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朝霞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于2008年4月份开工建设。2009年底系统平台整体功能已全部达到规划设计要求,涵盖17个街道办事处以及8个联动部门的系统网络终端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了对城管案件受理、分流、处置、督办、反馈、考评的全过程监控。
2008年运行以来,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营造“和谐、宜居市中”这一总体目标,在探索中发展、在创新中进步,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效。至今发现城管问题76万起,按期处结率99.99%。为全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
2010年4月份,为打破城管队伍中个别人员存在的 “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中心改变以往的正向考评方式,创新片区(小组)“反向考评”,与每一名城管监督员的绩效管理挂钩的办法,进一步监督员的争先意识、实干动力和奉献热情,解决了大家工作“怎么干”“不想干”和薪酬待遇“怎么拿”等难题,取得明显成效。反向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案件数量方面。周拍案数量标准:城区一类街道城管委每周不低于140件,二类街道城管委每周不低于120件,三类街道城管委每周不低于100件。城郊街道城管委每周不低于60件。各组简单案件占本组案件总数的30%-50%,不在此范围的扣5分。同类街道城管委案件数量相差不得超过50%,超出范围要求对数量最高及最低街道城管委所属片区各扣5分。
质量要求方面。一是当月超期未结案件每件次加0.5分;督办案件未处理每件次扣3分;延期案件数额不足的每件扣1分;补充办理案件每件次加0.1分,弄虚作假经查实双倍扣分;重复案件每件加0.1分,最高加10分。二是监督员每天上报的常规案件不得少于5个类别,每人少于1个类别给片区扣0.5分;当天上报案件同一类别达到个人案件总数的50%及以上;每人次给片区扣0.5分;夜间巡查拍案主要以较为集中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占道广告牌、LED灯等涉及街面秩序类的城管问题,夜间巡查不按要求上报的,每件扣片区0.5分;重复案件要控制在一定的数量范围,街道城管委重复案件占案件总数25%以上的,每个办事处给所在片区扣5分。
处结效率方面。街道城管委处结率高于平均处结率的不扣分,低于平均处结率的扣5分;街道城管委按期处结率高于平均处结率的不扣分,低于平均处结率的扣5分;当周、月12319及12345热线投诉处结率0% -49.99%扣5分;50%-79.99%扣3分;80%-89.99%扣2分;90%-99.99%扣1分;100%不扣分。
队伍管理方面。片区有违纪(诫勉谈话及待岗处罚)情况的监督员,当月片区考核时每人次扣2-5分。每月以组为单位对监督员进行总体考核,考核第一名加2分;考核第二名扣2分;第三名扣4分;第四名扣6分。监督员队伍考核扣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片区拍案总数多到少计算监督员队伍排名。监督员工作总结由组长进行审核,总结内容出现抄袭、雷同的现象,每人次扣5分。拍案数量多的前5名监督员,给所在片区按每人2分的标准加分。片区监督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居委会、居民表扬的视情况给片区加5分,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当月考核成绩为倒数第一。
内部管理方面。《巡查日志》中反映的城管问题,每条扣1分;处置时限为7日,到期未处置或处置不彻底的,每条再扣1分。《数字城管》反映的城管问题,每条扣2分;处置时限为7日,到期未处置或处置不彻底的,每条再扣2分。月末,将本月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对于仍未处置的城管问题,每条扣2分。网站曝光台反映的城管问题,每条扣5分;处置时限为7日,到期未处置或处置不彻底的,每条扣2分。月末仍然未处理的城管问题,每条再扣2分。
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树先的主要依据之一,在每月全体例会上进行通报。第一名的片区人员参会坐奖励席,片区组长在《市中区数字城管指挥大厅及相关工作岗位考核办法》中加5分,连续三个月第一名组长加10分,片区人员按《市中区数字城管监督员千分制管理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加分;最后一名的片区人员站立参会,片区组长在《市中区数字城管指挥大厅及相关工作岗位考核办法》中扣5分,连续三个月反向考核倒数第一名组长扣10分。片区人员按《市中区数字城管监督员千分制管理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扣分。
“反向考核”体现了共同担当意识,包含了精细化思维,促进了城管工作的公平、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