指数(台州样本),包括总指数和成长指数、服务指数、信用指数三个二级指数,按月采集、按季发布,揭示小微企业发展运行趋势,为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提供决策参考。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总指数为96.21,同比上升3.7%,环比上升0.57%,反映出台州小微企业运行和实体经济较为稳健。

创立专业特色突出的两岸小微金融论坛,破解交流合作持续性不足问题。成功举办三届海峡两岸小微金融发展论坛,与台湾方面就人才交流、产品创新、学术交流等开展合作。

激活无形资产价值,鼓励城商行主动性负债,破解小微企业权利质押和法人机构资金来源难问题。先行先试开展无形资产权利质押融资试点,成为国家工商总局批准全国唯一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受理点,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已办理质押登记288笔,占全国同期总量的40%以上,授信总额近15亿元。引导城商行开展金融债、信贷资产证券化、同业存单和大额存单等主动性负债试点业务,2015年金额近380亿元。

通过近年的实践探索,台州初步建立了以民营经济为主导、小微企业为主体、与实体经济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有效助推台州经济持续稳健发展。金融业发展态势良好,金融业对GDP贡献度不断提升,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1%,高于GDP增速8.6个百分点,对GDP增长贡献度达18.2%;占GDP比重为8.05%,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16.3%,金融已成为台州经济发展的压舱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2015年全市贷款增速居全省第一,小微贷款(包括个人经营性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近49%,比全国、全省分别高出23个和10个百分点,连续六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金融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金融资产质量长期居全省前列,今年一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1.53%,不良贷款总额87.16亿元,关注类贷款105.75亿元,占全部贷款1.85%。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台州小微金融改革在业内有小微金融“全国看浙江、浙江看台州”的说法。

▲运用大数据理念,以34万家小微企业为有效样本,创立全国首个小微金融指数(台州样本),包括总指数和成长指数、服务指数、信用指数三个二级指数,按月采集、按季发布,揭示小微企业发展运行趋势,为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提供决策参考

经验体会

台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成果的取得,得益于我们始终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积极发挥市场作用,使市场“无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相互配合、相得益彰。

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必须充分尊重草根金融家首创精神。始终尊重群众的创造精神,尊重自下而上自发的制度创新。在三家城商行组建过程中,政府坚持以极低比例参股甚至不入股,以保持其民营化、市场化特征。同时,充分尊重“草根金融”和草根金融家首创精神,政府不派驻董事长、不派驻行长、不摊派项目,不干预城商行的具体经营管理,确保其产权清晰、自主经营。三家城市商业银行在与台州民营经济同步成长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微贷技术,在风险管理、信贷产品等方面实现了创新和突破,满足了面广量大的小微企业多层次多元化的个性融资需求,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服务运作模式、相对成熟的小微金融模式和多元化、差异化、特色化的小微金融服务格局。特别是3家城商行通过向外输送小微金融人才、延伸分支机构等方式,将“台州模式”在经济结构、金融环境、文化背景不同的全国各地成功运作推广,充分体现了其“经验普适性”。

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政府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不为,是指不干预,放手让民营银行发展。从城商行组建时的“看一看”,到发展期的“允许试”,再到后来的“大胆干”,有力地推动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改革创新。有所为,是指一方面积极为金融机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在三家城商行发展过程中碰到一些困难时,政府都及时施以援手,帮助企业妥善度过危机,同时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另一方面,当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政府主动做单个银行做不了的事,如设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用保证基金、组织小微金融论坛等等,有效地破解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制机制障碍,丰富并完善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内涵。

