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治雄 马晓静
摘 要:笔迹检验鉴定过程是一项严谨、科学、程序化的过程,文检初学者在笔迹检验过程中容易出现对检材和样本的笔迹特征进行机械对比、主要特征把握不准,或对伪装变化笔迹无法下手等问题。把握好笔迹检验过程中几个重要环节,就能科学、准确的得出鉴定结论。
关键词:笔迹检验;文检初学者;笔迹特征
初学者在笔迹检验过程中,不仅要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水平,还应该在笔迹检验鉴定过程中遵循科学的方法,灵活的运用所学的知识,深入思考,准确认清检材与样本中的符合点与差异点,为准确鉴定检材是否同一奠定基础。初学者在笔迹检验过程中应该注意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加强自身学习,理解掌握笔迹的反映性、自身同一性以及总体特殊性
笔迹具有反映书写活动,暴露书写习惯的必然属性。书写活动一旦开始运行,就是一个定型自动化的过程,人的主观意志可以控制它,但不能随心所欲的摆布它。在书写动力的作用下产生书写活动形成的笔迹,不管是人主观改变的自身笔迹,还是由于外界条件强加干预书写活动形成的笔迹,或多或少的总能反映部分书写习惯书写技能。认识笔迹的反映性,重在强调无论笔迹怎么变化,在理论上都是可以检验的。
同一人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书写的笔迹,都保持着基本特征,其自身存在着同一的属性。笔迹的自身同一是相对的同一,笔迹具有总体特殊性。在笔迹检验过程中,由于文字的规范化和共同教育的影响,在不同人的笔迹中,既有差异点,也存在符合点,但是总的特征的总和各不相同。如果单凭一俩个明显特征相符合或者存在差异就做鉴定结论是错误的做法,只有通过比对发现总体特征相同,才能做同一认定。
二、笔迹检验应按一定的方法进行,防止主观臆断
笔迹检验是一项复杂的,繁琐的、严谨的工作。在笔迹检验过程中应该按照一定的步骤,一步一步的完成,不能根据案情倾向提前判定结论,更不能在刚拿到检材后只凭一俩个明显特征就判定结论。如果提前得出的结论是错误的,则由于人定势思维的存在,之后的一系列工作都可能以提前做出的结论为基础进行,影响这整个鉴定过程,甚至最终做出结论都是错误。
在笔迹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受理案件后,首先应了解案情。了解案情的目的是为了更多的占有材料,为综合分析检材作基础。其次应该分析检材;再次,找特征做比对表。最后才分析主要符合点和差异点,作出评断。
有些同学在笔迹检验鉴定过程中喜欢提前下结论,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
三、合理分析检材与样本的符合点与差异点,防止机械对比
分析检材与样本的符合点和差异点就是分析符合点是本质符合还是不同人共性造成一般符合,差异点是本质差异还是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一般差异。
(1)对于同一人书写的笔迹,造成的差异点主要有:①故意伪装造成的差异;②书写人自身内部因素引起的差异;③外界条件强加干预造成的差异;④左手伪装造成的差异;⑤摹仿他人笔迹造成的差异;⑥检材与样本不同期产生的差异;⑦检材或者样本受损引起的差异;⑧偶然因素造成的差异。
在判断上述差异点时,对于前五种,首先应该评断出检材为何种笔迹,是一般性伪装笔迹;还是书写条件变化笔迹;是左手伪装笔迹;还是摹仿他人笔迹。这三种笔迹都有其各自的特点,如左手伪装笔迹有斜、反、低的特征。它们各自的特征是判别检材为何种笔迹的基础;若认定同一,其也是合理解释检材与样本差异点的依据。对于同一人在不时期书写的检材和样本,检材和样本中的笔迹应该是大部分特征相同,有个别字可能存在写法、运笔、笔顺上的差异,差异点虽然明显,其也属于一般差异。偶然因素造成的差异点很多,鉴定人应该根据案件情况灵活分析。
(2)不同人书写的笔迹,存在符合点主要有两方面原因:①笔迹具有相同性,由于共同教育和文字的规范化,不同人书写的笔迹总有部分特征相同,这种符合是不同人书写的共性。②嫌疑人笔迹被他人摹仿,那么检材与样本的笔迹就会存在很多的相似之处,这类案件虽然很少,但是也应该值得注意。
四、对于无从下手的案件,应该沉着思考、冷静分析,寻找突破口
对于疑难案件,做好比对表后仔细比对后,仍然无从下手,一方面可认真查看检材,重新选取特征字;另外一方面调整思路,调整突破口。也可以过一段时间后在再观察比对表,确定检材与样本笔迹中的差异与相同,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准确的鉴定意见。
五、在检验意见与案情明显对立、或者一方当事人不服鉴定结论强烈要求重新鉴定时,应该调整思路,重新鉴定
出现上述的情况时,我们应当调整思路,主要查看的内容有,笔迹是否为手写?笔迹若为手写是否与样本同一?如果笔迹没有问题,而文件本身是否有问题?即笔迹是真、文件是假,属于伪造文件。对此类鉴定应综合查看,不可单纯查看笔迹是否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