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定家庭农场发展模式比鉴

2016-08-24 06:57王晓康
农村经营管理 2016年8期
关键词:农场主全区农场

王晓康

福建永定家庭农场发展模式比鉴

王晓康

近年来,家庭农场作为继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之后的又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猛,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领头雁”。笔者通过对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家庭农场发展模式分类并选择部分典型进行调查,分析了今后培育发展路径。

外出农民工返乡再创业型

近年来,中央、省、市连续出台扶持家庭农场政策,2014年农业部出台《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发展家庭农场营造了良好氛围。许多外出务工农民在城市发展越来越困难,在获知了国家鼓励发展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信息后,便抓住这个大好契机,利用熟悉家乡山地资源优势和务工积累资金,迅速注册成立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组织生产。据统计,这类家庭农场全区共有69家,占全区家庭农场总数的15%。如晨兴家庭农场主、翔翔家庭农场主便是分别从厦门、东莞打工返乡创业注册成立家庭农场的。

这类家庭农场特点是农场主大部分比较年轻,能吃苦,接受新事物比较快,文化程度相对比较高,政策法规、现代农业发展理念和电商业务均比较熟悉。但普遍缺乏规模种植经验,且农业投资大、见效慢,这类家庭农场往往资金投入压力比较大。因此在培育发展中:一要大力发挥农场主年轻、熟悉电脑的优势,拓展营销渠道,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二要加强农业技术服务,将青年农场主培训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引导农场主引进新品种、新技术,使用新肥料、新农机,开展规模经营和标准化生产,增强农技支撑能力;三要引导银农对接,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协作,对取得省市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给予授信额度,开展大型农用设施设备抵押、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厂房抵押等新型信贷业务,着力解决家庭农场融资瓶颈。

原资源型行业和工商资本转行发展型

近年来,在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特别是煤炭和石材料资源不景气的情况下,许多煤炭和石材老板纷纷为工商资本寻找出路,驱动工商资本进入有发展潜力的农业领域,注册成立家庭农场,成为家庭农场发展的新路径,这类家庭农场全区共有139家,约占全区家庭农场总数的30%左右。如坎市镇香香家庭农场主,原来从事矿山机械经销,由于煤炭市场萎靡,及时瞄准新的行业,转行从事家庭农场经营,依托碧水湾果蔬种植基地大力发展休闲娱乐、观光餐饮业,一时间,成了名扬一方的家庭农场主。培丰镇星星家庭农场和龙潭镇玉红家庭农场的农场主,原来分别从事煤炭挖掘和运输,由于煤炭效益不好,2013年后转行投资设施农业,取得较好成效。

这类家庭农场特点是农场主资金比较雄厚,家庭农场起点高、规模大、基础设施和生产设备齐全、聘用劳动力较多、带动能力较强。但这类农场主对投资农业风险往往认识不足,有的对投资农作物品种不熟悉,或对当地气候、土壤等农业资源了解不够;有的盲目追求经营规模,固定资产投资过大,超出其经营能力,最后资产等生产要素不能得到合理利用,投资回报率不高。因此培育这类家庭农场:一要引导农场主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进行生产经营,并指导好适度规模经营,根据自有资金、农机装备、专业技术、必备的仓储设施及当地农村劳动力资源等生产要素规划生产规模,不可脱离实际,盲目贪大,以免出现资金链断裂和负担过大的资金成本,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二要推进基层农技干部与家庭农场 “一对一”服务机制,依托农业信息网、“农民信箱”等系统,及时为农场主提供栽培技术、病虫测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商务、农业保险、气象测报等服务,帮助家庭农场管控好农业技术和市场风险;三要引导其规范内部管理,参加示范场创建活动,发挥更大示范带动作用。

种养大户延伸升级型

农场主原本是种养大户,他们捕捉农业政策信息的敏感度较高,注册家庭农场的积极性也较高,正苦于不是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没有合适“名分”,当看到家庭农场适应了这一需求,就主动申请注册,如景兴家庭农场、山水泉家庭农场、波祥家庭农场等,这类家庭农场全区共有176家,约占全区家庭农场总数38%左右,这一类型占总数比重最大。

这类家庭农场特点是农场主大部分是典型的土生土长农民,是当地的“土专家”和能人,对本乡本土熟悉,对特定种养业有一技之长,但农场主观念比较陈旧,创新意识不强,对如何发展壮大还缺乏切实可行的规划目标,创建绿色安全食品意识不强,对电子商务认识不足,经营层次有待提升。培育壮大这类家庭农场:一要转变农场主的经营理念,推广诸如“循环经济”、“生态农业”、“休闲农业”等新型农业生产模式,实现农业增效、农场增收;二要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农场主的综合素质,培养家庭农场主的产品意识、竞争意识和品牌意识,提高家庭农场主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三是强化服务,为家庭农场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流转信息发布、流转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和利益关系协调等服务,切实维护家庭农场的合法权益。

农民合作社带动型

农场主原本就牵头领办或加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合作社的引导带动下进行注册登记,形成“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模式,这类家庭农场全区共有78家,约占全区家庭农场总数的17%左右。

这类家庭农场特点是农场主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合作社社员,接受合作社辐射带动,促使农场主诚信经营,提高家庭农场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但这类家庭农场产品和经营形式比较单一。指导好这类型家庭农场:一要指导家庭农场充分利用好专业合作社各种资源,接受合作社技术培训,共享合作社商标品牌和稳定的销售渠道,在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中发展家庭农场;二是健全与合作社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入股分红、技术服务、二次返利等多种形式引导家庭农场积极参与抱团发展;三是推动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通过延伸产业链,或以生态种植园区为基础,发展休闲度假、餐饮住宿为一体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让农场主在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中分享产业增值的收益。

(作者单位: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局经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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