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必须牢牢抓住信用建设核心。我们以全国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为契机,着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弘扬信用的良好政策导向。以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为抓手,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切实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惩戒力度,引导小微企业增强信用意识,加强信用管理。以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创新为手段,积极开展农村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街道)为主体的农村信用工程,大力弘扬慈孝等传统美德文化,使信用变得有价值。同时,充分尊重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积极引导规范民间融资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正是政府、银行、企业三者的良性互动,为小微企业金融改革创新营造了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必须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目的。用金融源头活水浇灌实体经济百花园,是我们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台州市大部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已成为其总行或省行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试点行,构建起较为完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近年全市金融机构贷款增速基本保持在全省前3位,小微信贷增速连续三年高于全部贷款增速。近两年来,台州市场主体始终保持井喷发展态势,新增市场主体9.4万户,增长26.9%;其中新增公司制企业2.8万户,增长62.2%,增幅居全省前列。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活跃,目前上市公司总数达39家,居全省第4,在全国同级市中位居前列;新三板挂牌企业42家。民营经济和“草根金融”实现了有效的良性互动和共荣共长。

试验区建设工作打算

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既是国家赋予台州的重要使命,也是加快金融改革的大势所趋,更是台州转型发展的战略机遇。台州将以“打造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示范区”为目标,责无旁贷承担起“试验田”的重大责任,努力为全国小微金改积累可持续、可复制、易推广的有益经验。重点做好八方面工作:

推进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提质升级。夯实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化基础,全面建立公益性质的市、县(市、区)两级小微企业培育辅导机构。搭建中国台州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版权、各类科技成果等交易服务。深入推进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着力培养“小巨人”企业。搭建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平台,设立科技孵化园区、众创空间、创业园(基地),加快小微产业园建设,推进小微企业集聚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

构建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做专做精做强,大力发展专营化金融机构,积极推动现有金融机构同城网点的整合重构,发展社区银行、小微专营支行和科技支行等各类特色支行。丰富小微金融服务组织体系,争取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依法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科创银行,积极引进外资银行、台资银行;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支持村镇银行拓展业务范围和服务创新;积极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服务机构稳健发展。有序发展新金融业态,积极引进或设立信托、保险、证券、融资租赁、消费金融、金融租赁、资产管理等公司。

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银行通过互联网服务小微企业的新模式,促进传统微贷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小微企业专项信贷计划,改进小微企业信贷管理及审批机制。深化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全国试点,支持小微企业开展专利权等无形资产和股权、排污权、海域使用权、农村住房财产权、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质押贷款。深化金融产品和还款方式创新,扩大特色产品运用和再创新,提升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完善小微企业金融产品查询平台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智慧信贷工厂、金融超市、金融便利店等创新性服务方式,提升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性。

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型、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充分利用公司债券、小微企业债券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以及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提高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探索小微企业跨境融资模式创新,适时推进小微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发展,大力培育和引进各类私募投资基金和管理机构。积极对接浙江区域性股权、产权交易场所,加快小微企业股改,促进企业产权、股权、债权合理流动。

健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和保险机制。完善信保基金功能,不断做大信保总量。探索建立商业性和政策性相结合的保险体系,推动银行、保险共同探索小微贷款保险机制,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发展;积极开发适合小微企业需求的个性化、特色化的信用保证保险产品。进一步发展壮大政府性担保机构,积极创新政府性担保服务模式,建立完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构建省、市、县三级风险分担运营机制和融资担保服务网络。

强化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继续整合各类社会信用信息,完善信用评价、预警分析等功能,扩大应用覆盖面和使用对象,建立全面、顺畅、高效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框架体系与运行机制,打造规范、统一、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深化全国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共享、辅导、评价、增信、培育、服务机制;深化信用台州建设,推广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街道)等区域信用创建,发挥信用创建成果在小微信贷中的运用。

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交流合作。完善海峡两岸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交流机制,定期举办海峡两岸小微金融发展论坛,探索开展与台湾金融业的深度合作,积极引进台湾金融机构,探索通过商业票据等形式吸引台湾金融资本进入台州,争取台湾金融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辅导等中介机构落户。加强与境内外金融机构的合作交流,深化区域金融合作。

完善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地方金融监管创新,制订出台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加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激励,建立健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评价机制。强化落实地方政府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责任,建立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和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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