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女借贷”透出怎样的危情
即便利息高到离谱的地步,放贷人也不乏顾客。因为,就是有大批的人,愿意为了眼前的几百几千元,付出任何代价。甚至,脱光光拿着身份证,摆出任何姿势拍照。
近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称有高利贷团伙通过一些网络借贷平台向大学生提供“裸条放款”,即进行借款时,以借款人手持身份证的裸照替代借条。当发生违约不还款时,放贷人以公开裸照和与借款人父母联系的手段作为要挟逼迫借款人还款。
这些放款者在多个互联网借贷平台提供这一服务,但大多为私下交易,互联网平台只是一个幌子。
有借贷行业人士告诉记者,在网络平台进行“裸条”借贷的一般是私人贷款公司,借贷者一般是有负债经历的女生。“这些女生有逾期没有还款的记录,在正规平台一般是借不到钱的,但通过打‘裸条’,一般可以借到3万到5万元。”
对各种贷款公司来说,大学生群体虽然银行不待见,但是对他们来说确实一个非常理想的群体。
首先,大多数大学生因为一直在校园里面,对于金融知识是匮乏的,他们不会计算实际利率,感觉自己的生活费或者打点工能还得起就敢于借款。而事实上,借款给大学生的公司通过服务费,本金还款期间不计算能方式,收取的实际利率是国家规定合法利率的数倍,是地地道道的高利贷。
其次,大学生因为不成熟,又有强烈的消费欲望,往往冲动消费不计后果。现在的大学生喜欢高端电子产品,要谈恋爱,想要说走就走的旅行,而且存在互相攀比的行为。而他们很多人又不会选择去打工慢慢攒钱,于是贷款就成了捷径。
三是大学生社会关系相对简单,而且身份固定,一旦违约容易对付。
四是推广简单,大学生推广获客成本极低,你雇佣一个职员推广要负担职员的工资福利。而大学生只要兼职给点钱就可以有很好的推广效果。
综合考虑之下,大学生校园贷款是一个极好的市场,所以各家公司乐此不疲。
这次暴露出来的裸条问题,其实仅仅是放贷者获取信用保障的办法之一。
如果是抵押或者质押贷款,有抵押物或者质押物可以处置,而这种信用贷款,一旦借款人不还款,放贷人就要花催收成本,虽然高利贷利率高,但是催收成本同样不低。
于是,对于一些信用较差,欠款较多的借款人,裸条随之出现。
但是裸条借款的都是哪些人呢?一位放贷人士介绍:“在我放贷的这几个月里,我接触到了从前想像不到的一群人,他们主要分三类——吸毒的瘾君子、赌徒、以及卡奴。”其中赌徒中,竟有相当比例,是在校大学生。即便利息高到离谱的地步,放贷人也不乏顾客。因为,就是有大批的人,愿意为了眼前的几百几千元,付出任何代价。甚至,脱光光拿着身份证,摆出任何姿势拍照。
“那些借钱的男女,都愿意脱光光,手持身份证拍照给你,你想想,还能指望有能力偿还吗?本来想着靠这个,过年可以换宝马了,现在回想起来,很可笑。”上述人士表示。
这则故事里,没有纯洁的白色羔羊。新闻中,愿意裸持身份证拍照、把尊严和名誉抵押出去的女大学生,必不是如她所说,是为了创业而借钱。
然而,在这“双方都有罪”的故事里,起码有点什么东西,是有些意义的吧?一、不要向陌生人借钱,你不知道会面临什么样的要求和威胁。即使事态再紧急,选择正规的平台和公司,而不是陌生私人,也是一个起码的底线。二、不要把钱借给陌生人,即使收益再高。贪一时之利,你面临的坏账可能超乎自己的想像。
其实,目前中国的法律是有一些问题的。譬如高利贷这个事情。法律仅仅是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这个规定仅仅是上了法庭起诉的时候不保护。这是远远不够的。我们看看以前的中国是怎么规定的?
《大清律例》规定:“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笞四十,以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罪,止杖一百。”
就是说你在大清国放超过法律规定的高利贷,不仅仅是法律不支持的问题,而是要没收违法所得,承担刑事责任的。中国现在立法的问题是对于法律保护之外的高利率仅仅是不保护就完了。对放高利贷者没有处罚。
如果按照大清律处理现在的校园贷,学生偿还银行四倍利率,放贷公司多余收入没收,放贷公司老板入狱,校园高利贷问题自然就解决了。校园贷款还会有,但是利率会正常。
此外,对于现在各种极端手段的催收,法律规定也是盲点,美国也是有民间催收的。但是美国对于催收的时间方式都有规定,你干涉借款人生活的催收是要负责任的。当然,有了立法,也应该有监管,保障立法的实施。保证借贷双方的利益。另外,校园作为金融服务的空白区应该有个说法,或者法律明文禁止,校园放贷非法,发现就入刑。或者规定合法,正规金融机构可以开展业务,譬如校园信用卡逾期,其父母作为担保人银行账户可直接划拨等等。不成方圆,根本还在于没有规矩,监管与立法跟上,裸条就不会再出现。
(新浪网2016.6.15、网易财经2016.6.15)